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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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4976
颗粒名称: 人事工作
分类号: D630.3
页数: 3
页码: 104-1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人事工作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公务员队伍建设、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人事考试、人事培训、聘用合同鉴证和人事仲裁、人才资源管理、军转安置、机构编制调整、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乡(镇)机构编制督察等。
关键词: 保山市 人民政府 人事工作

内容

公务员队伍建设 ①全方位、多形式搞好公务员法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使广大公务员学法懂法、统一思想;积极组织公务员法的培训和知识竞赛活动,做出不参加培训考试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一律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规定,使全市公务员法学习顺利开展。全市参加学习培训公务员法9000余人,合格率100%,参加知识竞赛8900多人,为公务员法的实施打牢了理论基础。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面启动公务员登记工作。制定全市实施公务员法的方案和意见,认真开展登记工作。下发《保山市公务员登记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按照公务员“三要素”依法确认公务员身份和明确职务级别的要求,在工作中坚持做到认清政策标准、把握身份认定的基准点,把握问题解决的关节点。年末全市公务员审批工作已基本完成。③严把入口关,切实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全市拟招考公务员506名,其中市级73人,隆阳区201人,施甸县28人,腾冲县92人,龙陵县50人,昌宁县62人。按照“凡进必考”和“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考录的笔试和面试工作,4295人参加笔试,733人进入面试,共有396人通过面试进入政审和体检。④坚持原则,认真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在2006年年度考核中,坚持考核标准、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不走“过场”,严把考核结果审核关。对不按要求考核的,单位一律不予审核。根据考核结果,对于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确保了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严肃性。⑤执行条例不走样,严格职务任免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保山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用暂行办法》,认真审核市政府各部门科级干部民主推荐方案和竞争上岗方案,严把资格条件关,严格职数审核。全年共审核10个部门的民主推荐和竞争上岗方案,审查95名科级干部任用资格条件,其中机关公务员72人,正科级24人,副科级48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23人,其中正科级11人,副科级12人。通过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使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的科级任免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按照科级领导职务管理办法(保办发〔2004〕49号)规定,根据“三定”方案核定的科级领导职数,重新核定各部门科级非领导职数。根据职数空缺情况,全年共办理市级2个部门4名非领导职务的晋升工作,其中主任科员4名。承办市政府处级干部任免3次,共23人。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公务员法》的实施,以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强了工资福利工作。2006年底,已审批机关单位62家,在职2116人,事业单位72家,在职2773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1603人。及时补办了2005年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手续32人;办理2006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36人;确定审批新录用公务员工资52人;审批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变动工资91人;聘任审批工人技师工资18人;审批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13人;审批教龄、护龄、警衔、纪检、老干津贴104人;审批学历变动补贴68人。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①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机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规定,年初完成了对市直事业单位2005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经认真审批,市直共有72个单位2524人参加考核,其中优秀371人,称职2113人,基本称职8人,见习期未定等次32人。同时加强对年度考核结果与津贴发放实行奖惩的管理工作,调动和促进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②认真完成“三项”选拔工作,按省人事厅的文件精神,根据市直及县(区)有关部门上报的情况,经初审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省厅推选“国贴”3人,“省突”4人,“省贴”3人。现已获省政府批准“省突”2人、“省贴”5人(因“国贴”人选有2人不符合条件转评“省贴”),有“国贴”1人待批。③做好全市专家考核工作。经考核,“国贴”23人中,在原专业技术岗位的有4人,其中考核为优秀的2人,考核为称职的2人,其余19人中有2人已调入党政机关工作,有15人已退休,2人已病故;“省突”15人中,在原专业技术岗位的有3人,其中考核为优秀的1人,考核为称职的2人,其余12人中有6人已调入党政机关工作,有6人已退休。“省贴”11人,在原专业技术岗位的有7人,其中6人考核为优秀,1人考核为称职,4人已退休。省厅已批准同意保山市专家考核结果。④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管理工作。组建4个评委库,3个评委会,先后对教育、工程、交通、新闻、文博、林业、农业等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年末共审查高级277人,未通过1人,审查中级1334人,未通过21人。⑤召开了保山市第二批市级学科带头人表彰大会,2006年共表彰316名学科带头人,会上代省政府颁发了“国贴”、“省突”、“省贴”的奖金及证书。
  人事考试 ①组织完成200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工作。全市报考人数2377人(市直人、县(区)人,比上年增加371人),设置保山师专1个考点,安排考场80个,考试A、B、C3个级别10个专业,考试结果合格1516人,合格率为63.8%,并为广大参考人员公布了合格标准和成绩。②完成2006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全市报考人数486人(市直205人、县(区)281人),比上年减少86人,考试涉及中、初两个级别12个专业,安排考场17个。③完成2006年度全国部分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和准考证发放工作,共有14种资格报名,报考人数412人,报考科目1342科,按时参加了省上组织的全国统考。④组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15场,参考人数3361人,考试模块8129个,发放计算机合格证书3000多本。
  人事培训 ①举办市直机关2005年新招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2期,培训人数45人。②开展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并按单位组织了统一考试,全市参加培训考试9548人,其中市直1774人,县(区)7774人,合格率100%。③开展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全市共选拔推荐22人,其中省属单位10人。④组织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办班5期共343人,均取得合格证。
  聘用合同鉴证和人事仲裁 ①认真做好聘用合同的鉴证和管理工作。2006年,在计算机上逐步建立健全了聘用合同鉴证的各项信息管理。主要包括:聘用合同鉴证登记表,聘用合同变更鉴证登记表,聘用合同续订鉴证登记表,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鉴证登记表等工作台账,工作台账的建立健全,规范了全市聘用合同的鉴证和管理工作。截至11月14日,共为297人办理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其中新订立聘用合同鉴证130人,变更聘用合同鉴证65人,续订聘用合同鉴证99人,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鉴证3人。②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相关政策法规咨询140多人次,对来访者进行了热情周到的服务和解释,对来信反映的3人进行了书面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来访群众基本满意。③认真做好涉及人事部门行政执法和政策法规的清理规范工作。根据《保山市司法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执法职责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了涉及人事部门的政策法律法规清理工作,按质按量地完成了本部门明确执法职责材料的报送。清理了限制非公经济发展的规定。根据保山市法制局、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清理限制非公经济发展规定工作的通知》(保法发〔2006〕13号)要求,共审核现行规范性文件16件,其中认定为继续保留的15件,已废止1件。
  人才资源管理 ①做好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截至2006年10月31日,回保山市报到登记的2006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3356人,其中研究生4人,大学本科生1031人,专科生1913人,中专生408人。接收学生档案1922袋,办理户口转移手续2108人次,办理组织关系接转55人次;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提前与教育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收集毕业生基本情况,收集用人单位进人计划和招聘信息,出台就业生指导性文件发至单位和学校;到学校进行就业形式就业政策的辅导;举办毕业生就业供需洽谈会和人才招聘活动,共举办专场毕业生就业供需洽谈会5次,参加招聘的用人单位193个,其中事业单位55个,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单位138个。事业单位提供就业岗位385个,企业提供就业岗位1400多个。个人和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协议625人,其中本科生335人,专科158人,中专132人;全年组织其他招聘活动11场次(含事业单位招考报名),参加招聘的单位32个,前来应聘的大中专毕业生485人,达成就业意向178人。通过人才服务机构、人才市场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有802人。平时为用人单位(主要是非公和个私单位)和个人提供人才中介服务,就业推荐服务共计133次,达成协议105人。②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截至2006年11月22日,人事档案室查阅、复制人事档案175次、6200册;借阅6册,接受新增档案157册;移交档案288册;收集归档材料205次、7500份,清理单位档案65家、2320册。③人才市场网络信息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加快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形成面向社会、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通保山人才市场网页(www.baoshan.cn),建立了保山市隆阳区人事人才网站(www.Iyrsrc.com),实现互联网贯通,信息共存,更方便用人单位选拔人才。年末,保山人才市场已建立了以毕业生人才为主要内容的人才信息资源库、人才档案信息库、人才招聘信息库,录入人才信息6000多条,其他信息4000多条。④加强人才流动调配和人事代理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类人才流动手续196人次。其中企业流动103人,办理招考到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手续97人。年底全市人才服务机构开展的人事代理业务的主要对象大部分是未就业的毕业生,在非公单位就业的部分毕业生,部分单位辞职、辞退、解除关系的人员等。代理的内容主要是个人档案、人事关系、户口、养老保险等。全年全市共办理人事代理163人,托管档案430份。办理档案接收和转出手续4234袋次。从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调入人员106人次;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进人指标。完成了2006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及面试工作,共报名334人,招聘103人。
  军转安置 2006年,省下达保山市军转安置总数51人,比上年的35人增加了17人。①通过努力,首先确保了全市军转安置工作有序开展,全市43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有21人安置到党政机关,20人安置到政法系统,其余2人分别安置到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4名团职干部重点安置,1名功臣模范照顾安置,1名随调家属对口安置;于7月20日将方案上报省军转办,在全省率先完成安置任务。②加强和完善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加快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对自主择业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具体情况,主动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沟通、联络,及时为他们提供帮助、指导和服务。迅速解决落户、组织介绍转移、随调家属安置、子女入转学、医疗保险、退役金发放等问题,使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感到实实在在的温馨;在退役金的发放报审上,坚持每月按时报送,按要求完成年度退役定期增资工作;加强再就业指导和典型宣传工作。在自主择业干部就业问题上,加强指导,热心为他们重新就业穿针引线、铺路搭桥做“红娘”,引导他们到公司、商场打工,自筹资金搞经营当老板,为他们多方向、多途径施展才华扩展空间。③扎实有效地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认真落实人发〔2002〕82号、中办发〔2003〕29号、云办发〔2003〕34号等政策规定,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处理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了企业军转干部整体稳定。
  机构编制调整 ①组建了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保山市广播电视总台、保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②研究落实省编办下达的公安、禁毒劳教所等政法专项编制,充实和加强保山市禁毒一线警力,并对新增编制和使用情况提出相关的要求。③对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出)28个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调整,同时对相关部门的人员编制进行重新核定。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实行单列,统一管理。④根据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积极从所承担的职能出发,开展或配合参与一系列专项改革,完成了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参与乡(镇)管理方式改革,开展了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⑤全面清理检查“吃空饷”问题。按照清理检查的范围和重点,通过清理检查全市无“吃空饷”问题现象。
  机构编制管理 ①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和省编办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好中央编办提出的机构编制管理“五个不准”(不准超编进入;不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和提高内设机构的级别;不准违反领导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不准越权审批机构编制;不准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坚持把好机构编制管理的“三个一”制度,履行好职责,把好“机构编制关”,全年批准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提交请示报告100件。②根据中央和省、市党委的有关规定,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出台了《关于理顺和规范政法部门干部配备管理的意见》。③在清理整顿中规范,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云厅字〔2004〕25号和省编委〔2005〕7号文件要求,以优化布局、增强服务功能和活力为目标,率先开展了对事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初步掌握了市级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机构编制 ①认真组织填报全市各级机关编制和在职人员情况调查表。对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和地方自定编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定和统计。对要求填报的《地方党政机关编制和在职人员情况调查表》进行分类汇总,并及时报送省编办。②清理各种编制。对全市党政群机关、政法机关、参公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实有人数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清理统计,研究提出处理意见。③根据省编办的统一部署,市编办在全市开展了“四种情况”人员的调查摸底工作。“四种情况”人员共计1555人。通过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的实名制管理,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手段,做到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奠定了基础。
  乡(镇)机构编制督察 为确保中央提出的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全市各级编办采取组织力量自查或与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联合督查的办法,基本守住了乡(镇)机构编制5年内只减不增,社会稳定这两条底线。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7)

《保山年鉴(2007)》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6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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