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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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4284
颗粒名称: 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分类号: D630.1
页数: 2
页码: 367-36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主要内容:调整市财政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商务局等部门的职责归属,并进行机构改组和改名。组织实施:由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适应改革要求,处理人员调整、党组织调整和资产处置等工作。
关键词: 保山市 重要文献 意见

内容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精神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州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云发〔2004〕19号)的要求,结合保山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科学规范政府部门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保山市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
  机构改革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部门主要职能配置上下基本对应,确保工作关系的协调和畅通。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推进机构改革,探索符合本地情况的改革路子。
  (二)坚持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不突破,采取总体平衡的办法,统筹考虑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调整。
  (三)坚持一件事由一个机构主管,进一步理顺党政之间、部门之间以及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避免管理分散和职责交叉。
  (四)坚持积极稳妥、突出重点、自上而下分步骤有序推进机构改革,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在市财政局加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将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等职能交由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市能源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综合研究拟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职能。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制定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职能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组建市经济委员会,加挂市乡镇企业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工业经济运行调节、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推进技术进步和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管理的职能,乡镇企业局的职能划入市经济委员会。撤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组建市商务局,加挂市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职能,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内贸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和对外经济协调职能,市外事办公室承担的口岸管理职能,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职能划入市商务局。撤销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组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市乡镇企业局承担的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将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经上述调整,保山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0个。另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3个以及若干直属机构(具体机构设置见附表)。
  三、改革的组织实施
  机构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涉及“三定”方案中的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核定,由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市委、市政府一次审批明确。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于2005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
  对此次机构改革中所涉及人员的移交调整,必须按照职能、机构和编制调整的需要,坚持人随事走、成建制整体调整的要求进行。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严肃纪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真正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保证机构改革平稳进行,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组织、财政、人事、审计等相关部门要适应改革的要求,研究处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机构变动部门和单位的人事交接,党的组织调整以及资产处置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机构改革中的纪律监督。机构调整变动的部门,领导班子和党组织要负起责任,做好深入细致的组织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机构改革任务的完成。
  附: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粮食局
  外事办公室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旅游局
  统计局
  体育局
  环境保护局
  审计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卫生局
  文化局
  商务局
  林业局
  农业局
  水利局
  交通局
  建设局
  国土资源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人事局
  财政局
  司法局
  民政局
  监察局
  公安局
  民族宗教事务局
  科学技术局
  教育局
  经济委员会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室
  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0个。其中监察局与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市财政局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市能源局牌子,市经济委员会挂市乡镇企业局牌子,市商务局挂市口岸办公室牌子,市文化局挂市新闻出版局牌子,市科学技术局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此外,设置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3个: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市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为市生物资源开发创新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不计入政府办事机构个数。市政府直属机构6个:市侨务办公室、市经济合作办公室(市招商局)、市畜牧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供销社、市档案局(副处级)。设置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机构4个: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市政府法制局、市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6

《保山年鉴.2006》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5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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