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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民政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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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2106
颗粒名称:
民政
分类号:
D632
页数:
4
页码:
299-3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保山市2004年民政工作情况。包括社会保障、政权建设、行政管理、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老龄事业等几方面。
关键词:
民政工作
行政管理
保山市
内容
社会保障
救灾救济 2004年是保山市的多灾重灾之年。先后发生了冬春旱灾、“4•13”风雹灾、“5•17”洪灾、“7•18”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隆阳“10•19”地震等自然灾害,给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因灾死亡31人,伤病2147人,被困2423人,民房倒、损128456户515218间。转移安置灾民20366人,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3251万元。严峻的自然灾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6次对保山市的灾害情况作了批示,国务院领导、国务院工作组、民政部副部长姜力,省委、省政府领导,省有关厅局的领导多次亲临保山市视察灾情,省民政厅厅长高祖兴先后8次到保山市检查指导救灾工作,省政府两次在保山召开救灾、恢复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组织全国人大代表、政府有关厅、局、省政协委员3次专题视察保山市救灾工作和民房恢复建设情况。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始终坚持“先救人、后搬物,先避险,后抢险”的以人为本的救灾理念,领导深入灾区第一线,靠前指挥。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积极组织各项抗灾救灾工作,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灾区,第一时间上报灾情,第一时间把救灾物资运达灾区”,出色地完成各项救灾救济工作任务,多次得到省政府、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表扬。一年中,共安排救灾资金4340.5万元,其中地震民房恢复资金1800万元。调运帐篷1500顶,发放棉被2000床、衣服1500套,救济灾民92.3万人次,帮助和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33.59万人次,有效地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2004年,市政府继续把低保列为实施“民心工程”重点办好的10件实事之一,提出筹集低保资金2300万元,保障人口2.8万人的要求,做到“应保尽保”。民政部门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争取资金,规范操作程序,强化服务管理,积极依托社区,确保低保资金到位并按时足额发放,同时积极探索“分类施保”办法,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帮助低保对象解决就医、子女入学、住房等困难,逐步建立以低保为主体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截至年底,共筹集低保资金2825.7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资金2561.7万元,市县区投入264万元。保障人口17197户29771人,月均发放低保金217.7万元,人均补差73.1元。全年累计低保对象200370户350648人次,发放低保金2272.6万元。针对粮油价格上涨对低保对象生活带来影响的实际,按照云政办发[2004]199号、保政办发[2004]137号文件的要求,从2004年10月起给低保对象的补助提标,每人每月增发低保金10元,按时完成提标兑现工作。
农村特困户救助 在开展农村特困户普查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救济、社会互助、子女赡养”的原则,对农村“不救不活”的特困户实施定期量救助。全市从2004年7月开始实施,发放救助证4754本(户),救助4754户18422人,共安排救助资金75.336万元。
五保户供养 全市共有鳏寡孤独残五保供养对象2884人,建立敬老院22所,集中供养128人,其余五保对象均实行分散供养,其供养方式:一是村民集体助养;二是亲友代耕助养。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各县区自定给予适量的补助。
医疗救助 为了缓解农村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现象,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探索对农村特困户实施医疗救助的制度,安排资金132.4万元,救助11782人次,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同时,积极开展助残、救孤、济困活动,对贫困户中的96名唇腭裂患者实施矫治手术;争取“美基会”为腾冲县助养20名、施甸县30、龙陵县30名孤儿,项目成功率100%,受到资助方官员的高度评价。
救灾捐赠 面对当年严重的自然灾害,为增强抗灾救灾能力,倡议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向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截至10月底,共接收捐款507.4万元及一批救灾救济物资,补充了救灾资金的不足,缓解灾民的燃眉之急。
社会福利事业 全市有收养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8个,职工总数131人,设床位562张,其中保山市象山医院,编制职工30人,现有职工24人,设床位60张,其主要职责是收治在部队患精神病经久治不愈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治疗的人员和特困家庭中的精神病需政府给予救济扶持的患者,2004年收治患者156人次;保山市社会福利院,编制职工17人,现有职工13人,设床位50张,其主要职责是收养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人员和孤儿,托养单位或家庭无法照料的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年末在院院民22人。
社会福利彩票 2004年全市销售福利彩票11039万元,筹集福利资金382万元,销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为发展保山市社会福利事业作出贡献。
政权建设
村级换届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04年2月16日开始组织实施全市村级换届工作,到6月30日止,全市889个村委会顺利完成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其中:隆阳区有7个村委会改革为社区居委会、昌宁县在异地开发扶贫点设立2个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对新当选的6628名村(社区)干部进行培训,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打下基础。至年底,全市共有31个社区、884个村委会。省、市人大组织进行《村委会组织法》和《云南省实施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先举办法》执行情况检查,给予充分肯定。保山市积极争取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在保山市举办1期村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培训班,150名村委会干部和部分市、县(区)、乡(镇)干部参加培训,使参加培训人员开阔了视野,认清了形势,明确责任。
社区建设 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实施18个社区参与的万家社区图书援建项目,开展万家社区读书活动。新建改建一批综合性较强、功能较全的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室、站)和卫生站(点)及体育健身场所。对社区“星光计划”项目进一步完善功能,强化服务管理。
行政管理
民间组织管理 按照积极引导、因地制宜、群众自愿、符合条件、民办、民管、民受益、便民利民、形式多样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育和发展一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全市共有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510个。这些协会在发展地方经济、帮助农民增收发挥积极的作用。年内审批成立社团13个,批准筹备5个,变更登记6个,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
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体制的改革有新进展。3月1日,隆阳区推行婚姻集中登记制,将交通便利、人口集中的6个坝区乡镇的婚姻登记工作集中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提高服务质量,方便人民群众,规范登记手续。5月19日,隆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国家民政部授予了“全国先进婚姻登记机关”的称号。年内,全市登记结婚人数29550人(14775对),离婚人数1754人(877对)。
盲流人员救助 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要求,全市5县区收容遣送站(点)改为救助站(点),重新明确工作的性质、任务,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仍按原规定执行。2004年,到站(点)救助324人次,实施求助322人次,其中15岁以下少年17人,青壮年233人,60岁以上老年人32人。
收养登记 2004年,依法办理收养登记52件。被收养对象中,弃婴50人,父母无抚养能力的2人。收养者均为中国公民。
殡葬管理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殡葬管理条例》,改革土葬,推行火葬,提倡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2004年,一是全方位宣传《条例》,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公民对丧葬改革的认识。二是政府主导,制定规划,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支持,建立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从组织上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三是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大力推行殡葬改革工作。隆阳区成立殡葬管理所和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加强推行殡葬改革的力度。四是出台政策规定,从2月19日起,火化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部队指战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丧属无火化证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不得发放丧葬费、抚恤费。五是清理、整治隆阳区西山片区乱埋乱葬的不法行为,打开殡葬改革的局面。年内,隆阳、腾冲两个殡仪馆共火化尸体644具,其中腾冲火化114具。
区划地名管理 认真部署全市边界线5年联合检查工作,完成保山——临沧5条及市内两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联合检查任务,得到省民政厅的表扬。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对乡镇区划和机构设置进行认真的调研,编制完成《保山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为在农村税费改革中乡镇机构的设置改革提供依据。加强地名管理,规范地名的命名和审批,使地名工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
优抚安置 2004年的优抚安置工作,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双拥”为龙头,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积极推行优抚安置改革,圆满完成任务。一是搞好节日慰问。一年一度的元旦、春节、“八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走访慰问活动,其间共召开不同形式的军民座谈会、优抚安置对象座谈会2548次,组织慰问团组145个,送慰问金和慰问品折币94.6万元。二是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确保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重点优抚安置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经济待遇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三是组织烈士家属前往滇南扫墓。清明节期间,经过积极筹措资金,精心组织安排,带领各县区49户50名烈士家属到麻栗坡、马关、屏边、河口等烈士陵园扫墓,以祭奠烈士英灵。四是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2004年,全市优待义务兵家属1231人,兑付优待金111.8万元。五是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努力为优抚对象解“三难”。全市原有“三难”优抚对象4274人,年末统计已有1575人解了“三难”,其中解决住房难278人,医疗难530人,生活难767人。六是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全面提高烈士陵园的管理水平。七是坚持“以人为本,为兵服务”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进多形式、多渠道的安置办法,圆满完成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2004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和复员干部583人,其中城镇人口入伍的135人和复员干部4人,于6月30日全部妥善安置完毕,共支付自谋职业补偿金306.128万元。八是认真落实军队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强军休所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认真组织军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参加全省组织的军休人员文娱演出和体育比赛,为军休人员安度晚年营造良好的环境。
老龄事业
老龄机构 为确保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理顺老龄机构。市、县(区)建立健全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局,市老龄办为正处级,县区为正科级;腾冲县设有正科级专职老龄委办公室主任,市和其他县设有专职副主任。机构建立健全后,加强了老龄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老龄事业发展和推动老龄工作全面展开当好参谋助手。
老龄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以村级老年协会为依托的农村基层老龄工作模式,推动老龄工作全面开展。二是积极开展创建“老龄工作先进县(区)”、“敬老先进村”、“敬老先进社区”活动,收效显著。三是积极开展对老年人的救助工作。2004年,全市对2884名农村五保老人进行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5622名城市老年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对在乡的22741名老复员军人给予了生活定补,对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对28名百岁老人进行慰问。配合太平洋保险公司为老年人开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四是落实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截至年末,为60周岁以上老年办理优待证55593本,其中7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证52593本。五是积极发展基层老年群众组织。现全市共有老年协会571个,入会会员75657人,老年体育协会566个,入会会员76000人。六是积极开展尊老、敬老、助老献爱心教育,开展向贫困老人捐一元钱活动,接收捐款129763.5元。
老年福利 全市各县区新建改建一批综合性较强、功能较全的老年活动场所。建有老年活动中心4个、老年活动室379个、老年体育场地101块。通过开办老年大学、举办老年文艺汇演、体育比赛、游园活动、书画展览、观光旅游、健康知识讲座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为老年人安度晚年创造条件。
老年人权益维护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重视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为老年人开通法律咨询服务,编印法律手册发放,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标语等宣传《老年法》和《老年人保障条例》,营造良好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舆论环境。二是加大对老年人被侵权案件的审理力度,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三是开展执法检查和对老龄工作的视察及调研。5月,市政协对全市老龄工作进行视察和调研,6月25日~7月1日,省老龄先进“创建”考核组对保山市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内部建设
廉政建设 年内,着力抓好中央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和云南省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传达贯彻,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提高民政干部职工自重、自省、自警、自勉的自觉性,确保依法行政,廉洁勤政。
信息、信访 注重民政信息工作,及时上呈下达,推动面上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来者不拒,件件有承办,事事有着落,不向下面推诿,不给上面添乱,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好务。
职工思想和作风建设 着力抓好职工思想和作风建设,坚持学习制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标准指导自己的实践,发扬“孺子牛”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号召职工向“爱民模范”周国知学习,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满意的“民政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心系灾民,调查研究,艰苦奋斗,办好实事。
财务、统计 严格财经纪律,管好用好救灾救济款,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民政资金的正常运转。依法统计,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民政对象、民政工作、民政资金的实际情况,为组织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5》
出版者:云南美术出版社
本书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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