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商业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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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3707
颗粒名称: 清退商业保险
分类号: F842.7
页数: 1
页码: 243
摘要: 本文记述了保山市在清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 保山市 经济 财政 清退商业保险

内容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监察厅《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关于清理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云财金〔2005〕58号)要求,在上年应清退资金总额39.95万元,已清退资金20.06万元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清退资金扫尾工作。2005年,全市共下发“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清退情况统计表”761份,自查清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761个。其中党政机关336个,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48个,不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77个。市级共下发“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清退情况统计表”128份,自查清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128个,其中党政机关75个,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30个,不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3个。截至2005年5月底,全市共清理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资金总额51.92万元,按规定应清退资金总额42.68万元,已清退资金42.71万元(龙陵多清退0.03万元利息)。经过各县(区)、各部门的努力工作,这次扫尾已将上次应清退的余额19.89万元完全清退。同时,又清查出漏报户数4户,涉及人数345人,漏报应清退金额2.73万元,经过清理,金额已全部如数清退。其中:市级1户,即保山第一中学,涉及人数264人,金额1.16万元,健康险类;隆阳区1户,即区森林公安分局,涉及人数23人,金额0.99万元,属医疗附加险;昌宁县2户,即县政法委及法院,涉及人数58人,金额0.58万元,是干警的意外伤害险。漏报原因主要是上述漏报单位对清理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范围不清楚而造成。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6

《保山年鉴.2006》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5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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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物

陈绍雄
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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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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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监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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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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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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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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