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信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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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5295
颗粒名称: 公安信访
分类号: D632.8
页数: 2
页码: 147-148
摘要: 2006年,保山市公安部门完成信访工作划归法制部门管理,制定相关规定,明确控告申诉事项办理程序,共接待办理群众信访481件,办结率95.2%。
关键词: 保山市 公安 信访工作

内容

2006年4月底,保山市公安部门完成了全市公安信访工作划归法制部门管理的工作。5月1日起,市、县(区)两级法制部门全面履行信访工作职能,信访工作更名为控告申诉工作。年内,保山市公安局制定了《保山市公安机关办理控告申诉事项程序规定》和《保山市公安局直属部门接待处理控告申诉事项工作规定》,对控申事项的办理、转送、交办、办理、复查、归档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年内,全市共接待办理群众信访件481件,其中来信274件、来访207件;办结457件,办结率95.2%。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7)

《保山年鉴(2007)》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6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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