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税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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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3668
颗粒名称: 财政 税务
分类号: F812.7;F812.42
页数: 21
页码: 231-2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5年保山市经济中财政 税务的情况,介绍了财政,国家税务和地方税务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保山市 经济 财政 税务

内容

财政
  2005年,保山市完成生产总值119.8亿元,比上年增长13.1%(GDP),创历史新高。经济增长促进了财政增收。全市财政部门努力克服4县取消农业税(隆阳区保留2%税率)、保山遭遇50年不遇的罕见旱灾等困难,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实施领导挂帅重大项目制度,狠抓发展县域经济,加强财源建设,认真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加强税收征管,加大非税收入收缴,严格执行各级人代会通过的预算,不开新的支出口子,调整支出结构,进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逐步改革对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供给办法,严格执行关于出国、会议、车辆、奖励等经费的有关规定,控制支出增长,在行政区划调整中撤并13个乡(镇)、逐步减少财政支出等开源节流措施。当年,全市取得了自1995年以来增长速度最快、增幅居全省州市第二、解放以来财政总收入绝对值增加最大的好成绩。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迈上了6亿元台阶,一般预算支出突破20亿元,较好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支出的需要,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但也存在着收入增幅较高,但收入基数小;收入增长质量不高,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力的贡献较小;县(区)间一般预算收入增长不平衡,最高和最低相差38.1个百分点;财政自给能力不强;收支矛盾依然突出等困难和问题。
  财政收入 2005年,保山市财政总收入123077万元,比上年增收26613万元,增长27.6%。其中:县(区)级完成100818万元,增收19142万元,增长23.4%;市本级完成23361万元,增收7666万元,增长48.8%。1.一般预算收入情况。2005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5291万元,比上年增收13407万元,增长25.8%,为历史新高,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6.5%,超额完成年初预算比上年增长8%以上的目标。分县(区)看:隆阳区完成22113万元,施甸县完成4201万元,腾冲县完成15270万元,昌宁县完成6679万元,龙陵县完成6809万元,市本级完成10219万元。其增幅与上年相比,全市除施甸县增长9.7%外,其余市本级及4个县均实现两位数增长,龙陵县和市本级增幅较高,增长47.8%和43.8%;隆阳区、腾冲县、昌宁县增幅分别为24.4、19.9、14.5个百分点。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烟草企业提供的所得税和电力企业增值税大幅增长;以罚没收入为主的非税收入增收较大。主要增减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25%部分)完成11322万元,增收3611万元,增长46.8%;营业税完成17629万元,增收4907万元,增长38.6%;农业特产税完成9869万元,增收2304万元,增长30.5%;企业所得税(16%部分)完成2200万元,增收956万元,增长149.3%;罚没收入完成7690万元,增收2017万元,增长35.6%;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完成1113万元,增收943万元,增长5.5倍;专项收入完成2239万元,增收563万元,增长33.6%。2.基金预算收入情况。2005年,全市完成基金收入4665万元,比上年减收1770万元,下降27.5%,完成年初预算的88%。其中,市本级基金收入完成1389万元,减收333万元,下降19.3%。全市基金减收原因:主要是农村税费改革后隆阳区农业税税率降低(仅收2%)及其他四县农业税免征,农业税附加相应减少。3.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情况。2005年,全市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完成35098万元,比上年增收8834万元,增长33.6%。市本级及五县区“两税”收入全面增收,增幅最高为龙陵县,增长57.7%,最低市本级,增长17.5%。4.上划所得税收入完成情况。全市上划中央、省所得税(84%部分)18023万元,比上年增收6142万元,增长51.7%。分级完成:县(区)上划所得税(92%部分)完成12673万元,增长21.5%;市本级上划中央、省所得税(84%部分)完成6452万元,增收4095万元,增加1.7倍。
  骨干财源 1.烟。2005年烟草业完成财政收入31544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25.6%,比上年增2.7个百分点。实现烟草企业所得税10061万元,比上年增收5076万元;烟叶特产税9868万元,增收2557万元;复烤烟叶增值税787万元,增收387万元;商业烟叶调拨和卷烟批发增值税10828万元,增收1411万元。2.固定资产投资。2005年实现建安营业税9917万元,比上年增收3759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8.1%。3.电力。2005年电力业完成财政收入8004万元,比上年增收3090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6.5%;实现电力增值税7859万元,增收3211万元;电力企业所得税145万元,减收121万元。4.矿。2005年矿产业完成财政收入5825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4.7%,增收3094万元;实现有色金属增值税4417万元,增收2425万元;硅增值税1408万元,增收669万元。5.糖。2005年实现糖增值税3784万元,减收457万元;制糖企业所得税收561万元,增收465万元;提供财政收入3784万元,与上年持平,占财政收入的3.1%,下降0.8个百分点。6.木材。2005年实现木材加工及边贸木材增值税3233万元,增收137万元。7.酒。2005年实现酒增值税和消费税1562万元,增收305万元。其中啤酒“两税”收入1067万元,增收265万元。8.粮。2005年征收农业税652万元,全市除隆阳区外四个县均停征农业税,减收2272万元,下降78%。2005年隆阳区仅10个乡征收农业税,且税率由5%下调至2%。
  财政支出 2005年,保山市财政支出247628万元,比上年增支49964万元,增长25.3%。其中:1.全市一般预算支出226922万元,比上年增支35692万元,增长18.7%。分级次完成情况是:县区级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94774万元,比上年增支28575万元,增长17.2%;市本级完成一般预算支出32148万元,比上年增支7117万元,增长28.4%。2.全市基金预算支出20706万元,比上年增支14272万元,增2.2倍。基金支出县(区)级完成18624万元,增支13477万元,增长2.6倍;市本级完成2082万元,增长61.8%。
  一般预算平衡 2005年,保山市一般预算收入65291万元,免抵未调库归还收入2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0666万元,上年结余12852万元,调入资金5171万元,收入合计244186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2692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354万元,支出合计23327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0910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上级专款下达较晚,当年难以形成支出,需结转2006年按专项用途安排使用。市本级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一般预算收入102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31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686万元,上年结余6156万元,调入资金751万元,收入合计45129万元;一般预算支出3214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3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159万元,支出合计3954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585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上级年底下达的专款和补助形成。
  基金收支平衡 2005年,保山市基金预算收入46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28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230万元,收入合计32182万元;基金支出20706万元,调出资金2223万元,支出合计22929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基金年终结余9253万元。需结转下年使用上级专款8008万元。市本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为:基金预算收入138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6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77万元,收入合计16042万元;基金支出208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2654万元,调出资金751万元,支出合计15487万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基金年终结余555万元。
  部门预算改革 2005年,保山市级部门预算试点从上年的30个扩大到42个,占应实行部门预算单位78个的53.8%。加县(区)的62个(隆阳区49个,腾冲县13个),全市共104个单位实行了部门预算试点,比上年增加24个。部门预算改革的“五个有利”为:编制部门预算是落实《预算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使部门的各项收入和支出摆在明处,增强了透明度,使预算资金分配公开、公正和公平,可防止暗箱操作,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防止腐败;使预算进一步细化,有利于人大代表、审计和社会各界对政府履行监督职能;使预算逐步趋于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客观上要求各级领导要强化预算的法律观念,减少追加预算的随意性,有利于强化预算观念,提高管理水平;对项目实行科学论证,把预算资金落实到项目上,防止资金安排使用的随意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乡财县管改革 2005年,保山市选择隆阳区为“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隆阳区制定了改革试点方案,提出“六个不变”;即乡(镇)既得利益不变;乡(镇)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财务收支审批权不变;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改革的主要内容和范围为“预算共编,账户统设,票据统管,采购统办”,通过改革,使乡(镇)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监督权相分离。隆阳区选择了芒宽、河图、瓦渡3个乡(镇)进行试点。试点成效:规范了预算编制;强化了预算执行;加强了收费票据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有效控制人员增长;遏制了乡村债务膨胀。
  国库改革 2004年11月1日起,市本级启动国库改革试点后,龙陵县、腾冲县作为全市试点县也相继分别于2004年12月1日和于2005年6月1日启动了国库改革试点。截至2005年底,全市试点部门由上年的9个增至49个,部门所属基层单位由38个增至126个(市级4个部门及所属11个单位,龙陵县36个部门及所属105个单位,腾冲县9个部门及所属10单位)。在支付方式上,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相结合,财政直接支付的比重逐步上升,市本级在统发工资财政直接支付的基础上,于2005年5月1日起,对财政预算内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逐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为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奠定了基础。在资金改革范围上,市级实行先预算内后预算外,逐步纳入国库集中收付体系,县级则采取预算内外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对预算内外和单位自有资金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是全市改革的亮点之一。改革成效:更新用款观念,加强用款预见性;简化拨款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资金支付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力,增强预算执行透明度;规范银行账户管理,节约库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缓解资金调度困难,避免财政性资金在单位滞留(龙陵县2005年共收回原滞留在试点单位的财政性资金1032万元),提高国库资金调度能力和运行效率。
  农村综合改革 2005年8月14日,保山市继农村税费改革第一步改革之后,以“保山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为标志,以“三大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在全市展开。通过撤并,全市乡(镇)由2002年以前的83个减少为2个街道办事处、70个乡(镇),乡(镇)数减少13个(不含街道办事处),减幅达到了15.66%,达到省下降15%以上的要求。
  机构改革 2005年5月17日,经保山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保山市政府批准了《保山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制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05〕65号文。划入职能: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属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等职能;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新增职能: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内设21个职能科(室),局机关行政编制38名,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36名,工勤编制6名,总编制80名。处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31名。非领导职务的职数按《保山市县处级非领导管理办法》和《保山市乡科级非领导管理办法》(保办发〔2004〕4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与2002年5月21日的机构改革方案相比,内设科室增加2个(税改办、国资监管办),人数总编制增加6名(事业编制),处级领导职数增加1名(纪检组长),科室领导职数增加3名。税改办和“保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8月8日挂牌运行。
  投资咨询中心成立 2005年12月13日,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对市财政局〈关于成立保山市中小企业投资咨询中心及申请专项事业编制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办〔2005〕56号):“同意成立保山市中小企业投资咨询中心,为市财政局下属的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差额拨款管理,核定事业编制6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中心设投资咨询部、项目评审部、财务部和办公室。
  企业类财务 2005年,保山市纳入业类报表汇编的国有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70户,比上年净减11户(增2户,减13户)。1.资产总额。2005年末资产总额381892.8万元,年初数315893.3万元,年末数比年初资产总额数增加65999.5万元,增长20.89%。2.负债总额。2005年末负债总额263984万元,年初数为209124.3万元,年末比年初的负债总额增加54859.7万元,增长26.23%。资产负债率69.12%,比上年增加2.92个百分点。3.所有者权益。2005年末所有者权益117908.7万元,年初数为106769万元,年末比年初的所有者权益增加11139.7万元,增长10.43%。4.企业经营效益情况。全市70户企业中,盈利企业34户,占48.57%;亏损企业36户,占51.43%。共实现销售收入67956.4万元,利润总额2338.9万元。5.国有资产总量。年末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17017.98万元,年初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104909.83万元,年末比年初净增12108.15万元(增加20754.47万元,减少8646.32万元),增长15.4%。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15.4%。
  城镇集体企业类财务 2005年,保山市纳入汇编的城镇集体企业类报表户数148户,比上年净减12户(增4户,减16户)。1.资产总额。2005年末资产总额269885.1万元,年初数233206.3万元,年末比年初的资产总额增加36678.8万元,增长15.73%。2.负债总额。2005年末负债总额206208.2万元,年初数180806.4万元,年末比年初的负债总额增加25401.8万元,增长14.05%。资产负债率76.41%,比上年减少1.12个百分点。3.所有者权益。2005年末所有者权益63677万元,年初数52400万元,年末比年初的所有者权益增加11277万元,增长21.52%。4.企业经营效益情况。全市148户城镇集体企业中,盈利企业90户,占60.81%;亏损企业58户,占39.19%。共实现销售收入148610万元,利润总额4314.8万元。
  集体金融企业类财务 2005年,保山市纳入汇编的集体金融企业76户(隆阳区19户、昌宁县15户、施甸县9户、龙陵县10户、腾冲县23户),资产总额年初数与上年的年末数一致。1.资产占用情况。拥有资产总额508995万元,比上年增加69854万元,增长16%。其中:流动资产382497万元,长期资产124908万元,递延及其他资产1590万元。负债总额49250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20510万元,长期负债71992万元。资产负债率96.8%。2.所有者权益16494万元,比上年增加2744万元,增长20%。其中:集体资本6935万元,法人资本676万元,个人资本7839万元,资本公积1391万元,盈余公积916万元,未分配利润-1287万元。3.利润及和润分配。全市76户中亏损2户。营业收入22908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0026万元,金融企业往来收入2844万元;手续费、租赁、其他营业收入38万元。发生营业支出20742万元,其中,利息支出4819万元,金融企业往来支出2708万元,手续费支出759万元,营业费支出9942万元,其他营业支出2514万元。人均费用10万元。上缴营业税及附加103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317万元,上缴所得税733万元。4.资产质量及财务风险。2005年末贷款总额29920万元,其中不良贷款37924万元,占12.7%。数据反映不良贷款比重不高,资产质量好,但实际上,全市农村信用社贷款90%以上是支农贷款,生产周期长,效益低,贷款风险大。特别是前几年受政策影响,发放了大量的乡镇企业贷款,表面上这些贷款未到期,实则这些企业已资不抵债,存在很大的风险,利息又难以回收,经营风险逐年加剧。
  粮食风险基金 2005年,保山市共筹集粮食风险基金2115万元。其中:1.粮食风险基金包干规模内省财政补助637万元;2.省专项补助粮食直补资金694万元;3.市县(区)财政自筹775万元(省包干自筹324万元,超任务451万元);4.2005年利息收入9万元(市级4万元,龙陵县2万元,隆阳区、昌宁县、施甸县各1万元),超额完成省下达全市粮食风险基金的规模。加上2004年结转1605万元,收入合计3720万元。年内,省、市、县(区)政府批准共动用粮食风险基金2528万元。2005年度应补粮食购销企业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2528万元(应拨付种粮农民直接补贴1279万元,应补地方储备粮食利息费用补贴248万元,应补政策性挂账利息补贴571万元;应拨付其他补贴160万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人员适当补助270万元)。2005年度已拨补粮食购销企业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2399万元,支出合计239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2006年粮食风险基金1321万元,其中:市级596万元,隆阳区9万元,施甸县534万元,腾冲县20万元,龙陵县160万元,昌宁县2万元。
  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 国家实施退耕还林民心工程由2003年前的补粮改为2004年直补现金。2005年,保山市按国家的规定无偿向退耕还林农户粮食折现补助的标准为:每退耕1亩耕地补原粮150千克,每千克1.4元;每亩教育、医疗补助20元。年限为:经济林5年,生态林8年。云南省增加每千克粮食调运费0.2元。全市至2005年底列入补助面积22.2万亩,涉及73个乡(镇)、50560户,涉及兑现补助资金4462万元,粮食运费补助资金666万元,教育、医疗补助资金444万元,累计应兑现折现补助资金5572万元。截至2005年底全部兑现到户。整个折现补助工作坚持有利于调动农户积极性、确保工程质量、确保退耕还林成果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保护退耕农户利益、增加农户收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使退耕户得到了实惠。
  退税办理 2005年,保山市财政局继续代财政部驻云南财政专员办事处办理一般增值税退税业务,实行“先征后返”,负责对退税进行审核、申报、管理和监督。年内,全市共退税8户、218.04万元,比上年赠加6.94万元,增长3.3%。其中:劳改企业退税1户、0.94万元,民贸企业退税1户、0.44万元,宣传文化企业退税6户、216.64万元。通过退税,有力地支持了保山市监狱劳教企业、宣传文化单位、边疆民族贸易企业的发展,使国家对特殊行业及边疆民族地区的关怀落到了实处。
  预算外资金管理 2005年,财政部要求财政预算外资金报表编报口径仍按上年起变动的“小口径”执行。全市应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961户(以前年度称为“汇编数”),比上年减少7户。减少原因:党政机关改革中机构撤并,实际纳入专户管理913户,财政专户管理率95%。2005年全市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收入1962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654万元;主管部门集中收入1026万元;其他收入8949万元),同比增收1229万元,增长6.7%。增收原因:行政性收费、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全市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从规范项目管理、票据管理、资金管理入手加强监管,大力推行银行代收费的收缴方式,不断完善征管措施,同时加大了预算外资金催收力度,促使各单位将预算外资金足额缴入财政专户;当年乡(镇)自筹、统筹资金收入不存在,是因为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乡(镇)统筹。全市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支出17089万元,同比增支1330万元。减去政府调剂资金2192万元,加上2004年预算外财政专户结余4865万元,2005年全市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滚存结余5213万元。全市当年政府统筹(广义、含调剂)预算外收入资金2192万元,比上年减少305万元,下降12.2%。原因为:根据云南省政府的规定对各类学校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不再实行政府统筹。1998~2005年,全市共统筹预算外资金14490万元。对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平衡财政预算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农业支出 2005年,保山市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共28348万元,比上年增加3197万元,增长12.7%。增长原因为:项目专款支出增加人员工资增长。农业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26922万元的12.5%,比上年减0.7个百分点。1.农业支出16090万元,比上年增加1039万元,增长7%。其中:行业管理8404万元,自然灾害救助472万元,农业生产资料补贴579万元,土地管理支出592万元,农业综合开发3113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930万元。2.林业支出6601万元,比上年增加1233万元,增长23%。其中:行业管理4423万元,森林救灾225万元,天然林保护320万元,退耕还林47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756万元,造林174万元,其他林业支出228万元。3.水利和气象支出4725万元,比上年增加1235万元,增长36%。其中:水利行业管理1410万元,防汛抗旱691万元,水文水质水土水资源管理153万元,水利建设2263万元,气象支出208万元。4.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932万元,比上年减少310万元,下降25%。其中:财政扶贫资金718万元,边境建设事业补助129万元,民族工作费85万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粮油、畜牧业、经济作物生产、退耕还林、扶贫以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扶持。产生的效益为:1.粮食生产稳中有增,农民收入增加。2005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60.7亿元,比上年增长7.1%;粮食总产量92.9万吨,比上年增产4.9万吨,增长5.7%;农民人均纯收入1879元,比上年增加158元,增长9.1%。2.农田水利建设效益明显。当年,全市累计建设水利工程4332件,其中中型水库工程4件,小(一)型水库工程7件。完成土石方2120万立方米,混凝土43989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21705亩,新增除涝面积37.8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8405亩,解决了8万人和2.42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3.生态建设步伐明显加快。2005年,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17.4万亩,退耕还林184005亩,防护林13995亩。完成农村沼气池建设14351口(农业部门完成7650口,扶贫办完成3200口,林业部门完成3501口),完成节能改灶4660户(扶贫办完成2450户,林业部门完成2210户)。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面积100200亩,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4.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调出现新亮点。培育了石斛、核桃、甜柿、松香加工等产业,较好地带动了农民增收。5.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惠民政策”。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施甸、昌宁两县粮食直补补贴41个乡(镇),兑付农户补贴资金1279万元,补贴面积99万亩,补贴受益农民127.56万人;两县良种补贴16个乡(镇),补贴面积139995亩,兑付补贴资金180万元(2004年两县良种补贴计196万元,其中施甸县74万元,昌宁县122万元),受益农户31.55万人,让农民切实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心。
  扶贫支出 2005年,保山市除从国库支出市、县(区)扶贫资金932万元外,从专户支出的中央和省级扶贫资金7671.96万元。其中:异地开发652.66万元,温饱村项目80万元,安居工程(茅草房改造)2335.8万元,科技扶贫100万元,重点村扶贫207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8万元,以工代赈1253万元,贫困县项目管理费43.5万元,贫困国有林场扶贫项目资金90万元,扶贫重点县农村劳务输出资金150万元,隆阳区西山扶贫300万元,扶贫贷款贴息到户50万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30万元,扶贫监测资金9万元。产生的效益为:当年实施了以“三通三改三建一发展”为主要建设内容的整村推进146个自然村,实施茅草房改造7786户;异地扶贫转移安置1475人,建成6个安置点,输出9568人农村劳动力;完成人畜饮水工程950件,解决2.15万人、1.1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建设乡村道路510千米;扶持种植经济林果106995亩;建设沼气池3200口,节能灶2450口,建设卫生厕所4000户,改造畜圈5000户;扶持养殖户7000多户,发展养殖生猪6100头,奶牛和肉牛2950头,解决了3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农财管理 1.2005年,保山市财政部门结合贯彻执行云南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制定了实施细则。2.市财政局与各县(区)及市级有部门签订支农资金管理使用责任状,对国家、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以政府发文,成立相应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职责,责任到人。3.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追踪问效制度、进度分析制度、项目验收及项目移交使用等管理制度,用制度管项目、管资金。4.资金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5.对支农项目推行了“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管理办法,规范了项目申报管理,特别是项目预算、财政支出环节更加明确、透明。6.建立项目评审、论证、监督、验收制度,做到开工有报告,完工有竣工报告、财务结算报告、审计报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重分配、轻监督”的问题。7.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对财政性支农资金项目,按政府招投标采购的程序进行。对涉及农民的补贴等支出,实行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8.组织每年一次的支农资金专项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财务检查和项目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9.审计部门每年组织支农资金审计。10.对各类扶贫、农业开发、支农资金全面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办法。报账采取逐级审核、把关制度和质量保证金制度。
  农业综合开发 1.组织实施200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项目自2004年底开工以来,已全部竣工,大部分工程达到优良,并通过省、市级验收。2004年完成项目建设总投资6250万元(中央1982万元,省892万元,市104万元,银行贷款1330万元,企业和群众自筹投资1942万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3269万元,多种经营项目2981万元。共完成土地治理建设项目9个,项目区新增灌溉面积3195亩,改善灌溉面积4.35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7695亩。资金到位率100%,保证了项目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从而实现当年开工当年见效。2.做好2002~2004年到期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申报工作。全市共申请上报核销呆账总额222.48万元,其中昌宁县42.5万元,龙陵县148.8万元,施甸县31.18万元。通过呆账核销,减轻了项目区乡(镇)的还款压力。3.组织申报2006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改革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的要求,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各县(区)共组织上报开发项目27个:土地治理项目13个,省级科技推广示范项目4个,产业化经营项目10个。经过市级专家组认真筛选、论证、评审后共向省开发办申报项目20个,争取国家立项。其中:土地治理项目10个,省级科技推广示范项目4个,产业化经营项目6个。
  第五期农业综合开发通过省验收 2005年6月20日至7月2日,保山市政府组织财政、农、林、水、审计等部门对保山市农业局第五期(2002~2004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7月12~26日,省验收组对全市第五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1.第五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情况为:全市3年共完成项目总投资19343.12万元,占计划的99.9%。其中:完成中央财政资金5889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347.8万元(无偿2515.8万元、有偿832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332.6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808.02万元,完成自筹资金4148.34万元,以上资金均占计划的100%。银行专项贷款4817.31万元,占计划的99.6%。2.第五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情况为:3年共完成改造中低产田172995亩,优质粮食基地建设117795亩,农业生态工程项目建设9600亩,节水农业示范项目8100亩,蔗糖基地建设19695亩,种草养畜建设项目10095亩,蚕桑基地建设19800亩,优质生切烟丝基地建设3900亩,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2895亩,以上项目均完成计划数的100%以上。第五期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建设项目为清凉山茶园建设及加工,优质饵丝米加工,咖啡种植及初加工,优质蚕桑原料基地种植,优质生切烟丝加工以及百合花、石斛、板蓝根种植等。3.第五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效益显著。保山市2002~200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由于选项立项准确,规划布局合理,较好地解决了制约项目区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障碍因素,农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有了显著提高。新增灌溉面积10995亩,改善灌溉面积116505亩,新增除涝面积11895亩,改善除涝面积21195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000亩,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13305亩,增加机耕面积15495亩,扩大良种种植面积87705亩,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0800亩。新增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新增粮食1723.43万千克,油料92.13万千克,糖料3789.7万千克,优质粮食4472.2万千克,优质饲料作物4662万千克。新增种植业总产值6574.3万元,项目区农民收入增加总额1204.32万元。产业化经营项目新增总产值24048万元,新增利税4611.7万元,农民新增纯收入总额1283.3万元。带动农户7.16万户,增加农民就业人数0.54万人。实现了企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收的目标。验收结束后,经验收组专家综合评议,同意保山市第五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通过省级验收。腾冲县和昌宁县因成绩突出,被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评为第五期农业综合开发先进单位,并受到省政府的表彰。
  科教支出 2005年,保山市财政预算内科学、教育、文化、体育、广播支出共61062万元,占当年一般预算支出的26.9%。其中:科技三项费用支出1379万元,增加355万元,增长34.7%;科学费用支出489万元,增加53万元,增长12.2%;教育费用支出52781万元,增加4764万元,增长9.9%;文体广费用支出6476万元,增加476万元,增长7.9%。增长的原因是市、县(区)财政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倾力社会事业的发展。从2005年春季学期开始,中央对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免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按省核定的基数,全市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130515名学生享受了免费教科书;97775名学生享受了免杂费补助,金额为461.98万元;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额441万元(省380万元,市61万元)。补免杂费资金按《云南省补免杂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管理,专款专用。对补免对象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审核确定。投资8502万元(中央省5800万元,市100万元,县乡2602万元)的208个中小学校危房改造项目及部分其他建设项目规划付诸实施。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农村中小学及教学点配备了远程教育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教育的改革和发展。2005年全市新增中小学校舍面积168669万平方米,排除中小学危房82600万平方米。科技的应用与推广进一步加强。文化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成果显著,腾冲县和顺镇被中央电视台评为2005年全国十大魅力名镇之首。
  社保支出 2005年,保山市社保事业费预算内支出49862万元,比上年增加6438万元,增长14.8%,占财政总支出247547万元的20.1%,比上年减1.9个百分点。其中: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1981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8.9%,比上年增支1391万元,增长6.8%,占社保事业费支出的44.1%。增支原因:离休人员从2005年5月起人均增资200元,全市增支136万元;退休人员增加,增支1255万元。2.医疗卫生支出12089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4.9%,比上年增支1575万元,增长15%,占社保事业费支出的24.2%。增支原因:防治艾滋病投入317万元(省214.9万元,市50万元,县107万元);增加卫生院设备、卫生室投入147万元;增加卫生监督能力57万元;增加妇幼保健设备、降低孕产孕妇死亡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44万元;社区卫生服务10万元;加大卫生防疫、提高医院服务能力62万元;中医中药14万元。各县区增加参保医疗保险经费507万元。3.抚恤和社会福利事业费共支出10508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4.2%,比上年增支1936万元,增长22.6%,占社保事业费支出的21.1%。增长原因:(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心工程)计划支出2638万元(中央省2478万元,市县16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2605.2万元,人均支出74.13元,有29574人领到低保金,月支出220.7万元。累计结余1673.3万元。(2)救灾资金3624.9万元(中央省3480.9万元,市40万元,县104万元),比上年增支1404万元。(3)军队移交地方安置标准提高增支362万元;增加退伍士兵安置补助、一次性经济补偿金51万元。(4)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增支425万元。4.社会保障补助支出5347万元,比上年增加1537万元,增长40.3%,占社保事业费支出的10.6%,占财政总支出的2.1%。其中:养老保险3076元,比上年增1514万元。增加原因:省补助方式发生变化。
  社保财务管理 1.认真落实市政府“民心工程”相关资金。(1)确保城市民居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及时到位。当年完成3万人纳入低保任务,全年共安排低保资金2638万元(中央省2478万元,市县160万元),实际支出2605.2万元,月均支出220.7万元,月人均支出74.13元,有29574人领到低保金。(2)确保再就业资金及时到位。全年共筹集再就业资金1849.51万元,其中:财政安排1053万元(中央941万元,省102万元,市级10万元)。支出1618.36万元,其中,支付社会保险补贴112.05万元,享受人数1087人,人均年补助1030.81元;支付再就业培训补贴63.53万元,享受人数25187人,人均252.32元;社会保障代理服务补贴48.44万元,享受5220人,人月均7.73元;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67.24万元,享受174人,人月均补助322元。加强劳务输出工作,年底共输出32万人(其中:昆明及省外10968人),比上年增6868人。(3)及时安排艾滋病防治工程资金。当年全市共安排防治艾滋病工程资金446.9万元(省补助313.9万元,市级预算内50万元,县安排83万元)。(4)及时安排食品放心工程资金。当年拨付食品药品局工作经费18万元。(5)确保灾后恢复建设资金拨付到位。2005年,安排救灾资金3624.9万元〔中央、省下拨3480.9万元,市40万元,县(区)104万元〕,比上年增1404万元。2.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组织完成全市卫生专款、救灾专款、城市民居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社会保险基金的交叉检查。对资金拨款不到位、资金管理存在不足、拉用基金等问题进行了整改。3.及时研究当前难点、热点问题。(1)按市政府〔2004〕184号文规定,从1月起,全市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2)推进龙陵县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参合人数196270人,运行正常。实现的“四个突破”为:①在管理上,进一步完善新型合作医疗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办法。②一季度以户为单位参合率突破85%,达到了88.3%,同比净增2720户;以人为单位参合率也突破85%,达到了86%,同比净增5942人。③建立了农民医疗的家庭账户。④降低住院病人的“门坎”费。启动的贫困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收入161.9万元,支出174.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9.2万元,有2134名贫困农民得到救助。(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当年共发放生活补助556人、137万元。解决“三拖欠”问题187人、23万元,维护了社会稳定。(4)确保离休人员增资部分(每人每月200元)在规定时间内兑现。4.加强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管理。当年收缴“五险统征”20800万元,其中养老保险14600万元,省财政补助3076万元。在基金监管上,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与银行争取按优惠利率计息,确保基金有效增值。5.完善社会保障相关管理办法。(1)制定《保山市财政局社保财务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建立健全市、县(区)社保财务管理激励机制;(2)与劳动保障局研究制定《保山市劳务输出特困人员借款周转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促进劳务输出;(3)与人事、劳动、民政等部门出台了2005年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相关政策;(4)参与制定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等政策。6.加强调研。对全市医疗保险欠费问题、对“五险统征”以后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建议。
  基建支出 2005年,中央、省、市三级基本建设预算内共投资21215.33万元,比上年减少7048.4万元,下降24.9%。其中:1.中央、省当年预算内投资20000.33万元(含国债专项资金6778万元),加上2004年结转15460.2万元,收入合计35460.53万元。下达预算指标32561.5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2006年2899万元。2.市级预算内安排基建投资1215万元,加上上年结转的92万元,收入合计1307万元。实际支出1275万元,收支相抵,结转2006年32万元。1998~2005年,全市财政(不含交通等部门)累计争取到国债投资59221.3万元(1998年520万元,1999年2354.5万元、2000年4149.4万元、2001年12122.4万元、2002年11431万元、2003年12422万元、2004年9444万元、2005年6778万元)。2005年云南省政府下达全市政府信贷资金12405.5万元,实际支出10905.5万元,结余1500万元。为用好专项资金,在项目的选定上,严格贯彻“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先安排“民心项目”,防止“撒胡椒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路建设(主要是腾密公路),水库除险加固,耕地开发,贫困农民异地扶贫搬迁,解决农民人畜饮水,以工代赈,城市环保,交通、教育、政法、卫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污水、垃圾处理厂,退耕还林等生态保护工程。效益:改善了全市水、电、路、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政法机关办公条件,保护了环境,改善了人民生活,促进了社会救济的发展。在管理上:一是严格预算审核把关,按工程进度和资金用途及时核拨资金;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对工程进度、投资项目、资金使用、专户存储、单独建账开户、专款专用等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资金安全。3.依法严肃查处虚报项目、骗取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政府采购 2005年,保山市实现政府采购976批次,采购总金额13187.33万元,节约资金823.56万元,节约率5.58%。其中:集中采购6418.6万元,占采购总金额的48.6%;批复部门集中采购2718.28万元,占采购总金额的20.7%;批复单位自行分散采购4050.45万元,占采购总金额的30.7%。级次上:市本级当年采购金额3530.82万元,集中采购21次,金额1497.49万元,平均每次采购金额71万元;批复部门集中采购1831.49万元,批复单位自行分散采购201.84万元。采购对象为:电脑办公设备、医疗专用设备、公务用车等。采购特点为:1.集中采购规模逐步扩大。当年采购金额较上年增加2751.72万元,增长26%。集中采购9136.88万元,占采购总金额的69.3%,较上年提高6.7个百分点。2.采购范围有新的拓展。(1)腾冲县继龙陵县之后对公务车辆推行统一定点保险,两县涉及投保车700余辆,每年可节约资金140多万元。市级也拟定了预算单位公车统一保险、定点维修实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报市政府。(2)首次对50万元以下的市地震局综合楼实行邀请招标,为工程类实行政府采购进行了有益探索。(3)采购方式上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仍处于较低水平,仅采购2223.08万元,占采购总金额的17%,而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辅助性方式采购10964.25万元,占采购总金额的83%。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采购预算不落实。采购监督均坚持了公开采购内容、办事程序、采购方式和采购结果的原则,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使用单位及供应商的监督,有效地避免了腐败。支付方式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会计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2005年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进行年检;不再举办任何强制性质的培训班,不再审批和指定考前培训单位;在醒目位置悬挂或摆放收费许可证、工作宣传栏以及公示牌等。2.开展了“依法理财,共铸诚信”为主题的纪念《会计法》颁布实施20周年活动。组织召开纪念座谈会;在单位(街道)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布标;组织《会计法》实施2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共征集作品20篇,上报省财政厅20篇;在端阳花市散发会计法宣传材料1000多份,并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会计管理问题。3.积极组织培训,认真抓好新制度、新准则的实施。(1)对全市农经管理人员、乡(镇)财政所主办会计、农经员、村级报账员共865人进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业务培训。(2)对全市719人次财政干部进行了《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新编预算会计》等培训。(3)分别对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教会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90多名相关人员进行了《云南省会计条例》、《会计基础规范》、《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内容的培训。(4)举办了7期670多人参加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班。(5)对未达到初级电算化知识要求的1091人进行了培训。4.加强和规范各项资格报名考试的管理。(1)认真组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报名考试工作。①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5月举行。中级应考1315人次,实考440人次,实考率33.5%;初级应考894人次,实考469人次,实考率52.5%。②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于10月10~28日进行,全市共报名1077人、报考2564科次。其中:初级资格539人,中级资格538人。③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于5月8~18日举行。全市共20人报名,10人参加了考试,考试成绩合格3人,但其他条件(未达到要求的论文、计算机、英语等级合格证)不符合要求,没有人参加本年度评审。(2)组织了2005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考试工作。2005年报名人数153人。考试于9月16~18日举行,共有127人次参加考试,出考率38.8%。全科成绩合格2人。(3)认真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报名考试工作。2005年全市有395人参加了报名考试。考试于11月5~8日举行,共有357人参加考试,出考率90.38%。5.认真开展《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全市24户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进行了自查。对5户民营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6.认真做好全国(全省)杰出会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通过层层推荐和严格审核,共推荐出席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候选人1名,全省杰出(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4人。结果:王国平(腾冲县林业局)、杨芳(女,隆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吴琼龙(女,龙陵县龙山镇中心学校)等3人获云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财务检查 2005年8~9月底,保山市财务大检查由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牵头,农业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会保障科负责的30%的归口单位2004年度会计资料进行检查。共检查123户(财政收入检查18户,财政支出检查45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5户,财政内部检查35户),查出违纪42户,占检查总户数的34%。查出违纪金额192.64万元,其中: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17.87万元,违反专户储存规定10.68万元,虚列财政支出2.1万元,资产不实11.76万元,损益不实3.31万元,其他违规146.92万元。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现行财经法规已处理42户,追缴财政资金10.6万元,罚款0.3万元,纠正财政违规金额105.13万元,已按规定专户储存10.68万元,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人,其他处理65.93万元。查出有问题的单位均认真进行了整改,严肃了财经纪律。
  财政专款专项检查 2005年,保山市财政专款专项检查中共清查2004年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2889.3万元。其中:支农资金1600万元,行政政法专项资金105.3万元,教育资金834万元,支持企业发展资金25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费(发改委)100万元。全市在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不足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基础薄弱,财务核算不规范。(1)多数被检查部门和单位都没有按制度规定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和核算,粗糙管理以致管理混乱、造成财政专项资金家底不清。大多数被检查单位和部门将专项资金与公用经费混在一起核算,既无法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也不清楚财政专项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形成一种“有钱就花”的现状。(2)会计核算不规范,资金支出原始报销单据不齐全或没有合法的单据凭证,有的单位以一张税务发票或往来款收据作为报销凭证,没有工程结算等资料凭证,有的以白条大额报账。2.部分单位存在着拉用专项资金的现象。保山市发改委违反规定将项目前期费借给工程咨询公司(6万元),分派给施甸县计划局17万元,昌宁县计划局5万元,隆阳区计划局3万元,腾冲县计划局5万元,龙陵县计划局5万元。
  清退商业保险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监察厅《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关于清理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工作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云财金〔2005〕58号)要求,在上年应清退资金总额39.95万元,已清退资金20.06万元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清退资金扫尾工作。2005年,全市共下发“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清退情况统计表”761份,自查清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761个。其中党政机关336个,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48个,不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77个。市级共下发“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清退情况统计表”128份,自查清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128个,其中党政机关75个,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30个,不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3个。截至2005年5月底,全市共清理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资金总额51.92万元,按规定应清退资金总额42.68万元,已清退资金42.71万元(龙陵多清退0.03万元利息)。经过各县(区)、各部门的努力工作,这次扫尾已将上次应清退的余额19.89万元完全清退。同时,又清查出漏报户数4户,涉及人数345人,漏报应清退金额2.73万元,经过清理,金额已全部如数清退。其中:市级1户,即保山第一中学,涉及人数264人,金额1.16万元,健康险类;隆阳区1户,即区森林公安分局,涉及人数23人,金额0.99万元,属医疗附加险;昌宁县2户,即县政法委及法院,涉及人数58人,金额0.58万元,是干警的意外伤害险。漏报原因主要是上述漏报单位对清理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范围不清楚而造成。
  县域经济建设 2005年,保山市县域经济建设开始启动。全市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财源建设的重大机遇,积极落实云南省政府方针政策。市、县(区)分别建立了发展县域经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各县(区)编制并实施了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着眼于经济增强、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着眼于培育龙头企业、支柱产业,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发展定位、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步骤和发展措施,并在优势特色项目中筛选了一批对优化经济结构带动作用强、市场潜力大、提供利税多的项目,以资本化、市场化、产业化原则运作实施。隆阳、腾冲列入云南省级试点与省签订了目标责任,逐步启动了水电路建设项目、旅游产业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省重点支持透心绿蚕豆种植加工、优质畜产品养殖基地及加工、优质香料烟种植基地、绮罗文化旅游景区建设、心脉隆注射液生产线、优质稻种植及饵丝加工、生态茶叶基地建设及加工、优质肉牛良种基地建设8个项目,共安排基地建设和贷款贴息资金400万元。
  国有资产经营 1.截至2005年底,保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国资公司”),接受授权划转运营管理的国有资本参股企业5户,国有资本出资额(长期投资)共12928.59万元。其中:云南保山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3255.64万元,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186.95万元,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106万元,保山造纸厂380万元,腾冲县腾密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8000万元。2.国资公司累计收到国有资本投资收益(国有股份分享的股红利)额37.69万元,其中:2005年收到32.9万元(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7.81万元,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5.09万元),2004年收到2.15万元(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收到2.64万元(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3.国资公司累计实现国有股份出让收入2995.4万元。其中:出让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有股份2987.4万元,出让保山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国有股份8万元。累计上缴市财政局国有资本投资收益1745.69万元,其中上缴国有资本出让收入1708万元。即:苏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国有股份出让金1700万元,保山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国有股份出让金8万元。首次上缴市级财政预算国有资本投资收益37.69万元,即收缴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红利9.88万元,收缴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红利27.81万元。
  干部轮岗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保山行署关于进一步做好行署机关公务员轮岗和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保署发〔2000〕65号)和5月17日“三定”方案要求,市财政局作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整改措施之一,于5月30日,制发了《关于对李正新等九名科室负责人工作进行调整的通知》(保财党组〔2005〕9号),对8名现职科长、1名副科长和6名干部在2002年18名科长岗位和5名副科长岗位实行竞争上岗、23名干部轮岗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轮岗。同时,对1名科长和4名副科长实行竞争上岗。“四五”普法通过验收 2001~2005年的全国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中,全市财政部担负着“条条”和“块块”的双重普法任务。为防止走过场,采取了“七统一、三结合、两为主、两转变”的措施。“七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教材、统一培训骨干、统一试题、统一考试方法、统一阅卷、统一检查评比。“三结合”一是条块结合,凡是市县区普法办和财政系统布置的普法任务,均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得顾此失彼;二是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理财为重点,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三是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财政部门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为主”:一是以局机关为主,明确6个财政局是普法的基本单位,组建领导小组和普法办,明确党组书记为普法的第一责任人,以市县(区)财政局的领导干部和财政执法人员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二是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培训、上辅导课、讲座、讨论、警示教育、典型发言、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克服枯燥乏味、呆板说教,增强了普法的趣味性、知识性和实效性。“两转变”:通过普法,努力实现由提高国家财政公务员法律意识向提高其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财政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全市5年共参加条块考试19次,成绩均在合格以上,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2005年底通过了云南省财政厅和保山市普法办的双重检查验收。
  建立荣誉室 2005年6月30日,经一年多的精心筹划,耗投资近1万元、展示面积200多平米的“保山市财政局荣誉室”在市财政局综合楼二楼建立。荣誉室以实物为基础,辅之以照片、文字等,以时为序,图文并茂,展示了自1987年以来,市财政局所获122个奖项(国家级奖项2个,省级奖项66个,市级54个)和该局机关先后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的光辉历程。
  老年门球运动会 2005年10月28~31日,全省财政系统第十二届老年门球运动会在腾冲县举行,共参加17个队、280人(运动员160人、裁判员42人、工作人员78人),运动会由云南省财政厅主办,保山市财政局、腾冲县财政局承办。原省财政厅老厅长、云南省老体协副主席、省财政厅老体协主席赵华出席并开球,省财政厅纪检组长(副厅级)龙光伟、老干办副主任罗自光出席。经两天半、136场的角逐,昭通财政局代表队获一等奖,曲靖、红河代表队获二等奖,思茅、文山、省厅一队代表队获三等奖。保山市财政系统出两个队,以隆阳区财政局为主的保山代表队获道德风尚奖,腾冲县财政局代表队得第16名,腾冲县财政局获优秀组织奖。30日晚在腾冲县委礼堂举行颁奖晚会,腾冲县政协主席(原该县财政局长)张饶良到会致词。腾冲县人大副主任段兆俊、副县长高路到会祝贺。代表们以一天半的时间游览了“2005年中国魅力名镇”之首的和顺镇和国殇墓园、热海。
  王军莅保调研 2005年12月24~26日,财政部副部长王军率财政部社保司长孙志筠等司处领导,在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刘建华,社保处处长唐新民以及保山市副市长杨建洪,财政局局长邹银凯,腾冲县副县长李燕,财政局局长江兴等陪同下,对腾冲县灾后重建的马站乡打云村靛唐自然村统建点和邵映翠等6户困难户进行了慰问,查看了腾冲县禁毒劳教所,对禁毒和艾兹病防治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亲切探望了腾冲县财政局职工。(撰稿 陈绍雄)
  国家税务
  国税征收 2005年,保山市国税局结合税源结构的新变化、新特点和“推综”工作对税收征管的新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依法治税,堵漏洞,挖潜力,促增收,做到强管重点税源,重抓零散税收,确保了当期实现的税款当期足额入库。全市国税系统共实现税收收入58450万元(不含免抵调库1460万元、海关代征2037万元、车购税4695万元),比上年增收17130万元,增长41.46%,完成年计划48780万元的119.82%。其中“两税”收入45173万元,比上年增收1143万元,增长32.74%,完成年计划38400万元的117.64%;企业所得税11351万元,比上年增收5869万元,增长107.06%,完成年计划8350万元的135.94%;个人利息所得税1887万元,比上年增收110万元,增长6.19%,完成年计划2000万元的94.35%;涉外企业所得税38万元,比上年增收7万元,增长22.58%,完成年计划30万元的126.67%。全市国税总收入突破了5亿元大关,在上年增幅已达24.9%的基础上又增长了41.46%,创历史新高。
  国税征管 2005年,保山市国税系统从健全完善税收征管工作机制入手,勤抓细管,堵塞漏洞,增加收入。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层层建立收入目标责任制和工作巡视、绩效评价机制,强化对申报、入库、欠税和滞纳金加收等“四率”的监控考核,适时对组织收入、执行政策和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大项工作进度、质量进行督办。2.强化税收分析预测。市、县(区)国税局完善了常规收入预测机制、重点行业税负预警机制,建立起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按月分行业、分企业进行“一户式”的税收分析,客观科学地做好当年可入库税款的预测,提高了税收分析预测准确率,促进了组织收入工作的顺利进行。3.严监控,管源头。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税收实行分类管理,从下到上形成了“金字塔”式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其中: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由总局监控16户;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由省局监控26户;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由市局监控68户;年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由县(区)局监控167户;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由分局监控259户。同时,对一般纳税人实行了集中征收,重点监控。有两个县(区)设置了一般纳税人管理分局,3个县设专人管理一般纳税人,根据税源规模大小,将一般纳税人企业分为A、B、C三类,按人均10~15户实施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对全市240名税收管理员实行了一月一次的“下户巡查报告”制度,加强了以户为单位的税源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漏管户,提高了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效防止税款的流失。4.认真搞好纳税评估。按照国税总局、省国税局的评估办法,健全评估机构,规范评估程序,准确确定评估指标参数,以连续两个月零申报、负申报、低税负申报等为重点,及时开展纳税评估。全年共评估纳税企业375户,通过纳税评估,有问题并移交稽查检查17户,查补税款和罚款12.3万元。5.抓好车购税征收管理。1月1日,全市国税机关顺利实施对车购税的接收管理后,牢牢抓住“必须先缴车购税才准上牌照”的关键,建立了按月交换信息制度,推行了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办法,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征收管理各环节的监控,堵住了偷逃税漏洞,确保了车辆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全市车购税比上年增加1343万元,增长40.07%。
  “专票、四小票”管理 2005年,保山市国税系统针对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专票、四小票”骗取抵扣、偷税逃税的新动向、新特点,采取措施,实施了对农产品、废旧物资收购经营的实地管理和发票抵扣“三级”审核。同时,充分发挥金税工程各系统和“一窗式”管理的作用,加强“专票、四小票”在使用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加大对抵扣税款的稽核比对力度,提高票、表、税的比对相符率,降低作废发票、红字发票率,严格把住了发票抵扣关。年内,全市纳入金税工程防伪税控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266户,占全市一般纳税人的57.5%。报税系统累计申报纳税户3214户,税额67971万元;防伪税控系统累计开具正常发票21403份,作废发票3929份;认证系统累计认证相符发票37919份,稽查系统累计比对存根联23565份、抵扣联39594份,抵扣联与存根联比对相符发票35166份。通过认证和比对,未发现问题发票和不符发票。采取“手工采集、网络传输、人工比对”的方式,强化“一窗式”管理,实现了企业与国税机关信息的联结。共采集和清分比对运费发票18066份,申报抵扣税额1256万元;海关完税凭证1707份,申报抵扣税额1145万元;废旧物资发票750份,申报抵扣税额557万元;代开专用发票1600份,申报抵扣税额639.42万元。全市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比对相符率分别达到了81.93%、51.41%和90.38%,确保了企业税款抵扣申报的真实性,防止了偷逃骗税的发生。
  税收秩序整顿规范 2005年,保山市各级国税稽查机构以专项检查为重点,以规范执法、促管、促收为重心,强化案源分析,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全市稽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年内,共查办案件258起,有问题120起,查补税款、罚款和加收滞纳金1837.10万元,调减期末留抵进项税额21.28万元后,应入库税款1815.82万元,已入库1750.60万元,入库率96.41%,查实率46.51%,超额完成了云南省国税局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充分发挥了稽查的整体效能。1.按照国税总局、省国税局的部署,对水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生产企业、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烟草、电力生产销售和实行“预征一结算”办法企业等7个行业进行了为期5个多月的专项检查,共检查纳税户125户,查出有问题的57户,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和罚款1615.83万元;2.对122户纳税户开展了日常检查,查出有问题的53户,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和罚款141.68万元;3.受理举报案件9件和省国税局转办案件1件,查出有问题8件,查补入库税款、罚款和滞纳金23.59万元;4.通过金税工程协查系统转立案查处2户,查补税款和罚款13.97万元;5.加强部门协作,移送司法案件13件,其中公安立案侦查3件,加大了对涉税违法的打击和震慑力度。组织开展了以隆阳区为重点的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清理检查个体纳税户146户,调高定额38户,月增税款0.75万元;清理整顿砂石加工经营户31户,查补入库税款3.43万元;完成了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全市210户就地征管企业进行了自行汇算,自汇面100%,自行调增应纳所得税1160万元,国税机关实施重点检查80户,检查面38%,查增所得税11.3万元。
  税收优惠政策 2005年,保山市国税系统始终坚持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认真处理好执行政策与组织收入的关系,切实用好、用足、用活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年内,全市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户有11372户,共减免税收21131.85万元。其中:享受“三废”综合利用和软件、集成电路产品优惠的企业14户,即征即退增值税1615万元;享受西部大开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税收优惠的企业90户,减免企业所得税1964.30万元;享受购进免税农产品税收优惠的企业55户,抵扣税款11520万元;对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327户个体户,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8175元,未达起征点的10856户个体户,减免增值税1231.73万元;享受出口退税税收优惠的企业30户,共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4800万元。深入组织开展边贸企业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的退税试点推行工作。在国家下调退税率的情况下,全市实现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退税2467.84万元,达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退税的94.80%,12户有边贸经营权的企业均实行了人民币结算,结算出口货物的种类从上年的二三种本地产品增加到了近200种,涵盖了全部出口货物的种类,有力地促进了边贸经济的发展。
  税收征管综合软件成功上线 2005年,保山市国税系统把推广运用税收综合征管软件工作(简称“推综”)列为国税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迅速从观念上、理念上转变,在人力、财力、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的情况下,由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方法得当,措施有力,率先垂范,激流勇进,狠抓落实;全体国税干部认识到位,思想统一,目标明确,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忘我工作,无私奉献,顽强拼搏,克服了困难,经受住了考验,通过200多天鏖战,圆满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实现了综合征管软件如期成功上线运行。
  全系统在“推综”工作中,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15个局域网、9个办税服务厅的新建、改造,铺设了高速率的广域网9条,实现了计算机五级网络的连接;及时转换、更换了保山撤地设市后金税工程防伪税控系统中431户一般纳税人的代码和报税卡,全面完成了“一户式”客户端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实现了综合征管软件与金税工程“三大系统”连接和相关业务数据的比对。特别是在经费紧缺、设备老化、数量不足、质量较差的情况下,市、县(区)局压缩其他支出,确保“推综”费用,新购计算机、网络交换机、投影机、电源等配套设备150台,对原用的全部P3系列计算机作了升级处理,完成了全市450多台联网计算机及服务器“趋势”杀毒软件的安装调试,建立了各种应对紧急情况的网络保障机制,为确保网络畅通,系统运行平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全市机构调整工作顺利推进,基层国税分局由2003年的25个收缩到了11个,形成了机构规范合理、权责清晰、责任目标明确、适应税源变化和税收信息化发展需要的税收征管组织体系;介质申报从无到有,年底发展到269户,银行储蓄扣税迅速壮大,年底达3455户;初始化数据采集、静态数据采集均在云南省国税局规定的时间内提前了15天完成。共采集各种信息资料34660份,静态数据7558户,采集率100%;清理出呆账3830.2万元和待征税金4297.5万元。通过“推综”摸清了管户的全部家底,赢得了整个“推综”工作的主动权。在省国税局统一组织的3次数据录入中,全市7558户纳税人的25324份静态数据资料全部准确分类录入了综合征管软件,动态数据的录入做到了无任何差错,实现了一次成功。以实际业务处理和技术保障支持为主要内容的3次业务演练,现场解决纠正反映出来的问题近400个,把问题隐患解决在了上线前。由于保时、保质、保量地圆满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6月1日,按照省国税局规定的时限,实现了综合征管软件的成功上线。当日,征收税款38.86万元,所办业务无一差错;6月30日报表成功生成,税收会计账务处理核算准确,经省国税局审核顺利通过。7月以来,全系统做到了工作不松、干劲不减、作风不散,一如既往地做好“推综”总结、巩固、提高工作,促进了综合征管软件运行质量的平衡发展,逐月提高。到年底,全市纳入综合征管软件管理的纳税户有9056户。其中:内资企业1354户,占总户数的14.95%;个体工商户7460户,占总户数的82.38%;企业分支机构190户,占总户数的2%;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纳税户各26户,分别占总户数的0.3%。6~12月,系统累计入库税款26209.40万元,全市平均准期申报率99.17%,累计申报率99.94%,平均准期入库率80.01%,累计入库率99.12%,此四项主要指标和储蓄扣税成功率均高于全省平均值。通过上线后半年来的检验,系统运行平稳,网络畅通,前台各项业务开展顺利,纳税申报、征收情况较好,现有功能得到了有效发挥。
  队伍建设 2005年,保山市国税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温家保总理对加强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抓“先教”、提能力、升素质、创文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高素质国税干部队伍,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国税工作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各级国税局党组按照中央、各级党委和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在中共保山市委“先教”督导组的帮助指导下,切实把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真正开展成促进税收事业发展和人民满意的工程。在“推综”、“先教”、组织收入三大项重要工作挤在一起,争时间,抢进度的情况下,市、县(区)局国税班子总揽全局,统筹兼顾,周密布置,精心组织,有机结合,科学合理地安排好三项工作,环环相扣,紧密衔接,做到了时间、人员、效果“三落实”,使“三项”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推动,三不误。由于“规定动作”不走过场、“自选动作”求真务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学习培训、分析评议、整改提高和“回头看”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全市国税系统“先教”活动群众满意率100%,受到了保山市委、“先教”办、督导组和广大群众的好评。“先教”活动中,市、县(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始终率先垂范,走在前头,对每个阶段的工作亲自动员、布置和上党课,自始至终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活动,带头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党组始终把找准和解决存在问题,更好地执法为民、聚才为国,转变作风、文明服务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查找问题、剖析原因、边学边改、建立长效机制、收到长期实效上狠下工夫。市国税局党组从学习培训阶段开始,就通过民情恳谈,发文发函,开通内网专栏、热线电话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到了下级和群众意见、建议325条,属于肯定方面的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属于意见建议方面的深刻分析,精心研究,及时整改,让下级和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教育成果。广大党员以认真负责、只争朝夕的精神,积极投身到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从更深层次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及其重要性,努力使自己的素质与先进性相适应,行动与先进性相一致,真正把先进性体现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
  税干培训 2005年,保山市国税系统紧密围绕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措施、办法的启动,根据现有人员的素质结构和“推综”这一科技含量高、质量要求高的工作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学习计划,分层次、分类别地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年内,全市国税系统培训学习不断线,先后派员参加国税总局、省国税局和地方组织的各类培训84期,参训128人;组织“推综”全员培训和“六员”业务、稽查业务、计算机操作、《公务员法》学习贯彻等各类培训46期,参培人员1838人次。为检验培训成效,市国税局组织了第四届“业务能手”竞赛并组队参加了省局的第六届“业务能手”竞赛,分别有1名和9名税干获得了省、市级“业务能手”称号;组织221名税干参加了全国计算机NIT中级证书考试,完成了公务员NIT中级考试的全部工作。同时,按照建立以培养研究生为龙头、本科生为主体的税收骨干队伍的思路和目标,着眼未来,改善学历结构。到年底,全系统有在读研究生4人、本科13人、专科11人;现有研究生2人、本科106人、专科322人,大专以上学历达到了85.32%,超“十五”学历教育计划15个百分点。
  廉政建设 2005年,保山市国税系统按照中纪委五次、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国税总局、省国税局关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要求,结合国税工作实际,从“固堤防险”入手,进一步完善了“一把手”、纪检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兼职纪检监察员“四责”,强化了税负核定、一般纳税人认定、减免缓税审批、所得税审批和出口退税审核审批、稽查处罚“五个”环节的监控,突出抓好教育、预防“两个”重点,增强了忧患、责任、危机、廉洁“四个”意识,加大了源头控管的工作力度。各级国税局坚持防惩结合,标本兼治,把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贯穿于各项工作中,积极引导税干自觉抵御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侵蚀,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切实抓好廉政责任制、廉政对照日、诫勉提示和走访纳税人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全面推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形成了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责任有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了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两权”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监督。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市国税局组织5个工作组对县(区)局主要领导进行了勤政廉政谈话;市、县(区)国税局对机构调整中新提任、转任的23名科股、分局领导进行了任前谈话,对18名原任正副分局长开展了离任审计;认真抓好《廉政公约》的签订,强化社会监督,落实征纳双方应负的法律责任。全市国税机关与6261户纳税人签订了《廉政公约》,与432名税干签订了保证书。通过问卷调查,纳税人对推行《廉政公约》的满意率达到了100%。由于教育、制度、监督、责任四落实,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情况。
  文明服务年活动 2005年,保山市各级国税机关按照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根本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目标;以国税工作“为经济社会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主题;以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弘扬“推综”精神为契机;以推进税收文化建设为载体,认真组织开展“文明服务年”活动。市国税局完善了首问负责、承诺服务、纳税提醒、阳光办税等17项服务措施,实行了市国税局与县(区)国税机关工作双项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有力推动了文明服务年活动的开展。各级国税局结合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推进,优化办税环境、简化办税程序,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公开、公正、快捷、高效的“一条龙”服务,营造和谐的税收环境,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和广大纳税人的好评。经测评,纳税人对国税机关执法与服务的满意率达到了99.89%。通过开展文明服务年活动,夯实了文明创建基石,拓展了文明创建内涵,提升了文明创建质量。年内,推荐国家级文明单位1个,申报省国税局文明单位和先进领导班子各1个,优秀税务工作者4人;施甸县国税局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昌宁县国税局被省总工会评为“先进职工之家”;有两个单位被省国税局评为“推综先进集体”,128名税干分别被市国税局和省国税局授予“推综先进个人”称号,其中3人获得了省国税局特别贡献奖。到年底,全系统17个单位中,有省级文明单位8个,占总数的47%;有省局级(市级)文明单位9个,占总数的53%;有县级文明单位1个,占总数的6%;有省局级先进领导班子4个,占班子总数的67%;市、县(区)级文明行业3个,达市县(区)局机关总数的50%。超额实现了“十五”计划各项创建目标。(撰稿 李策)
  地方税务
  2005年,保山市地税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以信息化建设和提升人员素质为重点,以“六好”创建活动为载体,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不断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方位挖掘增收潜力。全年组织地方税收收入52943万元,比上年增收7548万元,增长17%。其中:地方工商税收入39313万元,同比增收7518万元,增长24%;农业税收收入13630万元,同比增收30万元,增幅与上年持平。剔除农业税和农业税收附加1769万元后,完成云南省地税局考核任务4.8亿元的107%;剔除省级金融保险营业税2649万元,加上农业税和农业税收附加以及水资源费收入后,完成保山市政府考核任务4.8亿元的106%。组织各项规费收入24232万元,同比增收6376万元,增长36%。全市累计组织入库各项地方税费收入77175万元,同比增收13925万元,增长22%,税费总收入和增收额创历史最好纪录。
  税费源监控 2005年1月28日,召开全市地税局长会议,传达全省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全市地税工作成绩、经验,及时分解落实地方税收和规费收入任务,安排布置年度地税工作。坚持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的工作思路,4月组织工作组深入到5县(区)地税局及所属24个征收分局和市直重点纳税企业,开展总体税源调查和分税种、分行业的税源分析,及时掌握税源结构及增减变化态势,摸清税源底数。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对税收执行情况的旬分析、月考核、季检查,市、县(区)地税局分别对年缴纳税款50万元、20万元以上的79户纳税人进行重点监控管理,对工商税收、农业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收入实行分块单项考核,逐级签订收入目标责任制,把组织收入列为“六好”创建考核内容,与地税人员的工作实绩和福利待遇挂钩,明确组织收入责任,实现税款应收尽收和均衡入库,提前11天超额2599万元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
  农村税费改革 2005年1月1日起,施甸、腾冲、龙陵和昌宁4个贫困及边境县全面免征了农业税,隆阳区政府对其辖区内的10个山区乡免征了农业税,其余10个乡(镇)实行了农业税税率降低至2%的政策,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认真对历年农业税尾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分析尾欠原因,根据不同情况,分门别类地作出处理,截至2005年底,全市有7.4万户农户尾欠农业税323万元,4972户烟叶户纳税人尾欠农业特产税57.4万元,累计清算补交入库农业税尾欠286万元,并及时收缴停用的农业税票证,认真收集归档历年农业税征管基础资料,为税制改革留下真实、准确、完整的参考资料。精心筹备,合理安排,积极承办了全省农税工作座谈会。
  税政管理 2005年,保山地税系统坚持完成收入任务与落实优惠政策相统筹,开设办税绿色通道,简并办税环节,改进申报手段,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促进下岗再就业、发展非公经济和深化国企改革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减免税报批手续,做到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服务到位、征管到位、监督到位。年内,全市减免地方税收3374.3万元,其中对32户符合国家鼓励类的产品和项目的企业,批准减按15%的税率计征,减免企业所得税1298.7万元;对14户新办企业减免地方各税309.9万元,4户福利企业减免税收58万元;对取得下岗再就业优惠证、符合减免税规定的2519人,减免税收215.2万元;对吸纳下岗人员再就业3户企业,减免地方各税30万元;利用“三废”企业4户,减免地方各税61.9万元;对34户困难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108.1万元;对3户医疗卫生机构和3户乡镇企业减免税收41.7万元;对1户非公企业收购国有企业减免税款977万元;对批准列支财产损失、提高计税工资弥补、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城镇退役士兵、提高个体工商户盈利点等1881户企业和个人,减免地方税收273.8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健康发展。针对2005年度农业受灾情况,及时核实并兑现农业税灾款减免资金644万元,把农业税收减免政策和补助资金落实到了受灾农户。认真做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铁矿石生产企业生产经营及税收负担情况、国地税合作加强城建税征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对保山税收相关作用等调查报告;开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盈利点政策、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交通运输业税收、重点工程税收征管等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完善税收政策和强化征管提供参考依据。
  税收执法责任制 2005年,保山市地税系统学习借鉴其他州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拟定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下发考核评议办法。市、县(区)地税局结合第二轮机构改革,撤销机关农税管理机构,成立政策法规科股,撤并基层征收机构,健全完善岗责体系,明确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制定考核办法,严格奖惩兑现,积极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年内,市地税局机关共对5个部门的20人次的行政管理质量进行扣分,最高扣分6分,最低1分;五县(区)地税局对26人次进行扣分,最高扣分10分,最低0.5分;另有1名地税干部因政策解释不清,私自越权答复政策造成工作被动而被免去副股长职务,并被调离原工作岗位。
  依法治税 2005年,保山市全面落实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执法情况检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成立汇算清缴领导小组6个,投入127名地税干部,对467户企业2005年度的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举办培训辅导36期,培训地税人员196人次、纳税企业法人及财会人员1344人次,地税机关组成41个稽查小组,采取调帐检查方式,对181户企业开展重点查核,查补企业所得税190万元、地方各税403万元、旅游宣传促销费0.81万元、罚款及滞纳金31万元;对65户账制不健全的中小企业核定征收所得税192万元,比上年增加84万元;对75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230万元,比上年增加789万元;全市企业所得税平均负担率为19%,比上年下降6个百分点。对全市耕地占用税、契税执法情况开展检查,清理出欠缴税款3010万元,其中耕地占用税2355万元、契税655万元。认真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情况的清理检查,截至2005年底,全市办理房产税困难减免134户,减免房产税608万元;办理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61户,减免土地使用税147.43万元,检查中未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现象,受到省地税局的充分肯定。
  发票管理 2005年,保山市加强对纳税人自印发票的审核把关,合理计划发票用量;借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换版之际,推行新版定额发票和机打发票,加强和规范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实现“以票控税、以票管税”;继续推行饮食业有奖定额发票,全市使用有奖定额发票的征管户数1630户,发售有奖发票票面金额16391万元,征收饮食业各税798万元,同比增收45万元,增长6%,中奖104542注,累计兑付奖金592005元;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规范货运发票管理秩序,严格按照规定征收税款,加强与国税部门的联系,及时对966份比对不符发票、38份重号货运发票做出调查处理;9~10月,对3970户纳税户的14种发票开展专项检查,查出有问题户45户,涉及发票2095份,查补税款9351.42元,对27户用票户处以罚款15333元,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地方税务发票管理秩序。
  规范税收秩序 2005年,保山市全面组织开展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检查纳税人18969人次,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168.9万元。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税收专项检查,纳税人自查773个项目,补缴税款355.46万元;地税部门重点检查379个项目,查补税款187.63万元。坚持以企业所得税汇算稽查为重点,以查假票、假帐、假申报为主要内容,对虚开货运发票和制售假发票进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房地产行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摩托车经营企业和煤炭、水泥、钢铁、电力生产企业及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生产加工企业的专项检查,加强对涉税举报案件的受理和督办处理,市地税稽查局与隆阳区地税稽查局于9月1日实行了“一级稽查”体制,全年查办案件280件,查出有问题的228件,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1089.9万元,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地方税收秩序。
  涉外税收管理 2005年,保山市清理核查全市范围内涉外企业的基本情况,共登记48户涉外企业,除注销、停产、失踪、被拍卖和转为内资企业21户外,正常纳税的有27户。按季报送涉外企业登记表,并对年缴纳地方税50万元以上的涉外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做好联合年检工作,年内实际申报参检企业25户,通过网络年检23户。
  纳税服务 2005年,保山市认真落实《云南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04~2005年度实行查账征收的各纳税户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并按其履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情况以及违反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行为等五类指标的综合考核得分高低,对纳税户实施分类管理。全市评定A级纳税户198户,B级520户,C级220户。坚持把优化纳税服务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首问责任、限时服务、税务咨询等制度,认真落实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紧急的事情立即办、复杂的事情协调办、份外的事情协助办、所有的事情依法办的“五办”原则,做到税款多少一样热情、业务多少一样认真、关系亲疏一样对待,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实现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与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良性互动。
  信息化建设 2005年,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组织市、县(区)地税局系统维护员参加云南省地税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市地税局举办由27人参加的办公自动化软件培训班;各县(区)地税局组织计算机操作知识业务培训20期,552人参训;2月完成县(区)地税局办公自动化机房建设、综合布线和设备的招标、安装及调试工作,从4月1日起正式启用办公自动化“公文处理”ODPS系统。积极与电信、银行、软件开发等多个部门进行协调,得到了农行、电信部门的大力支持,8月,市地税局成立信息中心,11月1日起在腾冲县城区分局建立12366语音综合服务平台,推行电子多元申报系统试点,成功开发启用了“触摸屏地税帮助系统”自助缴纳税费功能,提高了税收服务质量。
  规费征缴 2005年,保山市地税系统牢固树立征税与征费同等重要的思想,坚持税费申报、征收、管理、检查、考核“五个同步”的原则,充分利用税务部门征管优势,全力组织各项规费收入,巩固和提升地税部门的地位。1.五费统征。强化重点费源监控管理,加强扩面征缴和清收欠费工作,进一步理顺征收机构、征收范围、征收办法、入户方式、征收票据的“五个统一”关系,巩固征收主体地位。全市组织社会保险费22270万元,比上年增收5687万元,增长34%。其中:养老保险费13491万元,医疗保险费6692万元,失业保险费1615万元,工伤保险费277万元,生育保险费195万元。2.水资源费征收。保山市政府把水资源费纳入对地税部门的考核任务,全年组织入库水资源费606万元,比上年增收381万元,增长169%。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8月17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印发保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代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政办发〔2005〕161号)后,全市地税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的同时,强化调研分析,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征收入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59万元。4.地方教育附加税征收。根据云南省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由地税部门承担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工作。全市地税部门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工作,征收入库地方教育附加55万元。此外,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49万元、旅游宣传促销费16万元,代征境外道路维修费977万元。全年组织各项规费收入24232万元,首次突破2亿元大关,比上年增收6376万元,增长36%。
  税收宣传 2005年,保山地税部门采取以税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为主线,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以税收基础性知识和税收法律法规的普及性教育为重点,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主题,成立宣传领导小组42个248人,悬挂宣传标语175幅,张贴大小标语5900条,印发宣传材料3.34万份,设立咨询服务点76个,突出群众关心的热点税收政策和地税重点工作,广泛开展第14个税收宣传月活动,营造税收宣传月的声势。利用报刊发行面广的特点,市地税局与《保山日报》社合办“税——国库之源”专栏,加大报刊的投稿力度,年内市级以上报刊采用地税宣传稿件216篇。开辟电视、广播“地税之窗”宣传栏,举办“税校共建”活动,通过开展税法知识讲座、有奖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活动、税收联欢晚会,培养小小税法宣传员,真正做到“希望工程”送希望。积极编写地税信息55期173条、简报33期,及时向各级领导反映地税工作动态和成效,被云南省地税局和保山市委、市政府采用21条。利用《云南地税》刊物、永久性税收宣传牌、办税服务厅等窗口和媒介,做好税法宣传和税务咨询辅导,提高了全社会的税法意识。年内,《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努力降低征税成本》等6篇税收论文,分别获“云南省地税系统优秀税收科研成果”一、三等奖,营造了浓厚的税收理论研究氛围。
  队伍建设 2005年,保山市地税部门坚持党组中心组带动下属机关学习理论制度,采取以集中学习、分组讨论、专题发言、交流心得等形式,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十六届四、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促进地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了腾冲县地税局主要领导,充实了隆阳区地税局领导班子。以实际需求为导向,本着分级负责、学以致用的原则,举办办公自动化、税收会计、规费业务等培训215期852人次。配合云南省财贸学院举办有98人参读的税务专业成人函授本科班,完成了首期面试辅导及考试工作。坚持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度,评定出优秀等次89人、称职和合格等次491人、基本称职等次12人,参加考核不定等次8人。坚持“依法治税”与“以德治税”相结合,认真开展以实现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管理机制好、执法质量好、社会形象好和党风廉政好为主要内容的“六好创建”活动,促进基层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8月16~18日召开全市地税系统第三届先进代表大会,对2001年以来涌现出来的5个先进集体和6名先进工作者给予记三等功,对成绩显著的13个先进集体和22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截至年底,全系统创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34个、文明行业4个、青年文明号19个、文明示范单位30个,提升了地税部门文明形象。
  机构改革 2005年4月,保山市地税局机关组织开展了第二轮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轮岗交流中层领导干部3人、一般干部7人。9月,县(区)地税系统开展了第二轮机构改革,将原设的28个分局、2个所撤并为25个分局;隆阳、腾冲城区设立征收分局和管理分局,其余3县城区分局内设征收组、管理组,稽查权统一上收到县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职位数量,通过竞争演讲、综合考评,有10名干部落聘退出副科实职岗位、13名干部续任科级职务、15名干部晋升副科实职岗位,对60%以上的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把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领导才能的年轻干部选任到分局长岗位,使领导干部队伍更加年轻和充满活力。
  党风廉政建设 2005年4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地税局机关每周学习日和基层税务分局每月纪检日活动制度,组织税务人员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信访条例》和党纪政纪条规,开展以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604名地税人员撰写了心得体会。602名干部职工分别与党组签订《勤政廉洁承诺》,自觉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对腾冲县地税局和24个分局开展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4月以来,全系统以“检验队伍状况,树立地税形象,密切征纳关系,共筑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成立行风评议领导小组,设立行风评议办公室,制定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各界和系统内部发放问卷调查表7106份,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收集到的312条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并于12月13日接受了保山市政府行风评议组的评议,从而使全系统行业作风明显好转,征纳关系明显改善,办税窗口形象大为改观,营造了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2005年度,市地税局获“云南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行政管理 2005年,保山市地税部门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局领导亲自挂帅,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单位”纳入“六好”创建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领导带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机关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市县(区)地税局经费、车辆管理和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制订了非正常上访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禁吸帮教、防火、防盗等工作预案和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方案,以及《建设节约型机关实施办法》,制度建设日趋完善。从5月8日起,对办公楼实行24小时值班制,由正式干部轮流值班,有效提高了处理突发事件、紧急重大情况的能力和效率。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加强安全学习教育,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做到警钟长鸣、群防群治,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年内,保山市地税局被保山市委、市政府授予“200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撰稿 黄发)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6

《保山年鉴.2006》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5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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