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社会矛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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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5315
颗粒名称: 化解社会矛盾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150-1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保山市检察机关坚持接待来访制度,变上访为下访、巡访。两级院检察长在乡(镇)接待群众92人次,妥善处理群众诉求78件,全市保持涉检零上访。做好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法律宣传、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对正确的民事行政判决,做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70件次,维护了司法权威。探索推行不批捕案件答疑说理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依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关键词: 保山市 检察机关 农村建设

内容

2006年,保山市检察机关继续坚持接待来访“四声、五心、六不分”承诺、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来访群众约见检察长制和涉检信访“一把手”负责制,变上访为下访、巡访。两级院检察长联合在乡(镇)接待群众92人次,妥善处理群众诉求78件,全市继续保持涉检零上访。认真做好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法律宣传、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对正确的民事行政判决,做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70件次,维护了司法权威。接待对案件处理有疑问的当事人及其家属来访866件次,耐心释法说理,理顺来访者情绪。探索推行不批捕案件答疑说理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依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对抗。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提起公诉的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从轻处理的建议。共依法对29名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16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全市检察机关均成立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行背景调查和帮教措施。建议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圆桌审判15次,提出从轻、减轻量刑建议42人次。对犯罪数额不大、情节轻微、有自首和立功表现,认罪态度好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无逮捕必要的不逮捕,可依法不起诉的决定不起诉。全年职务犯罪逮捕率下降29个百分点,对2名职务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有罪不诉决定。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7)

《保山年鉴(2007)》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6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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