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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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5264
颗粒名称: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分类号: D926.1
页数: 1
页码: 1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6年保山市政法各级各部门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落实责任,构建基层调解网络,全年共调处12973件矛盾纠纷,成功率达96.5%。同时积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全市21起事件比上年下降86.2%,有效促进了社会平安和谐。此外,还高度重视信访控申(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有效遏制上访上升势头。
关键词: 保山市 法制 矛盾纠纷

内容

2006年,保山市政法各级各部门更加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努力促进社会平安和谐。①细化矛盾纠纷排查。坚持“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思路,市、县两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季度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各县(区)坚持每月梳理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并严格按照“五个一”的工作要求,逐级落实责任。2006年,以林权制度改革、城建征地拆迁、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等为重点,及时开展大排查、大调处。②以人为本化解矛盾纠纷化解。全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积极引导干部群众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引导群众按照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诉求,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全市构建乡、村、社三级调解网络,形成简易的矛盾纠纷由村民小组和调解员调处,较大的矛盾纠纷由村级调解委调处,村一级无法调解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镇)一级调解委调处。做到小的纠纷不出组,中等纠纷不出村,大的纠纷不出乡(镇),所有矛盾纠纷不上交。全市共有999个调委会、5968个调解员,其中乡(镇)调委会72个,村委会和居委会共有调委会905个,企业单位有调委会22个。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973件,成功率96.5%。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和“民转刑”案件55件、26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和制止群体性械斗345件,有效促进了城乡居民的和谐共处。③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群体性事件大幅下降,保障了社会平安。认真执行保山市5部委局《关于发生可防性案件(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市、县(区)党委常委会专门集中学习了《云南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实施办法》,全市把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贯穿于维护稳定的全过程,立足于源头治理和基层调解。2006年全市共发生群体性事件21起,比上年下降86.2%,特别是群体性事件最突出的隆阳区,2006年群体性事件仅占上年的1/4。④高度重视信访控申(涉法涉诉)案件的办理。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为契机,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加强疏导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上访上升的势头。年内,中共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3次召开涉法涉诉协调处理工作会议,由市委督察室直接督办全市47件涉法涉诉案件。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7)

《保山年鉴(2007)》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6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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