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药品“两网”(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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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2020
颗粒名称: 农村药品“两网”(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
分类号: R954
页数: 1
页码: 2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保山市加强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管网络建设,批准药品经营企业设置中转仓库,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关键词: 保山市 卫生 药品建设

内容

一是健全和完善供应网络建设。把保山市龙马药业有限公司作为供药网络试点的基础上,年内又批准腾冲县健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农村供药网络建设试点工作,同意该公司在腾冲县乡镇设立中心药店并配置药品中转仓库,以中心药店为基础到该乡镇所辖行政村开设零售药店、设立销售点,或与村卫生室合作设立药品销售专柜,由公司向中心药店统一配送药品,中心药店再向村卫生室药品专柜及其所设零售药店、销售点配送。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实行药品集中配送,批准云南恩红药业有限公司、云南好医生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在施甸设置药品中转仓库并向其在施甸县所设连锁门店实行药品集中配送;批准云南佳能达医药有限公司在昌宁设置药品中转仓库。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取得突破,龙陵分局积极与卫生行政协调,结合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完成了对辖区内12家乡镇卫生院代村卫生室统一采购药品的审批。继续用政策引导零售药店向村级发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后,市药监局结合实际及时调整了申办零售药店标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申办零售药店标准条件的通知》(保药监发〔2004〕34号),在充分调查研究及听取各县分局(监督办)意见后,制定下发了《保山市零售药店设置规划》(保药监发〔2004〕60号),提高了乡镇政府所在地、县级以上城市申请零售药店的标准条件,对在农村设置零售药店的标准条件适当放宽,继续运用政策引导药品零售企业由中心城市向周边地区和农村延伸,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截至2004年12月31日,药品零售企业由药监局成立的130个增加到812个,其中:城市124个,占15.3%;乡(镇)政府所在地369个,占45.4%;村级药店319个,占39.3%,乡镇覆盖率100%,村级覆盖率33.2%,提前完成省局“2004年底前要达到有不低于60%的县实现药品连锁、配送进县到乡”的工作任务。二是构建“四级”监管网络。全市药监系统共聘请药品督察员17人、药品监督员177人、村级药品协管员914人,基本建立起覆盖市、县(区)、乡、村的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药品督察员、监督员、协管员为辅的农村“四级”药品监管网络体系。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5

《保山年鉴2005》

出版者:云南美术出版社

本书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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