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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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2144
颗粒名称: 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分类号: D630.3
页数: 5
页码: 356-360
摘要: 本节记述了2004年7月27日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意见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保山市 政府 人才

内容

(2004年7月2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结构比较合理、适应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结合保山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和目标
  人才问题是关系我们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当今世界,多极化趋势曲折发展,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资源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在综合实力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本世纪头20年,是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小康大业,人才为本。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牢牢掌握加快发展的主动权,关键在人才。必须把人才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大力开发人才资源,走人才强市之路。
  我市各级组织历来十分重视人才工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培养了一大批各个领域的优秀人才,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市的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存在明显差距;二是人才队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三是市场配置人才的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够,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尚未清除,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有待完善,人才的生活、工作和创业环境尚需改善等。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深刻认识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以人为本原则,确立科学的人才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资本是第一资本、人才工程是第一工程、人才战略是第一战略的理念,认真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将人口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不断强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和智力基础。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人才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推进人才结构调整,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和环境,努力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人才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到2010年,使全市人才总量有较大幅度增加、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党政人才能力明显增强、结构更加合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到一定规模、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总量有较大幅度增长、素质有较大提升,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得到较快发展、幅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各类人才的知识结构以及在产业、地域、城乡间的分布更加合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更加健全;人才流动新机制初步形成,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体现;人才成长和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形成人才辈出,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
  二、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1.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在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基础上,重点培养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人的创新能力。围绕创新能力建设,加大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力度。要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促进人才在实践中不断增长知识,提升能力。要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拼搏奉献精神、艰苦创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诚实守信精神,促进各类人才的全面发展。
  2.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教育是培养人才的基础。要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全面实施《保山市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巩固“两基”成果,提高“普九”水平,加强农村教育,努力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积极发展职业教育。要巩固提高大中专学校整合成果,加快大中专学校的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大中专学校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认真贯彻《保山市关于加快社会力量办学的意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继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着力培养一批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中、小学校和中高等学校的重点学科、知名专业。
  3.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要以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构建多元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要强化用人单位在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中的主体地位,调动个人在继续教育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在职人员自觉学习、终身学习。要综合运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建立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发展成人教育,加强各类人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要加强与大中专院校的合作,发展远程教育和在线培训,构建时时处处都能学习、人人享有学习机会的学习型社会。
  4.着力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乡科级以上党政人才队伍建设,要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围绕增强科学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构建党政领导干部核心能力框架。注重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高知识层次人才和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党政机关,使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的知识、专业和年龄结构更趋合理。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要以提高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提高职业化水平。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驾驭市场、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能力,重点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决策能力、市场竞争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家。要在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的同时,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提高工作。要搞好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库的建设。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要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加大学科带头人、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组织实施好市级学科带头人选拔工作,构建基地—项目—人才一体化培养机制,着力培养一批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知名专家、学科带头人和创新人才。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行动”,以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积极有效地整合、培育技能培训资源,构筑职业教育与学历教育之间的“立交桥”,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要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技术创新活动。确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要以推动和实现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为核心,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大力加强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要制定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抓紧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培养一批能熟练运用实用技术的种养加行家里手,一批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一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工巧匠,一批农产品营销能手,一批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骨干。
  在抓好以上“五支队伍”建设的同时,要注意抓好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要不断扩大人才工作覆盖面,实现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要注意培养与保山支柱产业及特色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各类人才,使人才培养与保山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要重视少数民族人才、妇女人才、党外人才的培养工作,使其与全市各类人才同步发展。要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工作,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为青年人才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要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才工作,完善人才向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过程中涉及的劳动保障、户籍、档案管理等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做好保山籍在外工作人才、曾在保山工作、生活过的人才的普查工作,建立定期联络机制。注重发挥离退休人才的作用。
  三、努力完善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
  1.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我们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通过实践检验人才,克服人才评价中重学历、职称和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要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从规范职位分类与职业标准入手,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
  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把群众的意见作为考核评价党政人才的重要尺度,体现在党政人才的选拔使用过程中。要建立符合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以群众意见为主导的党政人才工作绩效考核、日常考核、定期考核等方法,建立健全考核评价责任制。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要进一步完善能够反映经营业绩和经营管理能力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企业的行业特点、资产质量和业务类型实行分类考核,做到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破除以党政人才考核评价标准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考核评价的办法,改进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考核评价工作,围绕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突出对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要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与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全面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积极培育和发展人才评价中介组织,逐步建立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市场评价、测评技术评价的人才评价系统,为科学评价和使用人才服务。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要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不断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用制。要进一步规范公开选拔办法,完善竞争上岗规定,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引咎辞职制,完善干部正常退出机制。
  改革和完善企业管理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办法,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市场化和职业化。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逐步推行经理人资格制度和聘任制,实行契约化和目标管理,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配置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人才的成长和创业提供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改进选拔方式,逐步推行聘任制,实行任期目标管理。事业单位要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的要求,建立以聘用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促进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逐步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对新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3.健全人才市场体系。要建立和完善“双向选择”机制,确立用人单位和人才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促进企事业单位通过人才市场自主择人、各类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同时,进一步加快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建立以政府所属人才市场为主体、多形式的人才中介机构共同发展的人才市场大格局。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人才市场建设,允许有资质的省内外、市内外人才中介机构进入保山,推进人才中介组织的市场化。加快现有人才市场硬件设施建设,不断建立和完善服务功能,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展人事代理业务,积极探索建立人事关系和公共档案管理服务系统,对流动人员的档案进行管理。
  4.深化职称改革。要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要强化专业技术聘任制度建设,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5.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要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各种限制,疏通“五支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促进人才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之间流动,实现入才资源社会化和人才资源共享。加快人才开发信息化建设,建立以规模型以上企业为重点,覆盖全市的人才调查制度。强化对区域、重点行业人才需求与配置的宏观指导,建立和发布市县(区)年度《人才需求专业目录》、《紧缺人才培养目录》等系列人才开发目录,为人才培养、企业投资、人才择业提供信息服务。
  四、积极拓宽吸引人才渠道
  1.敞开大门接收人才。具有国民教育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可在我市先落户后择业。积极推行城市户籍统一,按实际居住地登记管理。在我市投资办企业、学校、医院等的业主及配偶子女,可在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落户;单位聘用的人才和其他员工,也可以在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落户。
  2.突出重点引进人才。要在用好现有人才的同时,制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紧紧围绕我市重要产业和行业的发展,重点引进工业、农业、高新技术以及金融、法律、外经外贸、旅游、管理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硕士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特殊技能的紧缺人才。
  3.依托项目聚集人才。要以科技研发和建设项目为平台,面向省内外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市内重大建设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应尽量实行公开招标,吸引省内外优秀人才参与联合攻关和建设。
  4.设定特岗留住人才。鼓励和支持大中专学校、科研单位和企业设立特聘教授、特聘讲师、特聘工程师和特聘技师等职位,公开面向省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并由他们自主组织教学、科研和项目管理团队。同时,加大引智力度,实行“柔性流动”,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以及定期聘用、讲学、兼职、咨询、技术合作等方式,灵活多样地引进人才和智力。
  5.创造条件吸引人才。推行“引进人才工作证”制度,市外来保工作或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型人才和实用型人才,凭申领的“引进人才工作证”,可以按照本人意愿户口不迁、关系不转、来去自由,享有与保山常住居民同等待遇。对被评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工作经费资助和引进到保山工作的博士、硕士、正高、副高级人才的生活补贴等优惠政策,按原地委《关于加快我区中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的意见》(保发〔2001〕9号)和市委《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意见》(保发〔2003〕33号)执行。引进人才在职称评定、工资晋级、申报科研项目资助和奖励、参与科技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申请专利、投资创业等方面,均享受与本地人才同等的待遇。
  五、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
  1.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要建立和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相联系、与地区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逐步提高人才的整体收入水平。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体现岗位绩效为主要内容,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事业单位岗位薪酬管理制度。对实行聘任制的领导岗位、关键岗位,逐步推行年薪制。分配政策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体现人才、技术含量、资本投入的价值。结合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继续完善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度,大力推行知识、技术、管理等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按贡献大小和实际效益获得相应的报酬。探索产权激励机制,对做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可实行股权、期权激励。
  2.鼓励人才从事各种有偿活动。坚持人才资本有偿化原则,鼓励企事业单位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兼职、借调、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项目引进、人才租赁、学术交流、专利转让等形式,开展有偿服务。通过以上各种形式获得的合法收入应当得到保护。
  3.完善人才奖励制度。要完善以政府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奖励为主的奖励制度。鼓励各地、各单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重奖。鼓励用人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个人奖项,面向海内外多渠道筹集资金,对人才进行奖励。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进步奖励办法和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奖励办法,加大对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的表彰奖励力度。
  4.建立健全人才的社会保障机制。要建立和健全各类人才的社会保险制度,探索研究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社会保障的衔接措施,为人才流动提供宽松的环境。
  六、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1.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努力形成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要切实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级、分类、分层次与各个层次人才联系的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构,定期研究和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人才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总体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工作协调等全局性工作,建立统分结合、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形成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促进人才工作的全面开展。
  2.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要认真清理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现行人才政策,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政策和措施的研究,加大人才工作执法力度,做好人事争议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维护人才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3.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人才工作的投入,设立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项资金,用于高层次、紧缺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同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个人、外资投入人才开发,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投入为保障、社会各界和个人捐助及引进外资等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机制。
  4.切实把人才工作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全省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努力工作、狠抓落实。市、县区党委、政府每年都要对人才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安排和检查;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大对人才工作专项执法检查、视察的力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人才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分析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定期对人才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宏观指导意见。各级各部门务必确保各项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创造事业造就人才、环境凝聚人才、机制激励人才、法制保障人才的良好环境,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为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奋斗。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5

《保山年鉴2005》

出版者:云南美术出版社

本书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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