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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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5364
颗粒名称: 物价
分类号: F726.2
页数: 4
页码: 160-163
摘要: 本文介绍了保山市的经济的综合经济与管理的物价,2006年,保山市物价管理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理顺疏导价格矛盾,全力解决群众关注的价格、收费问题,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扎实有效地推进物价管理工作。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突破了3%的控制目标。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103.4%,居全省第一位;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3.5%,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102.9%。
关键词: 保山市 物价

内容

2006年,保山市物价管理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理顺疏导价格矛盾,全力解决群众关注的价格、收费问题,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扎实有效地推进物价管理工作。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突破了3%的控制目标。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103.4%,居全省第一位;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3.5%,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102.9%。
  价格管理 2006年,保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各项农产品价格政策。落实烤烟、香料烟、早籼稻、粳稻、蚕茧等收购价格。烤烟收购价格比上年平均每担提高50元,早籼稻、粳稻收购价格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市蚕茧收购价格达到省定收购价格的上限,成为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市、县(区)发改部门加强两杂种子销售价格的管理,从严控制种子经营部门的差率和运杂费,规定了种子最高销售价格。对甘蔗、烤烟、香料烟等主要经济作物进行了调研。根据农民的种植成本和种植意向,向省发改委提交了关于提高甘蔗收购价格、香料烟收购价格的建议。随着食糖价格的合理回升,全市3个糖业集团的甘蔗收购价格大幅度提高,2005~2006年榨季甘蔗收购价格由158元/吨提高到200元/吨,提高了蔗农的种蔗积极性,实现了蔗农、企业的双赢。
  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 2006年,保山市对化肥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合理确定各环节的经营差率和运杂费。配合省发改委在隆阳、昌宁两县(区)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专题调研,对化肥销售价格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基本稳定。
  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 2006年,保山市物价局用半年多时间,制订了全市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方案。全市已经改造的35.25万户农村用电户将年减少电费支出2000多万元。
  资源性、环境性价格改革 2006年,保山市物价改革中重点推行资料性、环境性价格改革。①对部分企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政策。为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2005年实行差别电价的基础上,2006年对腾冲亦标水泥厂、保山康发钢铁有限公司实行限制类的差别电价政策。②完善金属硅生产用电竞价供电办法。为有效配置电力资源,将金属硅市场价格、生产成本和电价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已实施3年的金属硅用电竞价供电办法,分两次召开了丰水季节和枯水季节竞价供电会议。为确保全市工业生产总值目标的实现,10月,在市内电力紧缺,大量向省电网高价购电的情况下,主持召开了金属硅用电座谈会议,在5月竞价结果的基础上平稳上调0.025元/千瓦小时。枯水季节金属硅用电最高价为0.356元/千瓦小时,最低价0.308元,是3年中最高的电价。通过竞价供电,金属硅生产用电基本达到电力成本,提高了电力企业的供电积极性,硅电结合逐步找到双赢点。③调整车用压缩天然气、民用天然气价格。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756号)精神,中石化南方公司对保山市的井口价格作了调整。从2006年1月1日起,车用天然气井口价格由0.90元/立方米调整为0.98元/立方米;从2006年7月1日起,民用天然气井口价格由0.75元/立方米调整为1.078元/立方米。4月,会同市监察局两次召集隆阳区各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协会、公共汽车公司、部分出租车主座谈会;经广泛宣传、解释,每立方米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25元稳步调整为2.33元。8月,召开“保山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简易听证会”,听取天然气用户对调整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6年10月1日起对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作了调整,民用天然气价格从1.1元/立方米调整为1.8元/立方米。④平稳推进水价改革。继隆阳区城市供排水价格、腾冲县城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后,年内,调整昌宁县县城供水价格,出台了施甸县灌区水利工程农业用水价格。12月,与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召开了“龙陵县县城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做好了腾冲县水利工程农业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前期准备工作。经过水价调整,提高了居民节约用水意识,为供水企业、水利工程供水单位提供了必要的运行资金。⑤出台隆阳区垃圾处理价格。4月,保山市物价局和隆阳区物价局联合召开隆阳区垃圾处理价格听证会后,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出台了隆阳城区垃圾处理价格。新的垃圾处理价格将从2007年1月1日起征收。为促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产业的发展,确保环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配套出台了昌宁县污水处理、施甸县污水处理、保山医疗废弃物处理等服务价格承诺,为项目实施提供价格保障。⑥及时调整成品油零售价格。根据国家调整成品油零售价格的通知,3月和5月,两次调整成品油零售价格。3月份平均每吨上调250元,5月份平均每吨上调500元。在调整价格的同时,加强对中石油、中石化所属加油站点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将成品油调价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价格监管 ①2006年,保山市物价局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管,切实降低药品价格。继续对县以上医院的所有临床用药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对药品实行严格的差率控制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对医保定点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按非营利性医院的药品价格进行管理。及时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的1800多种品种、规格的药品降价通知,及时调整中标药品价格的零售价格。②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及时转发了省发改委关于中小学春季、秋季教材价格以及对中小学教材价格实行招标结算价格的通知。各县(区)严格对照省定的高限价格,对教材价格进行清理,控制豪华教材的使用,控制学生教材、教辅费用水平。③切实制止垄断企业的违规行为。针对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在城网改造过程中,管理不到位,改造不到位,致使施工队在省规定的户表改造费用外乱收费、乱摊派的行为,保山市、隆阳区发改部门第一时间赶到改造现场进行调查,明确一户一表费用,责成市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各县分公司经理会议,对城网改造中的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清理,进行合理清退。
  调整道路旅客运输票价 2006年,保山市物价局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经按有关要求认真测算,并按规定程序全面审核,调整了保山始发各地(州、市)县城104条旅客运输班线的票价和市内县际间道路旅客运输票价。
  规范营运车辆收费 2006年,保山市物价局为规范涉及营运车辆的各项收费,切实减轻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的负担,维护社会稳定,按照省发改委的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及道路客货运车辆、城市出租车、城市公交车、农村客运车辆的收费情况调查和清理工作。涉及的收费项目有各种检测费、审验费、抵押金、保证金、管理费等。
  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情况价格工作预案 为控制燃油价格持续上涨对出租汽车经营成本所造成的影响,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调控市场的职能,维护全市出租汽车价格正常的秩序,保山市物价局规定了“应对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突发情况价格工作预案”,具体规定了工作目标任务、工作原则、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主要措施等。
  春运价格 调整2006年,保山市道路春运价格上浮范围包括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班线,上浮时间为25天,上浮幅度按不同时间确定为20%~50%。
  腾板公路车辆通行费 2006年,保山市物价部门审核腾板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点的设置、收费标准(含收费还贷测算情况、吨千米成本计算、拟定收费标准)、收费经营效益的预期情况、证照办理及资金管理等内容后上报云南省人民政府。2006年底,云南省人民政府以云政复〔2006〕76号批复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腾冲至板瓦二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
  调整出租车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6年,保山市物价部门规定在一年之内对同一辆出租车进行两次以上检验时,降低检验费收费标准;取消对出租车收取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降低出租车计价器检定费收费标准,并规定了计价器的检定次数;规定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得对出租车进行尾气、噪音等各种强制性检测并收取费用。
  客运燃油补贴 2006年,保山市物价部门在成品油价格调整后,为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和社会公益事业基本不受影响,根据《云南省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方案》,结合各县(区)公交行业特点,配合财政部门制定下达城市公共汽车(含出租车)和农村道路客运燃油补贴办法。
  规范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人员和车辆出境的相关收费 2006年,保山市物价部门清理承担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企业的实际缴费情况和口岸相关部门的实际收费情况。通过清理,对合法收费予以认可,对违规收费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有效保护了从事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企业的合法权益。
  清理改制学校收费 2006年,保山市物价部门针对改制学校存在办学性质不清、改制行为不规范、收费过高等问题,为全面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改制学校的清理工作。经过清理,摸清了保山市改制学校的基本情况,针对改制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教育“两免一补” 2006年,保山市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隆阳区永昌、兰城两个办事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享受城市低保家庭子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农业户口子女及民族中学学生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教育收费检查 2006年,保山市物价部门结合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对腾冲一中、益群中学、腾越镇中心学校、龙陵镇安中学、镇安中心小学、施甸一中、施甸示范小学等学校执行国家“两免一补”政策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价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
  调整隆阳区有线电视收费标准 2006年,保山市物价局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较大的有线电视收费标准偏高的问题,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保山坝区城乡部分特殊困难用户有线电视收视费实行优惠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将隆阳区有线电视收费标准分别按低保用户、农村用户、残疾人等进行核定。同时,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县(区)之间存在有线电视收视费标准差异的问题作了认真的解答,得到了委员们的认可。
  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 2006年4月起,保山市物价部门对全市所有执收单位的收费许可证执行情况和收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全市共审验《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1520证,审验收费项目4446项,审验金额1.3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占全市财政收入的20.1%,占预算外资金的66.86%。审验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255证,841项收费,收费金额为9615万元。在年审中查出违价金额123万元。
  减免家禽业收费 2006年,保山市根据国家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减免家禽业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规定,对通过公路运输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对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减半收取畜禽及禽产品防疫检疫费;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农户全额免收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车辆通行费等。
  规范培训班收费 2006年,保山市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云南省开展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收费,在全市开展了治理整顿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审批权限和审批办法,并对五个县(区)和市直50个部门的办班收费情况进行清理检查。
  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收费优惠政策 2006年,保山市为进一步鼓励和促进保山市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规定以上人员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等多项收费,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
  涉农收费调研 2006年,保山市物价部门为了解、掌握当前农村价格工作的现状,摸清存在的问题,探索运用价格手段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途径和方式,配合省发改委在隆阳区潞江坝、昌宁县卡斯等乡(镇)就农民建房收费、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收费、电视收费、土地收费等主要涉农收费开展了调研,掌握了农民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规范旅游景点门票价格 2006年8月,保山市物价部门对腾冲县境内热海、火山、和顺等10多个景区(点)的现行票价执行情况、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等情况及其他县(区)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在调研基础上,结合全市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保山市游览参观点票价管理目录》,并调整了重要景区(点)的门票价格审批权限。
  价格监督检查 2006年,保山市物价部门采取本级检查,下查一级和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了农资化肥价格、涉农收费、春运票价、电力价格、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交通运输收费、物业管理收费、民政(婚姻登记)收费、建设(房产管理)收费、国土(土地登记)收费、民爆器材价格等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检查,有效地遏制了各种违价行为。同时,对节日市场价格、明码标价、旅游业各环节价格、公路客运价格进行了监督检查,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年内,全市共查处结案各类违价案件51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224万元,实行经济制裁230.438万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223.878万元,罚款4.94万元,退还用户1.62万元。上述案件涉及电力价格1件,违法金额114.359万元;涉及教育收费11件,违法金额29.713万元;涉及医疗服务收费29件,违法金额76.959万元;涉及国家行政机关3件,违法金额9.407万元。组织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对农村中小学、交警、税务、运政、养征、土地、城建等部门的收费进行交叉检查。2006年,保山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被国家发改委评为“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先进集体”,腾冲县价格监督检查所被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和省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列为价格督检查工作联系点,并被省发改委评为“规范性物价检查所”。
  价格举报 2006年,全市物价检查系统以纪念“12358”价格举报电话在全国开通5周年为契机,加大“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保山市价检局、隆阳区价检所在“端阳花市”和“第三届商贸旅游节”期间,进行摆摊设点,接受电视采访,与保山电视台协商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纳入电视台的公益广告,进行长期无偿宣传,力求使“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市共发放“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宣传画及宣传小册子700多份。1~11月,共登记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案件71件,比上年同期67件上升5.97%,其中来电举报50件,占受理数的70.4%,来人来信举报的19件,占受理数的38%,有关部门交办的2件。71件价格信访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加大对价格收费公示牌(栏)监管力度,全市明码标价普及率90%以上,乡(镇)公示率100%,行政村公示率在80%以上。
  价格督察法制化建设 2006年,保山市共有职工价格监督站6个,工作人员15人。年内,保山市发改委先后在昌宁、腾冲、龙陵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同时积极组织安排人员参加全国、全省组织的业务培训,积极参与价格监督检查执法资格考试,到2006年底,全市已取得国家发改委颁发的价格监督检查执法资格证45人,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法。
  价格监测 2006年,保山市物价部门进一步加强价格基础工作,做好价格服务。隆阳区、腾冲县、施甸县、昌宁县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农民负担等情况按要求进行监督上报。保山市物价局在做好价格总水平监控的同时,对市场变化较大的生猪、水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专题监测分析,及时上报云南省发改委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保山市价格监督预警制度》。全市的价格监测工作得到了云南省发改委的肯定,隆阳区发改局被省发改委评为全省价格监测先进单位,施甸县发改局施保许被省发改委评为价格监测先进个人。
  成本调查监审 2006年,在隆阳区、昌宁县、腾冲县3个省级农产品综合调查县17个常规调查品种的基础上,报请省发改委成本调查监审队批准,新增了腾冲县油菜子、露地马铃薯,烤烟3个品种,使全市的成本调查布点更具合理性。全面完成了粳稻、玉米、烤烟、桑蚕茧、香料烟等21个品种的常规调查和专项调查;完成了蔗糖、电力、城市供水、水泥等主要工业产品的年度成本调查;对金属硅生产成本进行了专项调查。在全市范围内认真贯彻《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强调政府定价商品、服务价格的出台和调整,必须实施严格的成本定价监审程序,积极推进定期监审。2006年,全市完成了《隆阳区城区垃圾处理价格成本监审结论》、《保山民用天然气输配成本监审结论》、《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电成本监审结论》、《龙陵县城供水价格成本监审结论》、《腾冲县水利供水成本监审结论》、《腾冲县火山热海旅游门票成本监审结论》、《昌宁县物业管理收费成本监审情况》等监审报告,提交听证会,作为政府定价的主要依据。
  价格鉴定、认证 2006年,保山市价格认证系统共受理各类鉴定委托509起,鉴定金额12391.3万元,其中刑事案件290起,鉴定金额539.08万元;非刑事案件119起,鉴定金额694.29万元;交通事故定损5起,鉴定金额6.69万元;其他案件95起,鉴定金额11151.2万元。涉烟价格鉴定8起,鉴定金额66.42万元,为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提供准确依据。保山市价格认证中心、昌宁县价格认证中心被云南省发改委评为价格认证先进单位,施甸县认证中心杨丽华被云南省发改委评为价格认证先进个人。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7)

《保山年鉴(2007)》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6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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