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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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5864
颗粒名称: 劳动和社会保障
分类号: D632.1
页数: 3
页码: 313-315
摘要: 本文介绍了保山市的社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包括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劳动者权益、其他工作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保山市 劳动 社会保障

内容

就业再就业
  2006年,保山市共开发就业岗位12851个,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1.2万个的107%,其中由政府出资开发保洁、保绿、保安、门卫、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669个,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600个的112%。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9276人,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8500人的109%,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344人,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4000人的109%;特殊困难群体及“4050”人员再就业733人,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2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8%,控制在年计划4.2%以内。
  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 2006年,保山市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3779本。开展了“再就业优惠证”年度检审工作。全市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共计24703人次,合计金额1477.02万元。其中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社会保险补贴6711人次、754.2万元;核发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补贴2977人次、66.12万元;核发公益性岗位补贴353人次、128.16万元;开展免费职业介绍及社会保险事务代理服务8738人次,补贴金额46.53万元;重大疾病困难医疗补助4人次,金额2.6万元。税务部门减免税费4200人次、402万元;工商部门、减免收费1652人次、77.05万元;卫生医疗单位减免医疗费用68人次、0.36万元。全市全年共筹集再就业资金1618万元,其中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394万元。
  就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 2006年,保山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65期、培训25048人,完成年计划1.6万人的157%。其中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977人,完成年计划2000人的148%,经培训后的再就业率为68%;对农民工开展引导性培训13084人;培训失地农民1500余人;全年全市共招收技校生458人,毕业生除自谋职业者外,均已推荐就业。
  劳动力市场建设 加强了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完善了劳动力市场体系。①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新三化”要求,保山市、县(区)两级劳动力市场的硬、软件建设在不断优化,均实现求职登记、失业保险、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招工登记备案、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管理。2006年,市、县(区)两级劳动力市场共发布招用工信息720余条,提供就业岗位3.5万个(含市外岗位);共举办较大规模的劳务交流会12场,完成求职登记3万人(含农村求职者);职业介绍成功28171人(含农民工),保管下岗失业人员档案2万余份。②加强了职业介绍机构培育和管理。2006年,全市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6个,有社会办职业介绍机构37家。③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了劳务派遣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年内,保山劳动力市场、龙陵县劳动力市场为462人进行了劳务派遣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农村劳务输出 2006年,保山市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68594人次,完成年计划35万人次的105.3%。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有序组织输出到昆明及外省的农民工12994人,完成年计划8000人的162.4%。其中广东3493人、深圳2489人、北京477人、上海485人、浙江475人、昆明698人、其他地区1731人;腾密公路境外段施工3146人。所输出人员主要从事制鞋、制衣、产品包装、电子装配、保安、建筑等工种。劳务输出成为保山市继种植业、养殖业等传统产业后的又一个新兴产业,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其经济和社会效益已逐步显现出来。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2006年,保山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有674户(不含个体工商户),参保63856人,其中在职职工46474人,比上年底净增2372人,离退休人员17382人。全市共收缴养老保险金15545万元,其中当期应收缴11208万元,实收缴10196万元,当期收缴率91%;计划补收历年欠费1800万元,实补收1376万元,完成计划的76%;企业改制一次性缴费3973万元。全市共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总额14164万元。9月,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05年和200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劳社办〔2006〕168号)精神,按时完成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工作,并在国庆节前将待遇兑现给退休人员。此次调整待遇工作涉及退休人员16863名,人均增加养老金154.22元。年底,全市参保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为727.89元。
  失业保险 2006年,保山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共计1677户、参保61574人(其中在职职工59167人,领取失业救济金2407人),完成年计划6.3万人的98%。全市应收缴失业保险金2451.67万元,实际收缴1874.49万元,基金当期收缴率76.46%。共支出失业保险金1401.6万元,共救助下岗失业职工4496人。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意见》(云劳社发〔2006〕15号)精神,保山市认真进行测算,积极协调资金,于7月1日起提高了失业救济金的标准,人均月发放救济金328.73元。
  医疗保险 2006年,保山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共计1676户、参保95852人,完成年计划8.7万人的110%,比上年底净增8852人,增长10.2%。其中参保的在职职工71613人,比上年增加6758人;退休人员24239人,比上年增加2094人。全市应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309万元,实际收缴8092万元,收缴率97.4%。共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6079万元。全市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有95024人,共收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760万元。全市公务员参加医疗保险补助人数有10257人。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患者的医疗费用均按规定得到了报销。年内,市本级、隆阳区两个统筹区的医保信息系统投入使用,4月份启动了医保门诊刷卡业务,10月份启动了住院结算业务。
  工伤、生育保险 2006年,保山市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共计678户、参保31119人,完成年计划2.8万人的111%,比上年底净增4355人,增长16%。全年应收工伤保险基金319万元,实收266万元,基金当期收缴率83%。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39人,支付工伤保险费244万元。全市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共计394户、参保20512人,完成年计划2.1万人的97%,比上年末新增参保1141人,增长5%。全年应收缴生育保险基金194万元,实际收缴155万元,共支付生育保险金79万元,确保了242名生育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足额给付。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自2004年1月从民政部门陆续移交到劳动保障部门。2006年在完成接交的基础上,规范了业务流程,并对失地农民的参保问题进行了调研,初步摸清了底数。至年底,全市参保农民共计52350人,新参保72人。全年有834人享受农保待遇,共发放农保费32.77万元。
  基金监管 2006年,国家及省有关检查组莅保就社会保险基金尤其是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保山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督办,各项社保基金均能按要求进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2006年,保山市认真贯彻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保办发〔2004〕13号)精神,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至年底,全市17382名企业退休人员中,有60%的人员实现了社区直接管理,40%的人员仍实行委托式社会化管理服务。
  劳动者权益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 2006年,保山市共完成劳动保障执法年审3303户,涉及劳动者9.28万人。通过年审,责令用工单位补签劳动合同8870份;补缴各项社会保险欠费191.21万元。同时,保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掌握市内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动态,牵头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210户,涉及农民工5427人,其中178户有拖欠行为,涉及农民工1987人,拖欠工资214.93万元。通过检查处理,已支付农民工工资174.73万元,涉及农民工1613人。
  劳动合同管理和企业工资分配 1.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和鉴证工作。2006年,全市签订劳动合同56222人,占应签订人数的85.3%,其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6540人,非公企业49682人;累计审查集体合同250份,涉及职工20388人;共鉴证劳动合同14762份。全市农民工累计签订劳动合同12453人。2.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不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切实发挥了“三方”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3.年内4县(区)和市直开展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作,到年底已开设工资保障金专户5户,存入保障金530.5万元,涉及104个工程项目。4.调整了保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了2006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指导线。
  劳动争议仲裁 保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凡是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诉,并符合受理范围的,都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都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凡是受理的,都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进行了调解或仲裁,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3件,涉及当事人33人。其中仲裁裁决3件3人,仲裁调解7件、7人,协商解决21件、21人,未结案2件。
  信访工作 2006年,保山市劳动保障部门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11件,接待来访579人次。接待集体上访6批,涉及职工43人。对来信来访,全市劳动保障部门都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
  其他工作
  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①推行政务公开。根据上级的要求,出台了《保山市劳动保障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将人民群众关心的九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张榜公示。②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组织全局公务员参加了保山市法制局和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和考试,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共管理核心内容考试。通过上述工作,保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初步建立起行政许可制度和工作程序,全面提高了本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
  建议、提案办理 2006年,在保山市人大一届六次全会和保山市政协一届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建议、提案共11件。保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6月份将所有建议和提案都顺利答复办理完毕,面商率、满意率、办复率均达到100%。
  金保工程 2006年,保山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认真实施“金保工程”,全市养老保险实现计算机省市联网。
  劳动保障宣传 2006年,保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加大了就业再就业、劳务输出、社会保险、劳动保障执法等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至年底,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万多份,编发简报、信息40期,上街摆摊宣传13次。劳动保障工作年度规划按时完成,拟定了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初稿。
  队伍建设 2006年,全市7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配备了144名工作人员,基本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个到位”。全市32个社区,计划配备劳动保障协管员39人,已就位32人,22个社区按要求开展了工作。年内,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在系统内选拔任用4名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人员。年内,在全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江泽民选集》,加强了本部门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内部关系进一步理顺,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规范了公务员的言行,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了系统内的综治工作。
  (撰稿 张林森)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7)

《保山年鉴(2007)》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6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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