保山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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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5871
颗粒名称: 保山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分类号: F327.74
页数: 7
页码: 361-367
摘要: 本文介绍了《保山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动员和组织全市各族人民,齐心协力,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制定的规划。
关键词: 保山市 新农村 建设规划

内容

(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4月28日印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动员和组织全市各族人民,齐心协力,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保山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条件
  (一)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多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方针政策,采取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使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明显而积极的趋势:经济社会总体上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展开;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展;基层组织和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加强;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农村经济运行机制、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乡村治理方式和农业农村工作领导方式等方面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党中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中反映了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信心和决心,代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确保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关系到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富裕,而且关系到城乡、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关系到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关系到保山的全面振兴与繁荣。
  (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机和条件日趋成熟。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积累,尤其是“十五”以来的加快发展,全市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城乡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进入快速协调发展的好时期,我市已初步具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条件和能力:
  ——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突破100亿元大关,达到119.8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十五”期间年均增长9.2%,财政总收入达到12.3亿元,年均增长15%;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一、二、三产业结构由2000年的42.4∶18.6∶39调整为2005年的35.3∶26∶38.7,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实力逐步发展壮大,城镇化水平达到21.8%;扶贫攻坚取得重要进展,减少农村贫困人口21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79元,年均增长5.9%,农业和农村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部分中心城镇和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已初步具有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条件和能力。
  ——基础设施的进一步改善为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了必要条件。“十五”以来,我市不断加大投资力度,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2亿元,是“九五”的2.16倍,新增公路通车里程717千米,全市有32个乡(镇)通油路,39个乡(镇)通弹石路;新增水电装机容量21万千瓦,完成了农村电网一、二期改造和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新建和改造加固了一批中小型水库,新增蓄水库容4684万立方米,解决了33.85万人的饮水困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9平方千米;新增城市建成区面积14.8平方千米;累计完成造林110.2万亩等;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改造中小学危房40多万平方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水、电、教育等基础设施瓶颈得到极大缓解,发展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为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环境。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税改后农民人均减负36元,落实“两减免两补贴”政策,累计向种粮农民发放直补资金2745万元,调整撤并了13个乡(镇),促进了基层政府的职能转变;深化供销社、粮食流通体制、“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扩大新型合作医疗改革试点,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扩大了农村基层民主,使改革成果惠及广大群众,维护了农民的根本利益,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
  ——各地小康文明村及其他形式的创建活动为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累了有益经验。“十五”期间,我市各地开展了小康文明示范村、生态文明示范村、民族团结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在组织引导农民群众投身家乡建设、改变农村落后状况上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特别是开展小康文明示范村建设,通过构建载体,以“六改六建”为抓手,整合资源、积聚力量、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调动了群众发展生产、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家居环境、树立文明新风的积极性,涌现出如西营村、北汉庄村、海棠村、大园子村、坡头村等一批先进典型,为今后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广大农民对“新农村”的热切期盼为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党中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中反映了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信心和决心,代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为我市农村的全面发展与和谐进步创造了良好机遇,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随着近年来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项扶农、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农民群众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普遍高涨,他们要求改变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愿望十分迫切,这为各级党委、政府引导农民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面临着十分有利的历史机遇:中央和省委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我们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思路和政策措施;适应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的新形势,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走以工哺农、以城带乡、工农互促、城乡互动的新路子为我市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加快和“云南走向南亚,保山先行一步”战略的实施,为保山农业和农村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
  在看到新的机遇和有利条件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面临着的巨大压力和挑战:一是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低,统筹城乡发展的能力薄弱。我市人均生产总值只有4954元,分别只有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的35.5%和63.3%;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低,第二产业增加值低于全国水平21.3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7个百分点,城镇化率只有全国的一半,比全省水平低8个百分点。二是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仍然滞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弱。以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农业生产力布局还不合理,畜牧业和林业仍处于“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状况。三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龙头企业“小、散、弱”,农产品精深加工滞后,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水平不高。四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民生活质量和整体素质不高。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债务负担重,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生活消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落后,实际消费水平较低,与全国、全省相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更加艰巨。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构想
  (一)规划思路
  “十一五”期间,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探索加快建立和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机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建设小康、文明、生态、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围绕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农民生活新提高、构建公共服务新体系、建设乡村新面貌、培养造就新农民、塑造文明新风尚、健全管理民主新体制的主要任务,以实施“八大工程”为重点,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
  (二)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村经济,壮大农村实力,促进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农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围绕农民需求谋划新农村建设,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乡村特点,突出地方特色,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互相配套,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
  ——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形成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合力。
  ——必须坚持注重实效稳步实施的方针,量力而行,不搞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不强求一律,通过民主协商,引导扶持农民和基层组织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发展目标
  建设小康、文明、生态、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保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达到的重要目标。总体要求是坚持统筹规划、整村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力争通过15年左右的努力,把我市绝大多数村庄建设成:产业稳步发展,农村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农业总产值比2000年翻两番以上,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全面普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000元以上的小康村;农村人口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人均受教育年限9年以上,农村文化生活活跃,乡乡有文化站,60%以上的行政村有文体活动室,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5%以上,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道德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方式科学健康的文明村;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村容村貌整洁的生态村;村党组织坚强有力,村务管理民主规范,社会治安良好,人与人和谐相处的和谐村。
  “十一五”期间,要以行政村为规划依据,自然村为实施单位,按照坝区、半山半坝区、贫困山区、边境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不同水平和基层组织状况,重点抓好500个不同类型的试点示范村建设,到2010年,使其中150个条件较好的村全面达到新农村建设目标,150个条件一般的村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个条件较差的村新农村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其余383个村也要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农村面貌发生明显改变。
  2006年,在全市全面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着重抓好100个试点示范村建设,“十一五”期间,按每年建设100个村的进程扎扎实实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1.以农民增收为中心,发展壮大新产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经济、造福百姓的理念,积极探索建立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民。一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增加生产性收入。要在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在保证口粮自给的粮食安全目标下,积极引导农业外部特别是城市生产要素投向高效农业,加快建设一批高效农业经济板块。按照建设“高产、优质、生态、高效、安全、外向”农业的发展目标,坚持生产、生活、生态并举,继续深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推进农业的生产、加工、运输、仓储、营销等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特别是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附加值,使农民群众更多地从农业产业链的拓展和非农产业发展中获得更多的收入。二要鼓励全民创业,提高工资性收入。坚持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加快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城乡就业服务的对接机制,营造宽松的平等竞争环境,鼓励和引导农民自主创业,通过充分就业实现增收。三要广开渠道,扩大资产性和保障性收入。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积极发展“房东经济”,不断增加农民的资产租赁收入;创新土地流转形式,让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土地收益;建立和完善以社会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为主的“五道保障线”,切实提高农民的保障性收入。
  2.以规划为龙头,建设新村镇。科学合理的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一要统筹城乡规划。按照发展定向、功能定位、布局定点的要求,在完善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切实抓好编制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和新型社区建设规划工作,努力使各项规划做到相互衔接、配套实施,既能着力彰显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又能充分发挥城乡公共设施共建共享的互补优势。在村镇建设规划的实际操作中,既要着眼长远、适度超前,更要立足现实、量力而行,特别要充分考虑城镇型和纯农型居民点的不同需要,按照社区的服务半径和农民的耕作半径,设计好两类居民点的规划布局。二要加快推进土地集约、产业集群、人口集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速推进中心村、农村集中居住点的规划和建设,有计划地缩并自然村,加大村镇开发建设力度,增加就业机会,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努力走出一条政府引导、政策激励、市场运作的“三集中”新路子。三要努力改善农村环境。结合“六改”、“六建”建设,切实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沼气、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倡导清洁消费。
  3.以改革为动力,培育新组织。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合作、土地合作、专业合作,探索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制度创新之路。一要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扶持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民技能培训等关键环节,切实加大政府财政的投入;改善政府的扶持方式,区别公益性和经营性不同情况,在增加有偿服务投入的同时,切实加大公益性服务的无偿投入;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对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用电、用地、用水和经营税收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扶持。二要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引导。大力营造宽松的舆论环境,抓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参加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完善创业辅导体系,着力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综合竞争力。三要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多渠道、多种模式发展的新路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以教育培训为手段,造就新农民。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是促进农村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确保农民增收致富的关键措施。一要明确培育目标。针对各地的现实需要,切实把培育新农民工作放上重要议事日程,分类型、分层次制定培训内容和方法,切实帮助每个农村劳动力都能掌握一门实用技术。二要完善培训体系。积极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载体,优先扶持职业技术培训,拓展培训功能,打造培训品牌,提高培训质量。完善培训与就业的对接机制,积极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能力。三要健全培训机制。抓紧制定现代农民培训规划,完善和规范培训工作制度,确立稳定的培训投入,强化考核督查,全面提升现代农民教育培训与转移就业有机结合的服务水平。
  5.以民主管理为重点,弘扬新风尚。加快推进基层政治民主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村民自治能力,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在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党章》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积极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六个好”乡(镇)党委,探索和落实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特别要注意总结推广“支部加协会,农民得实惠”的成功经验,使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更加有效地深入帮民致富的产业活动中,为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二要依法健全村组民主自治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以“四民主、一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真正实现农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三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开展农村文明创建活动,用贴近农民、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多种方式,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全民健康教育,健全村规民约,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实施八大工程
  (一)实施助农增收阳光工程,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目的。要完善对农民的扶持措施,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增收渠道,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消费结构,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不断扩大实行粮食直补及良种、农机购置补贴规模,逐步建立完善对化肥、农药、燃油等生产资料的政策性补贴政策。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实现增值增效。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加快城镇化步伐,着力发展中心城镇;发展乡(镇)企业,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促进农民就业和创业;大力引导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延长农民增收的产业链。着眼兴县富民,继续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积聚,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二)实施优势产业支撑打造工程,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调整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要围绕把保山建成云南省重要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的目标,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创新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继续加大《保山市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实施力度,围绕巩固提升粮油基础产业,做强做大烟草产业,着力拓展畜牧、林果、丝麻三大产业,稳步发展蔗糖、茶叶、蔬菜、咖啡、山葵等特色优势产业的思路,科学合理布局产业,建立优势产业生产基地,促进农业向标准化、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等安全食品的精深加工,鼓励发展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农家乐”和生态旅游。市、县(区)财政要继续加大扶持农业产业化和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力度,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等生产要素入股,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推进田园与工厂的有机对接。到2010年,实现农业总产值75亿元,比2000年翻一番。
  (三)实施基础夯实工程,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各类水库和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水利上重点抓好施甸鱼洞水库、昌宁大城水库、隆阳区红岩水库、腾冲甘露寺水库、龙陵808水库、龙陵三岔河水库等6座中型水库的新建、扩建、续建和除险加固工程,对8座重点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2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农村人畜饮水工程420件,解决30万人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新建高稳农田50万亩,使农民人均有1亩基本农田;抓好基本烟水配套、土地开发整理、生态治理、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工程建设,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村公路和能源建设,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和通达工程及农村客运站建设,提高县、乡、村公路等级,实现县乡公路全部硬化、行政村公路晴雨通行率100%、80%的乡(镇)建有客运站;开发中小水电,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规模和实施范围,加快农村电网改造,逐步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做好小康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规划,抓好无电地区电力发展工作,到2010年基本解决无电人口通电问题。加快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大力推广“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等生态农业技术;加强以环境治理为重点的农村生态建设,积极推进退耕还林、人工造林、三江防护林建设,新增造林面积110万亩,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继续实施广播电视电话“村村通”工程,构建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良性管理机制。
  (四)实施劳务经济培育工程,拓展农民就业空间。积极实施“百万民工培训工程”、“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培养新型务工农民和产业农民,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能力;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流动和进城务工就业的不合理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为务工农民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就业服务网络,“十一五”期间全市力争转移农村劳动力200万人次以上,有序组织劳务输出4万人次以上。通过采取以上综合措施,逐步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
  (五)实施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坚持开发式扶贫和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积极实施整村推进、产业扶贫、转移就业培训“一体两翼”战略,认真抓好以工代赈工程,加大推进安居工程、易地开发、信贷扶贫、社会帮扶等扶贫工作力度,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建设,力争全面完成1200个自然村的整村推进任务,基本解决我市32万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巩固和提高54万相对贫困人口的温饱成果。
  (六)实施科技进步带动工程,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整合市县乡农业科技资源,抓好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实施“良种工程”、“科技进村入户工程”,继续抓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力争在品种良种化、种养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产品优质高产化、农产品加工标准现代化方面取得新突破,增强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努力转变增长方式。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要强化科技指导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推广新机制,使全市农户每户有1-2个科技明白人,80%的劳动力掌握2-3门实用技术,农业良种综合覆盖率达到85%,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加大科技示范户培育力度,加快市县乡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网络建设,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积极探索对公益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构建政府扶持与市场推进互动的种养业良种繁育体系,完善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机制。
  (七)实施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建设农村新风貌。创建整洁、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构建村容整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村镇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整洁的要求推进村庄整治和建设。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切实安排好生产性建筑和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文教、医疗、商业、服务业等各项设施建设用地,统一规划建设新村镇。支持编制村镇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从实际出发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凡符合目录的项目,给予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加大对民居通用图设计的资金支持,搞好各地民居通用图的编制和推广工作。要依托小城镇,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撤并的村庄,逐步实现扩大村庄规模,减少村庄数量,推进农民集中居住,提高农民聚居化水平,促进土地集约、产业集群、人口集中。从解决农民要求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问题入手,本着缺什么建设什么的原则,进行村容村貌的整治和建设。村庄整治要以“六改六建”和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大力整治村庄和农民家居环境,开展乡村卫生治理,建设清洁家园。积极开展村镇面山绿化、四旁绿化和庭园绿化,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在坝区和人口密集的地区,要集中建设养殖小区,使家庭分散饲养转变为集中饲养。按照“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的方式,集中建设一批乡村垃圾处理中心,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状况。加强各部门、各方面资金协调和整合力度,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渠道的前提下,集中向村庄整治项目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中力量办大事。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本着节约的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村庄整治,防止盲目大拆大建。充分发挥农民在村庄整治中的主体作用,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积极引导农民对公益事业投工投劳。
  (八)实施农村社会事业推进工程,培养造就新农民。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自我发展能力、伦理道德观念、思想精神风貌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质量和进程。要通过完善农民教育培训等制度措施,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塑造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纪的新型农民。继续实施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努力提高“两基”整体水平,巩固扩大“普九”成果,打牢农村义务教育基础,确保全市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100%。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实施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等重大工程,优化中小学布局,加大对学校危房改造力度,逐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使农村初中毛入学率保持在100%;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力度监管和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完善“免、减、助、补、扶”的贫困生长效救助机制,切实解决好贫困家庭学生的入学问题。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扩大、提升农村职业教育的规模、档次,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以培训基地、培训教材、师资队伍“三位一体”为目标,以高、中等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技校为依托,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以培养新型农民、技能型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管理人才为目标,以经济管理、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务工技能和三产服务技能为重点,对农民进行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大力开展绿色证书培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技能扶贫项目。重点抓好农业科技示范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农村妇女和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培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繁荣和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加快文化馆、图书室、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乡(镇)广播电视站和体育设施建设步伐,弘扬民族文化、民间艺术和民族传统体育运动,满足农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农民身心健康。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文化对口支援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农村文化事业。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创建载体,加大农村科学技术普及力度。做好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卫生专业人才培养步伐,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对主要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和人畜共患病的防控。继续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鼓励少生优生,在农村积极倡导婚前医学检查,抓好出生缺陷干预,降低农村人口出生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关注农村弱势群体,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建立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激励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乡风文明,促进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以及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农民树立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想观念和文明意识,继承和发扬尊老爱幼、邻里和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良好的乡风民俗。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城乡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增强社会治安整体防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严厉打击“黄赌偷盗抢”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坚决查禁、取缔农村邪教和非法宗教组织。加大农村“禁毒防艾”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禁毒专项斗争,全面实施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广泛开展“平安保山”、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建设“平安乡村”。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坚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保山的客观要求,是统筹保山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有利于解决农村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突破发展的瓶颈制约和体制障碍,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有利于启动农村市场,扩大内需,在“十一五”时期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占人口绝大多数农民的生活质量,实现社会公平、共同富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全面推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平衡发展,促进农村全面繁荣。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容和深刻内涵,充分认识有利条件,敏锐把握历史机遇,进一步增强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加大推进力度,务必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沿着正确轨道顺利推进,务必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有一个良好开局,“十一五”时期有一个较大进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保障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中心工作,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机构,将中共保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充实成员单位,加大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要充实人员力量,相对独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对全市“三农”工作的协调、督查职责,负责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日常工作。县乡两级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确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财权和事权统一的原则,明确自身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增加资金投入和事业经费时,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并注意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搞好服务。加快建立新农村建设监测体系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和完善切合保山实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和体系。
  (三)试点示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树立榜样
  从保山的实际状况出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既急不得也等不得。要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典型示范、整体推进”的原则,区分不同发展地域、不同发展水平和特点的类型,合理选择试点,以小康文明示范村建设为载体,以行政村为规划依据,以自然村为实施单位,以“六改六建”为切入点,整合一批项目资源,依托村级组织,动员部门和社会力量帮扶,发展壮大新产业、培养新农民、建设新村镇、树立新风尚、健全新组织,扎扎实实推进新农村试点建设。从2006年起,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稳步推进的原则,市、县(区)、乡(镇)分级办试点,全市力争每年推进100个村的试点工作,其中,市级办5个不同类型的试点,每个县(区)办3~5个,每个乡(镇)力争办好1个以上的试点。
  合理选择试点。从我市实际出发,坝区、半山半坝区、贫困山区、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等不同发展水平和特点的区域都要做好试点工作,以发挥示范引导、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市、县(区)、乡(镇)要分级办好试点,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选择有一定经济基础、群众意愿强烈、村级组织战斗力强的村组,先行规划建设。在试点建设中:一是要制定试点实施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应注重系统性、前瞻性和可行性的统一,既要严格标准,又要符合实际。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预留发展空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对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村镇住宅建设、农民教育培训、村级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系统科学规划。在建设模式上,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力求自然和谐、形式多样;在建设方法上,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二是要明确试点工作任务和目标:完善一个规划,明确一条发展路子,建立一个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让每户农户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或技能,培植开发1~2项优势特色产业或产品,改造提升一所小学,新建一个卫生室、一个图书阅览室、一个文体活动场,新建一个垃圾收储池,培养农户有一种以上健康有益的文体爱好;实现“村寨道路硬化、生态环境优化、农家庭院美化、村务管理民主化”;达到小康、文明、生态、和谐四村一体的建设目标。三是要创新试点建设机制。建立市、县(区)五大班子联系挂点制度,从今年起,市五大班子各联系一个市级试点村,协调推动各部门和社会力量,从政策、项目、资金上向新农村建设试点整合投入,形成“党政引导、村组自治、部门服务、资源整合”的新农村建设运行机制。
  (四)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氛围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广大干部群众形成共识,凝聚力量搞好建设。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活动,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农村文化阵地,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成果、成功经验、先进典型。要通过有声有色的宣传报道,不断激发社会各方面的建设热情,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建设现代家园,让广大农民从“让我建”转变到“我要建”;让全市上下都参与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广泛参与、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五)加大投入,提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保障
  要按照中央1号文件“三个高于”即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的要求,建立市、县(区)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2006年市财政安排200万元设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以后视财政收入增长情况稳定增加资金规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规划、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资金补助和试点环境整治。县(区)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并逐年增加。各部门新增项目资金也要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适当倾斜,要以整村推进项目为基础,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负其责、各记其功、互相配合、统筹安排”的模式,整合支农资金投入,建立“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群众自助”的投入机制。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社会知名人士等社会力量,从项目、资金、物资上给予帮助,建立“城乡互动、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拓宽全社会参与的途径,积极吸引个人、企业参加新农村建设的投资和管理。各类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经济实体,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和劳务所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生产经营地设在农村,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新办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的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有效地顺利推进。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7)

《保山年鉴(2007)》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6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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