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5317
颗粒名称: 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2
页码: 151-152
摘要: 本文介绍了保山市的法制的审判,包括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综治维稳及平安创建、审判改革、队伍建设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保山市 审判

内容

刑事审判 2006年,保山市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446件,判处罪犯2376人。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共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654人。保山市中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20件,判处罪犯1023人。审结刑事二审案件76件。组织禁毒集中公判行动,震慑毒品犯罪分子,共判处毒品罪犯875人。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2件,判处罪犯23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461名罪行较轻、确实不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缓刑。按照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方针,开辟了具有特色的未成年人“圆桌审判”,全市法院系统共判处未成年人罪犯137人。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依法宣告3名刑事被告人无罪,为298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
  民商事审判 2006年,保山市共受理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劳动争议、山林土地、人身损害、借款担保、企业改制、合同纠纷等一审民事案件4115件,审结4086件,同比上升6.9%和6.5%,诉讼标的金额25471.7万元。保山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43件,审结325件,同比上升14.9%和12.9%,其中受理二审民商事审件260件,审结249件。对“三农”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依法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责令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方式,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行政审判 2006年,审结涉及卫生、计划生育、土地、交通、房屋拆迁、工商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案件29件;共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5件,依法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此外,还审查办理非诉行政案件96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件。
  执行工作 2006年,保山市法院系统深入贯彻中共中央11号文件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执结了一批多年积案。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执行员管理、执行案件监督以及执行财物的评估、管理、拍卖等制度。建立全市法院执行威慑网和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采取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奖励财产举报人等多种方式,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全年共新收申请执行案件1668件,旧存190件,执结1698件,执行标的金额12719.8万元。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及达成和解协议的1155件,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的258件,因当事人确无财产或下落不明而终结执行的285件。
  综治维稳及平安创建 2006年,保山市法院系统实行判后释疑制度,规定法官在送达判决书时,专门安排一定时间,针对当事人的疑问和焦点问题,用当事人更容易理解的语言阐述判决理由,以增强裁判的说服力,力求做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司法调解力度,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全年经调解达成协议和调解撤诉案件2210件,调解结案率58%。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组织资深法官对所办案件进行自查。保山市中级法院派出质量评查组,抽查各类案件342件,未发现错案。切实解决“申诉难”问题,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疏通信访申诉渠道,全年共办理来信来访4803件(人)次。加强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审查工作,全市法院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19件、485人,符合法定条件进入再审程序的12件,审结11件,改判7件,维持1件,其他3件。通过公开审理、选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进行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宣判大会和媒体报道等,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对缓刑犯和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帮教。到监狱召开减刑假释听证会,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340件。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层层签订“平安创建”责任书。保山市中级法院将隆阳区法院板桥法庭作为联系点,并深入隆阳区河图镇、昌宁县漭水镇开展禁毒防艾宣传。
  审判改革 2006年,保山市中级法院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147件,扩大了司法民主,增强了审判透明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设置刑事专业委员会和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审判委员会在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执法标准、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改革审判管理方式,设立审判事务管理机构,强化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现有鉴定机构及其职能的调整,规范鉴定活动。实施主审法官、法官助理选任工作,完善法官遴选机制,通过公开考试考核,选拔5名素质较好的基层法官到中院工作。推行司法为民新举措,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采取巡回审判、预约开庭、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全市法院系统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5件,共减、免诉讼费39.2万元。
  队伍建设 2006年,保山市、县(区)两级法院相继开展了“学习党章、巩固先教成果”、“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4个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强化法官公正效率、文明廉洁等意识。对全市法院执行队伍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严肃纪律,完善制度,规范执行,树立形象,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保山市中级法院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廉政建设专项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审判作风和廉政建设,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重点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力度。通过教育,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两级法院受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26个,先进个人72名。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及业务培训,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全年共有143人次参加省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培训,北京大学在保山市中级法院设立了远程网络教育教学点,有70名干警参加专升本学历教育。市、县(区)两级法院加强图书室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举办了法院系统首届篮球运动会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坛,开展优秀论文、优秀法律文书的评选活动,干警撰写了案例、论文38篇,保山日报及省级报刊采用法院对外宣传稿208篇,有6条司法建议被最高法院采用。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7)

《保山年鉴(2007)》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6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阅读

相关人物

谢玲
责任者

相关地名

保山市
相关地名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