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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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5844
颗粒名称: 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1
页码: 3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6年保山市加大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知晓率。同时,市财政投入200万元,承担市县部分奖免经费的50%。
关键词: 保山市 计划生育 独生子女

内容

2006年6月8日,保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全市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的情况通报》,按照“奖优免补”政策知晓率要达90%及“5331”工程的要求,①利用元旦、春节、端阳节花街及“三下乡”活动进行面上的宣传;②利用宣传媒体、县文工队演出和村、社计生协会宣传队进行宣传;③利用工作会、座谈会、群众会、户主会、对象会及学生对家长等多种形式进行面对面的宣传;④组织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巡回偏远农村,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的“三送”活动;组织社会各界媒体开设专栏对“奖优免补”政策进行宣传报道,规范更新各种标语1.33万条。2006年,保山市农业人口一孩家庭新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936户,占任务数5500户的107.93%,超任务436户,超额完成省下达的领证指标任务。全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累计领证36229户,累计领证率38.45%。一次性奖、教育奖学金配套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全市当年享受一次性奖金4554人、422.45万元;享受奖学金14473人、262.44万元;享受养老生活补助5163人、337.80万元;享受计划生育“奖优免补”的24190人、1022.68万元。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及“奖优免补”工作经费,由市级财政投入200万元。保山市人民政府按云南省人民政府的要求,承担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免经费市县部分的50%。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7)

《保山年鉴(2007)》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6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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