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监督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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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5388
颗粒名称: 价格监督检查
分类号: F726.2
页数: 1
页码: 162
摘要: 本文介绍了2006年,保山市物价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了多项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检查,包括农资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春运票价、电力价格、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交通运输收费、物业管理收费、民政(婚姻登记)收费、建设(房产管理)收费、国土(土地登记)收费、民爆器材价格等,查处了51件违价案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224万元,实行经济制裁230.438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223.878万元,罚款4.94万元,退还用户1.62万元。同时对农村中小学、交警、税务、运政、养征、土地、城建等部门的收费进行了交叉检查。保山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被评为“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先进集体”,腾冲县价格监督检查所被列为价格督检查工作联系点,并被省发改委评为“规范性物价检查所”。
关键词: 保山市 物价 价格 监督检查

内容

2006年,保山市物价部门采取本级检查,下查一级和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了农资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春运票价、电力价格、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交通运输收费、物业管理收费、民政(婚姻登记)收费、建设(房产管理)收费、国土(土地登记)收费、民爆器材价格等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检查,有效地遏制了各种违价行为。同时,对节日市场价格、明码标价、旅游业各环节价格、公路客运价格进行了监督检查,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年内,全市共查处结案各类违价案件51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224万元,实行经济制裁230.438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223.878万元,罚款4.94万元,退还用户1.62万元。上述案件涉及电力价格1件,违法金额114.359万元;涉及教育收费11件,违法金额29.713万元;涉及医疗服务收费29件,违法金额76.959万元;涉及国家行政机关3件,违法金额9.407万元。组织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对农村中小学、交警、税务、运政、养征、土地、城建等部门的收费进行交叉检查。2006年,保山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先进集体”,腾冲县价格监督检查所被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和省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列为价格督检查工作联系点,并被省发改委评为“规范性物价检查所”。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7)

《保山年鉴(2007)》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6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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