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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行政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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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4985
颗粒名称:
行政监察
分类号:
D262.6
页数:
3
页码:
106-108
摘要:
本节记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2006年行政监察工作的概况。
关键词:
保山市
人民政府会议
行政监察
内容
廉政教育 2006年,各级政府、各部门和监察机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公务员中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有五县(区)和32个市直、省属驻保单位的2078人到“保山市预防职务犯罪示范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唱一首廉政歌、看一部廉政片、写一篇廉政文章、读一本廉政书、讲一堂廉政课”的“五个一”活动,组织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主题演讲会20多场。创建机关廉政文化,教育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得到进一步落实。针对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专题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对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配偶、子女违反从业规定、参与赌博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有2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0.4万元,有2名参加赌博的公务员受到查处。广大公务员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从政行为逐步得到规范。
查处违纪案件 200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773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3件、129人,涉及行政监察对象35人,给予政纪处分3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96.85万元。为58名举报失实的干部澄清了是非,对有一般性问题的4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有9人被组织处理。市纪委监察局直接查处大要案8件、8人,涉及县处级干部的7件、7人,乡科级干部2件、4人,万元以上大案6件、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件、5人。
治理教育乱收费 ①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检查督促各项教育资金到位情况,消除教育乱收费的诱因。9月,市、县(区)纠风办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资金的拨付情况和农村中小学执行“两免一补”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应拨付的教育保障资金700.0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两免一补”政策执行情况较好,共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401.77万元。②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9月中旬,市纪风办在有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开展教育乱收费综合整治大检查,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16个,涉及金额42.67万元,对12名相关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纠正和清退违规收费47.77万元。③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昌宁县被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等部门命名为全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龙陵县被确定为全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各县(区)分别命名了10所中小学为规范教育收费的示范点,收到明显效果。④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全市各类学校全面推行校务公示,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及投诉电话全部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 ①全面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努力降低药品销售价格。2006年,全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总金额7048万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87%,可让利给患者金额800多万元,药品零售商店严格执行最高零售价格限价标准,对省级定价的257个品种的药品四次降价1400多万元,切实减轻群众就医用药的负担。②积极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问题。有37名医务人员主动上缴收受的现金29.6万元,查处商业贿赂问题41个,涉及金额478.78万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4件,涉及金额15.56万元。③继续整顿药品市场,打击和取缔虚假、违法广告,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农民负担监督 2006年,建立健全了农民负担监测网络,市、县(区)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确定127户农户为监测户,定期收集信息,掌握农民负担动态。制定信访登记、查办、督办、通报反馈制度,为农民群众建立诉求平台,畅通信访渠道,受理农民上访14件,已有107件得到妥善解决。市、县(区)纠风办、减负办年内组织了两次专项检查,确保中央、省、市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全市取消涉农收费10项,减轻农民负担26.8万元,查处和纠正涉农负担案件1件,涉及金额0.27万元,给予党政处分和组织处理2人,批评教育4人。
整治违法排污 2006年,全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监察部、国家环保局关于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县(区)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建设项目20个,污染工业企业9家,工业园区2个,对5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处罚,限期整改。对全市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全面检查,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和完善了环境污染应急管理体系。根据群众的投诉举报,环保执法部门对13家有污染环境问题的单位进行了处罚。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①加大清欠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年内,全市已全额偿还66个拖欠工程款项,累计偿还拖欠工程款总额20418.9万元,提前完成省政府提出的清欠工作目标。全市法院系统共执行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案件164起、511人、3712.24万元,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35万元。专项检查出有37个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673人,计83.71万元,已责令全部支付。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防止出现新的拖欠。至10月底,全市共有88个建设施工项目建立工资保证金监控制度,共存人保证金355.73万元。③加大群众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年内,全市共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5件,涉及人数316人,金额50.89万元,年末已全部责令支付兑现到农民工手中。④劳动保障部门加大调解、仲裁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年内,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0件,涉及农民工27人,金额11万元,均得到合理调处(仲裁)。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①积极参加国企改革方案和改革政策的制定工作,在国企改革方案中尽最大可能兼顾群众利益,并督促政策的贯彻落实。②劳动保障部门主动为改制企业提供社会保险和就业再就业政策咨询、失业培训及办理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领取失业保障金、申请社会保险补助等服务。③做好职工安置特别是特殊困难群众(四五十岁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基本做到职工身份转换到位,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到位,社会保险费收缴到位,各种再就业优惠政策到位。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政风行风热线 在市广播电台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年内已开办28期,有28个部门的领导108人进入直播间,受理和解释群众电话咨询、投诉285个,热线栏目群众短信247条。通过“热线”解决不正之风问题57个。纠风办督办20件,办结18件。“热线”的开通,为政府与群众零距离交流沟通提供了平台,增加了执政的透明度,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大了群众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
治理商业贿赂 2006年,成立保山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纪委执法监察室设立办公室,并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五县(区)、市直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市有87个单位和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市治贿办重点对医疗系统的13个单位进行检查,自2001年1月至2006年5月,13家医疗单位共收受药品让利(回扣)1171.6万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市工商局对10个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共计65万元。各级检察机关和工商部门加大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立案查处涉及商业贿赂的案件24件,涉及金额1299.6万元,涉案单位22个,涉案人员14人,其中县处级1人,科级及其以下人员10人,其他人员3人。
专项资金检查 2006年,根据省监察厅的安排部署,市监察局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对腾冲、龙陵两县“兴边富民工程”项目资金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腾冲县37个项目,资金5837.87万元;龙陵县23个项目,资金2850万元。资金已全部按照规定的用途,专款拨付,专款专用,账务管理规范。检查中,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侵吞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对国家开发银行政府信用贷款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和市国资经营公司,对隆阳区、腾冲县、龙陵县使用政府信用贷款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项目44个,涉及贷款金额12.6亿元。其中隆阳区24个项目,贷款5.55亿元;腾冲县13个项目,贷款4.70亿元;龙陵县7个项目,贷款2.35亿元。检查结果:贷款符合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条件,用款单位按规定实行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无体外循环、无挤占、截留和挪用现象。投资项目计划、手续和程序符合规定要求。
规范有形建筑市场 2006年,为防止和治理招投标中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虚假招标、转包以及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市建设局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监管机构、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保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等规定,成立有关监管机构,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管理,规范和完善招投标监管方式和工程交易、招标代理服务功能。全市工程建设报建、招投标率明显提高,应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率分别达96.5%和98%。年内,全市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40项,总投资10534万元,全部实行招投标,并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在市外招标的重大工程项目,监察局也都派人参与监督。
土地出让招、拍、挂 2006年全市出让经营土地131宗,面积15.08公顷,收取土地出让金6629.05万元,出让过程严格执行《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经营性土地出让100%地实行招、拍、挂。并坚持由监察部门参与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的原则运行,杜绝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营造良好的土地交易市场氛围,有效遏制土地出让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预防和治理腐败 ①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格执行干部选拔程序。各级监察机关对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公务员和录用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投资体制改革六个配套文件,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和依据、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③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扩大部门预算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面,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序拓展非税收入范围,逐步建立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和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特许经营收入、罚没收入、捐赠收入等项目的非税收入管理体系。④提升政府采购规模和质量。全市各级政府采购中心先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669批次,采购金额7930万元,节约资金778万元,节约率为9.8%。⑤逐步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2006年,市、县(区)审计部门对3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县处级4名,乡科级33名,企业领导干部2名。⑥继续深化和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及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全市已有667个乡科级以上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其中行政机关391个,事业单位276个);有509个企事业单位实行厂(校、院)务公开制度;全市915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7)》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6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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