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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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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2062
颗粒名称:
社会
分类号:
D669
页数:
19
页码:
290-3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保山市2004年关于社会生活、工作的情况。包括人口分布、人民生活、计划生育、民政、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内容。
关键词:
社会生活
概况
保山市
内容
人口
人口构成 年末,全市总人口241.13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比上年增加0.8%,在全省排名第九位;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9‰,比上年增长0.5个千分点。全市总户数602531户,比上年增长1.52%,其中:隆阳区226708户,比上年增长1.18%;施甸县79219户,比上年增长1.56%,;腾冲县146266户,比上年增长2.17%;龙陵县64943户,比上年增长1.32%;昌宁县85395户,比上年增长1.39%。全市总人口中:一、按性别分:男性为123.26万人,比上年增长0.8%,占全市总人口的51.12%;女性为117.87万人,比上年增长0.8%,占全市总人口的48.8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57。二、按人口类别分:非农业人口为25.40万人,比上年增长1.8%,占全市总人口的10.53%;农业人口为215.73万人,比上年增长0.7%,占全市总人口的89.47%。其中:隆阳区为73.4万人,比上年增长0.8%,占全市总人口的30.44%;施甸县为30.23万人,比上年增长0.4%,占全市总人口的12.54%;腾冲县为56.36万人,比上年增长0.9%,占全市总人口的23.37%;龙陵县为24.75万人,比上年增长0.8%,占全市总人口的10.26%;昌宁县为30.98万人,经上年增长0.1%,占全市总人口的12.85%。三、各县(区)总人口中:隆阳区人口85.40万人,比上年增长0.9%,占全市总人口的35.09%;施甸县人口32.94万人,比上年增长0.7%,占全市总人口的13.66%;腾冲县人口61.61万人,比上年增长1.0%,占全市总人口的25.55%;龙陵县人口27.15万人,比上年增长0.9%,占全市总人口的11.25%;昌宁县人口34.03万人,比上年增长0.1%,占全市总人口的14.11%。四、全市出生人口32489人,出生率为13.5‰,比上年增加0.6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5862人,死亡率为6.6‰,比上年增加0.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加率为6.9‰,比上年增加0.5个千分点。其中:隆阳区出生人口11276人,人口出生率为13.3‰,死亡人口5509人,人口死亡率为6.5‰,自然增加率为6.8‰;施区县出生人口3856人,人口出生率为11.7‰,死亡人口数2408人,人口死亡率为7.3‰,人口自然增加率为4.4‰;腾冲县出生人口9371人,人口出生率为15.3‰,死亡人口3932人,人口死亡率为6.4‰,人口自然增加率为8.9‰;龙陵县出生人口3744人,人口出生率为13.9‰,死亡人口1759人,人口死亡率为6.5‰,人口自然增加率为7.4‰;昌宁县出生人口4242人,人口出生率为12.5‰,死亡人口2254人,人口死亡率为6.6‰,人口自然增加率为5.9‰。五、教育文化:高等院校在校学生6047人,比上年增长8.5%;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3016人,比上年增长29.29%;普通中学在校学生143718人,比上年增长3.4%;普通高中在校学生26685人,比上年增长21.6%,高考录取率为63.9%;小学在校学生240509人,比上年减少0.4%。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4898人,其中:获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974人,中级9887人,初级22316人。
人口密度 全市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123人,其中:隆阳区每平方千米170人,施甸县每平方千米164人,腾冲县每平方千米105人,龙陵县每平方千米94.12人,昌宁县每平方千米87.5人。
全社会从业人数 社会从业人数138.48万人,比上年增长1.3%,占全市总人口的57.43%,其中: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人数9.61万人,比上年增长0.7%,占全市总人口的0.04%。二、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和个体劳动者3.12万人,比上年增长14.3%,占全市总人口的1.3%。三、乡村从业人员125.70万人,比上年增加1.1%,占全市总人口的52.13%;其中:隆阳区42.64万人,比上年增长0.9%,占全市人口的17.68%;施甸县18.00万人,比上年增长0.8%,占全市总人口的7.46%;腾冲县32.22万人,比上年增长1.3%,占全市总人口的13.36%;龙陵县14.71万人,比上年增长1.8%,占全市总人口的6.10%;昌宁县18.14万人,比上年加0.6%,占全市总人口7.25%。四、城镇单位其他从业人员0.045万人,比上年减少19.60%,占全市总人口的0.02%。另外,单位从业人员数(不含私营单位)全市9.62万人,比上年减少0.3%,其中:隆阳区4.08万人,比上年减少2.6%;施甸县8725人,比上年减少3.9%;腾冲县2.37万人,比上年增长4.6%;龙陵县1.02万人,比上年增长0.4%;昌宁县1.28万人,比上年增长5.0%。全市就业情况:劳动力资源人数164.5万人,比上年增长0.9%;从业人员数138.5万人,比上年增长1.3%;失业人员就业人数0.93万人,比上年增长53.2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比上年增长0.3个百分点。
少数民族人口 全市各种少数民族总人口232336人,比上年增长9.64%,其中:彝族76646人,比上年增长3.18%;白族39080人,比上年增长1.62%;傣族41269人,比上年增长1.71%;傈傈族28846人,比上年增长1.20%;回族12981人,比上年增长0.54%;苗族9365人,比上年增长0.39%;布朗族9960人,比上年增长0.41%;佤族4228人,比上年增长0.18%;阿昌族2900人,比上年增咖0.12%;满族1457人,比上年增长0.06%;景颇族2137人,比上年增长0.09%;德昂族1023人,比上年增长%0.042%;纳西族1038人,比上年增长0.043%;哈尼族203人,比上年增长0.008%;拉祜族99人,比上年增长0.004%;壮族235人,比上年增长0.010%;瑶族58人,比上年增长0.002%;藏族88人,比上年增长0.004%;怒族128人比上年增长0.005%;普米族28人,比上年增长0.001%;蒙古族35人,比上年增长0.001%;基诺族5人;水族12人,比上年增长0.001%;独龙族9人;布依族202人,比上年增长0.008%;其他民族304人,比上年增长0.013%。
(撰稿 杨如珍)
人民生活
职工队伍 年末,全市在岗职工人数为9.57万人,比上年末减1.03%。其中,隆阳区4.06万人,占42.42%;施甸县0.87万人,占9.09%;腾冲县2.35万人,占24.56%;龙陵县1.02万人,占10.66%;昌宁县1.27万人,占13.27%。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人数6.46万人,占67.5%;集体经济单位0.5万人,占5.22%;其他经济单位2.61万人,占27.27%。企业单位在岗职工4.17万人,占43.58%;事业单位3.88万人,占40.54%;机关单位1.52万人,占15.88%;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5292人,占5.52%;采矿业1487人,占1.55%;制造业14401人,占15.0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163人,占2.26%;建筑业5597人,占5.8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265人,占3.41%;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939人,占0.98%;批发和零售业6690人,占6.99%;住宿和餐饮业839人,占0.88%;金融业2801人,占2.93%;房地产业1798人,占1.8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97人,占0.41%;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1357人,占1.42%;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68人,占2.16%;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84人,占0.09%;教育24158人,占25.23%;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5082人,占5.31%;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86人,占0.72%;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6630人,占17.37%。
职工工资 全市发放在岗职工工资11.57亿元,比上年增长3.21%。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089元,比上年增长4.37%,其中:隆阳区11949元,施甸县10988元,腾冲县12084元,龙陵县14585元,昌宁县11277元;国有经济单位13030元,集体经济单位8163元,其他经济单位10423元;企业单位10255元,事业单位13267元,机关单位13995元。
城镇居民经济收支 据城镇居民家庭经济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4年全市城镇家庭人均总收入8908元,比上年增长13.12%;人均可支配收入8549元,增长13.19%。城镇家庭人均总支出8506元,比上年增长6.33%;其中,消费支出6760元,增长4.56%。人均消费支出的构成中,食品支出占41.26%,衣着类支出占9.77%,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占5.85%,医疗保健支出占6.55%,交通和通讯支出占11.5%,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12.34%,居住支出占10.76%,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1.97%。
城镇居民家庭年末主要消费品拥有量 年内,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成套家具92套,自行车120辆,摩托车68辆,汽车4辆,洗衣机95台,电冰箱76台,彩色电视137台,影碟机78台,录放像机23台,家用电脑20台,照相机53架,普通电话97部,移动电话153部。
农村居民经济收支 据2004年农村经济调查资料显示,全市农民人均总收入2774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隆阳区2753元,施甸县2407元,腾冲县2727元,龙陵县2397元,昌宁县3306元。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721元,比上年增长7.5%。其中,隆阳区1936元,施甸县1582元,腾冲县1849元,龙陵县1606元,昌宁县1692元。全市农民人均总支出2618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隆阳区2185元,施甸县2453元,腾冲县2266元,龙陵县2304元,昌宁县3370元;总支出构成中,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占35.67%,税费支出占0.69%,生活消费支出占55.08%,财产性支出占0.69%,转移性支出占3.32%。
农村居民消费结构 农民年人均生活费支出1442元,比上年减1.17%,其中,食品消费支出占59.37%,衣着消费支出占3.42%,居住消费支出占12.48%;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出占3.74%,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占6.93%,交通与通讯消费支出占4.74%,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占7.34%,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占1.98%。
农村主要食品消费及年末耐用品拥有量 农民人均消费谷物220千克,薯类2.18千克,豆类4.52千克,蔬菜及菜制品76.06千克,植物油1.63千克,动物油1.57千克,肉禽及其制品30.37千克,蛋类及蛋制品1.47千克,食糖1.53千克,水产品0.45千克,酒3.71千克,瓜类0.87千克,水果类7.35千克,坚果0.69千克,茶叶0.72千克。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洗衣机10台,自行台38辆,摩托车11辆,电话机11部,移动电话19部,热水器4台,电冰箱3台,黑白电视29台,彩色电视机57台,影碟机21台,收录机16台。
(撰稿 李晓芳)
人口与计划生育
简述 年末,全市各级计划生育机构129个,比上年减少1个,其中,行政管理机构90个,与上年相同;技术服务机构39个,比上年减少1个。市、县(区)、乡(镇)、村(办事处)四级有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1386人,比上年增加29人。其中:市级16人,县(区)171人,乡(镇)281人,村委会(办事处)918人。行政管理人员1172人,其中,市、县、乡三级公务员254人;大专及以上文化111人,中专及高中文化120人,初中及以下23人。182名专业技术人员中:大专及以上文化41人,中专文化129人,高中及以下文化12人。获得职称情况:副高职3人,中职43人,初职102人。获得技术执业资格的共135人,其中执业医师63人,执业助理医师42人,执业护士33人。不具备执业资格的44人。工勤及其他人员26人。
年末,全市总人口241.13万人。全年出生2.9万人,人口出生率12.22‰,比省下达任务数少3.58个千分点;与上年同比增加232人,出生率上升0.01个千分点,其中一孩出生1.52万人,一孩率为51.65%,比上年减少0.49个百分点;二孩出生1.40万人,二孩出生率47.76%,比上年增加0.54个百分点;多孩出生174人,多孩率0.59%,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计划外多孩出生16人,比上年多生6人,计划外多孩率0.05%,比上年增加0.02个百分点。全年死亡1.58万人,死亡率6.59‰,比上年增加0.19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1.35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63‰,比上年减少0.18个千分点;年增长1.84万人,比上年增加969人,年增长率7.65‰,比上年增加0.35个千分点。全年做各种计划生育手术6.58万例,比上年减少548例,“三术”占各种手术总数的70.65%,“三术”率84.12%,比上年增加0.20个百分点。计划生育率98.22%,比上年增加1.13个百分点,其中:一孩计划生育率99.09%,比上年提高1.77个百分点;二孩97.36%,提高4.53个百分点;多孩90.80%,下降3.85个百分点。计划生育率:昌宁县99.25%,比指标高4.25个百分点;隆阳区99.03%,比指标高6.03个百分点;施甸县98.30%,高6.30个百分点;腾冲县96.60%,高2.60个百分点;龙陵县98.29%,高5.29个百分点。全市妇女总和生育率由上年的1.55个上升到1.58个,其中:隆阳区1.52、施甸县1.30、腾冲县1.69、龙陵县1.72、昌宁县1.58。一般生育率由46.85‰上升到47.11‰,上升0.26个千分点。在全市49.08万名已婚育龄妇女中,有42.53万名妇女落实各种节育措施,节育率86.66%,比上年同期增加0.14个百分点,其中:落实节育措施的一孩妇女11万人,比上年同期减少468人;二孩妇女28.66万人,增加4204人;多孩妇女2.88万人,减少4080人。在未落实节育措施的6.54万人中,可不避孕的9282人,比上年同期增加729人;有生育指标的3.36万人,其中:一孩1.65万人,二孩1.69万人,多孩135人;应落实措施而未落实的有2.26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2247人。全市女性初婚1.1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4人,其中晚婚4175人,晚婚率35.04%,比上年下降4.33个百分点;早婚184人,早婚率1.54%,下降0.09个百分点。全市领取独生子女证夫妇4.58万对,比上年增加1.50万对,其中当年领证1.66万对,领证率9.33%,比上年增加3.08个百分点。全市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当年领取独生子女证1.53万户,累计领证2.13万户,累计领证率22.56%。全市出生与人流比例为0.15,比上年增加0.04。全市有8个乡(镇)、636个村(办事处)实现无计划外生育;有68个乡(镇)、900个村(办事处)实现无计划外多孩生育。全市5个县级服务站和34个乡级服务所做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宫内放取节育器、人工流产、引产及皮下埋植等各种计划生育手术2.64万例,比上年增加755例,占全市各种手术总数的40.08%,增加1.47个百分点,其中男女结扎和放环三种手术1.49万例,占三术总数的32.08%,与上年同比上升2.72个百分点。
教育结对帮扶 1月12日,由计生委主任刘冬青带队,市计生委一行14人,到腾冲友谊希望小学开展教育结对帮扶活动。计生委副主任徐兆昆致辞,代表市计生委向友谊希望小学捐赠价值1万元的一套音响器材和电脑设备,向在校的40名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和困难户学生赠送慰问品。
首次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 2月24日,市委、市政府在两会期间主持召开首次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市委书记黄毅、市委副书记、市长熊清华等五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五县(区)党委书记、县(区)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市直及中央、省属驻保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市计生委科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总结2003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传达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精神,市计生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和市水利局领导先后发言。会上,黄毅书记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新时期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讲话,市长熊清华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
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领导莅保调研 3月18日~20日,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长丁明,在市计生委主任刘冬青及科技科长等有关人员陪同下,深入隆阳区、施甸县服务站及姚关镇服务所,就如何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等内容进行调研。
村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4月2日,市计生委在全市村级换届时下发《关于在村级换届中建立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机制的意见》,同时制定《保山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方案》、《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避孕节育协议书》、《生育间隔协议书》,要求各县(区)抓住时机,把通过全体村民讨论制定的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及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依法规定。村委会通过计划生育听证会等形式,实行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使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市在龙陵县龙新乡勐冒村、隆阳区板桥镇小永办事处开展试点工作。8月27日、9月18日,龙新乡勐冒村分别举行两次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听证会,有村民代表、计生协会员代表、妇女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代表、市计生协代表共215人参加。9月17日~20日,召开全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会议,对全面开展此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省药具站领导莅保调研 4月20日~22日,省计生药具站副站长李宪一行4人,在保山市药具站长及隆阳区、腾冲县的计生局长、服务站长陪同下,先后深入到市计生药具站、隆阳区、腾冲县进行避孕药具管理检查督导和工作调研。
全市推行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 继上年腾冲县被列为全省41个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少生奖励”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年内,全市五县(区)全面推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少生奖励”工作。6月23日,市政府制定下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的通知》(保政发[2004]93号),成立由市长熊清华任组长,副市长杨焱平任副组长,副秘书长耿梅及相关部门领导共10人为成员的保山市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要求,对全市“奖优免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初步落实市县(区)所承担的配套资金,并要求按时足额到位。6月1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五县(区)政府领导、分管副县(区)长以及市、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计生系统干部职工200余人在各分会场参加全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副市长杨焱平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宣传到位、经费到位,确保“奖优免补”政策顺利实施,同时下达各县(区)19000户的任务指标。副市长王鑫主持会议,并对电视电话会议的贯砌落实提出具体要求。6月2日~4日,市计生委在腾冲县召开全市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培训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场会。五县(区)计生局长、副局长、财务、统计、法规、宣传负责人、服务站长等共50人参加会议。会议主要贯彻落实全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培训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传达全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奖优免补”有关政策,总结“奖优免补”试点工作经验,安排部署全市下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重点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如何做好全市农业人口“奖优免补”工作提出“六个做到”。6月14日,市计生委在《保山日报》刊登《致全市农村一孩家庭的一封信》及《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印发《致全市农村一孩家庭的一封信》12万份,送到9万户家庭中,使政策家喻户晓。腾冲试点县自上年8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共有2554户农业人口一孩家庭领取《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兑现一次奖励1909户,兑现金190.0万元;教育三免费小学生兑现739人,兑现金额11.8万元,初中生兑现187人,金额4.9万元;养老生活补助兑现100人,金额5万元。经县计生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组成的调查组到各乡(镇)进行专项审计后,应兑现人数、姓名、金额与已兑现人数、姓名、金额相符,并认定工作运作规范、经费管理严格,无拉用、挪用现象。三县一区“奖优免补”工作进展顺利,6月10日,施甸县召开培训会,对全县137个村委会主任进行“奖优免补”政策的培训。8月17日,市政府召开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总结分析前阶段计划生育“奖优免补”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存在问题和困难,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副市长杨焱平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副秘书长耿梅及市计生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出席会议。从2003年8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全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实施以来,全市共有1.69万户农村一孩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累计办证2.12万户;享受一次性奖励的1.26万户,享受教育“三免费”7943人,享受养老生活补助4562人,共兑现金额1711.53万元,为全市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7.9元。2004年农村独生子女享受中考加分的117人,享受高考加分的31人。全市1至14周岁有1.11万户农业人口一孩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项目 根据《国家计生委科技司关于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方案的通知》要求,省人口计生委本着“统一组织、部门配合、预防为主、全面干预”的原则,在总结过去开展福施福引入性试验项目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要求各州、市计生委进一步加强领导,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针对重点人群普及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做好孕期妇女叶酸类营养素福施福的增补工作,避免和减少神经管畸形的发生。年内,由省计生科研所负责在全省推广此项工作,旨在预防和降低出生婴儿缺陷,为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落实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措施提供技术支撑。保山市计生委下发《关于继续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福施福引入性试验项目工作的通知》(保计生字[2004]6号),安排布置此项工作。年内,五县(区)的“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福施福推广项目”完成2000余人份。
公开选拔科级干部 6月中旬,市计生委开展科级干部配置工作。经过制定工作方案,竞争上岗演讲、民主测评、领导小组研究、党组考察、集体讨论后,确定拟任科级干部5人,并进行拟任职位的公示,送市人事局报批。7月14日,市人事局发文通知,认为市计生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科级干部的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工作,做到选人用人公开、公正、公平,无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科级干部的拟任职人员审查情况符合程序规定,同意批准2名行政科级干部的任职,3名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任职。
临床业务技能考核 6月10日~25日,按照《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全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考试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市组织开展县乡服务站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临床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工作。6月29日~7月2日、7月12日~16日,市计生委技术考核领导小组对五县(区)进行抽查验收。共有177名技术服务人员参加临床操作技能考核,其中5个县级服务站的技术服务人员85人,平均得分为92.5分;隆阳、施甸、昌宁三县(区)的乡级服务所技术服务人员92人,平均得分为89分,全部合格。
抗洪抢险救灾 7月16日以来,保山市连降暴雨,遭遇50年不遇的洪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市计生委紧急动员,开展抗洪救灾工作。全体干部职工捐赠衣物87件(折合人民币435元),现金1000元,党支部捐款100元,支援灾区。7月20日,市政府抗洪救灾工作紧急会议后,市计生委向五县(区)计生局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当前抗洪救灾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在第一时间上报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受灾情况,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房屋、医疗设备受损情况和基层计划生育干部、村宣传员家庭财产损失情况。领导及工作人员24小时开手机,保证通讯畅通,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受灾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7月18日,腾冲县明光乡发生洪涝灾害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医务工作人员,利用流动服务车巡回全乡9个村,服务上门,为灾区群众免费开展查环、查孕、查病等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截至7月28日,开展“三查”服务1700余人次,放取环104例,电子阴道镜检查187例。7月27日~29日,市计生委及腾冲县的领导到明光乡中塘村调查了解灾情,并看望慰问受灾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户26户、乡计生专职干部、村宣传员11户,赠送价值4000多元的香油、大米、面条等救灾物资和慰问金2550元,并鼓励他们开展生产自救,搞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工作考核调研 7月18日~20日,市计生委组织抽调11名工作人员,分5个调研检查组,对五县(区)的20个乡(镇)、20个村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工作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督查。共走访54户农村一孩家庭,调研结果表明,全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工作进展顺利,村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初见成效。但同时存在贯彻落实“奖优免补”政策和村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发展不平衡;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指导不力,服务跟不上需求;农村奖励政策兑现不到位,对计生双女户家庭的扶持不到位,为今后改进工作提供了依据。
省检查组考核计划生育工作 为检查落实2004年初省政府与各地、州、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根据省政府、省计生委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双线”考核的要求,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长丁明为组长的省考核组一行5人,于10月16日~20日,分别到隆阳、施甸和腾冲三个县(区)的9个乡(镇)、9个村,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共涉及483户、2084人、已婚育龄妇女444人、出生人口23人、6月1日后农村独生子女办理父母光荣证的23人、符合享受养老扶助金的6人。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口计生委公布考评情况,保山市人民政府获得二等奖,得分在全省居第十位;计划生育系统获一等奖,在16个州、市中居全省第九位。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 受市政府委派,11月1日~5日,由市计生委统一抽调五县(区)计生局副局长、统计人员及本委有关人员共20人,组成5个考核小组,对五县(区)进行200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双线检查考核,各县(区)人民政府和计划生育系统均完成《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指标任务。考核结果,隆阳区75.34分,计生系统90分;施甸县100分,计生系统100分;腾冲县94分,计生系统90分;龙陵县95分,计生系统80分;昌宁县97分,计生系统100分。
考察学习 11月15日~19日,市计生委组织五县(区)计生局长、服务站长及市计生委有关人员一行15人,由市计生委主任刘冬青带队,到楚雄州的牟定、元谋,大理州的祥云三个县进行考察调研。结合本市实际,通过参观学习,获取信息,借鉴外地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工作经验和方法,推进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进程,为明年全面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机关行风建设 年内,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行风建设,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市计生委制定下发《保山市计划生育系统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意见》(保计生[2004]17号)。6月,召开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明确任务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纪检监察与计划生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把机关工作、党建工作统筹安排部署,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市计生委党组坚持强化教育,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严格遵守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2004年,市计生委和主任刘冬青分别获得全国计划生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人口与社会”栏目 市计生委与《保山日报》社联合开办“人口与社会”栏目。2004年间,全市共刊登计划生育稿件、图片71篇(幅)。分县区:市直9篇、隆阳区11篇、施甸县10篇、腾冲县10篇、龙陵县28篇、昌宁县3篇。
首家流动人口计生协成立 12月18日,全市首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在腾越镇秀峰社区成立。市人大巡视员、市计生协会长傅宗明、市计生委主任刘冬青和腾冲县人大副主任漆新民出席成立大会,并就流动人口协会发挥作用、组织会员学习、开展协会活动分别提出希望和要求,并向当选的会长和理事颁发聘书,当选的会长金勤俭作表态发言。会议在农贸市场举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挂牌仪式。腾越镇8个社区的支部书记、主任及26名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员共40余人参加成立大会。
宣传“一法一条例”活动 2004年9月1日以来,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有线广播等媒体,利用元旦、春节、端阳花市、世界人口日、国庆节等节日,组织计生、科技、文化、教育、卫生、宣传等部门在城区、乡镇集市摆摊设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把“一法一条例”的宣传纳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各县(区)结合自己的特点,利用老百姓喜闻乐见、贴近群众生活的方式,普及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使宣传品进村人户,把宣传工作做得家喻户晓,如龙陵县文工队的计划生育宣传专场,保山市及腾冲、昌宁县老年体协的计划生育文艺表演等。在宣传“一法一条例”的各项活动中,全市共出动宣传车256辆次,发放宣传单100多万张,《计划生育知识实用手册》50余万册,宣传资料15万册,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5万份,书写永久性标语5055条,小标语20万条,利用有线广播宣传1.37万次,出黑板报8348期,发放宣传法律、法规磁带1020盒,摆设摊点宣传804场次,避孕药发放1048板,避孕药膜发放3233袋,发放安全套20万只。市、县以会代训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629次,培训领导干部和计划生育干部12.34人次,放映宣传影片219场,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和专场文艺节目186场,育龄人群受教育面达100%。
举办培训班 3月9日~10日,举办保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培训班,五县(区)计生局长、副局长,法规、统计、科技和协会工作具体负责人,县级服务站长,各乡(镇)计生办主任共计140名参加培训。邀请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长丁明、发展规划处长吴宏、市法制局长徐苏南、市人大巡视员、市计生协会长傅宗明讲授《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与优质服务》、《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管理》、《行政许可法》、《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和《基层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规范管理》等内容。会上,市计生委主任刘冬青作《求真务实迎难而上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的讲话,就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困难进行分析,对落实市人口环境资源座谈会精神,做好“十五”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11月29日~12月1日,保山市计生委举办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班。五县(区)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的技术服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共178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班邀请省人口计生委科技处长丁明、云南省计划生育科研所长彭林、副所长叶汉风、主任医师李文琦等四位专家,就《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与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及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及其干预措施》、《女性生殖保健知识与中老年妇女保健知识》、《男性生育调节简介、医学科研与论文写作若干问题》等方面进行专题讲座。腾冲县计划生育服务站长杨明丽介绍《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减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经验,其他四县(区)服务站长作交流发言。市计生委主任刘冬青作《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的讲话,同时进行以《你知道艾滋病吗?》为内容的国际计生联预防艾滋病宣传项专题辅导,提高全市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施甸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县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实行“县聘乡管村用”做出具体规定,要求每个村委会在辖区内选择配备1人,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40岁以下年龄,其聘用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等。
计生干部执法队伍建设 年内,全市加强计划生育干部执法队伍的建设,市、县(区)及部分乡(镇)增设流动人口管理机构,市直、隆阳区及永昌镇、腾越镇落实人员编制,市、县、乡三级共有计划生育执法机构88个,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255人。
病残儿医学鉴定 9月20日,保山市计生委特制定《保山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方案》下发五县(区),同时成立保山市病残儿医学鉴定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计生委主任刘冬青担任组长,副主任徐兆昆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保山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聘请10名医学专家组成,负责全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年内,对施甸、腾冲、龙陵和昌宁4个县的15名病残儿进行医学鉴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 年内,市计生委下发《关于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保计生字[200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服务站所规范化管理的通知》(保计生字[2004]28号)和《关于转发〈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服务站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保计生字[2004]39号),重点加强全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工作。隆阳区重建10个乡服务所;昌宁和施甸两县乡服务所合并乡卫生院后,分别重新恢复乡服务所5个、9个。全市共建立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5个,乡级独立建计划生育服务所34个(此外腾冲、龙陵两县与乡卫生院合建的有20个)。全市5个县级服务站于2000年,经省计生委考评验收,达到县级规范化管理标准。34个乡级服务所正在按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进行整改。2004年,全市39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实施的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宫内放取节育器、人工流产、引产及皮下埋植等各种计划生育手术2.64万例,占全市各种手术总数的40.08%。
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 按照《保山市艾滋病预防控制中长期规划》和《保山市艾滋病防治五项工程工作计划》的要求,由市计生委牵头,市级公安、文化、卫生、工商、药监、旅游等7个部门紧密配合,在全市范围开展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工作。4月30日,与公安、文化、卫生、药监、工商、旅游等相关部门讨论制定《保山市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实施办法》(保计生字[2004]14号),具体规定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实施步骤等,并成立市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计生委主任刘冬青担任,副组长由市卫生局副局长郑维赋、市计生委副主任徐兆昆担任,成员为市公安、文化、卫生、工商、药监、旅游、宣传等部门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在市计生委,具体负责安全套工程的实施工作;安全套供货发放渠道由市药具站向省药具站联系统一进货,市药具站为市安全套供应总站,各县(区)服务站为分站。5月13日,全市举行艾滋病防治五项工程启动仪式,共100余人参加。副市长杨焱平在会上要求各牵头部门、协助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按照职责分工,把艾滋病防治工作同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强化目标责任制,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出具体工作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抓好落实。5月13日,市计生委进行全市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作培训,向参会的五县(区)计生局长、统计、药管人员重点讲解防治艾滋病科普知识、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等相关知识,并做出工作安排部署。市计生委副主任徐兆昆与各县(区)计生局长签订《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目标管理责任书》。5月21日~28日,腾冲县分批对县旅游局所辖18个宾馆及各景区、景点负责人,县工商局、文体局的二级单位及各娱乐场所的业主共计235人,进行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工作培训,印发宣传材料1700余份。市工商局与五县(区)分别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五县(区)工商局均与相关业主签订责任制,把职责落实到位。6月29日至7月2日、7月12日~16日,市计生委牵头,与市药监局、工商局、旅游局等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14人,组成两个检查组,分两次到五县(区)对安全套社会营销、市场规范、目标单位和人群安全套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共检查督导全市五县(区)检查宾馆、旅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洗浴、发廊、美容、歌舞厅、卡拉OK厅等娱乐服务场所共计44个行业单位。12月1日,市计生委、隆阳区计生局参加《保山市城区关注妇女、抗击艾滋病病万人签名仪式》活动,共展出宣传版面50块,发放宣传单5500份,安全套1万只。参会的1万多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的代表在《保山市城区关注妇女、抗击艾滋病病万人签名仪式》的大型布标上签名,以实际行动参与预防艾滋病行动。至年底,腾冲县购回18台自动售套机,施甸县购回4台自动售套机,分别安装在各星级宾馆和县计生服务站。市药具站调拨到五县(区)大连生产的“华乐力”安全套22件,共计3.33万只。市级免费发放用于防治艾滋病宣传和提供艾滋病患者的避孕套共计5.2万只。全市在重点场所中的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摆放安全套达90%,高危人群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性病门诊为就诊患者提供安全套在30%以上。
国际计生联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项目和中国计生协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项目 根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参与预防艾滋病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省计生协把腾冲县确定为2004年10月~2005年12月实施的中国计生协国际计生联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项目点。同时省计生协把隆阳区确定为2004年4月~2007年3月与中英性病、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同步结束的中国计生协第二批预防艾滋病宣传项目点。经市计生协的指导,制定出项目实施方案,并参加中国计生协对预防艾滋病宣传项目点进行的师资骨干培训。12月14日,召开全市计生协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启动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市计生委、市计生协联合成立保山市计划生育协会宣传预防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巡视员、市计生协会长傅宗明担任组长,市计生委主任刘冬青、副主任徐兆昆分别担任副组长,由市计生委各科、站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评估全市各级计生协开展的预防性病、艾滋病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开展宣传预防艾滋病工作的意见》,要求施甸、龙陵、昌宁三个县在2005年1月~2007年12月期间,同时开展宣传预防艾滋病工作,要求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各级都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在农村有75%以上,在城市有90%以上的育龄人群知晓艾滋病的3种传播途径,正确使用安全套和预防艾滋病的方法。
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 年内,市计生委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要求,对五县(区)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的管理运行进行总结评估。年初,市计生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管理的通知》(保计生字[2004]1号),按照与各县(区)计生局签订的责任书要求,不定期进行检查服务车在优质服务中发挥的作用。五县(区)装配6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隆阳区配备两辆)常年流动服务在乡下。腾冲县的服务车,在“7·18”洪水灾害时在第一线为群众开展优质服务。至年底,五县(区)6辆服务车下乡服务总天数760天,行驶2.82千米,随车工作人员累计2192人,接受服务494个村,提供各种服务17.86万人次,其中上环、取环、皮埋3种手术7508例,查环查孕4.84万例,提供避孕药具7236人次;开展生殖保健服务1.26万例,其他医疗服务5990例,宣传咨询8.25万人,培训有关人员303人次,手术对象及病人的接送转诊15例。
计划生育协会 全市有计划生育协会组织1001个,理事5101人,常务理事1989人,会员25.95万多人,会员之家912个,会员小组1.15万个,会员联系户3.84万户。省计生协支持,全市共申请使用计划生育基金25万元,分别在昌宁、腾冲、龙陵及隆阳四县(区)的9个乡(镇)、18个村、495户计划生育先进户中进行少生快富项目示范。龙陵县计生协用市、县4万元帮扶资金,对21户双女户、独女户进行帮扶发展生产,取得较好效益。
避孕药具管理 年内,市药具站工作重点是贯彻《云南省计划生育药具规范管理试行办法》。市、县、乡分级进行业务培训,省药具站配备的乡(镇)药具柜、村(社)药具箱已全部到位。各县(区)计生局制定实施方案,把药具工作纳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社区服务、合格村考核、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和“三下乡”活动。6月29日至7月2日、7月12日~16日,由市计生委牵头,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和旅游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到五县(区)对已办《保山市计划生育药具生殖保健用品经营审核证》的181个销售点、已办《保山市计划生育药具营业人员上岗合格证》286人进行抽查,重点检查33个销售点。检查结果,多数销售点都持证上岗、依法经营,避孕药具品种、质量和价格都符合规定和标准。但发现部分销售点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经营,从非法渠道进货,销售“三无”产品和过期变质或是标有国家“计划免费发放”字样的药具,价格混乱,给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药具市场秩序造成影响。针对上述情况,年内,市计生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联合制定《关于认真开展整顿规范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市场秩序的通知》(保计生[2004]27号),下发五县(区)下属单位和部门执行。市计生委下发《关于组织对全市避孕药具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保计生[2004]29号),成立自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的自查工作。8月10日~25日,共抽调14人,分成6个小组,对五县(区)避孕药具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年内,据药具工作统计,全市实际使用药具2.59万人(其中口服长效、短效及速效避孕药14789人、外用1874人、针剂481人、避孕套6129人、皮埋剂300人)。药具运用率91.16%,随访2.31万人,药具随访率89.57%;药具有效率98.10%。全市2004年编制需求计划为:药具85.82万板(只、本、支、盒),金额35.60万元;宫内节育器3.48万套,金额8.75万元;合计金额44.35万元。省药具站下达计划:药具87.40万板(只、本、支、盒),金额31.42万元;宫内节育器4.44万套,金额11.15万元;合计金额42.58万元。市药具站分配五县(区)计划:药具75.70万板(只、本、支、盒),金额27.17万元;宫内节育器3.06万套,金额7.37万元;合计金额34.54万元。省药具站下达计划执行情况:药具87.40万板(只、本、支、盒),金额31.42万元;宫内节育器4.44万套,金额11.15万元,合计金额42.58万元,完成计划100%。市药具站调拨发放五县(区)避孕药具计划执行情况:药具76.92万板(只、本、支、盒),金额27.79万元;宫内节育3.33万套,金额8.09万元,合计金额35.87万元,计划完成103.86%。市直单位宣传发放药具金额5.34万元,宫内节育器金额1.64万元,合计金额6.97万元。基本满足群众对象的需求。同时,根据省药具站《关于推广妇女孕前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科技成果的通知》精神,按照《保山市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实施通知》要求,有偿调拨安全套3.33万只,发放推广爱母节育环400套,叶酸片4032瓶。(撰稿 朱德昌)劳动工资
工资福利 一、审批办理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38248人,月增资1326092元,人均增资34.67元;审批办理正常晋升级别工资498人,审批办理2003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32804人,办理退休和提前退休605人。二、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后按新任职务执行工资2937人;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变动工资审批手续348人;审批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学历补贴3015人;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重新确定工资手续1175人;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手续589人。三、审批公安、交警、检察院、法院、司法、政法等部门工作津贴1927人;审批教师护士教护龄津贴及特殊教育工作津贴190人;按规定更改工龄80人;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优抚手续256次;审批2003年度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奖励工资126人;办理农、林、水、卫生、广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固定一档工资审批324人;根据保人联发〔2004〕14号文件规定办理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工资审批32人。
(撰稿 杨胜勇)
民政
社会保障
救灾救济 2004年是保山市的多灾重灾之年。先后发生了冬春旱灾、“4·13”风雹灾、“5·17”洪灾、“7·18”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隆阳“10·19”地震等自然灾害,给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因灾死亡31人,伤病2147人,被困2423人,民房倒、损128456户515218间。转移安置灾民20366人,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3251万元。严峻的自然灾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6次对保山市的灾害情况作了批示,国务院领导、国务院工作组、民政部副部长姜力,省委、省政府领导,省有关厅局的领导多次亲临保山市视察灾情,省民政厅厅长高祖兴先后8次到保山市检查指导救灾工作,省政府两次在保山召开救灾、恢复建设现场办公会议,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组织全国人大代表、政府有关厅、局、省政协委员3次专题视察保山市救灾工作和民房恢复建设情况。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始终坚持“先救人、后搬物,先避险,后抢险”的以人为本的救灾理念,领导深入灾区第一线,靠前指挥。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积极组织各项抗灾救灾工作,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灾区,第一时间上报灾情,第一时间把救灾物资运达灾区”,出色地完成各项救灾救济工作任务,多次得到省政府、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表扬。一年中,共安排救灾资金4340.5万元,其中地震民房恢复资金1800万元。调运帐篷1500顶,发放棉被2000床、衣服1500套,救济灾民92.3万人次,帮助和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33.59万人次,有效地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2004年,市政府继续把低保列为实施“民心工程”重点办好的10件实事之一,提出筹集低保资金2300万元,保障人口2.8万人的要求,做到“应保尽保”。民政部门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争取资金,规范操作程序,强化服务管理,积极依托社区,确保低保资金到位并按时足额发放,同时积极探索“分类施保”办法,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帮助低保对象解决就医、子女入学、住房等困难,逐步建立以低保为主体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截至年底,共筹集低保资金2825.7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资金2561.7万元,市县区投入264万元。保障人口17197户29771人,月均发放低保金217.7万元,人均补差73.1元。全年累计低保对象200370户350648人次,发放低保金2272.6万元。针对粮油价格上涨对低保对象生活带来影响的实际,按照云政办发[2004]199号、保政办发[2004]137号文件的要求,从2004年10月起给低保对象的补助提标,每人每月增发低保金10元,按时完成提标兑现工作。
农村特困户救助 在开展农村特困户普查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救济、社会互助、子女赡养”的原则,对农村“不救不活”的特困户实施定期量救助。全市从2004年7月开始实施,发放救助证4754本(户),救助4754户18422人,共安排救助资金75.336万元。
五保户供养 全市共有鳏寡孤独残五保供养对象2884人,建立敬老院22所,集中供养128人,其余五保对象均实行分散供养,其供养方式:一是村民集体助养;二是亲友代耕助养。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各县区自定给予适量的补助。
医疗救助 为了缓解农村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现象,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探索对农村特困户实施医疗救助的制度,安排资金132.4万元,救助11782人次,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同时,积极开展助残、救孤、济困活动,对贫困户中的96名唇腭裂患者实施矫治手术;争取“美基会”为腾冲县助养20名、施甸县30、龙陵县30名孤儿,项目成功率100%,受到资助方官员的高度评价。
救灾捐赠 面对当年严重的自然灾害,为增强抗灾救灾能力,倡议社会各界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向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截至10月底,共接收捐款507.4万元及一批救灾救济物资,补充了救灾资金的不足,缓解灾民的燃眉之急。
社会福利事业 全市有收养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8个,职工总数131人,设床位562张,其中保山市象山医院,编制职工30人,现有职工24人,设床位60张,其主要职责是收治在部队患精神病经久治不愈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治疗的人员和特困家庭中的精神病需政府给予救济扶持的患者,2004年收治患者156人次;保山市社会福利院,编制职工17人,现有职工13人,设床位50张,其主要职责是收养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人员和孤儿,托养单位或家庭无法照料的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年末在院院民22人。
社会福利彩票 2004年全市销售福利彩票11039万元,筹集福利资金382万元,销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为发展保山市社会福利事业作出贡献。
政权建设
村级换届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04年2月16日开始组织实施全市村级换届工作,到6月30日止,全市889个村委会顺利完成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其中:隆阳区有7个村委会改革为社区居委会、昌宁县在异地开发扶贫点设立2个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对新当选的6628名村(社区)干部进行培训,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打下基础。至年底,全市共有31个社区、884个村委会。省、市人大组织进行《村委会组织法》和《云南省实施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先举办法》执行情况检查,给予充分肯定。保山市积极争取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在保山市举办1期村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培训班,150名村委会干部和部分市、县(区)、乡(镇)干部参加培训,使参加培训人员开阔了视野,认清了形势,明确责任。
社区建设 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实施18个社区参与的万家社区图书援建项目,开展万家社区读书活动。新建改建一批综合性较强、功能较全的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室、站)和卫生站(点)及体育健身场所。对社区“星光计划”项目进一步完善功能,强化服务管理。
行政管理
民间组织管理 按照积极引导、因地制宜、群众自愿、符合条件、民办、民管、民受益、便民利民、形式多样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培育和发展一批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全市共有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510个。这些协会在发展地方经济、帮助农民增收发挥积极的作用。年内审批成立社团13个,批准筹备5个,变更登记6个,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
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体制的改革有新进展。3月1日,隆阳区推行婚姻集中登记制,将交通便利、人口集中的6个坝区乡镇的婚姻登记工作集中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提高服务质量,方便人民群众,规范登记手续。5月19日,隆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国家民政部授予了“全国先进婚姻登记机关”的称号。年内,全市登记结婚人数29550人(14775对),离婚人数1754人(877对)。
盲流人员救助 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要求,全市5县区收容遣送站(点)改为救助站(点),重新明确工作的性质、任务,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仍按原规定执行。2004年,到站(点)救助324人次,实施求助322人次,其中15岁以下少年17人,青壮年233人,60岁以上老年人32人。
收养登记 2004年,依法办理收养登记52件。被收养对象中,弃婴50人,父母无抚养能力的2人。收养者均为中国公民。
殡葬管理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殡葬管理条例》,改革土葬,推行火葬,提倡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2004年,一是全方位宣传《条例》,营造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公民对丧葬改革的认识。二是政府主导,制定规划,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支持,建立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从组织上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三是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大力推行殡葬改革工作。隆阳区成立殡葬管理所和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加强推行殡葬改革的力度。四是出台政策规定,从2月19日起,火化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部队指战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丧属无火化证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不得发放丧葬费、抚恤费。五是清理、整治隆阳区西山片区乱埋乱葬的不法行为,打开殡葬改革的局面。年内,隆阳、腾冲两个殡仪馆共火化尸体644具,其中腾冲火化114具。
区划地名管理 认真部署全市边界线5年联合检查工作,完成保山——临沧5条及市内两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联合检查任务,得到省民政厅的表扬。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对乡镇区划和机构设置进行认真的调研,编制完成《保山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为在农村税费改革中乡镇机构的设置改革提供依据。加强地名管理,规范地名的命名和审批,使地名工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
优抚安置 2004年的优抚安置工作,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双拥”为龙头,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积极推行优抚安置改革,圆满完成任务。一是搞好节日慰问。一年一度的元旦、春节、“八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走访慰问活动,其间共召开不同形式的军民座谈会、优抚安置对象座谈会2548次,组织慰问团组145个,送慰问金和慰问品折币94.6万元。二是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确保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使重点优抚安置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经济待遇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三是组织烈士家属前往滇南扫墓。清明节期间,经过积极筹措资金,精心组织安排,带领各县区49户50名烈士家属到麻栗坡、马关、屏边、河口等烈士陵园扫墓,以祭奠烈士英灵。四是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2004年,全市优待义务兵家属1231人,兑付优待金111.8万元。五是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努力为优抚对象解“三难”。全市原有“三难”优抚对象4274人,年末统计已有1575人解了“三难”,其中解决住房难278人,医疗难530人,生活难767人。六是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全面提高烈士陵园的管理水平。七是坚持“以人为本,为兵服务”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进多形式、多渠道的安置办法,圆满完成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2004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和复员干部583人,其中城镇人口入伍的135人和复员干部4人,于6月30日全部妥善安置完毕,共支付自谋职业补偿金306.128万元。八是认真落实军队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强军休所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认真组织军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参加全省组织的军休人员文娱演出和体育比赛,为军休人员安度晚年营造良好的环境。
老龄事业
老龄机构 为确保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理顺老龄机构。市、县(区)建立健全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局,市老龄办为正处级,县区为正科级;腾冲县设有正科级专职老龄委办公室主任,市和其他县设有专职副主任。机构建立健全后,加强了老龄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老龄事业发展和推动老龄工作全面展开当好参谋助手。
老龄工作 一是积极探索以村级老年协会为依托的农村基层老龄工作模式,推动老龄工作全面开展。二是积极开展创建“老龄工作先进县(区)”、“敬老先进村”、“敬老先进社区”活动,收效显著。三是积极开展对老年人的救助工作。2004年,全市对2884名农村五保老人进行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5622名城市老年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对在乡的22741名老复员军人给予了生活定补,对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发放生活补助费,对28名百岁老人进行慰问。配合太平洋保险公司为老年人开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四是落实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截至年末,为60周岁以上老年办理优待证55593本,其中7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证52593本。五是积极发展基层老年群众组织。现全市共有老年协会571个,入会会员75657人,老年体育协会566个,入会会员76000人。六是积极开展尊老、敬老、助老献爱心教育,开展向贫困老人捐一元钱活动,接收捐款129763.5元。
老年福利 全市各县区新建改建一批综合性较强、功能较全的老年活动场所。建有老年活动中心4个、老年活动室379个、老年体育场地101块。通过开办老年大学、举办老年文艺汇演、体育比赛、游园活动、书画展览、观光旅游、健康知识讲座等,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为老年人安度晚年创造条件。
老年人权益维护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重视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为老年人开通法律咨询服务,编印法律手册发放,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标语等宣传《老年法》和《老年人保障条例》,营造良好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舆论环境。二是加大对老年人被侵权案件的审理力度,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三是开展执法检查和对老龄工作的视察及调研。5月,市政协对全市老龄工作进行视察和调研,6月25日~7月1日,省老龄先进“创建”考核组对保山市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内部建设
廉政建设 年内,着力抓好中央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和云南省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传达贯彻,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提高民政干部职工自重、自省、自警、自勉的自觉性,确保依法行政,廉洁勤政。
信息、信访 注重民政信息工作,及时上呈下达,推动面上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来者不拒,件件有承办,事事有着落,不向下面推诿,不给上面添乱,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好务。
职工思想和作风建设 着力抓好职工思想和作风建设,坚持学习制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标准指导自己的实践,发扬“孺子牛”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号召职工向“爱民模范”周国知学习,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满意的“民政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心系灾民,调查研究,艰苦奋斗,办好实事。
财务、统计 严格财经纪律,管好用好救灾救济款,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民政资金的正常运转。依法统计,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民政对象、民政工作、民政资金的实际情况,为组织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撰稿 杨开俨)
精神文明建设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004年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服务和服从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在不变主题的基础上,坚持“巩固、完善、提高、发展”的八字方针。“十星级文明户”坚持了一年一度的复评工作,并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程序,该增星的增星,该减星的减星,同时不断完善户有卡、村有表、乡镇有册工作。小康文明村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在扎实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激活细胞、培育载体”的要求,继续开展小康文明村建设,小康文明村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为目标,坚持以繁荣农村社会主义文化为动力,坚持以发动群众、自力更生为根本,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为原则,坚持科学规划、一村一规划、一户一方案为建设方针,坚持民办公助、量力而行为工作要求,使小康文明村建设既成为加快农村生产力和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又成为受到农户和群众拥护并积极参与的好形式。到年底,全市已建成试点214个,共改路768千米,改水2.89万户,改电3.19万户,改厨1.95万户,改厕2.4万户,改厩1.78万户;建园18.53,建池8476个,建家1.88万户,修建村卫生所49个,建设和完善小校39所,建设村文化室29个。在建设过程中投工、投资、投料折款近3000万元。
思想道德建设 围绕“弘扬民族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滇西抗战胜利60周年,加强爱国主义教育。200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贯彻落实《爱国主义实施纲要》,突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的教育内容,持续不断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庆活动,把爱国与爱家乡的宣传相结合,激发干部群众热爱祖国、建设家乡的激情。年内,结合滇西抗战胜利60周年举办各种大型纪念活动,组织“滇西抗战胜利60周年民族魂报告会”、市区万人纪念大会暨歌咏比赛、“中缅印战区滇西战役国际学术研讨会”、“纪念滇西抗战胜利60周年”为主题的火山热海旅游节。挖掘整理抗战史料,编辑各种教育书籍、拍摄系列专题片进行广泛教育,同时举办演讲比赛、专题讲座、在中小学中举行“升国旗唱国歌”等活动,对青少年免费开放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塑造崭新形象,共铸诚信保山”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市委办、政府办下发《保山市“塑造崭新形象,共铸诚信保山”系列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组织开展推出先进、学习先进、“维护社会公德,倡导见义勇为”、“百城万店无假货”、文化市场和市场秩序整治、诚信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竞赛、“诚信教育从小做起”、遵守职业道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等创建活动。
“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 以发行《改陋习树新风漫画说》一书为契机,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方式的作用,形成有利于推广“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良好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召开和利用会议宣传5万多次,共出刊黑板报、墙报、壁报、宣传栏和橱窗等上万期,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29万份,利用广播、电视和《保山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活动中突出抓“文明健康伴我行”、“崇尚科学反对迷信”、“革除陋习树新风”等重点活动。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任务分工》的要求,全市把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来抓。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共接待学生近4万人次;文化部门查处接纳未成年人及超时经营的网吧18起,罚款72300元。工商部门查处黑网吧,取缔黑网吧21家。公安部门对63家传输有害信息及有消防隐患的网吧进行查处,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3份。同时,组织各种报告会60多场,5万多名中学生听取报告。开展不让“黄、赌、毒进我家”知识竞赛、以“崇尚科学文明、让邪教远离家庭”为主题的法制宣传、以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为主要载体的“我做合格小公民”活动。
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组织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回顾近5年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对下一步如何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开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总体安排和部署。会上,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黄毅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讲话,市长熊清华作大会总结。会上,10个单位进行交流,并参观了文明单位建设、小康文明村建设、未成年人教育搞得好的3个单位。同时还命名10个市级文明行业,182个市级文明单位,表彰城镇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15个、先进个人10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10人、创建小康文明村先进单位40个、优秀“十星级文明户”1000户。
四大文明创建活动 年内的文明城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保山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保山市文明行业创建管理办法》、《保山市小康文明村创建管理办法》、《保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文件,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文明单位申报复查 认真组织做好第二批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申报、考评工作和第一批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复查工作。为确保市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先进性,克服重评选、轻管理的现象,在考评中突出一个“严”字,抓指标数量,重视平时走访,征求部门意见,规范考评程序,严格考评纪律,各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质量明显提高。命名了市级文明行业10个、文明单位182个。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市巡回报告,共有6000多人参加报告会。评选表彰了保山市首届“十大优秀公民”。组织实施在个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开创诚信“八星文明户”,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商场”,“诚信教育从小做”活动。结合“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一条街宣传活动,全市共摆放摊点200多个,制作宣传标语1200多条,制作展板60多块,办黑板报600多期,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万多份。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军(警)民共建、青年文明号、春蕾计划、五好文明家庭、希望工程、畅通工程“不让黄赌毒进我家”、创建“无毒社区”、婚育新风进万家、、法制宣传示范村、“引星入企”、“引星人校”、“引星入机关”等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
“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 在两项工程的示范带动下,社会各界组织群众欢迎、示范作用强、影响深远的“民心工程”。同时对原建的百县千乡宣传工程进行督查。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贫困大学生6名,“宏志班”资助贫困中学生就读5名。组织开展了社区文艺展演,并有两个节目在全省展演中获奖(腾冲县选送的《元宵夜》、隆阳区选送的《齐心协力建社区》),市文明办获优秀组织奖。与泰康人寿保险公司联合举办了“泰康杯”家庭才艺大赛。
“三下乡”活动 年内,全市组织“三下乡”活动60次,直接服务农村群众20万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万多份,发送农村适用科技和各类图书0.5万多册,发送计生用品1万余件,提供优质良种4万千克,送戏60场,放电影400场,举办农业科技,培训456场,培训农业科技骨干2万余人,为农民义诊、理发等服务1万人次,接受各种咨询5万多人次。
精神文明建设宣传 在《保山日报》开设专栏进行系列报道,省文明办主办的《云岭文明》刊用保山稿件4篇,《精神文明报》刊登稿件2篇,市文明办印发《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工作简讯》20期,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编辑、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精神文明大典》收录保山市文章42篇。同时县区媒体也作大量报道。
(撰稿 倪志平)
劳动和社会保障
就业再就业
就业再就业 至年底,全市市内共开发就业岗位11000个,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的122%,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10%。其中由政府出资开发公益性岗位694个,完成省市下达任务的116%;城镇新增就业和再就业9258人,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的154%,市政府下达任务的103%。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064人,完成省、市下达任务的127%;特殊困难群体及“4050”人员再就业618人,完成省、市下达任务的103%。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6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控制在年初计划的4.2%之内。
表彰先进工作者 保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隆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荣获“全省再就业先进单位”称号;共有4人荣获“全省再就业先进工作者”称号;保山电力实业总公司荣获“全省再就业先进企”称号;施甸县皇朝酒家黄朝山、龙陵县河头乡原生食品加工厂绍维能荣获“全省再就业优秀各人称号”称号。
落实优惠政策 至年底,全市共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4942本。全年享受各种优惠扶持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共计17679人次,其中:享受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培训2360人,免费金额110.4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0人,金额3.63万元;社会保险补贴675人,金额69.25万元;重病特困医疗补助2人,金额1万元;免费职业介绍903人,金额10.47万元;免费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7841人,金额98.03万元。税务部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共减免税费2509人次,减免金额79.96万元;工商部门落实五项费用减免政策,共减免3046人,减免金额155.85万元;金融部门落实小额信贷优惠政策,共发放小额贷款50笔,合计99.9万元;卫生部门减免250人,减免金额1.95万元;教育部门减免83人次,减免金额0.73万元。全市共筹集再就业资金1059万元,其中争取到省补助资金905万元。
就业培训 全市全年共举办各类人员培训班74期,共培训7321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2%,市下达任务的183%。其中: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工人513人;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360人,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18%,市下达任务的157%;社会化培训鉴定4448人。
劳动力市场建设 至年底,县级劳动力市场,除腾冲县正在建设外,其余四县(区)已投入运行;市级劳动力市场,已实现“三化”建设的目标。至年底,全市劳动力市场共发布招用工信息960余条,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7230人(含市外);共举办大型劳务交流会6次,进场达26000人次;共完成求职登记18914人(含农村),介绍就业12023人次(含农村);共保管下岗失业人员档案1.5万份;共进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206人。至年底,共审批社会办职业中介机构21家,其中:本地人开办17家,外地人开办4家,开展劳务输出工作9家。
农村劳务输出 年初,市委、市政府成立保山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及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下发《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保发〔2004〕11号)。7月初,市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在昌宁县召开全市劳务输出工作会议。至年底,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已达25.8万人次,其中,常年在外务工者达8万余人,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扶贫、农业等部门配合,有序组织输出到昆明及外省的劳务共35批(次),合计4100人,完成市政府下达有序输出2000人计划的205%。所输出的人员中,到昆明233人,到外省3867人。
社会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 至11月底,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有589户(不含个体工商户),参保人数为57918人,其中:在职职工42204人(实际缴费职工33121人,占78.5%);离退休人员15714人,占在职人数的37.2%,占缴费职工的47.4%。至11月底,全市共收基本养老保险金10812万元,其中:本期应收基本养老保险金8828万元,实际收缴7149万元,本期收缴率为81%;应补收企业历年欠费5465万元,实际收缴1705万元,欠费回收率为31%;企业改制一次性缴纳1958万元。全市共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8552万元,本期收支相抵赤字1403万元。11月底,参保的离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为535.19元。
失业保险 至11月底,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达57100人,比去年增加8800人,全市应收缴失业保险基金1541万元,实际收缴1114万元,基金收缴率为72%。至11月底,全市共发放失业救济金1973.63万元,享受失业救济金的失业职工合计7588人。上半年,保山市原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13名下岗职工已全部就业,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的全面并轨。
基本医疗保险 年内,出台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下发保劳社〔2004〕36号文件,为我市困难企业提供了参加医疗保险的机会。至11月底,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71450人,比去年底增加7703人,增幅为12%。其中:参保在职职工54469人,退休人员16981人。全市应收医疗保险基金5529万元,实收4323万元,收缴率为78%。其中:单位应缴4246万元,实缴3040万元,收缴率为72%;个人应缴1283万元,实缴1283万元,收缴率为100%。全年共支出医疗保险基金5271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出2265万元,统筹基金支出3006万元。至11月底,全市参加大病补充保险的职工有75075人,实际享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的有190人,占2.5%。全市参加医疗保障统筹的离休干部566人,较去年底减少10人。所有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都得到报销。
工伤、生育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至11月底,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56674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34906人,企业21768人。企业应收工伤保险基金180万元,实际收缴170万元,基金收缴率为94%,共支付工伤保险费51万元。全市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54189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34906人,企业单位19283人。企业应收生育保险基金166万元,实收141万元,基金收缴率85%。共支出生育保险费52万元。此外,保山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完成从民政部门移交到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到11月底,全市有81个乡镇758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保农民52453人,现已领取养老金的有556人,共支养老金3.2万元。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年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保办发〔2004.〕13号)。至11月底,全市1.5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中,已有75%的人员实行委托式社会化管理,25%的人员实现了社区直接管理。80%的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已采集到位。
劳动保障执法监察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加强对用工单位的执法监察工作。全年共完成用工单位劳动执法年审1951户,涉及劳动者4.54万人。通过年审,责令用工单位补签劳动合同0.54万份,补缴各项社会保险欠费724.8万元。上半年,全市共组织两次专项检查活动,一次是劳动力市场专项检查治理,另一次是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
提案办复 在保山市人大一届五次全会和保山市政协一届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建议、提案8件。5月中旬,成功地举办政协委员提案面商会。至6月底,所有建议和提案都顺利答复办理完毕。
劳动合同管理和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 至年底,全市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共计4.2万人,其中: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8431人,其它企业33569人。全年累计审查集体合同283户,涉及职工2.4万人;全年共鉴证劳动合同5704份,其中:纠正违法无效合同33份,督促补签劳动合同824份。2004年,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全年共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会议5次,切实发挥三方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此外,进一步完善企业欠薪月报制度,对云南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贯彻落实,发布2004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和18个职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时掌握市内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动态,并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全市共收到当事人申诉23件,涉及69人。经审查不予受理11件,涉及47人;受理12件,涉及22人。案件处理结果是:仲裁调解5件5人,其它方式解决6件16人;未结案1件1人。
信访工作 至年底,市局共收到人民群众来信67件,共接待来访1821人次。对来信来访,都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
劳动保障法制建设 年初,会同市法制局举办培训班,通过培训考试,51人取得《行政许可法培训合格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和上级的要求,出台《保山市劳动保障局办理劳动保障行政许可试行办法》。按有关要求,将人民群众关心的九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张榜公示。并抓好《工伤保险条例》的学习贯彻实施。
建立劳动保障所 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至年底,全市82个乡镇均已成立劳动保障所,已配备117名专兼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全市五县区城区的23个社区,按编制应配33名劳动保障协管员,到位21人,16个社区已开展工作。
金保工程 按照“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要求,认真做好实施“金保工程”的准备工作,按省里的要求,年底实现了计算机省市联网。
“12333”咨询热线 按省上的要求,10月开通“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电,劳动者可直接拨打“12333”咨询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
基金监督 年内,组织力量开展全市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调研工作。开展1次“拉网”式检查,共查出由于企业工资增减变动造成2003年度缴费工资低于职工平均工资数的单位30户,少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5535112元,少缴社会养老保险费914143元。对2004年下达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指标任务按季度进行落实。组织力量开展全市企业年金清理检查工作。开展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调研工作。举办全市养老保险基金财会监管业务培训班。
劳动保障宣传 至年底,全市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2000多份;编发简报、信息159期;上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29条;《保山日报》刊登劳动保障方面的文章30多编;电视、电台播放劳动保障方面的新闻、专题60多条;上街摆摊宣传劳动保障工作17次;进企业、进村宣传劳动保障工作1200人次。编撰《保山劳务输出手册》,印制20000份。
(撰稿 毛新安)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5》
出版者:云南美术出版社
本书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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