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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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3479
颗粒名称: 安全生产
分类号: X921
页数: 3
页码: 203-2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保山市在2005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了监控职责,并进行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经常研究抓落实,并亲临重大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同时,保山市继续深化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查出了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全市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较好,事故发生率有所下降。此外,保山市加强了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对大型活动和重大项目进行了安全专项措施、报告和责任制度,及时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保山市还实施了“科技兴安”战略,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提高安全生产装备水平。
关键词: 保山市 经济 安全生产

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 2005年,保山市各级政府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市政府在与五县(区)政府、市直公安、安监部门签订责任状的同时,把签订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市直交通、国土、建设、旅游、质监、教育等11个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行业部门,细化了监控职责,并于2005年12月26日至2006年1月6日进行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政府分管领导先后组织召开了五次安委会全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委书记熊清华、代市长段跃庆逢会必讲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经常研究抓落实,多次深入基层搞调研、作督察、作指导,并亲临重大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县(区)、乡(镇)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得到进一步落实。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05年,保山市继续深化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公安、安监、交通、建设、质监、国土资源、煤炭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继续深化重点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治理超限超载、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创建平安畅通工程;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县(区)低质量船舶进行了督查;开展了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开展了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整治。对非法开采和非法生产经营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市共组织综合检查2次,专项检查20次,专项整治行动56次。查出不安全隐患123处,督促整改123处,其中:省级督促整改2处,市级督促整改15处,县(区)督促整改106处。最大程度的消除了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隐患。
  事故发生率 2005年,云南省政府下达保山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为187人。全年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454起,死亡181人,伤383人,直接经济损失733.58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72起,死亡161人,伤378人,直接经济损失252.98万元;工矿商贸企业事故17起,死亡17人,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175.6万元;消防火灾事故165起,死亡3人,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305万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为0。各类事故控制指标情况为:道路交通和消防死亡人数低于年度指标3人,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低于年度控制指标3人(含煤矿),合计低于年度控制指标6人,确保了全市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但由于发生了一起死亡12人的特大交通事故,导致保山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未能实现。2005年保山市安全生产相对指标情况:亿元GDP死亡率1.52,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零,十万人死亡率7.9,万车死亡率9.25。
  行政执法 2005年,保山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得到加强。凡是发生了安全责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302号令》和保山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认真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2005年,全市对云南龙陵腊寨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六二六”重大淹溺事故、隆阳区潞江汽车服务中心“十•一九”特大交通事故以及五县(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均进行了认真调查、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力度。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关部门都按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的执法权威不断增大。
  安全监管 2005年,保山市进一步加强了对保龙高速公路、金六路、腾密路等公路建设和槟榔江、龙江流域等电力开发项目及其他一批重大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检查12次。安监、公安部门对大型活动实行安全专项措施制度、报告制度和责任制度,提高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提前介入,认真做好事前防范。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实施 2005年,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条例》,依据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严格发证程序、严格现场审查,对符合安全条件的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核发许可证,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及时下达整改意见。2005年,市级发出安全生产许可45份,上报省级发证22份。对没有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时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闭和取缔。安全生产步入了源头管理为主的轨道。
  科技兴安 2005年,保山市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积极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装备水平。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积极支持企业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在全市各县(区)都成立了独立行使执法权的安监局的基础上,县(区)共成立乡(镇)级安监站49个,有专、兼职安监人员126人。市、县(区)、乡(镇)三级机构、三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市、县(区)加大了财政投入,安全装备和监管条件有了改善。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相继建立了配套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了政府应对特大事故能力,减少事故损失,增强抢险救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责任人切实担负起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基本做到处乱不惊,行动有序,救援迅速。
  教育培训 2005年,保山市安全生产部门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各类媒体,利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机遇,通过市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组织规模浩大的启动仪式、万人签名、电力安全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电影宣传、开辟电视专栏、文艺下乡、在保山日报办安全生产专版、制作安全法规案例图片展、每月发布事故信息等方式,形成多层次、全方位、有内容、有声势、有成效的宣传。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全年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品10多万册(份),组织宣传20多次,培训矿长、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近3000人。通过培训宣传,初步形成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十•一九”特大交通事故 2005年10月19日16时50分,保山市隆阳区车牌号为M23751的中型普通客车在国道320线K3421+960米处翻下右路边的山坡。造成乘客当场死亡12人,受伤6人,车辆报废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保山市委、市政府,隆阳区委、区政府立即启动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受云南省安委会委托,保山市成立了“十•一九”特大事故调查组,省政府派出了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领导和专家亲临事故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派员前来督促和指导。经过调查组的调查,形成了《保山市隆阳区“十•一九”特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保山市政府于11月21日召开了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十•一九”特大事故调查组关于保山市隆阳区“十•一九”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报告,经市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后对调查处理意见进行了批复,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十•一九”特大交通事故属责任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驾驶员驾驶车辆在直线路段行驶中注意力不够集中,导致车辆靠右过多,且在车辆与右侧护墩发生碰擦后也未采取任何紧急避险措施,致使车辆失控翻滚下山坡。事故的间接原因是隆阳区潞江乡汽车服务中心缺乏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投入,没有任何奖惩手段和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未配备专职安全员,主要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隆阳区“十•一九”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保政复〔2005〕95号),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到12月10日,事故处理决定及事故防范措施已得到落实。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6

《保山年鉴.2006》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5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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