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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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5848
颗粒名称: 福利救济
分类号: D632.1
页数: 3
页码: 307-3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保山市在2006年遭受了多种自然灾害,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市共投入救灾救济资金1161.85万元,口粮救济灾民173994人次,发放救济粮2050.2吨,投入救济款732.85万元。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工作方针,积极动员群众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投工投劳,积极筹措恢复建设资金,完成了隆阳区、施甸县隆阳2004年“十一九”地震自然灾害倒损民房恢复建设任务。
关键词: 保山市 福利救济 社会保障

内容

救灾救济 2006年,保山市先后遭受了长时间持续干旱、低温冷冻、病虫害、洪涝、滑坡、泥石流、风雹灾害。截至年底,全市受灾138.8万人、受困1550人,转移安置10488人,饮水困难14.69万人、死亡27人,伤病128人;农作物受灾92253公顷、绝收7827公顷;倒塌民房3673间,损失民房17102间,需恢复重建1187户、7018间;因灾死亡大牲畜31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4亿元。春节前,市级领导分头带领140个慰问组,将52.5万元慰问款、慰问物(折款26.25万元)送到27个重灾乡的2625名灾民手中,解决了他们在节日期间吃、穿等困难,保证了他们和全市人民一道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年内,全市共投入救灾救济资金1161.85万元,口粮救济灾民173994人次,发放救济粮2050.2吨,投入救济款732.85万元;衣被救济人口31767人,已安排衣被救济款112.47万元,已安排救济衣被数量113157件,恢复建设灾区民房1187户、7018间,安排民房恢复资金112.3万元。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工作方针,广泛倡议社会捐赠,积极动员群众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投工投劳,积极筹措恢复建设资金,切实解决隆阳2004年“十一九”地震自然灾害倒损民房恢复建设工作,截至2006年底,共争取投入资金21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1800万元,市级财政121万元,市级捐赠款179万元。完成了隆阳区、施甸县隆阳2004年“十一九”地震自然灾害倒损民房恢复建设任务。完成了民房恢复建设单项工程22300个(户),其中修复21671个(户),重建629个、户,集中搬迁点5个,217个、户;村委会办公楼设施11个等恢复建设项目。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从2006年7月1日起,保山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2元。在城市,按照科学调整救助标准,推进和完善“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应保尽保”工作得到了巩固,截至年底,全市共投入低保金3122万元,保障了低保对象19202户、31778人月发放低保金301.7元,人月均补助94.9元。
  农村特困户救助 2006年,保山市将占全市农业人口2.56%的21150户、55480人特困群众按照人均每月10元的标准纳入了救助范围,实施了定期定量救助,并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慈善事业 2006年1月9~12日,省慈善总会率云南省红会医院部分医疗人员对施甸县农村特困户100户(每户慰问现金200元,物资折价100元)和特困户唇腭裂手术患者进行走访慰问,开展了医疗救助活动。年内,积极争取慈善项目资助,继续为全市特困户唇腭裂患者进行手术矫治,“美基会”慈善项目共资助了110名孤儿,全市矫治特困户唇腭裂患者42名。
  农村“五保”供养 2006年,保山市以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为依据,开展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特困户的全面性调查。保山市民政局组成了以李发荣局长为组长的调查指导小组,深入到五县(区)、18个乡(镇)、19个村委会进行调查研究。调查显示全市7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915个村(社区)、216.9万人农业人口中,符合《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条件的“五保”对象17240户、21099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0.97%。为此,市级财政安排了40万元经费,用于解决2006年“五保”对象的衣被及必要的生活用品用具。
  医疗救助 2006年,保山市根据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和《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出台了《保山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应配套的医疗救助资金,将其列入财政预算,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农村医疗基金管理办法》,3月24日,隆阳区启动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在城区确定10所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农村乡(镇)24个卫生院为城市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确定了城市医疗救助定点药店,对持“低保证”的低保对象到定点药店购药享受到9.6折的优惠;对特殊困难居民患常见病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治疗的,发放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卡,给予每人每年200~500元的医药费救助,对城市“三无对象”、在敬老院的低保老人实行病前救助,每人每年补助300元门诊费。截至年底,全市城市医疗救助共支出资金21万元、救助185人次。在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的隆阳、腾冲、龙陵3县(区),特困户和“五保户”个人的参合费由民政部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代付。2006年全市农村医疗救助共支出资金134.8万元、救助49326人次。
  对20世纪60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的生活补贴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世纪60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民保〔2006〕9号文件)精神,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适当提高我市20世纪60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补助标准的范围和补助标准为:凡符合《关于对六十年代初期精简退职的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老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通知》(云劳人险〔1984〕03号)规定,享受生活补助待遇的20世纪60年代初期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精简退职职工,其生活补助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0元。在原标准基础上已自行提高补助标准超过60元的地方,可不再提高补助标准,未达到60元的按差额补足。全市共有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于20世纪60年代初被精简退职职工1210人,全部及时、足额领取了提高补助标准的生活补助。
  福利彩票 2006年,根据全省福彩工作会议精神,保山市福彩工作以扩大乡(镇)福彩市场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销售额。5月11日全市19个乡(镇)增设了投注机,并进行了业务培训。按照年初计划,在市政府所在地隆阳区建设一个中福在线即开票销售厅,6月底,完成项目申报、大厅建设、设备安装调试、模拟运行等全部程序。7月初,正式投入生产经营,8月2日举行隆重的开业仪式。至年底,全市共有投注机64台,年内,全市共销售电脑福利彩票34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54%,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筹集公益金达1505万元。10月18日,云南省福彩中心配发给保山市1辆FV7160国产捷达轿车,价值10.48万元,专项用于福利彩票的销售。
  社会捐赠 2006年11月8日,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社会捐助活动,全市共接收捐助款27万多元,使“春、冬荒”期间灾民的吃、穿、住、医得到保障。
  残疾孤儿救助 2006年,保山市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的安排,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残疾孤儿)实施了“明天计划”项目。年内,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对5名残疾孤儿进行了“明天计划”手术康复治疗,其中市社会福利院2名、隆阳区3名。经过手术康复治疗,弥补了他们肢体残疾的缺陷,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
  艾滋病遗孤救助 2006年,保山市根据防止艾滋病办公室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提供的艾滋病遗孤和困难家庭的情况,经基层民政部门的调查核实后,对艾滋病遗孤、孤老和困难家庭实施救助救济。采取由疾病预防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利用家访之机,将救助救济款物发放给艾滋病遗孤监护人和困难家庭。年内,全市救助救济了114名艾滋病遗孤。其中4名艾滋病孤儿(父母双亡)纳入农村“五保户”供养,每人每月60元钱,10千克大米;110名遗孤(单亲或由亲属监护抚养的)及47户困难家庭实行常规救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06年,保山市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认真进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年内,全市救助了流浪乞讨人员659人次,其中省内的336人次,省外的323人次;有乞讨行为的27人,无乞讨行为的632人;少年儿童55人,青壮年562人,老年人42人;肢体残疾22人,痴呆傻19人,精神病人46人。
  收养登记工作 2006年,保山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50件、共50人。
  社会福利企业 2006年,保山市共有社会福利企业6个,安排残疾人就业41人,生产总值338.11万元,销售额319.11万元。残疾职工年人均工资4876.6元。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7)

《保山年鉴(2007)》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6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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