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水利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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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4333
颗粒名称: 昌宁县水利局
分类号: F426.92
页数: 2
页码: 52-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昌宁县在水利工程方面取得了显著发展,共建成各类水利工程35369件,包括3座中型水库、14座小(一)型水库、49座小(二)型水库、1353个小塘坝、28059口小水窖、12件集镇饮水工程、668件解决贫困山区人畜饮水工程、5200条大小沟渠、11处机电排灌站等,有效灌溉面积26.5万亩,旱涝保收面积17.76万亩。
关键词: 保山市 水利 水利局

内容

建国以来,昌宁县建成各类水利工程35369件,共有中型水库3座(在建1座),小(一)型水库14座,小(二)型水库49座,小塘坝1353个,小水窖28059口,集镇饮水工程12件,解决贫困山区人畜饮水工程668件,建成大小沟渠5200条,机电排灌站11处。库、塘、窖、池总蓄水量5806万立方米,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14386万立方米,引流量达11.9立方米/秒,全县有效灌溉面积26.5万亩,旱涝保收面积17.76万亩。
  人畜饮水难题解 防汛抗旱工作实
  “十五”以后,昌宁县抓住国家实施人畜饮水解困工程的机遇,全县累计投入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资金2172.81万元,在抓好面上人饮项目建设的同时,通过民办公助等形式,新建成人饮解困工程202件,新建和改扩建乡(镇)供水工程3处,新增城乡供水能力3400万立方米,城市供水普及率提高14个百分点,累计达90%;解决了农村81700人的饮水困难,累计解决人饮困难人口21.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4.1%。
  “十五”以后共投入防汛抗旱应急资金775万元,新增治理河堤长12.5千米,全县累计治理河堤达84千米,保护耕地4.92万亩,保护人口1.5万人,县城右甸河城区段、南门河得到全面治理,防洪标准达20年一遇洪水标准,沿右甸河两岸建成的滨河园已成为县城休闲的主要场所,枯柯河、湾甸河流域的河流险段得到有效治理,防洪标准得到明显提高。6年间,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1.5平方千米,占全县水土流失面积的11.2%,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28.1平方千米,落实治理成果管护面积101.836平方千米,使昔日荒山秃林披上了绿装。
  农村电气化县初具规模 依法治水成效显著
  “十五”以后,通过农网改造工程的实施,为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创造了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建成电力总装机19处、31台、23115千瓦,年发电量7057万千瓦小时,年供电量21526万千瓦小时,年用电量达19988万千瓦小时,新增水电装机5000千瓦,全县累计水电装机达20615千瓦,新增输电线路930千米,乡、村、户通电率分别达100%、100%、99.3%。2005年4月,在全市率先跨入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县行列。
  以《水法》、《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为重点的水法规宣传取得明显成效,水行政执法力度明显加大,县、乡(镇)两级水行政执法网络基本形成。水功能管理工作全面启动,水事违法案件办结率100%,水事纠纷办结率90%以上,有效地维护了正常水事秩序,维护了社会稳定。
  投融资机制基本建立 多元化投入格局已形成
  昌宁县根据国务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结合县情,出台了《昌宁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通过采取政策推动、政府发动、利益驱动、典型带动的做法,把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权交还给农民,走出了一条农村小型水利“建、管、用”有机结合的新路子。河西水库、明山水库两座中型水库水管单位改制成功,为促进依水养水奠定了体制保障,完成8个乡镇22件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明确了工程管理权限,激活了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活力。目前,昌宁县已组建了农民用水户协会11个,有3947户、16034人实现了用水自我管理。
  水利规划建设规范 潜心服务结硕果
  昌宁县编制完成了全县“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水电农村电气化县规划,全面启动水资源保护、城市饮用水安全规划工作,电力开发、右甸河城市防洪工程正在逐年治理实施。枯柯河中型灌区规划、立觉河水库建设前水文观测和基础资料调查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建设程序不断规范,质量管理体系逐步健全。
  昌宁县水利局始终不放松水利规范化建设,以潜心为民服务为荣,相继受到了各级的表彰。2001年被国家水利部评为全国第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先进集体,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评为1992~2001年全省水利建设先进单位。2002年,昌宁县被国家经贸部、水利部评为全国第一期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先进县,水利局被云南省水利厅评为全省水利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水利系统水保及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水利系统自身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水利系统农村水利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水利局被保山市人民政府授予“千百万”行动工作先进单位,局党委被中共昌宁县委评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2006年,昌宁县被云南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授予去冬今春全省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称号,水利局被中共保山市委授予“四五”普法先进集体,被中共昌宁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局党委被中共昌宁县委评定为先进党组织。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7)

《保山年鉴(2007)》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6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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