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保山年鉴.2006》 图书 |
唯一号: | 260420020230003446 |
颗粒名称: | 重点工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奖励办法 |
分类号: | F425 |
页数: | 1 |
页码: | 198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通知》规定了重点工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考核的范围和指标,并明确了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即保山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考核范围为全市当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除“两烟”加工以外的工业企业,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考核三个指标,即当年实现并交纳税金、利润、销售收入,国有和非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考核两项指标,即年实现并交纳税金、销售收入。对于当年实现并纳税金无增长的企业将不予奖励。 |
关键词: | 保山市 经济 工业 重点工业企业 年度经营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