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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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4249
颗粒名称: 劳动和社会保障
分类号: D632.1
页数: 3
页码: 333-3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是一个重要的领域,涉及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以及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这些方面的工作旨在提供良好的就业机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并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障。
关键词: 保山市 再就业 社会保障

内容

就业和再就业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至年底,全市共开发就业岗位12762个,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10000个的128%,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11000个的116%。其中:由政府出资开发保洁、保绿、保安、门卫、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734个,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600个的122%。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8191人,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8000人的102%。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816人,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4000人的121%;特殊困难群体及“4050”人员再就业640人,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6%。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控制在年计划4.2%以内。
  落实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 至年底,全市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908本,并开展了“再就业优惠证”的年度检审工作。全市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共计19064人次,合计金额564.44万元。其中: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486人,支付培训费68.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217人,金额88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568人,金额167.5万元;免费职业介绍及社会保障服务8657人,金额43.2万元;减免税费3777人次,金额116.5万元;减免工商证费1843人次,金额75.2万元;减免卫生费用205人次,金额1.41万元;减免教育费用311人次,金额4.13万元。全年共筹集再就业资金1133万元,其中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023万元。
  就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 至年底,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5期,共培训8814人,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47%。其中,免费培训下岗失业职工2486人,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25%,下岗失业职工经培训后再就业1776人。全年全市技校招生318人,完成省下达任务80人的397.5%,毕业生除自谋职业者外均已推荐就业。培训农民工1万多人次。
  劳动力市场建设 按照建立劳动力市场“新三化”要求,市、县区劳动力市场开展了求职登记、失业保险、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招用工录用登记备案、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管理,及时提供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信息,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全年市、县区劳动力市场共发布招用工信息980余条,提供就业岗位累计21638个次(含市外),共举办较大规模的劳务交流会8场次,进场人数28000多人次。完成求职登记22938人次(含农村),职业介绍成功17456人次(含农村),保管下岗失业职工档案16500余份。到年底,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共有6个,社会力量办职业介绍机构达28家。
  农村劳务输出 至年底,全市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2万人次,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30万人次的106%;常年在外务工10.8万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10万人的108%;有序组织输出到市外1.68万人,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1.5万人的112%。保山市由政府主导有序组织输出到昆明及省外的农民工达到10968人,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7500人的146%。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 至年底,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有570户(不含个体工商户),参保人员共计60374人。其中:在职职工43464人,离退休人员16910人。参保的在职职工比上年底净增2286人,完成省下达计划42447人的102.4%,实际缴费职工35640人,完成省下达计划的38626人的92.3%;离退休人员16910人,控制在省下达17503人之内。全市应收基本养老保险费9141万元,实际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1642万元,综合收缴率为127%。其中:全市当期收缴8857万元,当期基金收缴率为96%;补收企业历年欠费1615万元,完成省下达计划1800万元的90%;企业改制一次性收入为1170万元。全市共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共计11025万元,本期收支相抵赤字2168万元,全年收支相抵结余617万元。全市参保的离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为553.46元。
  失业保险 至年底,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共计1548户,参保人数共计58000人。其中:企业单位398个,参保职工20906人;机关事业单位1142个,参保职工37046人;其他单位8个,参保职工48人。全年全市应收失业保险金2229.87万元,实际收缴1676.9万元(补收欠费270.5万元),基金当期收缴率为75.2%。全年共支出失业保险金2101.73万元,其中:发放失业救济金1536.73万元,救助失业职工6567人;上解省调剂金265万元;划入再就业资金300万元。
  医疗保险 至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共计1861户,参保职工共计82021人,比上年底净增10571人,增幅为14.7%。其中:在职职工61057人,比上年底增加6588人;退休人员20964人,比上年增加3983人。全市全年共收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772万元,共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5395万元。至年底,全市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有87644人。共收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478万元,共支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450万元。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均按规定得到报销。2005年,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市医保中心的办公楼及其“一站式”服务窗口已建成,该中心的信息系统建设也在办理之中。
  工伤、生育保险 至年底,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共计527户,参保职工共计26588人,比2004年底净增5306人,完成年计划的101%。全年应收工伤保险基金231万元,固定资产收220万元,基金收缴率为90%;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95人,共支付工伤保险基金172万元。从2005年1月起,保山市的工伤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全市的生育保险工作在上年的基础上有所发展,至年底,全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共计352户,参保职工共计20500人,比上年底净增1739人,完成年计划的102%;全年共收缴生育保险费174万元,共支付生育保险金60万元,确保了220名生育职工待遇的足额给付。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自2004年1月从民政部门陆续移交到劳动保障部门。2005年在完成接交的基础上,规范了业务流程,并对农保工作进行了调研,积极探索农保工作新路子。至年底,全市参保农民共计52413人。有620人享受农保待遇,共发放农保基金8万元。
  基金监管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的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在全市认真开展了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以及再就业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督办。目前,各项基金和资金均能按要求进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年内,认真贯彻了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大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保办发〔2004〕13号)精神,加强了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至年底,全市1.6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中,已有75%的人员实行了委托式社会化管理服务,25%的人员实现了社区直接管理。
  劳动者权益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加强了对用工单位的执法监察工作。全年共完成用工单位劳动执法年审2140户,涉及劳动者5.97万人。通过年审,责令用工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999份;补缴各项社会保险欠费236.29万元;补缴失业保险66.8万元;补缴其他社会保障11.6万元;追发拖欠劳动者工资10.92万元。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追发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73.42万元,涉及2.06万人。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劳务输出人员的跟踪管理服务,尽可能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管理和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 至年底,全市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共计43712人,其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6578人,非公企业37134人;全年累计审查集体合同245户,涉及职工15717人;全年共鉴证劳动合同8788份,其中:纠正违法无效合同398份,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302份;农民工累计签订劳动合同6684人。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全年共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5次,切实发挥了三方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此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欠薪月报制度,并对云南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贯彻落实,发布了2005年底企业工资指导线。
  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凡是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诉,并符合受理范围的,市局都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市局都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凡是受理的,都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进行了调解或仲裁,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年底,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件,涉及当事人16人。案件处理结果:仲裁裁决3件3人,仲裁调解4件4人,其他方式解决9件9人,已全部结案。
  信访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是信访的热点部门之一,至年底,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46件,共接待来访1409人次。对来信来访,均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
  劳动保障
  制度建设 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贯彻。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和上级的要求,出台了《保山市劳动保障局办理劳动保障行政许可试行办法》。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将人民群众关心的9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张榜公示。抓了《工伤保障条例》的学习贯彻实施。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学习贯彻,并组织全局公务员参加了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法》培训和考试。
  建议、提案办复 在保山市人大一届六次全会和保山市政协一届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建议、提案7件。市局于5月将所有建议和提案都顺利答复办理完毕。
  平台建设 落实了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至年底,全市的乡镇均已成立劳动保障所,已配备117名专兼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全市五县区城区的23个社区,按编制应配33名劳动保障协管员,现已到位21人,有16个社区现已开展工作。
  金保工程 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认真做好实施“金保工程”的准备工作。按省里的要求,社保已实现计算机省市联网。开通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电话。
  劳动保障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大了就业再就业、劳务输出、社会保险、劳动执法等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至年度,全局先后在《中国劳动保障报》发表文章一篇,在《保山日报》发表文章59篇。全市共发放《劳务输出手册》15000余册,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0000多份,编发简报、信息37期,上街摆摊宣传2次。劳动保障工作年度规划按时完成,对“十五”规划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估,拟定了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初稿,财务和统计工作按要求完成,完成了挂钩扶贫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队伍建设 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认真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月22日动员大会开始,按要求、按步骤、按质量,在市委督导组的指导下,圆满完成了三个阶段各项“规定动作”,群众满意率测评满意率达100%。其中:满意92%,基本满意8%,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加强了本部门干部队伍自身的建设。8~9月间,在本系统对1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推荐任用。同时,局机关和各中心均建立了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公务员的言行,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撰稿 杨天文)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6

《保山年鉴.2006》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5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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