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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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5813
颗粒名称: 社会
分类号: D669
页数: 15
页码: 301-3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6年保山市社会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人口、人民生活、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精神文明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等。
关键词: 保山市 社会 劳动

内容

人口
  人口构成 2006年末,保山市总人口244.29万人(含外来人口,不含外出人口),比上年增长0.75%,在全省排名第九位,占全省人口的5.45%。人口自然增长率6.78‰,增长0.705%。全市总户数622922户,增长2.68%,其中隆阳区232317户,增长3.05%;施甸县80937户,增长1.08%;腾冲县153921户,增长2.83%;龙陵县67229户,增长3.28%;昌宁县88518户,增长2.46%。全市总人口中:①按性别分,男性124.84万人,增长0.60%,占全市总人口的51.10%;女性119.46万人,增长0.90%,占全市总人口的48.90%。性别比为100∶104.50。②按人口类别分,非农业人口26.27万人,增长1.96%,占全市总人口的10.75%;农业人口为218.02万人,增长0.57%,占全市总人口的89.25%。③按县(区)分,隆阳区86.34万人,增长0.59%,占全市总人口的35.34%;施甸县33.12万人,增长0.15%,占全市总人口的13.56%;腾冲县62.97万人,增长0.14%,占全市总人口的25.78%;龙陵县27.59万人,增长0.96%,占全市总人口的11.29%;昌宁县34.28万人,增长0.36%,占全市总人口的14.03%。④全市出生人口31687人,人口出生率为13.0‰,增长1.00%;死亡人口15196人,死亡率6.2‰,增长0.30%。人口自然增长率6.8‰,增长0.07%。其中隆阳区出生人口9144人,人口出生率10.62‰,死亡人口4526人,人口死亡率5.26‰,人口自然增长率5.36‰;施甸县出生人口3228人,人口出生率9.75‰,死亡人口2173人,人口死亡率6.57‰,人口自然增长率3.19‰;腾冲县出生人口12350人,人口出生率19.75‰,死亡人口4805人,人口死亡率7.68‰,人口自然增长率12.07‰;龙陵县出生人口3596人,人口出生率13.09‰,死亡人口1626人,人口死亡率5.92‰,人口自然增长率7.17‰;昌宁县出生人口3369人,人口出生率9.84‰,死亡人口2066人,人口死亡率6.04‰,人口自然增长率3.81‰。⑤高等学校在校学生8002人,比上年减少10.7%;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3709人,增长13.5%;普通高中在校学生33865人,增长12%;普通中学在校学生144662人,增长1.1%;小学在校学生243082人,比上年增长0.1%。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4544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1274人(正高35人、副高1239人),中级11191人,初级20300人,未评聘1779人。
  人口密度 2006年,保山市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24.4人,
  其中隆阳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72人,施甸县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65人,腾冲县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07人,龙陵县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94.76人,昌宁县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88人。
  全社会从业人员 2006年,保山市社会从业人员141.4万人,比上年下降1.0%,占全市总人口的57.88%。①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人数10.0万人,增长4.2%,占全市总人口的4.09%,②城镇私营企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3.6万人,增长5.9%,占全市总人口的1.47%。③乡村从业人员127.8万人,增长1.0%,占全市总人口的52.31%。其中隆阳区42.6万人,下降0.2%,占全市总人口的17.44%;施甸县18.5万人,增长1.6%,占全市总人口的7.57%;腾冲县33.2万人,增长1.8%,占全市总人口的13.59%;龙陵县14.9万人,增长0.7%,占全市总人口的6.09%;昌宁县18.6万人,增长1.1%,占全市总人口的7.61%。④单位从业人数(不含私营单位)10.02万人,增长3.59%。其中隆阳区4.19万人,下降0.29%;施甸县0.86万人,下降0.15%;腾冲县2.83万人,增长12.53%;龙陵县1.00万人,下降1.30%;昌宁县1.14万人,增长5.48%。⑤全市劳动力资源人数167.8万人,增长1%;从业人员数141.4万人,增长1%;城镇安置就业人数2976人,下降5.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6899人,下降1.2%;城镇登记失业率3.6%,下降0.4个百分点。
  少数民族人口 2006年,保山市少数民族总人口238421人,比上年增长1.50%。其中彝族79132人,增长3.14%;白族39416人,下降1.11%;傣族42162人,增长9.16%;傈僳族29497人,增长1.12%;回族12996人,下降0.71%;苗族9566人,增长2.77%;布朗族10319人,下降0.75%;佤族4427人,增长4.95%;阿昌族3174人,增长4.89%;满族1447人,增长1.11%;景颇族2429人,增长4.78%;德昂族1030人,增长0.48%;纳西族1072人,增长3.07%;哈尼族256人,增长7.56%;拉祜族164人,增长92.94%;壮族293人,增长8.92%;瑶族52人,下降7.14%;藏族118人,增长28.26%;怒族161人,增长18.38%;普米族52人,增长92.59%;蒙古族52人,增长57.57%;基诺族3人;水族15人,增长7.14%;独龙族11人,增长57.14%;布依族247人,增长17.06%;其他330人,下降1.19%。
  人民生活
  职工队伍 2006年末,保山市有在岗职工10万人,比上年增长3.71%。其中隆阳区在岗职工占41.87%,施甸县占8.61%,腾冲县占28.14%,龙陵县占10%,昌宁县占11.38%;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占65.5%,集体经济单位占4.74%,其他经济单位占29.76%;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占44.21%,事业单位占40.05%,机关单位占15.74%;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占5.17%,采矿业占2.48%,制造业占16.82%,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2.53%,建筑业占6.5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2.76%,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占0.98%,批发和零售业占5.37%,住宿和餐饮业占0.54%,金融业占2.86%,房地产业占1.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0.8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占1.4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占2.3%,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0.1%,教育占24.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占0.89%,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占0.8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占17.13%。
  职工工资 2006年,保山市发放在岗职工工资16.05亿元,比上年增长27.67%。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185元,比上年增长24.36%,其中隆阳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927元,施甸县15817元,腾冲县14589元,龙陵县18190元,昌宁县15854元;国有经济单位18459元,集体经济单位9734元,其他经济单位12245元;企业单位13807元,事业单位17727元,机关单位18939元。
  城镇居民经济收支 城镇居民家庭经济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6年,保山市城镇家庭人均总收入10136元,比上年增长8.23%;人均可支配收入9754元,增长7.9%。城镇家庭人均总支出9322元,增长3.28%,其中消费支出7122元,增长0.1%;食品支出占42.23%,衣着类支出占10.78%,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占4.56%,医疗保健支出占8.25%,交通和通讯支出占16.37%,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9%,居住支出占6.4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占2.33%。
  城镇居民家庭年末主要消费品拥有量 2006年,保山市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成套家具90套、自行车102辆、摩托车63辆、汽车5辆、洗衣机90台、电冰箱75台、彩色电视126台、影碟机81台、录放像机15台、家用电脑23台、照相机42架、固定电话84部、移动电话169部。
  农村居民经济收支 2006年农村经济调查资料显示,保山市农民人均总收入3324元,比上年增长3.87%。其中隆阳区农民人均总收入3194元,施甸县3049元,腾冲县3018元,龙陵县3028元,昌宁县4044元。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052元,比上年增长9.21%。其中隆阳区农民人均纯收入2341元,施甸县1846元,腾冲县2241元,龙陵县1890元,昌宁县2001元。全市农民人均总支出3230元,比上年增长1.58%。其中隆阳区农民人均总支出2532元,施甸县2938元,腾冲县2332元,龙陵县3101元,昌宁县4659元;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占35.7%,税费支出占0.09%,生活消费支出占56.47%,财产性支出占1.02%,转移性支出占3.44%。
  农村居民消费结构 2006年,保山市农民年人均生活费支出1824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52.8%,衣着消费支出占3.57%,居住消费支出占14.8%,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占4%,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占8.33%,交通与通讯消费支出占8.33%,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占5.87%,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占2.3%。
  农村主要食品消费及年末耐用品拥有量 2006年,保山市农民人均消费谷物158.53千克,薯类2.21千克,豆类4.95千克,蔬菜及菜制品76.6千克,植物油1.86千克,动物油1.54千克,蛋类及蛋制品35.65千克,食糖1.7千克,水产品0.63千克,酒4.1千克,瓜类0.52千克,水果类8.76千克,坚果0.81千克,茶叶0.84千克。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洗衣机10台,自行车34辆、摩托车23辆、电话机25部、移动电话42部、热水器10台、电冰箱5台、黑白电17台、彩色电视机72台、影碟机28台、收录机8台。
  人口与计划生育
  2006年末,保山市有各级计划生育机构112个,比上年减少10个;共有编制477人,其中行政编制218人、事业编制235人、工勤人员24人。由于全市撤并11个乡(镇),五县(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有72个,比上年减少11个;技术服务机构40个,比上年增加1个。市、县(区)、乡(镇)、村(办事处)四级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1404人,比上年增加16人。其中市级17人、县(区)176人、乡(镇、办事处)287人、村委会(社区)924人。行政管理人员编制230人,市、县、乡三级公务员实有264人。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157人、中专文化59人、高中及以下48人。县、乡两级服务站所人员编制226人,实有208人,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79人、中专文化105人、高中及以下文化24人。180名专业技术人员中,副高职2人、中职49人、初职94人。获得医疗卫生执业资格的共151人,其中执业医师84人、执业助理医师37人、执业护士30人。不具备执业资格的29人。工勤及其他人员28人。
  年末,全市总人口244.30万人。全年出生2.63万人,人口出生率10.79‰,比省下达任务数少1.72个千分点;与上年同比减少326人,出生率下降0.21个千分点。其中一孩出生1.47万人,一孩率55.94%,比上年增加3.01个百分点;二孩出生1.14万人,二孩出生率43.52%,比上年减少3个百分点;多孩出生143人,多孩率0.54%,比上年减少0.01个百分点;计划外多孩出生7人,比上年少生2人,计划外多孩率0.03%,比上年减少0.01个百分点。全年死亡1.41万人,死亡率5.81‰,比上年减少0.3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1.21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98‰,比上年增加0.13个千分点;年增长1.81万人,比上年增加4527人,年增长率7.43‰,比上年增加1.82个千分点。全年做各种计划生育手术6.38万例,比上年减少536例;“三术”4.32万例,占各种手术总数的67.70%,“三术”比上年减少2253例,“三术”率83.83%,比上年增加0.08个百分点。计划生育率98.87%,比上年增加0.33个百分点。其中一孩计划生育率99.41%,比上年提高0.15个百分点;二孩98.22%,提高0.44个百分点;多孩95.10%,提高1.22个百分点。全市五县(区)计划生育率分别为:昌宁县99.44%、隆阳区99.34%、施甸县98.91%、龙陵县98.83%,腾冲县98.17%。全市妇女总和生育率由上年的1.42个上升到1.44个,其中隆阳区1.33、施甸县1.19、腾冲县1.68、龙陵县1.62、昌宁县1.29。一般生育率由42.33‰下降到41.70‰,下降0.63个千分点。在全市49.31万名已婚育龄妇女中,有41.34万名妇女落实各种节育措施,节育率86.73%,比上年增加0.23个百分点。其中落实节育措施的一孩妇女11.28万人,比上年增加3608人;二孩妇女25.45万人,减少37395人;多孩妇女2.49万人,减少4524人。在未落实节育措施的6.54万人中,可不避孕的1.31万人,比上年增加1112人;有生育指标的2.79万人,其中一孩1.45万人、二孩1.32万人、多孩126人;应落实措施而未落实的有2.45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546人。全市女性初婚1.21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28人,其中晚婚4651人,晚婚率38.36%,比上年上升2.20个百分点;早婚219人,早婚率1.81%,上升0.31个百分点。全市领取独生子女证夫妇6.29万对,比上年增加7331对,领证率12.76%,比上年增加1.47个百分点。其中当年领证7721万对,比上年减少3349对。全市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当年领取独生子女证5936户,全市累计领证3.57万户,累计领证率38%。全市出生与人流比例为0.20,比上年增加0.02。全市有7个乡(镇、办事处)、712个村(社)实现无计划外生育,有68个乡(镇、办事处)、910个村(社)实现无违法多孩生育。全市5个县级服务站和34个乡级服务所实施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宫内放取节育器、人工流产、引产及皮下埋植等各种计划生育手术3.37万例,比上年增加1.26万例,占全市各种计生手术总数的52.82%,增加20.11个百分点。其中男、女结扎和放环“三术”1.83万例,占全市“三术”总数的42.36%,比上年上升18.55个百分点。
  业务培训 2006年2月13~15日,保山市人口计生委在保山卫校成人教育部举办全市县乡计划生育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班。五县(区)人口计生局负责人和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共140人参加培训。培训重点为“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基层计划生育统计管理、避孕药具及新药具介绍、计划生育财务管理、新闻写作基本常识及计算机网络应用等内容。
  专项经费检查 2006年3月22~29日,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2003至2005年省补助计划生育事业专项经费检查的通知》要求,在五县(区)自检自查的基础上,保山市人口计生委组成专项经费检查组,对各县(区)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3月31日在龙陵县召开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专项资金检查总结会议,会议对五县(区)2003年后省补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刘冬青就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暨专项资金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讲话。
  吴莉华莅保调研 2006年4月18~20日,云南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吴莉华一行4人,在保山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刘冬青陪同下,到隆阳区计生服务站、辛街乡服务所、腾冲县服务站、滇滩镇服务所,就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情况、200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双线责任目标完成进展情况、计划生育行政监察情况、工作经验及存在问题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与乡(镇)领导、计生干部、服务站所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研座谈,并分别听取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县(区)人口计生局长的工作汇报。
  半年人口形势分析会 2006年4月28日,召开全市半年人口形势分析会,五县(区)人口计生局长、统计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针对全市上半年面临的严峻人口形势,讨论分析上半年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方法,找出工作重点、难点和存在主要问题,并针对时间过半,各项任务未过半的实际,制定下半年工作对策及措施,确保全年各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指标的完成。
  为流动人口服务 2006年,保山市各县(区)人口计生局采取便民措施,进商场、进社区,主动服务上门,为流动人口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市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设立30个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窗口,其中腾冲县设立22个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窗口或发放点,昌宁县设立16个。隆阳区从3月初开始,组织服务站医务人员先后深入永昌、兰城等街道办事处的各社区、商场,免费为350名流动人口育龄群众进行B超、乳腺红外线扫描、红外线微波治疗等健康检查,同时宣传计划生育、“奖优免补”政策以及婚育新风、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相关知识。腾冲县从5月20日至6月20日,在腾越镇的8个社区,石头山工业园区,固东、滇滩、明光等乡(镇)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月活动,为1552名流动人口进行体检。龙陵、施甸、昌宁3县结合实际,同时为流动人口进行查环、查孕、查病的“三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各县(区)以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为载体,深入到各商场、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重点乡(镇)广泛开展宣传,发放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艾滋病防治等各种宣传资料。施甸甸阳、姚关、由旺等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对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清查,对施勐公路姚关段施工工地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宣传2次,发放避孕套1万只。腾冲县在开展宣传活动中,发放《致外来在腾务工经商已婚育龄夫妇的一封公开信》2.2万份到流动人口手中,并在电视台滚动播放5天,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商场、路口、居住区张贴400份。
  出生缺陷干预试点 2006年7月,昌宁县被确定为全省人口出生缺陷干预试点县。8月,成立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卫国为组长,县人口计生局局长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宣传、财政、人事劳动、卫生、教育、广播电视、民政、科技、药监、妇联、残联、人口计生等单位和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昌宁县人口出生缺陷干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8月10日,昌宁县人民政府印发《昌宁县开展人口出生缺陷干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昌政办发〔2006〕72号),提出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拟定了《昌宁县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操作流程》,组织召开由成员单位领导,各乡(镇)分管领导、人口计生办主任、计生服务所所长,县人口计生局和计生服务站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试点工作启动会,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并对技术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按照《工作操作流程》,开展基线调查,确定目标人群2803对;先后组织业务技术骨干培训15期,将《云南省人口出生缺陷预防规定》、《云南省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云南省人口出生缺陷预防规定)实施工作有关问题》、《人口出生缺陷干预试点县婚前培训指导意见》、《云南省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免费发放叶酸管理办法(试行)》、《昌宁县开展人口出生缺陷干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预防人口出生缺陷宣传标语》、《人口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等文件材料整理成《昌宁县人口出生缺陷干预试点工作文件汇编》材料印发到各乡(镇);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召开群众会,喜庆节假日活动,制作、张贴宣传标语,编写黑板报,播放音像资料,利用街天摆摊设点、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接待咨询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到各试点村组织开展培训,系统讲解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对目前预防出生缺陷的主要措施,如何在婚前、孕前获得预防出生缺陷的相关服务,哪些人能够享受免费服务等知识进行全面培训。同时,深入开展“五进农家”活动,通过在新农村建设试点的培训探索经验,在全县全面铺开,使目标人群对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加深认识,自愿参与。截至2006年底,全县召开干部职工会15场次、群众会480场次,参会人员24485人次,集中培训67期(其中业务骨干培训15期),编写黑板报407期,制作、张贴大小宣传标语834条,播放音像资料183场次,发放服务指南折页1.7万份、标语宣传画490套、工作问答300本、挂历1000套。以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为载体,选派县计生服务站的技术骨干携带设备和材料,深入全县13个乡(镇)帮助开展孕前检查工作,同时对基层业务技术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技术指导。全县共对406对目标人群进行孕前检查,发现有健康问题的48对。通过全面的孕前检查,共向适宜的目标人群发放叶酸358人/份,计2148瓶。
  市药具管理现场会议 2006年7月19~20日,召开保山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现场会,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各科站长、市药具站全体人员、五县(区)人口计生局分管领导、服务站站长和药管人员近30人参加会议。云南省药具站站长张丽萍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了全市计划生育药具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及5~6月份对五县(区)15个乡(镇)、14个村、2个社区、10个流动人口药具发放窗口建立、实施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的调研督导情况。与会人员到隆阳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永昌镇明强社区、辛街乡计划生育服务所及辛街村委会等4个点现场参观学习。
  省政府检查组莅保检查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 2006年8月29日至9月3日,以云南省人口计生委巡视员朱建琨为组长的省政府检查组一行5人,对全市2006年中期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分别到隆阳区、腾冲县的24个星级宾馆、酒店及17家普通旅馆检查安全套摆放发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情况。省检查组在听取保山市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后,对全市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下一步加强工作的具体意见。
  “关爱女孩行动”知识竞赛 2006年9月26日,保山市人口计生委在保山兰都饭店举办“关爱女孩行动”知识竞赛活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团市委、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工商局的领导及市直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100多人出席并观看比赛。五县(区)人口计生系统和保山中医药专科学校、保山移动公司、武警保山支队共8个代表队参加了比赛。经过激烈角逐,施甸县代表队获得第一名。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 2006年10月16~20日,由保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分别由市人事局副局长刘淑凤、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丁昆、市教育局党委书记董保华、市农业局纪检组长陈昌荣、市卫生局调研员李子齐担任组长,其他人员为组员组成的5个考核组,对五县(区)进行200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双线检查考核。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的指标内容及《保山市200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管理双线考核办法》要求,考核组采取随机抽点的方法进行检查考试,每个县抽取3个乡(镇),再抽取其中3个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全市共抽取15个村级调查点、4个社区居委会。15个调查点调查总户数904户,总人口3823人。其中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出生37人,一孩出生16人,二孩出生21人,死亡13人。已婚育龄妇女794人,落实节育措施712人。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0日出生及补救手术37人,半年内落实长效节育措施30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67户,当年领证14户,自愿办证14户。对“奖优免补”政策全部知晓的634人,部分知晓的223人。
  全市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会 2006年11月3~4日,保山市人口计生委在隆阳区和腾冲县两地先后分别召开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会。市政府副市长解丽平出席会议并作题为《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新局面》的讲话。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先后到隆阳区永昌办事处黉学社区、腾冲县腾越镇秀峰社区现场参观学习,五县(区)人口计生局就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进行交流发言。省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处副处长范雅康应邀参加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徐兆昆,公安、工商、劳动保障、民政等市流动人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五县(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副局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人员共计40多人参加会议。
  “兴边富民工程”计生服务站建设 2006年,根据《保山市实施“兴边富民工程”(2005~2007)三年发展规划建设项目》要求,腾冲、龙陵两县共有县级服务站和乡(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建设项目13个,合计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3年计划总投资1035万元,申请中央补助885万元,自筹150万元。腾冲县滇滩镇中心服务站于2006年4月底竣工,6月份验收,8月底投入使用,9月1日正式对外开展各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龙陵县镇安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于2006年底完成主体工程。
  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 2006年,按照《保山市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实施办法》规定,保山市人口计生委牵头,与各相关成员单位相互协调、配合,全面实施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作。2月13~15日,市人口计生委在保山卫校成教部举办140人参加的全市县乡计生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班,培训人口理论、业务知识和预防艾滋病知识。3月1日,市人口计生委分别与五县(区)人口计生局签订《2006年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责任目标书》,布置安全套工程工作。3月28日,保山人民政府将2006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进行分解下发,并与相关牵头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此后,各县(区)人口计生局分别与县(区)政府签订防治艾滋病5项工程责任目标书。5~6月,市人口计生委抽调市药具站工作人员对五县(区)推广使用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工作进行调研,并在全市药具管理现场会上通报调查结果。6月12日,由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召集公安、工商、文化、旅游、药监等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就贯彻落实2006年防治艾滋病的责任目标,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进行讨论,并就配合做好推广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8月2~5日,由市防艾办牵头,五县(区)防艾办、工作成员单位及相关业务人员共同组成督察组,采取听、查、看、访,座谈等形式,对五县(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06年防治艾滋病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察。截至2006年10月,全市防治艾滋病共发放安全套194.39万只。其中免费发放149.52万只(对已婚育龄妇女发放120.86万只,开展防艾宣传活动发放28.66万只),社会市场营销44.87万只(其中星级宾馆4.06万只、普通旅馆酒店8.58万只、歌厅卡拉OK厅1.44万只、美容及发廊2.20万只、医疗卫生单位11.70万只、药品经营单位16.63万只、自动售套机售出2263只)。全市38家星级宾馆均摆放安全套,摆放率100%;738家普通旅馆酒店,摆放安全套718家,摆放率98%;桑拿洗浴店有38家,摆放安全套38家,摆放率100%;歌厅卡拉OK厅106家,摆放安全套100家,摆放率95%;美容及发廊303家,摆放安全套285家,摆放率94%;医疗卫生和药品经营单位共计753家,98%摆放安全套。全市购置安装自动售套机64台,已全部安装在各星级宾馆和县计生服务站,正常运转的有56台。
  计生专网建设 2006年,按照云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云南省人口计生业务专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口办发〔2006〕2号)要求,市人口计生委组织五县(区)开展人口计生业务专网建设工作。截至年底,全市有龙陵、昌宁和施甸3县架设数据专线或开通ADSL/PSTN拨入省电子政务VPDN平台的申请和接入工作,正式联网并开展业务工作。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申报 2006年,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和云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在全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实施意见》(云人口办发〔2006〕11号)的要求,昌宁县成立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六个好”的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按照《云南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考核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自检自查,自评得97分,初步达到标准条件,向省人口计生委申报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年底经省考核评估小组进行检查验收并上报评审。
  计生工作专题调研督察 2006年,围绕中共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人口自然增长率三年内下降三个千分点”的目标任务,针对五县(区)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工作进度滞后的情况,由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刘冬青带队组成调研组,先后5次到79个乡(镇)进行督察,重点到隆阳、腾冲两个人口大县领证率较低的乡(镇)进行具体帮助指导。
  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 2006年6月8日,保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全市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的情况通报》,按照“奖优免补”政策知晓率要达90%及“5331”工程的要求,①利用元旦、春节、端阳节花街及“三下乡”活动进行面上的宣传;②利用宣传媒体、县文工队演出和村、社计生协会宣传队进行宣传;③利用工作会、座谈会、群众会、户主会、对象会及学生对家长等多种形式进行面对面的宣传;④组织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巡回偏远农村,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的“三送”活动;组织社会各界媒体开设专栏对“奖优免补”政策进行宣传报道,规范更新各种标语1.33万条。2006年,保山市农业人口一孩家庭新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936户,占任务数5500户的107.93%,超任务436户,超额完成省下达的领证指标任务。全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累计领证36229户,累计领证率38.45%。一次性奖、教育奖学金配套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全市当年享受一次性奖金4554人、422.45万元;享受奖学金14473人、262.44万元;享受养老生活补助5163人、337.80万元;享受计划生育“奖优免补”的24190人、1022.68万元。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及“奖优免补”工作经费,由市级财政投入200万元。保山市人民政府按云南省人民政府的要求,承担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免经费市县部分的50%。
  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 2006年,保山市五县(区)装配的6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隆阳区配备两辆),常年流动服务在边远山区村寨,为农民群众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满足育龄群众生殖保健需求。至年底,服务车下乡服务778天,行驶3.76千米,随车工作人员累计3586人,接受服务481个村,提供各种服务17.52万人次,其中上环、取环、皮埋3种手术8881例,查环、查孕4.03万例,提供避孕药具3.57万人次;开展生殖保健服务2.31万例,其他医疗服务1884例,宣传咨询6.41万人,培训有关人员628人次,手术对象及病人的接送转诊21例。
  计划生育协会 2006年,保山市有计划生育协会988个、会员小组6662个、会员26.22万多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0.73%。“六一”节前夕,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组织3个小组,购买1万元的慰问品,对五县(区)100户农村独生子女困难家庭进行慰问。“五二九”全国协会活动日期间,各县(区)计生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的育龄群众进行乳腺、B超、生殖道感染和妇科检查等系列宣传服务活动;有的走村入户,向外来人口发放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育等宣传资料;组织会员、群众、青年在各社区参加预防艾滋病知识竞赛;有的深入各乡(镇)组织服务站医务人员向广大育龄人群进行生殖健康、性生活卫生常识、妇科疾病防治、避孕节育、艾滋病预防等知识培训服务,对育龄人群免费进行“三查”。
  腾冲县计生协承办的联合国人口基金•中国计生协边境地区防治艾滋病宣传项目(UNPA RAS5R209项目),在腾越镇8个社区及猴桥镇、滇滩镇、明光乡4个乡(镇)的娱乐场所开展同伴教育、外展服务及面对面咨询,以提高目标人群预防艾滋病的能力,减缓艾滋病的传播速度。11月,县计生协又承办预防艾滋病宣传暨促进安全套使用项目,开展对艾滋病有关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对艾滋病知识的认知率,各级协会干部在项目中学习先进的服务理念和工作方法,增强服务能力,积累项目工作经验,提高综合素质,为今后协会工作提供新思路新方法。
  年内,保山市人口与计生协会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对扶贫挂钩村腾冲县腾越镇尚家寨村的独生子女、双女困难户进行帮扶,市级投入1万元,对7户独生子女家庭进行庭园围墙改造粉刷,改善村容村貌和家庭居住环境。在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中投入2万元作为村级计划生育协会之家的建设,为村协会订阅《保山日报》、《中国人口报》、《支部生活》、《计划生育杂志》、《人生》等报刊杂志,以加强科学文化阵地建设,丰富活动内容。
  避孕药具管理 2006年,保山市按照《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的意见》和《云南省计划生育药具规范管理办法》(云人口发〔2006〕63号文件精神),成立以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刘冬青为组长,副主任杨进勇为副组长,各科室站长为成员的保山市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领导小组。2月16日,召开全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会议,市药具站全体人员及五县(区)服务站站长和药管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全省药具工作会精神,同时代颁发国家级、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牌、奖金。会议认真总结2005年的药具管理工作,通报全市2005年度药具计划、日常工作、财务管理及优质服务等量化考核结果,其中腾冲、龙陵两个县级服务站获一等奖,隆阳、施甸、昌宁3个县级服务站获二等奖。7月19~20日,召开全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现场会,省药具站站长张丽萍到会指导。2006年,全市实际使用计划生育药具38.19万人,其中放置宫内节育器36.59万人,皮埋剂0.17万人;使用其他口服长效、短效及速效避孕药、外用、针剂、避孕套等1.43万人。全市计划要求避孕药具资金44.34万元,其中药具31.51万元;宫内节育器12.83万元。云南省药具站下达计划52.30万元,其中药具37.25万元、宫内节育器15.05万元。保山市药具站下达五县(区)计划38.78万元,占省药具站下达数额的74%。其中药具28.63万元、宫内节育器10.15万元;省药具站下达计划执行金额55.21万元,占计划的105%,其中药具38.87万元、宫内节育器16.33万元。市药具站分配药具计划执行57.59万元,完成计划的148%,其中药具35.57万元、宫内节育22.01万元;常住人口50.45万元、流动人口7.13万元。全年有偿调拨福施福1469盒、叶酸片453瓶,无偿发放叶酸片2160瓶。全市设立流动人口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固定窗口10个,其中县(区)计划生育服务站5个、社区5个。
  民政
  福利救济
  救灾救济 2006年,保山市先后遭受了长时间持续干旱、低温冷冻、病虫害、洪涝、滑坡、泥石流、风雹灾害。截至年底,全市受灾138.8万人、受困1550人,转移安置10488人,饮水困难14.69万人、死亡27人,伤病128人;农作物受灾92253公顷、绝收7827公顷;倒塌民房3673间,损失民房17102间,需恢复重建1187户、7018间;因灾死亡大牲畜31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4亿元。春节前,市级领导分头带领140个慰问组,将52.5万元慰问款、慰问物(折款26.25万元)送到27个重灾乡的2625名灾民手中,解决了他们在节日期间吃、穿等困难,保证了他们和全市人民一道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年内,全市共投入救灾救济资金1161.85万元,口粮救济灾民173994人次,发放救济粮2050.2吨,投入救济款732.85万元;衣被救济人口31767人,已安排衣被救济款112.47万元,已安排救济衣被数量113157件,恢复建设灾区民房1187户、7018间,安排民房恢复资金112.3万元。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工作方针,广泛倡议社会捐赠,积极动员群众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投工投劳,积极筹措恢复建设资金,切实解决隆阳2004年“十一九”地震自然灾害倒损民房恢复建设工作,截至2006年底,共争取投入资金210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1800万元,市级财政121万元,市级捐赠款179万元。完成了隆阳区、施甸县隆阳2004年“十一九”地震自然灾害倒损民房恢复建设任务。完成了民房恢复建设单项工程22300个(户),其中修复21671个(户),重建629个、户,集中搬迁点5个,217个、户;村委会办公楼设施11个等恢复建设项目。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从2006年7月1日起,保山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2元。在城市,按照科学调整救助标准,推进和完善“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实行分类管理,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应保尽保”工作得到了巩固,截至年底,全市共投入低保金3122万元,保障了低保对象19202户、31778人月发放低保金301.7元,人月均补助94.9元。
  农村特困户救助 2006年,保山市将占全市农业人口2.56%的21150户、55480人特困群众按照人均每月10元的标准纳入了救助范围,实施了定期定量救助,并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慈善事业 2006年1月9~12日,省慈善总会率云南省红会医院部分医疗人员对施甸县农村特困户100户(每户慰问现金200元,物资折价100元)和特困户唇腭裂手术患者进行走访慰问,开展了医疗救助活动。年内,积极争取慈善项目资助,继续为全市特困户唇腭裂患者进行手术矫治,“美基会”慈善项目共资助了110名孤儿,全市矫治特困户唇腭裂患者42名。
  农村“五保”供养 2006年,保山市以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为依据,开展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特困户的全面性调查。保山市民政局组成了以李发荣局长为组长的调查指导小组,深入到五县(区)、18个乡(镇)、19个村委会进行调查研究。调查显示全市7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915个村(社区)、216.9万人农业人口中,符合《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条件的“五保”对象17240户、21099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0.97%。为此,市级财政安排了40万元经费,用于解决2006年“五保”对象的衣被及必要的生活用品用具。
  医疗救助 2006年,保山市根据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和《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出台了《保山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应配套的医疗救助资金,将其列入财政预算,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农村医疗基金管理办法》,3月24日,隆阳区启动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在城区确定10所医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农村乡(镇)24个卫生院为城市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确定了城市医疗救助定点药店,对持“低保证”的低保对象到定点药店购药享受到9.6折的优惠;对特殊困难居民患常见病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治疗的,发放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卡,给予每人每年200~500元的医药费救助,对城市“三无对象”、在敬老院的低保老人实行病前救助,每人每年补助300元门诊费。截至年底,全市城市医疗救助共支出资金21万元、救助185人次。在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的隆阳、腾冲、龙陵3县(区),特困户和“五保户”个人的参合费由民政部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代付。2006年全市农村医疗救助共支出资金134.8万元、救助49326人次。
  对20世纪60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的生活补贴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世纪60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民保〔2006〕9号文件)精神,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适当提高我市20世纪60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补助标准的范围和补助标准为:凡符合《关于对六十年代初期精简退职的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老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通知》(云劳人险〔1984〕03号)规定,享受生活补助待遇的20世纪60年代初期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精简退职职工,其生活补助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0元。在原标准基础上已自行提高补助标准超过60元的地方,可不再提高补助标准,未达到60元的按差额补足。全市共有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于20世纪60年代初被精简退职职工1210人,全部及时、足额领取了提高补助标准的生活补助。
  福利彩票 2006年,根据全省福彩工作会议精神,保山市福彩工作以扩大乡(镇)福彩市场为重点,进一步提高销售额。5月11日全市19个乡(镇)增设了投注机,并进行了业务培训。按照年初计划,在市政府所在地隆阳区建设一个中福在线即开票销售厅,6月底,完成项目申报、大厅建设、设备安装调试、模拟运行等全部程序。7月初,正式投入生产经营,8月2日举行隆重的开业仪式。至年底,全市共有投注机64台,年内,全市共销售电脑福利彩票34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54%,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筹集公益金达1505万元。10月18日,云南省福彩中心配发给保山市1辆FV7160国产捷达轿车,价值10.48万元,专项用于福利彩票的销售。
  社会捐赠 2006年11月8日,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社会捐助活动,全市共接收捐助款27万多元,使“春、冬荒”期间灾民的吃、穿、住、医得到保障。
  残疾孤儿救助 2006年,保山市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的安排,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残疾孤儿)实施了“明天计划”项目。年内,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对5名残疾孤儿进行了“明天计划”手术康复治疗,其中市社会福利院2名、隆阳区3名。经过手术康复治疗,弥补了他们肢体残疾的缺陷,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
  艾滋病遗孤救助 2006年,保山市根据防止艾滋病办公室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提供的艾滋病遗孤和困难家庭的情况,经基层民政部门的调查核实后,对艾滋病遗孤、孤老和困难家庭实施救助救济。采取由疾病预防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利用家访之机,将救助救济款物发放给艾滋病遗孤监护人和困难家庭。年内,全市救助救济了114名艾滋病遗孤。其中4名艾滋病孤儿(父母双亡)纳入农村“五保户”供养,每人每月60元钱,10千克大米;110名遗孤(单亲或由亲属监护抚养的)及47户困难家庭实行常规救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06年,保山市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认真进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年内,全市救助了流浪乞讨人员659人次,其中省内的336人次,省外的323人次;有乞讨行为的27人,无乞讨行为的632人;少年儿童55人,青壮年562人,老年人42人;肢体残疾22人,痴呆傻19人,精神病人46人。
  收养登记工作 2006年,保山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50件、共50人。
  社会福利企业 2006年,保山市共有社会福利企业6个,安排残疾人就业41人,生产总值338.11万元,销售额319.11万元。残疾职工年人均工资4876.6元。
  基层政权建设
  村级组织 2006年3月17日,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保办发〔2006〕9号),将村务公开工作列入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将村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细化了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2006年全市共投入资金1810.56万元,新建和修缮了181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其中新建160个、修缮21个。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要求,顺利完成了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村两委干部的岗位补贴标准提高工作,每人每月分别提高了50元和100元;按政策规定,对建国前入党的17名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了生活补贴,解决了他们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社区建设 2006年10月8~13日,以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茶万忠为组长,选联工委主任胡广菊、市民政局局长李发荣为副组长及有关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全市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调查,形成了《关于全市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10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调查组的报告,并审议通过了报告,经审议后,专题上报了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全市以社区服务为龙头的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32个社区已有25个社区建立了“一站式”服务站,为社区居民代理办事服务,解决了社区居民到相关部门“找人难、程序多、时间长、到处跑”的问题。
  行政管理
  民间组织管理 2006年,保山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放宽登记条件,适时登记各类有利于发展农业和农民增收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全年共登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17个。开展了行业性社团的认定工作,规范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截至年底,全市登记在册社团18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个。殡葬改革2006年初,为加快和谐平安保山建设,努力推进全市的殡葬改革,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于3月22日,召开了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坚定信心,加强领导,扎实工作,下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坚定不移地推行全市殡葬改革。会上,保山市人民政府与五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殡葬改革目标责任书。市政府对未建殡仪馆、暂不具备火化条件的施甸、龙陵、昌宁3个县,拟拨出专款用于购买殡葬运尸车;施甸县殡仪服务中心的机构及人员编制县政府已批准核定;腾冲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正在抓紧成立;隆阳、施甸、腾冲3个县(区)已制定了殡葬管理实施细则。截至年底,保山市两个殡仪馆火化遗体618具。
  区划地名管理 2006年,保山市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实现单项突破,逐步推进,全面完成了乡(镇)撤并工作任务,实现了乡(镇)总数在原有基础上减少15%左右的目标要求;完成了全市县、乡、村、自然村四级调查统计工作,为出版《保山市行政区划简册》和数据库建设奠定了基础。及时对撤并乡(镇)界线进行了勘定,完成了施甸、腾冲、龙陵、昌宁4县、28条乡(镇)界线勘定工作,建立平安边界,开发了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完成了腾冲——龙陵线、隆阳——施甸线、隆阳——昌宁线3条市内全长267.97千米的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12月,成立了保山市地名委员会,编制了“保山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腾冲、昌宁两县完成了城区的地名命名和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隆阳区启动了城区道路和小区命名工作,腾冲县启动了城市地名规划工作。
  婚姻登记 2006年9月,保山市五县(区)的两个婚姻登记机关通过了省民政厅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检查验收。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中,制定了一年一度的培训工作制度,五县(区)针对乡(镇)民政助理员调整频繁的情况,每年度都对婚姻登记人员进行1次培训,全市98名婚姻登记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依法登记;建立了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以及数据等事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婚姻登记岗位责任制和考评奖惩制度,落实责任;婚姻登记政务公开工作得以推进,各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把婚姻登记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上墙公布,部分婚姻登记机关把婚姻登记员姓名、照片上墙,并公开公布监督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为了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引向深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婚姻登记员”评选活动。经过逐级评定,10月1日,市民政局表彰了25名“全市优秀婚姻登记员”。10月底,市、县两级婚姻登记员到青岛参加了全省婚姻登记员培训。2006年,全市办理了国内居民结婚登记29900人次,离婚登记2060人次;涉外结婚登记12人次,离婚登记2人次。
  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
  “双拥”工作 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掀起了学习双拥模范活动高潮,营造了良好的“双拥”氛围。在《保山日报》刊登了双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在广播、电视播放双拥取得的成绩,共发放慰问信1万份。积极协助云南省人民政府慰问团赴保山慰问边防部队官兵、驻军官兵和优抚对象。全市共派出慰问团(组)89个、4510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分别带队走访慰问了45个基层驻军连队、4650人,慰问优抚对象6700人,发放慰问金(含慰问品折币)68万元。全市召开各类座谈会637次(场),参加人数5.8万人,组织军民联欢45场,参加人数达12万人,为部队解决困难投入经费10万元。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开展了双拥文艺创作活动。各县(区)精心组织,积极挖掘双拥工作典型,认真准备参赛节目,经云南省双拥办评选,昌宁县参赛的节目《打电话》入围,并被推荐参加全国双拥比赛。慰问了保山市赴联合国执行维和任务官兵家属。2006年12月,隆阳区、龙陵县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军区授予第七届双拥模范城和双拥模范县称号。
  优待抚恤 2006年,保山市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文件,坚持“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群众优待、国家抚恤”的工作方针和“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优抚制度,优待抚恤政策得到了落实,保障了广大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文件的通知》云民优〔2006〕8号文件精神,从2006年1月1日起,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都不同程度得到提高。6月,为贯彻落实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根据省民政厅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市24名残疾军人到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更换了假肢。9月,按时按质完成了复员退伍军人数据采集任务,从而完成了保山市重点优抚对象数据库的建设工作。10月组织实施了对全市精神病退伍军人的伤残鉴定工作。根据云南省民政厅的部署,保山市开展了复员退伍军人数据库建设工作。12月底,完成了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的提标工作,确保了补助标准的及时兑现。通过优抚专项执法的监察,各县(区)都能及时、足额将生活补助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年内,各县(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义务兵家属优待规定》,及时兑现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18万元,共优待义务兵家属1235人。2006年,全市为350户优抚对象解决春荒口粮3.4万千克,解决临时救济350户,维护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优抚对象“三难”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全市投入“三难”经费35万元,为1986名优抚对象解决了“三难”问题,专项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的工作进展顺利。自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后,保山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投入一定资金,解决了部分优抚对象住房难、生活难、医疗难问题,使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年初,全市有优抚对象有“三难”人数3705人,经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年内解决1986人,其中住房难213人、医疗难395人、生活难1378人。为腾冲县退伍军人濮玉昆、伤残军人段志寒、隆阳区烈属曰秀珍、施甸县伤残军人李继承解决了住房难问题。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组织在乡老复员军人、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40人到温泉疗养,使优抚对象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为了切实维护退伍军人的合法利益,结合保山市的实际,对精神病退伍军人进行了调研,认真核查有关情况。6月,为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根据省民政厅通知要求,组织全市24名残疾军人到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更换假肢。9月,按时按质完成了复员退伍军人数据采集任务,建立和完善了保山市重点优抚对象数据库。10月,组织实施了对全市精神病退伍军人的伤残鉴定工作。
  退役士兵安置 2006年,保山市共接收退役士兵483名,其中城镇籍义务兵68名,农村264名;城镇一期士官33名,二期6名,农村一期士官88名;二期士官6名,转业士官11名,残疾军人6名,女兵1名。符合政策需政府给予安置工作114名,其中城镇复员士官32名,转业士官11名,城镇义务兵64名,政策性安置7名(含女兵1名)。需政府安置工作的114名退役士兵全部得到了妥善安置,其中安置在国有企事业7名(省属指标),安置在非国有企事业5名,自谋职业102名,安置率100%,其中自谋职业率89.40%。全市共发放一次性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偿金350万元。
  军队退休人员安置 2006年,保山市认真贯彻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总后勤部民发〔2005〕135号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军区后勤部云民发〔2006〕12号文件精神,共接收安置军休干部22名、无军籍职工1名,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接收安置任务。8月成功举办了全市第二届军休干部体育活动;9月,组织军休干部到迪庆参加滇西8州(市)军休干部门球联谊赛,10月,到思茅参加全省军休干部第四届夕阳红杯文艺体育比赛,取得了双抠第一,门球、象棋第二,钓鱼、乒乓球、桥牌、文艺比赛第三的好成绩。
  老龄事业
  老龄发展规划 2006年初,保山市老龄办在认真总结保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保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连同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一并发到各县(区)老龄办和市直老龄委成员单位,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形成了保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送审稿)。
  老龄工作 ①开展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做好向全国和省里推荐第二届“孝亲敬老之星”、“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敬老好文章”、“优秀组织者”、“云岭十大孝星”评选表彰活动。全市受到全国老龄委表彰的“孝亲敬老之星”5人,受到省老龄委表彰的“云岭十大孝星”2人、“敬老好文章”1篇。6月,保山地质第四大队、市老龄办、隆阳区板桥镇镇政府、腾冲县腾越镇镇政府、市老年大学校长傅宗明、市老龄办李润萍被省政府评为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10月,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保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②开展了“万名老人讲和睦”活动。2006年2月,在保山市开展“万名妇女讲礼仪、万名老人讲和睦、万名少儿讲孝道”活动中,市老龄办与市老干部局、市总工会联合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万名老人讲发展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城市社区和农村老年人开展忆过去、看现在,看新中国和改革开放给自己带来的美好生活。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广泛开展《老年法》宣传活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程中,充分发展老年人的才智和经验,激发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③认真搞好敬老节活动。敬老节期间,市、县(区)老龄部门深入各基层走访慰问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800多人(其中百岁老人49名),贫困老人700多名,敬老院9所,并组织老年艺术团、协会等开展各种老年人喜闻乐爱的活动。中共腾冲县委、县人民政府与老龄办联合举办送温暖献爱心夕阳红大型晚会,当场接收捐款7万多元。市老龄办组织10名老干部、老工人、老农民到昆明参加云南省人民政府举办“千耆宴”。
  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2006年,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通知》要求,全市掀起了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高潮。学校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渗透到课堂教学、学校管理、课外活动等各个环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行为习惯。企业积极开展“共铸诚信”等活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农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等活动,积极推进了乡风文明。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用具体行动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施甸县把“引星入校”工程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内容纳入学生“十星”评比中。法院系统搞好8个结合,树立6个观念,共青团开展“希望工程”,“手拉手”、“青年文明号”活动,公安系统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好事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召开30多家相关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对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积极组织各县(区)、各单位征订了“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读本3000余本,要求各部门在街道社区、乡村集市、公共广场设立“八荣八耻”宣传标牌,悬挂宣传标语,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印制宣传招贴画1万份,下发到各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学校。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作为新闻报道的重要内容,在《保山日报》开辟了“固荣辱心养浩然气”专栏。保山日报、保山人民广播电台、保山电视台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家点评、群众讨论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系统阐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内涵,深入宣传报道各县(区)、各部门学习贯彻的具体举措和成效,宣传各地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万三讲”活动 2006年,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保山市文明办关于强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三万三讲”活动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杨毅为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蔺斯鹰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文明办。并召开了全市“三万三讲”活动动员大会,全市上下形成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展“三万三讲”活动的良好局面。隆阳区积极探索“三万三讲”活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活动的宣传机制、教育机制、示范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保山新闻网开辟知荣辱、树新风、讲正气、促和谐,大力开展“三万三讲”活动专栏。
  “文明保山•诚信隆阳”活动 2006年,保山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推动“文明保山•诚信隆阳”活动的开展。建设部门针对违章停放、修理和清洗机动车,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等问题进行了大量清理。发放告知违章通知书100多份,现场处罚6起,没收小广告1亿多份,处罚移动商贩31人次,抽调人员对城区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公安部门结合打造“平安隆阳”活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组织开展了“严打严防刑事犯罪、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打击两抢一盗”、“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破案会战”、“追逃专项行动”等严打整治活动。工商部门结合“阳光工程”和各种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定《隆阳区企业个体业主守法诚信文明经商职业道德规范》、《手机先行赔付制度》,大力开展“诚信商场”、“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制发“工商维权联系卡”,创建“12315”投诉主办人运行机制。教育系统把活动与德育试点学校工作相结合,以“关注心理健康共铸诚信校园”为切入点,以“小手拉大手”、“小公民道德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开展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真正体现了“生活事事铸诚信,点点滴滴写文明”。文化系统针对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网络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和歌舞娱乐场所等进行重点治理。加强对网吧日常巡查力度和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法音像制品,严格管理图书、报刊市场,文化稽查出动1158人次,检查户数1877户次,当场处罚64起;收缴音像制品77464碟(盒)、书刊5662册。卫生部门以“提升城市品位、巩固‘创卫成果’”为主题,调整和充实了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队,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健康教育工作考核,开展全市卫生系统健康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活动,组织专家对城市社会居民进行健康知识、健康观念、健康行为和常见病、多发病的宣传教育讲座,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坚决打击取缔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黑诊所”、“假医生”,规范整顿了医疗服务市场。交警部门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城市文明畅通工程”,重新规划设置了180余个出租车和公交车牌,在城区12个路口设置了44套电子警察设备,安装了10套监控设备,同时加大交通巡逻力度,对违法停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停车、违反标线以及行人不走班马线、非机动车越线停车、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
  “三大”创建活动 2006年,保山市的城镇精神文明建设,以“文明保山•诚信隆阳”为重点,开展规范文明言行,提高服务质量,整顿交通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治理社会治安,倡导文明新风等工作;提出“人人代表保山形象,个个单位都是保山窗口,户户都是保山缩影”的口号,重点开展了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镇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创“四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为内容的系列活动;认真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活动。组织进行了第十一批省级文明单位和第四批省级文明村以及首批省级文明社区、文明城镇的创建、申报、评选工作。上报省级文明单位70个、文明村40个、文明小城镇2个、文明社区1个。广泛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手拉手、希望工程、志愿者、青年文明号、文明风景旅游区建设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全民健身等系列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城镇精神文明建设。此外,进一步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将保山市博物馆、腾冲县滇缅抗战博物馆、龙陵抗战文化广场命名为保山市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八大工程”实施 2006年,保山市认真实施“八大工程”,达到“八进村庄”。①开发资源,培育产业,发展农村先进生产力,实施助农增收阳光工程,达到富进村庄增收入;②培植优势农产品企业龙头,实施优势产业打造工程,达到业进村庄牵万家;③继续推进“六改六建”,特别是以乡村道路硬化等为重点,实施发展基础夯实工程,达到路进村庄变通畅;④以劳务输出、非农就业为载体,实施劳务经济培育工程,达到工进村庄带流动;⑤以茅草房改造、产业扶贫为重点,实施扶贫开发攻坚工程,达到帮进村庄有动力;⑥以“千名农科人员进百村入万户带致富奔小康”行动为切入点,实施科技进步带动工程,达到学进村庄增本领;⑦以改善生态、公厕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实施村庄环境靓化工程,达到美进村庄展新颜;⑧以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建设县(区)文化中心、乡(镇)文体中心、村社文化大院和农民文化示范户“四级文化网络”,发掘乡土文化,构建和谐农村为重点,实施社会发展推进工程,达到乐进村庄有精神。在具体宣传过程中,一是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与云南日报报业集团联合,在云南日报》理论纵横》、《调查研究》版及《社会主义论坛》杂志开设《新农村建设大家谈》专栏。在云南日报第一版和《云岭新农村》版开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栏。到2006年底,已刊发文章近200篇条。二是在《保山日报》、保山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辟《新农村建设》专题栏目,刊播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三是充分利用乡(镇)各种宣传阵地,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文艺宣传队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四是协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新农村建设调研。形成了《保山市小康文明村创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农村小康文明村可持续发展研究》、《保山新农村》画册。
  文明委工作会议 2006年8月14日,召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主要传达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文明委主任丹增和省文明委副主任、宣传部长晏友琼在今年省文明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安排部署了保山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保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保山市申报第十一批省级文明单位、第四批省级文明村推荐名单》以及《保山市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命名名单》。会上,副书记杨毅就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保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精神文明建设宣传 2006年,保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保山日报》、保山电视台开设专栏进行系列宣传,云南省文明办主办的《云岭文明》刊用保山稿件10篇,获2006年度精神文明信息工作二等奖;保山市文明办印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讯》21期,“三万三讲”活动专报8期。与保山电视台、市广告协会合作,制作“八荣八耻”公益广告,在保山电视台长期播出,该广告在全省公益广告评选中获三等奖。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2006年,保山市资助贫困大学生6名,“宏志班”资助贫困高中学生就读6名。举办全省“诚信商场”评选申报。
  文明创建活动 2006年,保山市组织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军(警)民共建、青年文明号、春蕾计划、五好文明家庭、希望工程、畅通工程、婚育新风进万家、“不让黄赌毒进我家”、创建“无毒社区”、法制宣传示范村、“引星入企”、“引星入校”、等各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群众受到了教育、得到了提高、获得了实惠,城乡面貌明显改观,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撰稿 倪志平)
  劳动和社会保障
  就业再就业
  2006年,保山市共开发就业岗位12851个,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1.2万个的107%,其中由政府出资开发保洁、保绿、保安、门卫、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669个,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600个的112%。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9276人,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8500人的109%,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344人,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4000人的109%;特殊困难群体及“4050”人员再就业733人,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2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8%,控制在年计划4.2%以内。
  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 2006年,保山市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3779本。开展了“再就业优惠证”年度检审工作。全市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共计24703人次,合计金额1477.02万元。其中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社会保险补贴6711人次、754.2万元;核发下岗失业人员培训补贴2977人次、66.12万元;核发公益性岗位补贴353人次、128.16万元;开展免费职业介绍及社会保险事务代理服务8738人次,补贴金额46.53万元;重大疾病困难医疗补助4人次,金额2.6万元。税务部门减免税费4200人次、402万元;工商部门、减免收费1652人次、77.05万元;卫生医疗单位减免医疗费用68人次、0.36万元。全市全年共筹集再就业资金1618万元,其中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394万元。
  就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 2006年,保山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65期、培训25048人,完成年计划1.6万人的157%。其中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977人,完成年计划2000人的148%,经培训后的再就业率为68%;对农民工开展引导性培训13084人;培训失地农民1500余人;全年全市共招收技校生458人,毕业生除自谋职业者外,均已推荐就业。
  劳动力市场建设 加强了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完善了劳动力市场体系。①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新三化”要求,保山市、县(区)两级劳动力市场的硬、软件建设在不断优化,均实现求职登记、失业保险、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招工登记备案、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管理。2006年,市、县(区)两级劳动力市场共发布招用工信息720余条,提供就业岗位3.5万个(含市外岗位);共举办较大规模的劳务交流会12场,完成求职登记3万人(含农村求职者);职业介绍成功28171人(含农民工),保管下岗失业人员档案2万余份。②加强了职业介绍机构培育和管理。2006年,全市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6个,有社会办职业介绍机构37家。③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了劳务派遣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年内,保山劳动力市场、龙陵县劳动力市场为462人进行了劳务派遣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农村劳务输出 2006年,保山市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68594人次,完成年计划35万人次的105.3%。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有序组织输出到昆明及外省的农民工12994人,完成年计划8000人的162.4%。其中广东3493人、深圳2489人、北京477人、上海485人、浙江475人、昆明698人、其他地区1731人;腾密公路境外段施工3146人。所输出人员主要从事制鞋、制衣、产品包装、电子装配、保安、建筑等工种。劳务输出成为保山市继种植业、养殖业等传统产业后的又一个新兴产业,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其经济和社会效益已逐步显现出来。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2006年,保山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有674户(不含个体工商户),参保63856人,其中在职职工46474人,比上年底净增2372人,离退休人员17382人。全市共收缴养老保险金15545万元,其中当期应收缴11208万元,实收缴10196万元,当期收缴率91%;计划补收历年欠费1800万元,实补收1376万元,完成计划的76%;企业改制一次性缴费3973万元。全市共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总额14164万元。9月,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05年和200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劳社办〔2006〕168号)精神,按时完成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工作,并在国庆节前将待遇兑现给退休人员。此次调整待遇工作涉及退休人员16863名,人均增加养老金154.22元。年底,全市参保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为727.89元。
  失业保险 2006年,保山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共计1677户、参保61574人(其中在职职工59167人,领取失业救济金2407人),完成年计划6.3万人的98%。全市应收缴失业保险金2451.67万元,实际收缴1874.49万元,基金当期收缴率76.46%。共支出失业保险金1401.6万元,共救助下岗失业职工4496人。根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意见》(云劳社发〔2006〕15号)精神,保山市认真进行测算,积极协调资金,于7月1日起提高了失业救济金的标准,人均月发放救济金328.73元。
  医疗保险 2006年,保山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共计1676户、参保95852人,完成年计划8.7万人的110%,比上年底净增8852人,增长10.2%。其中参保的在职职工71613人,比上年增加6758人;退休人员24239人,比上年增加2094人。全市应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8309万元,实际收缴8092万元,收缴率97.4%。共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6079万元。全市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有95024人,共收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760万元。全市公务员参加医疗保险补助人数有10257人。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患者的医疗费用均按规定得到了报销。年内,市本级、隆阳区两个统筹区的医保信息系统投入使用,4月份启动了医保门诊刷卡业务,10月份启动了住院结算业务。
  工伤、生育保险 2006年,保山市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共计678户、参保31119人,完成年计划2.8万人的111%,比上年底净增4355人,增长16%。全年应收工伤保险基金319万元,实收266万元,基金当期收缴率83%。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39人,支付工伤保险费244万元。全市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共计394户、参保20512人,完成年计划2.1万人的97%,比上年末新增参保1141人,增长5%。全年应收缴生育保险基金194万元,实际收缴155万元,共支付生育保险金79万元,确保了242名生育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足额给付。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自2004年1月从民政部门陆续移交到劳动保障部门。2006年在完成接交的基础上,规范了业务流程,并对失地农民的参保问题进行了调研,初步摸清了底数。至年底,全市参保农民共计52350人,新参保72人。全年有834人享受农保待遇,共发放农保费32.77万元。
  基金监管 2006年,国家及省有关检查组莅保就社会保险基金尤其是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保山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督办,各项社保基金均能按要求进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2006年,保山市认真贯彻了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保办发〔2004〕13号)精神,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至年底,全市17382名企业退休人员中,有60%的人员实现了社区直接管理,40%的人员仍实行委托式社会化管理服务。
  劳动者权益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 2006年,保山市共完成劳动保障执法年审3303户,涉及劳动者9.28万人。通过年审,责令用工单位补签劳动合同8870份;补缴各项社会保险欠费191.21万元。同时,保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掌握市内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动态,牵头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210户,涉及农民工5427人,其中178户有拖欠行为,涉及农民工1987人,拖欠工资214.93万元。通过检查处理,已支付农民工工资174.73万元,涉及农民工1613人。
  劳动合同管理和企业工资分配 1.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和鉴证工作。2006年,全市签订劳动合同56222人,占应签订人数的85.3%,其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6540人,非公企业49682人;累计审查集体合同250份,涉及职工20388人;共鉴证劳动合同14762份。全市农民工累计签订劳动合同12453人。2.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不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切实发挥了“三方”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3.年内4县(区)和市直开展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作,到年底已开设工资保障金专户5户,存入保障金530.5万元,涉及104个工程项目。4.调整了保山市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了2006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指导线。
  劳动争议仲裁 保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凡是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诉,并符合受理范围的,都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都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凡是受理的,都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进行了调解或仲裁,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6年,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3件,涉及当事人33人。其中仲裁裁决3件3人,仲裁调解7件、7人,协商解决21件、21人,未结案2件。
  信访工作 2006年,保山市劳动保障部门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11件,接待来访579人次。接待集体上访6批,涉及职工43人。对来信来访,全市劳动保障部门都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
  其他工作
  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①推行政务公开。根据上级的要求,出台了《保山市劳动保障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将人民群众关心的九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张榜公示。②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组织全局公务员参加了保山市法制局和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和考试,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共管理核心内容考试。通过上述工作,保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初步建立起行政许可制度和工作程序,全面提高了本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
  建议、提案办理 2006年,在保山市人大一届六次全会和保山市政协一届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建议、提案共11件。保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6月份将所有建议和提案都顺利答复办理完毕,面商率、满意率、办复率均达到100%。
  金保工程 2006年,保山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认真实施“金保工程”,全市养老保险实现计算机省市联网。
  劳动保障宣传 2006年,保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加大了就业再就业、劳务输出、社会保险、劳动保障执法等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至年底,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万多份,编发简报、信息40期,上街摆摊宣传13次。劳动保障工作年度规划按时完成,拟定了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初稿。
  队伍建设 2006年,全市7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配备了144名工作人员,基本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个到位”。全市32个社区,计划配备劳动保障协管员39人,已就位32人,22个社区按要求开展了工作。年内,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在系统内选拔任用4名科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人员。年内,在全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江泽民选集》,加强了本部门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内部关系进一步理顺,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规范了公务员的言行,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了系统内的综治工作。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7)

《保山年鉴(2007)》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6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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