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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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2715
颗粒名称: 行政监察
分类号: D262.6
页数: 2
页码: 99-100
摘要: 该文总结了行政监察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和具体措施,包括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公路“三乱”、减轻农民负担、政府采购、民主评议行风、执法监察、规范建筑市场、政务厂务村务公开、政纪处分、禁毒防艾挂钩联系等。通过加强监督和整治行动,改进工作机制,规范各个领域的行为,提高行政监察的效能。
关键词: 保山市 行政监察 治理

内容

治理教育乱收费 年内,为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下发了保山市贯彻《云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2005年云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行“一费制”,严格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和规范高校收费等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纠风办和发改委联合对隆阳区7个乡镇中心学校“一费制”的贯彻情况进行了抽查。从抽查情况看,“一费制”在全市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1127.79万元,纠正制止强行征订教辅材料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32.1万元。查处教育乱收费17起,涉及金额55.62万元,向学生家长退还违规收费金额55.62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免职处理2人,批评教育15人。
  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是2005年纠风工作的重点之一。各级纠风办和卫生主管部门采取行风评议、跟踪检查和专项治理等方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市纠风办和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活动的通知》,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并确定市人民医院为试点单位,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了创建“医德医风示范医院”活动。进一步规范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除国家规定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外,全部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并对一次性无菌注射器、输液器等低值医用耗材专项集中招标采购。2005年全市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金额达6047万元,医用耗材金额833万元,让利患者金额达487万元。查处非法行医、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规广告等问题269件。
  治理公路“三乱” 年内,取消了两个临时检查站点,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取消了(降低)对机动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5项。确保了保山市境内公路无“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三乱现象,治理公路“三乱”的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减轻农民负担 一是全面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取消了一切面向农民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减负政策。2005年五县区取消和降低农业税,减轻了农民负担2077万元,粮食直补给农民增加收入1459万元。二是严肃查处涉农收费的案(事)件,2005年通过各种专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106.22万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7件,退还给当事人各种乱收费94.53万元。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始终坚持服务、公正、公开、公平、择优、效益的原则,坚持在纪委、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2005年全市共发生政府采购976批次,采购金额13187.33万元,节约资金823.56万元。
  民主评议行风 2005年民主评议行风的主题是“为人民服务,树立行业新风”,评议的对象是地税和广电系统,同时,对2004年评议过的卫生、环保、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行风建设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五县区纠风办结合县区实际,在统一安排以外增加了17个政府部门作为评议对象。市县区纠风办向机关、民主党派、社团聘请65人为行风评议员。其中:人大6人,政协8人,党委、政府部门3人,组织、人事部门3人,宣传教育部门12人,财政、审计、物价等监督部门5人,群众团体9人,个体私营企业代表4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他人员8人。所聘请的行风评议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和广泛的代表性,增强了行风评议的实效性。
  执法监察 1.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全市五县区、市直及省属驻保单位共54个有行政许可权的部门和单位,于6~8月份开展了自检自查,9月份,市监察局、法制局抽人组成检查组,对25个重点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抽查。国土资源、农业、环保、工商、质监、建设、水利、交通、公安等9个重点部门,清理后保留行政许可项目612项,规范性文件30件。《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未出现过违法违纪操作的情况。2.对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监察局会同审计、财政、教育、民政等单位组成检查组,于2005年4月20日~5月10日对五县区2004年度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2003年分配7393万元,2004年追加245万元),2004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及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转移支付补助6018万元(农业税522万元,5496万元)。已全部支付,未出现贪污、挪用、挤占、截留等违法违纪情况。3.市、县区监察局立项对2003、2004年度救灾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2003年、2004年全市共投入各类救灾资金(含省、市、县救灾捐赠资金)960.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60万元,省补助375.1万元,市补助153万元(含分配捐赠资金123.5万元)县区安排72万元。市红十字会收到抗洪抗震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折合人民币235.56万元,已按规定支出193.40万元,余42.16万元作为市红十字会储备物资保存。经过检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救灾资金和物质管理使用上是十分重视的,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实行张榜公布,合理发放,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规范建筑市场 1.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全市1个招标代理机构和5个分支机构均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市监察局积极协助建设部门加强对“脱钩”后的有形建设市场运作的监督和管理。2005年全市共有50万元以上的148个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了公开招投标,涉及资金31913.7万元,其中交通5项5031.6万元;水利16项7386万元;房屋127项20675.5万元。所有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都签订了《廉政合同》。全市建筑市场已经形成了招标公开、竞争公平、评标公正的工作机制。2.对拖欠建设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进行了清理。对历年拖欠的建设工程款,按照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督促建设单位限期偿还。2005年全市共清偿拖欠工程款20032.94万元,占全市拖欠工程款总额的75.21%。对2004年以来新开工项目,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严格审查建设资金来源、筹措渠道,对资金不落实的新建项目或对已完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尾款的续建项目,计划部门不办理立项手续,建设部门不颁发规划、施工许可证,通过环环相扣、层层把关,有效地防治产生新的拖欠。市监察局配合建设部门督促建筑企业在2005年春节前偿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共清付10228.87万元。3.对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制度。2005年全市有251宗31.6公顷土地,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政务厂务村务公开 市县区乡镇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公开的范围逐步扩大,公开程序不断规范,公开的形式多样化。全市72个乡镇,已全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915个行政村(社区)都建立了村务公开专栏,实行了村务公开。保山市政府印发了《保山市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对市、县行政机关政务公开作出明确规定,市县区直机关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已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全市有147个企业单位,414个事业单位实行了厂(校、院)政务公开制度;有121个企业单位和389个事业单位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510个单位坚持了业务招待费等重大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有486个单位开展了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人的活动。政务、厂(校、院)务公开逐步规范,其成效得到广大职工的充分认可。
  政纪处分 2005年,全市监察机关初查核实涉及行政监察对象的违纪线索75件,立案查处40件,涉及40人,上年遗留19件19人,年内共结案51件51人,结案率为86.4%。给予政纪处分45人,其中:县处级3人;乡科级4人;一般干部19人;其他人员19人。给予警告处分13人,记过12人,记大过8人,撤销行政职务1人,开除留用1人,开除公职10人。
  禁毒防艾挂钩联系点 年内,市监察局组织了由一名副局长带队的工作组,深入勐糯镇进行调研。采取开座谈会,走访农户等形式,调查了解群众对禁毒防艾工作的认识和禁毒防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帮助勐糯镇制定了《勐糯镇防艾“五项工程”工作计划》、《勐糯镇防艾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勐糯镇禁毒人民战争行动方案》,建立了禁毒定期议事制度。组织党政领导干部、镇直单位干部职工、村两委领导、学校教职工进行禁毒防艾知识培训。通过广播、电视、板报、悬挂标语、文艺演出、发放宣传材料、举行禁毒防艾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教育。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帮助协调资金7万元,解决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确保了禁毒防艾工作的正常运转,加大了专项整治和防控监测、检测的工作力度。使勐糯镇的禁毒防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6

《保山年鉴.2006》

出版者:云南民族出版社

本年鉴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记述了保山市2005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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