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图书馆
保山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保山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1934
颗粒名称:
卫生
分类号:
R199.2
页数:
12
页码:
276-287
摘要:
本章记述了2004年保山市卫生方面的情况,包含了农村卫生、疾病控制、艾滋病防治等。
关键词:
保山市
卫生
概况
内容
卫生综述
概述 2004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488个,病床4574张,人员582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905人。执业医师2435人(含执业助理医师426人),注册护士1466人。与2003年相比,卫生机构增加58个(主要原因是乡计生服务所从乡镇卫生院剥离成为独立法人机构、个体诊所增加),病床减少3张,人员增加162人,卫生技术人员增加90人,执业医师减少82人,注册护士增加10人。全市卫生部门所属卫生机构116个,病床3918张,人员459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805人,其他技术人员230人,管理人员175人,工勤人员389人。有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1873人,注册护士1308人。全市乡镇卫生院84个,其中中心卫生院29个。卫生院设病床1752张;有人员166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71人。全市共有村卫生室897个,有乡村医生3098人(含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35人),卫生员161人。全年全市各级财政对卫生、中医拨款支出7812.84万元(其中卫生、中医事业经费5559.07万元),占财政支出的3.95%(其中卫生、中医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2.81%)。其中市直和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县、龙陵县、昌宁县的卫生事业拨款支出分别为2046.77万元和1407.85万元、1085.33万元、1600.49万元、976.56万元、695.84万元,分别占财政支出的7.77%和2.69%、4.86%、3.29%、4.09%、2.87%。与2003年相比市直和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县、龙陵县分别增加681.75万元和214.33万元、170.75万元、218.77万元、6.09万元,昌宁县减少144.98万元。
全市卫生工作暨艾滋病防治工作会 4月23日~24日,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市卫生工作暨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五县(区)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县(区)卫生局局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办公室主任、疾控中心主任、保健院院长,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农业、民政、人事、编办、教育、药品、计生、扶贫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政研室等部门领导,市卫生局领导及有关科研项目室负责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新城农场医院、潞江农场医院、交通医院、象山医院、武警保山医院、77273部队和武警边防支队、武警支队卫生处、保山军分区卫生所的领导等共100人。会议特邀市委、人大、政协、纪委的领导参加。会上,市长熊清华和副市长杨焱平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市卫生局局长万青作了《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我市卫生工作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和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年度卫生工作和今后一段时期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会上,市人民政府与五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2004年度卫生工作责任目标,会议兑现了2003年卫生工作责任目标奖。
卫生工作责任目标管理 2004年,五县(区)人民政府卫生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得分情况是:隆阳区90分,施甸县90.5分,腾冲县95分,龙陵县94.7分,昌宁县93.1分。五县(区)卫生局卫生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结果是:隆阳区90分,施甸县92.6分,腾冲县94分,龙陵县94.9分,昌宁县93.9分。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得分情况是:市人民医院97.3分,市中医医院92.95分,保山卫校94.9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98.5分,市精神病医院97.1分,市疾控中心93分,市妇幼保健院90.25分,市中心血站92.5分。
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医疗事故防范培训班 11月8日~14日,市卫生局举办了为期6天的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全市82个乡镇共85名卫生院长参加了培训学习。期间还同时举办了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培训班,全市乡以上医疗单位的主要领导、医务科长和五县(区)卫生局长、医政科长等共161多人参加了培训。
卫生系统受灾情况 4月13日,昌宁县局部遭受了飓风袭击,使全县9个卫生单位的房屋、药品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59万元。“7•18”特大洪涝、泥石流和山体滑坡自然灾害中,由于长时间的降雨,导致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房屋渗漏、倒塌、地基下沉、墙体倾斜或倒塌、围墙倒塌、挡墙坍塌、水电设施损毁、药品受潮或遭洪水浸泡等。全市共有81个医疗卫生单位(包括村卫生室)受灾,累计经济损失达1071.435万元。其中,隆阳区受灾23单位房屋倒塌440平方米,房屋墙体倾斜6848平方米,围墙倒塌270米,挡墙倒塌15米,部分单位水电设施损毁、药品受潮或洪水浸泡,累计损失达291.22万元;施甸县受灾单位10个,房屋倒塌1幢20平方米,房屋渗漏27幢4570.52平方米,房屋地基下沉5幢3007.13平方米,房屋墙体倾斜7幢3769.28平方米,围墙倒塌45米,部分单位水电设施损毁、药品受潮或洪水浸泡,累计损失达277.715万元;腾冲县受灾单位23个,房屋倒塌2幢346平方米,房屋渗漏35幢3023平方米,房屋地基下沉2幢1560平方米,房屋墙体倾斜2幢400平方米,围墙倒塌150米,挡墙倒塌60米,部分单位水电设施损毁、药品受潮或洪水浸泡,累计损失达248.48万元;龙陵县受灾单位7个,房屋倒塌1幢100平方米,房屋渗漏2幢760平方米,房屋地基下沉7幢1550平方米,房屋墙体倾斜3幢30平方米,挡墙倒塌20米,部分单位水电设施损毁、药品受潮或洪水浸泡,累计损失达80.50万元;昌宁县受灾单位18个,房屋倒塌9幢1580平方米,房屋渗漏5幢1650平方米,房屋墙体倾斜10幢1065平方米,围墙倒塌476.20米,挡墙倒塌255.30米,部分单位水电设施损毁、药品受潮或洪水浸泡,累计损失达173.52万元。10月19日隆阳区发生的里氏5.0级地震,使卫生系统的房屋等设施再次遭受了严重损坏。市直和隆阳区、施甸县共有104个医疗卫生单位受灾,医疗卫生业务用房和附属用房、职工生活用房不同程度出现了倒塌、地基下沉或基础后座、墙体拉裂和移位、浇筑层面拉裂;围墙倒塌、断裂;挡墙滑坡;医疗卫生设备掉落损坏等。共受损房屋184幢3038间92139平方米,其中:倒塌2幢3间共70平方米;严重损坏8幢250间共9991.91平方米;中度损坏94幢1286间共40057.77平方米;轻度损坏82幢1503间共42020平方米。围墙倒塌45米,拉裂511.05米。挡墙滑坡9000立方。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和器皿、试剂、疫情报告网络设备因掉落受损。受灾较为严重的保山卫校实验楼出现整体后座,1号、3号、4号学生楼出现墙体开裂,经专家鉴定,实验楼和1号、3号、学生楼已属危房,不能继续使用,因灾疏散学生804人,搭建帐篷80顶。市精神病医院女病区和1、2病区医护办公室、隔离室、1号男病区的房屋经专家签定已属危房,不能再继续使用,需转移安置精神病人50人。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出现墙体断裂、移位,受损房屋28间受损部位43处。隆阳区共有24个国家医疗卫生单位和61个村卫生室的房屋受灾,受灾面积达33833平方米。根据专家提供的估算标准估算,全市卫生系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696.05万元。
抗灾救灾及减灾 “7·18”洪涝灾害和“10·19”地震灾灾害发生后,全市卫生系统一方面积极搞好本系统、本单位抢险工作,一方面以大局为重,把广大灾区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利益放在了抗灾救灾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迅速启动了《救灾防病预案》和《保山市破坏性地震医疗卫生救护和救灾防病预案》,并采取了综合性的防治措施。一是迅速集结了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并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由主要领导率领应急医疗救护队和防疫队迅速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护和防疫消杀工作;二是组织调查组深入灾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灾情调查核实工作;三是及时恢复了局机关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和信息畅通;四是通过电话迅速对灾区卫生行政部门的救灾工作提出了要求;五是及时发文部署了灾区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工作,加强了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工作,灾区及时恢复了传染病疫情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六是及时收集系统内的灾情并迅速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征得市政府同意,迅速将全市的地震灾情向省卫生厅和省红十字会作了书面报告,同时,根据救灾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了灾情续报工作,并及时请求省卫生厅给予救灾防病经费补助和消杀药品支援,请求省红十字会给予有关救灾物资的支援。在“7·18”抗洪救灾工作中,市卫生局紧急下拨了消杀药品626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了救灾防病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率队奔赴灾区一线调查了解灾情,参加现场救灾,组织指导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市、县(区)医疗、疾控、卫生监督单位迅速组派巡回医疗救护队及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应急队伍深入灾区会同灾区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宣传、饮水卫生消毒、粪便消毒管理、卫生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灾区乡镇卫生院干部职工在搞好本单位防洪抢险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医疗服务工作,并深入农户家中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饮食卫生、饮水卫生消毒和粪便消毒管理,进行预防投药预防肠道疾病和疟疾,进行甲肝、乙脑、伤寒等疫苗的预防接种,开展灭蚊灭蝇灭鼠等。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恢复了灾区特殊传染病疫情的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全市各级共组织医疗队63个356人,疾病控制队43个246人,成立卫生执法监督应急队34个139人;出动车辆246辆次,市、县两级卫生机构派出医疗、防疫和卫生监督员11517人次、乡村投入救灾防病的医务人员达73942人次,投入医疗救治药品37.4万元,投入消杀药品234.01万元,投入预防治疗药品和疫苗等达307.87万元;开展甲肝、伤寒、乙脑等疫苗接种161841人次,给予预防性服药品208716人次,救治伤员1531人次,开展巡回医疗服务9014人次;进行饮水消毒297199户次、家庭环境卫生消毒167777户次、粪便消毒管理160065户次,喷洒灭蚊灭蝇185317户次46220万平方米,开展灭鼠51996户次;对灾区农户进行饮食卫生指导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124257户次66.86万人次,发放卫生防病宣传材料47.73万份,对灾区食品生产经营户卫生监督4417户次。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了伤病员得到及时救护,确保了洪涝灾区大灾之后无大疫目标的实现。“10·19”隆阳区地震灾害发生后,市、区(县)共派出医疗队、疾病控制队、卫生监督队21批共286人次,派出灾情核查组17批55人,对系统内受灾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共救治伤病员17人,开展巡回医疗服务492人次,发放消毒药品近3000千克,进行饮水卫生消毒1803户次,家庭环境卫生消毒1420户次,进行粪便管理1320户次,喷洒灭蚊320户次12000平方米,对灾区农户进行食品卫生指导892户次,对灾区农户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1352户次4285人次,对灾区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卫生监督34户次,开展预防服药4800人次。共收到省红十字会和上海红十字会等红十字会系统捐赠的食品、大米、药品、衣服、棉被等救灾物资价值达24.28万元,并已及时下发灾区。地震灾区未发生传染病流行疫情。
药品集中招标 根据委托招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7月~9月,在市药品招标领导小组下设了招标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由办公室具体组织了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品招标工作。招标药品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急救药品和中草药、中药饮片外的所有药品和一次卫生材料。包括武警保山医院在内,全市共有21家县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了药品集中招标或跟标采购工作。纳入招标药品3756条,中标3170条;一次性卫生材料投标品种8693条,中标3318条。21家医疗机构共采购招标药品和一次性卫生材料6545种次,金额3723万元,招标药品让利于患者的金额达329.10万元。
卫生系统开展行业作风建设年活动 根据国家纠风办和卫生部的有关部署,卫生系统将行业作风建设作为全市卫生重点工作,在全市县及县以上共32家医疗、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中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并采取多种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了行风建设承诺,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聘请了社会监督员454人,召开395次座谈会。9月20日~27日,卫生系统对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等12家医疗卫生单位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听汇报,查工作记录和文件资料,召开有关单位领导座谈会和住院病人及其家属、医院职工座谈会,深入到机关、学校、工厂、农村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结果为:患者对医院七项综合满意度为89.26%,十项综合满意度为96.97%,按照云南省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检查评分标准,综合评分为944.94分,评定为良好;服务对象对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的四项综合满意度为82.47%,六项综合满意度为82.21%,按照云南省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检查评分标准,综合评分为905.4分,评定为良好。
卫生系统纠风专项治理 12月3日~4日,由国务院纠风办机关组组长李仲华、国务院纠风办(领导秘书)孙彤、中纪委监察部驻卫生医药部门纪检组处长薜爱和、卫生部规财司规价处长朱佩惠、上海市卫生局纠风办主任徐楚、广东省卫生厅纠风办主任王一鸣组成的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卫生系统纠风专项治理查检组,到我市检查卫生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卫生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现场重点抽查了市人民医院的住院病历、收费公示、规章制度建设、违反医德医风事件查处情况记录等,抽取了40份出院病人的病历,并根据联系电话逐一向病人询问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服务收费等行业作风情况,同时,向市人民医院聘请的特邀监督员了解有关情况。检查组认为:保山市人民医院行风专项治理工作有制度、有措施,力度大,措施到位,在该组所检查的四家医院中属最好的单位。对我市的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市人民医院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中实施的六项承诺所取得的效果给予了肯定。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年内共批准实施建设的国债市疾控中心、隆阳区疾控中心、腾冲县疾控中心和省级龙陵县疾控中心、施甸县疾控中心5个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国债市紧急救援中心、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昌宁县人民医院传染科改扩建、腾冲县人民医院传染科改扩建、龙陵县人民医院传染科改扩建、施甸县人民医院传染科改扩建6个医疗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年内开工建设项目有:市疾控中心、隆阳区疾控中心、腾冲县疾控中心和昌宁、腾冲、施甸县人民医院传染科改扩建6个国债项目,市紧急救援中心因变更设计、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和施甸疾控中心因土地未落实、龙陵县疾控中心因资金未到位均未开工。
农村卫生
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装备 争取了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腊勐乡中心卫生院、龙江乡中心卫生院、河头乡卫生院、象达乡中心卫生院、龙新乡卫生院、天宁乡卫生院、碧寨乡卫生院、木城乡卫生院9个国债建设项目,争取了汉庄、瓦房、杨柳3个“10·19”地震恢复重建项目。实施了22个乡镇卫生院的设备装备项目,共装备设备54台(套、件)。争取并实施边疆民族贫困村卫生室建设项目28个,项目单位分别是:龙江乡弄岗村卫生室、龙山镇核桃村卫生室、龙新乡雪村卫生室、天宁乡新林村卫生室、象达乡小米地村卫生室和头田村卫生室、木城乡乌木寨村卫生室、镇安镇大坝村卫生室和蛮告村卫生室、腊勐乡大龙村卫生室、龙江乡帮焕村卫生室、曲石乡回街村卫生室、打苴乡竹坝村卫生室、猴桥镇胆扎村卫生室、中和乡勐新村卫生室、界头乡大园子村卫生室、新华乡官接村卫生室、五合乡联盟村卫生室、荷花乡朗蒲村卫生室、卡斯镇客邑村卫生室、温泉乡光山村卫生室、漭水乡联福村卫生室、杨柳乡娘咱村卫生室和平掌村卫生室、西邑乡吴山村卫生室、摆榔乡尖山村卫生室、洒房乡垭口村卫生室、何元乡石头寨村卫生室,房屋建设标准为至少80平方米,省级补助项目资金72万元,每个村卫生室3万元。
龙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从2003年8月25日~2004年9月20日运行14个月,发生门诊和住院费补偿225654人次,支付补偿基金503.98万元,占总基金的89.89%,群众受益率达120.74%。通过宣传发动和调整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实行住院分段补偿+门诊家庭账户模式),提高了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2004~200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参合农民户数为56706户,实际参合数为50092户,以户为单位参合率为88.34%,比上年增加了2720户,增长5.74%;应参合农民数为224031人,实际参合192873人,以人为单位参合率为86.08%,比上年增加5942人,增长3.18%;应参合贫困人口为118079人,实际参合95482人,参合率为80.86%;应参合五保户443户,实际参合443户。
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构改革 根据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开展乡镇卫生院上划县(区)管理工作的通知》(保卫发〔2003〕68号)要求,昌宁县、隆阳区、腾冲县在上半年完成了乡镇卫生院上划移交县(区)卫生局管理。施甸县完成了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和县妇幼保健院院长的公开选聘和任用工作。
安置省政府下派的8名优秀大学生 勐统镇中心卫生院专科1人,苟街乡中心卫生院专科1人,木城乡卫生院专科1人,碧寨乡卫生院专科2人,天宁乡卫生院专科2人,仁和乡中心卫生院本科1人。8人中社区医学专业7人,均为专科;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1人,为本科。
疾病控制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 全市共有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个,在编人员304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1人。卫生技术人员中,副高职工19人,主管医师109人,医师86人,医(技)士37人。
传染病疫情 全市报告乙类传染病15种6429例,报告发病率268.71/10万;死亡30例,死亡率1.25/10万,病死亡0.47%。与2003年相比,发病数增加25例,上升0.39%,发病率下降0.32%;死亡数上升42.85%,死亡率上升41.84%,病死率上升42.42%。各种传染病报告例数为:疟疾2421例、肝炎1816例、肺结核957例、痢疾452例、HIV感染159例、艾滋病9例、伤寒和副伤寒404例、猩红热64例、淋病150例、梅毒26例、麻疹3例、斑疹伤寒75例、乙脑29例、流脑3例、百日咳18例、新生儿破伤风2例。发病率较上年上升的有:HIV感染507.18%、梅毒330.25%、新生儿破伤风98.57%、淋病79.44%、肺结核33.64%。发病率较上年下降的是:流行性出血热100%、炭疽100%、乙脑60.56%、流脑57.45%、艾滋病50.36%、斑疹伤寒28.4%、伤寒和副伤寒18.14%、疟疾14.06%、痢疾9.34%。发病数在前3位的是腾冲县2014例、隆阳区1531例、龙陵县978例;发病率在前3位的是龙陵县363.50/10万、腾冲县330.20/10万、昌宁县280.20/10万。
鼠疫、霍乱防治 室内鼠密监测共放置鼠笼47312笼次,获鼠442只,鼠密0.93%;室外鼠密监测共放置鼠夹49120只,获鼠643只,鼠密1.31%。完成动物细菌学检查4170只,血清学试验1172份,昆虫细菌学检查1246组。开展大面灭鼠灭蚤活动,投入敌鼠钠盐60千克,杀它仗1480千克;灭蚤药氯氰菊酯1345千克,杀飞克20千克。完成霍乱监测1850份,其中腹泻病人排泄物1689份,饮用水2份,海(水)产品36份,食品72份,其它51份,均未检出霍乱弧菌。全市未发生鼠疫、霍乱疫情。
疟疾防治 全市共治疗疟疾现症病人2690人(含流动人口),休止期有疟史根治4252人、全民根治12240人,开展预防服药71966人次,外出回归人员超前治疗31544人。组织开展大面积灭蚊喷洒共258个自然村43242户,覆盖人口250806人,喷洒面积229.85万平方米。开展发热病人血检54581人份,阳性2710例;高危人群原虫调查1061人,阳性45例。设蚊情监测点31个,捕蚊181次,捕获按蚊12种2785只。年内发生的156例内源性病例涉及5个县(区)15个乡镇29个村共97个疫点。
结核病防治 年内,新增加龙陵县和隆阳区两个全球基金结核病防治项目县,并分别于10月和11月启动实施结核病防治项目。全球基金结核病防治项目已覆盖全市5个县(区)。结核病防治宣传:利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宣传日,印发宣传资料,出宣传栏、黑板报,在电视、广播、报刊上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由学生向家长宣传结核病免费治疗规定并由家长签字认可等,各县(区)电视台播放政府领导讲话和政府免费治疗结核病通知共9天27次,结核病项目知识2天6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22400份,中邮传递广告10000份。结核病防治培训:结核病项目启动以来,共举办培训班32期3275人次。其中市级培训2期45人次;腾冲培训21826人次;昌宁培训4期286人次;施甸培训4期330人次;隆阳区培训结核病1159人;龙陵县培训588人。共发现并治管结核病人372例,其中初治发现206例,复治发现166例;初治涂阳363例,复治涂阳210例;重症涂阴140例。至2004年底,全市已累计管治结核病人850例。
计划免疫 全年计划免疫冷链运转市级共5次,82个乡镇卫生院至少保证每两个月运转一次。全市供应脊髓灰质炎疫苗48万人份,麻疹疫苗20万人份,百白破29万人份,卡介苗15万人份。儿童“四苗”接种率95.11%,乙肝疫苗第一针接种率85.11%,第二针接种率89.26%,第三针接种率83.67%,出生后24小时接种率46.08%,住院分娩婴儿及时接种率92.33%。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两轮接种率分别为98.50%和97.13%。甲肝疫苗接种23万人份。报告AFP病例10例,报告发病率为1.3/10万。配合省级完成对龙陵县的计划免疫综合审评工作,审评结果:建卡率99.20%,建证率82.38%,卡介苗合格接种率98.10%,卡痕率78.73%,脊髓灰质炎接种率88.57%,百白破接种率85.71%,麻疹接种率89.21%,四苗全程接种合格率78.73%乙肝疫苗全程接种合格率33.17%,审评结果在全省排前3名。“四苗”针对传染病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全市连续23年无白喉病例、13年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发生。艾滋病防治
防治艾滋病五项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的通知》及全国、全省防治艾滋病工作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保山市防治艾滋病五项工程实施方案》。五项工程分别是:净化社会环境防治艾滋病工程、推广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程、全民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程、艾滋病预防监测工程、美沙酮替代治疗降低毒品危害工程,实施五项工程的牵头单位分别为市公安局、市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和市卫生局。
艾滋病防治机构 1998年,保山市成立了保山地区行政公署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2001年撤地设市后两次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保山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局。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焱平担任,副主任分别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耿梅、市卫生局局长万青,成员包括31个职能部门的领导和五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副局长郑维斌兼任。市编委办公室以保市机编办〔2004〕16号文件给予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编制2名。根据实施五项工程的需要,另组建了由宣传、卫生、公安、计生四个牵头部门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保山市防治艾滋病五项工程工作组。五县(区)也相继调整充实了县(区)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机构,设立了办公室,成立了五项工程工作组。市疾控中心增设了艾滋病防治科,市、县级疾控中心组建了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市政府一次性给予市疾控中心增加编制19人。市疾控中心建有市级艾滋病初筛实验室1个。市级组建有艾滋病防治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程 市委宣传部牵头制定了《保山市全民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程实施办法》;向82个乡镇、城镇社区及900多个村(社)发放张贴《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及2720多套预防艾滋病宣传海报;利用传统节日、重大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印制宣传画贴30万份、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处方40万份,共向349280户城乡居民及公共场合发放宣传资料24种277740份。深入农村巡回宣传51次,城市宣传25次,入学校宣传12校次,出宣传栏168期,在公共场所及人员流动相对集中地张贴、悬挂宣传标语191条,制作宣传广告2块、厅移动宣传板62块,自编自演小节目5个。第十七个世界艾滋病日期间,市、区在保山城区开展了“关注妇女、抗击艾滋”、“不让艾滋病进我家”万人签名活动,7420名师生和3500名机关干部参加了签名;腾冲县开展了“关爱生命、珍惜健康、共同抗击艾滋”万人签名和千人游行活动。卫生系统培训卫生技术人员4500多名参训率98%。文化部门把防治艾滋病纳入“2131”工程,开展禁毒与艾滋病电影宣传活动,拨出专款9100元购买禁毒与防治艾滋病相关知识电影拷贝15部,分发至5县(区),组织放映到农村、戒毒所、康复农场。教育部门以中小学为依托,在学生中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性道德、法律知识培训,学生宣传教育覆盖面在90%以上,在校学生艾滋病知识知晓率50%。市、县(区)妇联利用LPAC和SPPA项目,开展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专业骨干培训,并在全市启动了“不让艾滋病进我家”系列宣传活动。司法部门深入乡镇开展艾滋病防治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参加11500人次。5月14日开始,保山电视台每天在保山新闻之前播出艾滋病防治宣传标语1条,保山日报、保山电视台、保山人民广播电台开设“关爱生命,预防艾滋”专栏,《保山日报》刊登相关文章61篇、图片6幅;保山电视台的《保山新闻》、《新闻夜航》、《关注》等栏目及保山人民广播电台播出领导讲话、专家访谈、专题节目、消息共61条153次。
净化社会环境防治艾滋病工程 贯彻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坚持专项治理与经常性工作相结合,依法强化对全市旅馆业、娱乐场所、出租房的治安管理,深入开展“无毒社区”、“无毒村寨”创建活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努力净化社会环境,遏制艾滋病经性及静脉传播。共检查娱乐场所1120家,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93起,卖淫妇女205人,嫖娼人员184人,卖淫团伙9个30人,取缔卖淫窝点5个,收缴淫秽光盘221盘。查处毒品违法案件680起811人;打击零星贩毒案件357起,抓获吸毒团伙71个,涉员173名;查获吸毒窝点90个,涉员363人。开展禁毒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56800份,展出各类毒品教育宣传图片540幅。通过“四个层次”收戒吸毒人员1156人,监测吸毒人员1197名。发现新增吸毒人员43名,隐性吸毒160名,复吸人员640名。
推广安全套预防艾滋病工程 计生部门规范安全套供货渠道,积极开展安全套市场营销工作,订购安全套自动售套机。工商部门积极开展对全市各大宾馆、酒店、娱乐场所业主的艾滋病知识及推广使用安全套相关知识培训,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管理,宾馆、酒店客房、重点娱乐场所安全套摆放率68.91%。卫生部门落实对HIV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安全套,50%的性病门诊能为就诊患者提供安全套,对健康亭咨询者免费赠送安全套4756只。全市摆放安全套3.332万只,统计消耗9996只,免费发放安全套5万多只,市场营销2.6万只。
艾滋病预防监测工程及重点人群和有偿供血人群艾滋病筛查 全年,各类人群监测39118人份,超过1990年~2003年14年的监测总数(38714人份),其中1一11月全市开展艾滋病哨点监测1838人;开展常规监测15951人。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12月,在全市开展了9类重点人群和既往有偿供血人群艾滋病筛查21329人。
卫生技术人员艾滋病防治培训 共选送11人参加省级检验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4人参加全省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师资培训;4人参加省级艾滋病诊断技术培训;市疾控中心完成了中心48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艾滋病全员培训;举办全市县以上医疗单位检验人员艾滋病检验检测技术骨干培训班1期39人;市级HIV/AIDS师资培训班2期,培训骨干77人;县级举办培训班32期,培训5560人次,其中医护人员4992人次,妇幼保健人员193人次,疾控人员320人次,其它55人次;培训市疾控中心初筛实验室人员5人,4人取得合格证,培训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人员30人,取得合格证5人。
隆阳区中英性病/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 完成了性健康评估工作,培训综合干预工作人员18名,对23家歌舞厅、48家发廊共1200名性工作者采取了综合干预;开展同伴教育骨干培训12次593人,同伴培训同伴10035人次;实施外展服务156次,培训街边女性性工作者376人次,赠送安全套35790只,宣传资料15810份,免费体检773人次,开设健康亭1个,接受咨询2000多人次。
卫生执法监督及卫生监测
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及监督员 全市市、县(区)6个卫生监督所有卫生监督人员87人,均为事业编制,按公务员管理。其中本科学历16人,专科学历35人,中专学历35人,高中及以下学历1人;有高职1人,中职2人,初职42人,其他14人。按岗位和职责分:配有所领导12人,办公室人员15人,食品卫生监督员14人,医疗卫生监督员12人,综合卫生监督员16人,传染病防治监督员8人,许可审核监督员7人,法制督查监督员4人。
卫生监督工作培训 完成市直及五县(区)放射卫生监督员监督师资培训,11名参训人员取得了省卫生厅颁发的放射防护“放射工作人员证”;先后举办了两期《行政许可法》和《卫生执法文书书写培训班》,培训卫生院监督员共79人;对40名医疗卫生监督员进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血液安全、医疗卫生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由市卫生局、市教育局联合举办了全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师资培训班,共培训师资30人;完成了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统计报告培训工作,共培训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员47人;开展新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师资培训,共培训师资49人;对全市职业卫生监督人员、职业卫生机构负责人及用人单位负责人共59人进行了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培训。
食品卫生经常性监督及监测 经常性食品卫生监督共7247户23251户次,持卫生许可经营7105户次,持证率为98.04%。其中:监督生产加工单位1187户,持卫生许可证1175户,持证率98.98%;监督从业人员3187人,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3114人,持证率97.65%。监督学校食堂303户,持卫生许可证296户,持证率97.69%;监督从业人员1326人,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1317人,持证率99.32%。监督职工食堂128户,持卫生许可证125户,持证率97.66%;监督从业人员211人,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202人,持证率95.73%。监督食品批发零售业2823户,持卫生许可证2802户,持证率99.26%;监督从业人员3428人,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3314人,持证率96.67%。监督饮食服务业2246户,持卫生许可证2223户,持证率98.98%;监督从业人员5615人,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5456人,持证率97.17%。监督食品摊贩560户,持卫生许可证484户,持证率86.43%;监督从业人员826人,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680人,持证率82.32%。开展食品卫生监测1005件,合格证810件,合格率80.6%;食(饮)具卫生监测2396件,合格1778件,合格率74.21%。卫生行政处罚355户次,其中警告86户次,罚款91户次计人民币33848元,其它处罚178户次。
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和重要贵宾接待食品卫生安全保障
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各大宾馆、旅游景点和景区的卫生监督检查,以确保节日期间广大群众的饮食卫生安全;完成了“云南省永昌杯妇女门球运动会”、“中国保山南方丝绸古道商贸旅游节暨2004年端阳花市”、“中国澜沧江啤酒节”、“保山市第一届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完成了“6·30一级接待”、“3·26”、“4·22”、“9·03”二级接待以及省委书记白恩培赴腾、云南两院院士赴腾等重要贵宾接待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食品卫生专项整治 共开展11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包括散装白酒专项检查、野生动物作为食品出售专项督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劣质奶粉专项检查、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清理整顿、散装食品专项检查、瓶(桶)装水生产企业清理整顿、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专项治理、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卫监Ⅰ号、Ⅱ号、Ⅲ号行动”。共出动监督员3817人次,车辆881辆次,监督生产经营户1232户次,从业人员16271人次。给予卫生行政处罚276户次,其中警告234户次;罚款32户次,罚款金额9170元;其它处罚10户次。销毁不合格食品4274.5千克,销毁不合格食品添加剂50.85千克。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按照国家和云南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制定下发了《保山市2004~2006年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对全市学校食堂、部分餐饮业及饮用水、肉制品等涉及日常生活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共119人进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培训,并在市直管学校、星级宾馆推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饮水卫生监督及监测 贯彻《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监督生活饮用水单位1725户,持卫生许可证107户,持证率6.2%,其中市政供水持证率100%,分散式供水持证率82.14%,二次供水持证率3.59%。检查从业人员240人,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212人,持证率88.3%。进行监督性饮水卫生监测919份,合格792份,合格率86.18%。给予卫生行政处罚1户,罚款1户金额1200元。对30户二次供水单位负责人进行生活饮用水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对二次供水单位进行建档工作。开展城镇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丰、枯水期水质全分析共抽样检测水源数27个,检测项数779项,符合标准758项次,符标率97.3%。
学校卫生监督及监测 共监督大、中、小学校及中专学校348所,监督678户次,其中教室人均面积合格24所,课桌椅设置合格20所,黑板设置合格30所,教室照明合格30所,教室微小气候合格21所,环境噪声合格25所,厕所设置合格证317所,生活饮用水合格264所,食品卫生合格87所,传染病管理合格27所,图书馆合格17所,学校宿舍合格12所,洗浴设施合格10所。普通高校及中专学校整体卫生质量较好,县级中学次之,小学最差。对18338名学生进行健康体检,检出视力不良6229人,沙眼310人,龋齿3469人;检查蛔虫1186人,阳性277人;血液检查7766人,贫血84人。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及监测 监督检查全市旅店业、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美容店、游泳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商场、书店、医院候诊室、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共1547户,监督次数2920户次;持卫生许可证1452户,持证率93.86%;检查从业人员4996人,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4634人,持证率92.75%。检查公共卫生用品、用具1045份,合格893份,合格率85.45%。重点抽查实馆、美容美发和洗浴场所、游泳场馆、文化娱乐场所71户,持卫生许可证54户,持证率76.06%;检查从业人员439人,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362人,持证率82.46%;配备有必备消毒设施60户,消毒设施配备率84.51%;执行消毒制度56户,消毒制度执行率93.33%。给予卫生行政处罚83户,其中警告82户,罚款1户,罚款金额20元。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330户,共监测3075项次,合格项次2657次,项次合格率86.41%。
化妆品卫生监督 监督274户化妆品经营单位,持卫生许可证户,持证率28.01%,其中国产化妆品经营单位持证率22.79%,进口化妆品经营单位持证率50%,同时经营国产和进口化妆品的经营单位的持证率52.46%。监督从业人员167人,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167人,持证率100%。
职业卫生监督 全市共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企业307户,其中以粉尘为主的生产企业有106户,化学危害因素为主的生主企业有59户,物理危害因素为主的生产企业79户,特殊管理企业2户,其它职业危害企业1户。年内共监督186户次,已申报职业危害的企业266户。307户生产企业有职工19429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6634人,应体检6454人,实际体检2505人,体检率38.81%;就业前体检1240人,体检率19.21%;在岗体检1712人,体检率26.53%;离岗时体检33人,体检率5.11%;应接受培训12926人,实际培训1190人,培训率9.21%。开展以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的设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专项整治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61户生产企业,实际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有35户,申报率57.4%;如实申报的有28户,如实申报率45.9%;设置警示标志的企业的有15户,设置率4.6%;正确设置符合警示标志标准的企业有6户,正确设置率9.8%。开展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对3户水泥制造业、3户金属硅冶炼业、2户烟草生产业、1户砖瓦制造业、1户家具制造业进行职业卫生抽检。完成了市直及五县(区)16个厂矿企业档案及报告卡的建档工作。
放射卫生监督及监测 对全市234名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暨放射防护相关法规培训,并取得了省卫生厅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完成了145户放射工作单位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共监督198户次。放射工作单位持卫生许可证119户,持证率88.15%;检查放射工作人员263人,持放射工作人员证254人,持证率96.58%;就业前体检31人,体检率11.79%;在岗期间体检人数133人,体检率50.57%。开展个人剂量监测210人,实监测150人,监测率71.43%;建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114户,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13户;外照射水平应测1276台次,实测1102台次,检测率86.36%,合格998台次,检测合格率90.56%。对37户放射工作单位进行放射卫生监督、检测及卫生许可现场审核,抽检放射诊断工作单位35户,设置警示标志20户,设置率57.1%;检查放射治疗工作单位2户,设置警示标志1户;检查放射工作人员123人,持放射工作人员证115人,持证率93.50%;放射工作人员操作现场佩戴个人剂量计23人;佩戴率26.83%。
医疗卫生执法监督 按照《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5~10月,全市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辖区范围内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通过买卖、转让、租借或使用过期、失效、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坐堂行医”、超范围行医以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诊疗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内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共出动监督人员3287人次,出动车辆281辆次,查出无许可证执业118户,买卖、转让、租借许可证11户,许可证过期失效19户,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23户,超范围或变更地址行医11户,擅自聘请外单位卫生技术人员6户。给予取缔118户,罚款10.1万元,吊销许可证1户,限期整改46户。同时,对11家对外打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市级2家、县区级9家)牌子,实为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执业的皮肤病、性病、肝病、生殖健康保健中心或专科进行了查处,全部终止合同,停止其执业活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和生活美容美发行业卫生监督专项督查,共检查生活美容美发行业214户,其中持卫生许可证164户,持证率76.64%;检查从业人员715人,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440人,持证率61.54%,卫生制度落实145户,消毒措施落实183户,化妆品索证制度落实80户。给予卫生行政处罚18户,其中警告17户,停业整顿1户。开展植入人体医疗器械专项督查工作,共检查使用植入人体医疗卫生单位30家,其中使用骨内固定器30家,使用人工晶体7家,使用植入支架和人工心脏瓣膜各1家。
非法采供血和单血浆专项整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卫生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非法采供血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6月至11月,分自查、整改和总结经验三个阶段,对市中心血站的血液管理、血清的贮存的运输、疫情管理、废物处理及采血用品和试剂、采血操作规程、采供血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对市、县(区)级重点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是否规范输血记录,是否做好血液验收、入库、贮存、出库使用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共出动监督人员524人次、车辆134辆次。检查结果:全市有49家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用血工作,均由市中心血站统采统供;有16家成立血液管理委员会或输血科,占32.65%;执行用血报批制度和告知制度的有47家,占95.92%;执行知情同意制度的有46家,占93.88%;执行输血前的必检项目制度和有规范的输血记录的有45家,占91.84%。
医疗机构许可管理 全市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共288个,完成初审及现场审查288个,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87个。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717个,合格717个,合格率100%。
传染病执法监督和消毒卫生监督监测 加强了对全市传染病防治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共出动监督人员1353人次,车辆286辆次。监督医疗机构378户,给予警告处罚76户;监督采供血机构10户,给予警告处罚5户;监督学校和托幼机构97户,给予警告处罚77户;监督消毒服务机构1户,给予警告1户;监督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经营单位31户,给予警告1户。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份,监督检查了22家医疗保健机构、6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3个乡镇卫生院、2个计划生育服务站、68个学校医务室、19个民办诊所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和疫情报告管理情况,结果:各级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率98.32%,及时报告率98.32%,报告管理平均评分94.37分;68个学校医务室中,已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的有20个,有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有57个。对277户医疗、托幼机构进行消毒效果监测,其中对37户市、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监督采样1090份,合格994份,合格率91.2%;对50个乡镇卫生院监督采样453份,合格394份,合格率87%;对156个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监督采样489份,合格证373份,合格率76.3%;对31个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采样63份,合格63份,合格率100%。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机构医院感染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量化评分评估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共监督31家医院,平均量化评分82.64分;监督乡镇卫生院58家,平均量化评分76.06分;监督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58个,平均量化评分63.97分。医疗机构消毒常规监测情况:共检测2558份,合格2116份,合格率82.7%。其中:物体表面检测567份,合格348份,合格率61.4%;医护人员手357份,合格253份,合格率70.9%;无菌器械306份,合格295份,合格率96.4%;手术室空气83份,合格42份,合格率50.6%;紫外线灯231份,合格303份,合格率83.2%;浸泡器械506份,合格469份,合格率92.7%;使用中的消毒液241份,合格228份,合格率94.6%;废物消毒液79份,合格74份,合格率93.7%。
一次性卫生用品监督 4~6月,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一次性卫生用品的单位进行了抽样送检共63份,其中妇女卫生巾19份,卷筒纸10份,尿裤1份,纸巾5份,一次性纸杯2份,一次性饭盒2份,安全套25份;对保山市弘升纸品厂、千千纸业制品厂等4家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生产环境、工作人员等监督监测,共采集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等微生物样品53份送检。对全市53家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业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培训合格52人,合格率98.1%。
卫生许可准入 共受理卫生行政许可项目4910户,已审批2862户,正在审批72户,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592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725户,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41户,医疗卫生许可431户,放射卫生许可11户,办理医师执业证62个,医师变更注册17人。按规范程序办理卫生许可1915户,占66.91%。
中毒事件 共发生各种食源性中毒事件9起,中毒153人,无死亡病人。与2003年相比,中毒事件数减少11起,中毒人数减少174人。9起中毒事件中,家庭食物中毒6起,学生集体食堂食物中毒1起,食品摊贩食物中毒2起;毒蘑菇中毒3起,农药及化学物中毒3起,生物性食物中毒1起不明原因食物中毒2起;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8起,30人以上1起。
妇幼保健
妇幼保健 全市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达62.39%;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1.77%;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3.9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0.99%;新法接生率达95.66%;住院分娩率达62.95%。全市死亡孕产妇24人,死亡率为90/10万;婴儿死亡数624人,死亡率为23.42‰;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724人,死亡率为27.15‰。与2003年相比,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提高了0.59个百分点;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下降了2.37个百分点;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下降了0.61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提高了2.26个百分点;新法接生率下降了0.73个百分点。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上升了4.96%;婴儿死亡率下降了1.79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了4.06个千分点。
中医工作
中医药应急救治队伍成立 根据《全国中医药系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方案》要求,市直和五县(区)均成立中医医院或综合医院中医科卫生技术人员为主要成员的中医药应急救治队伍。
中医专科专病建设 组织市中医医院和4个县中医医院申报云南省第二批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11项,其中,龙陵县中医医院骨伤科建设项目得到省卫生厅批准实施并通过验收。
医政管理
血液管理 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保山市献血用血管理办法》(保政发〔2004〕25号),以政府规章逐步规范全市献血和用血管理工作。举办血液管理培训班和临床输血技术培训班各1期,强化了临床受血者输血前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四项检测工作。从12月1日起,市中心血站供血以成分血为主。全年未发生用血安全事故。
无偿献血理 进一步加大了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制作了无偿献血宣传专题片和公益广告在电视台播出,利用各种节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无偿献血知识。全市参加无偿献血3980人次,无偿献血量达796090毫升,占采血总量2054090毫升的38.76%。
执业医师考试和注册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694人,参加实践技能考试681人,合格586人,合格率为86.05%;应参加综合笔试586人,实参加笔试579人,合格195人,合格率为33.68%。共发放《医师资格证》91本,进行医师执业注册并发放《执业医师证》119本。开展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共有2359名乡村医生进行了登记注册,其中,隆阳区注册872人,施甸县注册394人,腾冲县注册776人,昌宁县注册190人,龙陵县注册127人。
护士执业考试及注册 具备办理《护士执业证书》32人,实际申报办理26人。
医疗事故处理及医疗执业保险 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医疗纠纷18起,其中由市卫生局委托鉴定2起。鉴定结果:一级医疗事故4起,二级医疗事故2起,三级医疗事故1起,四级医疗事故5起,其余不属医疗事故。年内有138个医疗机构参加全省医疗执业保险,入保金额70万元,因发生医疗机构技术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12起,赔偿金额33.23万元。
民营医疗机构审批 年内审批民营医疗机构2户,即腾冲黎安医院、保山阳光医院。
医学教育与科研
保山卫校常规招生、毕业生离校及联合办学 完成2004年秋季三年制普通中专招生工作,共招收新生617人。计划内招生的毕业班共7个班402人,其中四年制社区医学专业2个班91人,西医护理专业61人,助产士2个班119人,三年制社区医学专业1个班65人;毕业计划外跟读生151人。毕业计划外中西医结合专业2个班154人;西医士专业2个班163人。毕业成人中专卫生保健(乡村社区医学)专业508人。与云南中医学院在腾冲界头乡举办了中西医结合专班科,共招生72人;与大理学院在昌宁举办了临床医学大专班和护理大专班。与云南中医学院联合举办初中起点五年制中西医结合专科班,共招生74人。
保山卫校申报云南省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为构建滇西边境教学中心、医疗中心,发挥保山卫生校40年来积累的教学资源优势和保山市中医药资源传统优势,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保山卫校申报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小组,开展了保山卫校申报云南省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申报工作。6月28日,按照《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标准,由市级组织专家组对保山卫校申报高等中医药专科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和论证。专家组认为,保山卫校已具备开办中医药高等教育的条件,学校发展定位准确,方案可行,同意保山卫校升格为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市人民政府于6月30日和7月6日先后报请省教育厅和省人民政府审批。7月27日,省教育厅派出以昆明医学院院长冯忠堂教授为组长的省专家组到保进行现场评估,专家组一致同意在保山卫校的基础上组建保山中医药专科学校,建议省教育厅报请省政府同意,报教育部审批。9月1日,省教育厅上报了省人民政府。9月21日省人民政府经认真研究后报国家教育部审批。
继续医学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4项,市级审批并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项。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及好医生网站学习8154人次,完成学分登记管理1912人次,组织学分验证587人,其中市直卫生单位232人,隆阳区83人,施甸县20人,腾冲县137人,昌宁县57人,验证合格571人。全市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7人,其中,西医47人,中医10人。
学科带头人培养、卫生科技进步奖申报、卫生适宜技术推广 各级共培训各类学科带头人35人。市本级共引进和推广适宜新技术30项次。年内各级外派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250人次;参加电大、函授、成人医学高等学历教育300余人。
红十字会和学会工作
备灾救灾及扶危济困 “7·18”洪涝、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市红十字会及时向省红十字会上报了灾情。在省红十字会支持下,于7月20日在第一时间向灾区发放了棉被505床,价值29290元;不等量包装消毒剂49桶,价值28167.6元;消毒灵15件,价值5976元;老年外套100件,价值4000元;“送温暖物资”37件,价值7400元;购买救灾大米款36000元。“10·19”隆阳区汉庄镇东房村附近发生了5.0级地震灾害后,市红十字会及时向省红十字会汇报灾情,并及时将上海红十字会捐赠的价值21万元和省红十字会下拨的3.28万元的救灾物资向灾区发放,上海红十字会捐赠的救灾物资包括饼干、奶糖、方便面、抗生素、服装、儿童保健食品、球鞋等。同期,省红十字会另下拨了棉被1000床、帐篷50顶,价值13万元。
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物资 8月15日,市红十字会接受保山卫校单位捐款5000元,职工个人捐款2300元;保山市精神病医院职工个人捐款4000元;保山市卫生局职工个人捐款1850元;保山市中医医院团支部团员个人捐款300元;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职工个人捐款1050元。隆阳区“10·19”地震发生后,市红十字会发出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献爱心赈灾募捐活动支援地震灾区的倡议书》,并在市直卫生系统红十字会举行了专门的捐赠仪式,仪式上,保山市卫生局职工个人捐款2800元,保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职工个人捐款950元,保山市人民医院职工个人捐款25000元,保山市中医医院职工个人捐款2670元,保山卫校职工个人捐款7700元,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个人捐款2300元,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职工个人捐款2350元,保山市精神病医院职工个人捐款4500元,保山市中心血站职工个人捐款800元,保山安利医院捐款1000元,保山市档案局职工个人捐款1000元。
卫生救护和备灾救灾培训 市红十字会为美国大陆烟草公司驻保办事处培训卫生救护知识,共培训2天,培训7人。腾冲县在中小学开展备灾救灾培训,共举办培训班18期,培训中小学生720人。
红十字会查人转信 共接转红十字会国际委员会的查人转信20封,市红十字会按照联系地址及时将信件转到收信人手中。
云南/澳大利亚红十字会预防艾滋病青年同伴教育项目 共举办预防艾滋病青年同伴教育培训班18期,培训学员349人,其中男144人,女205人。举办HIV感染者关怀护理培训班9期,培训学员44人,其中HIV感染者17人,HIV感染者家属27人。
爱国卫卫生
第十六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全市有45.82万人参加了全国的第十六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共清理垃圾97651.73吨,清理污水沟223917米,清除违章占道3841处,清除乱贴乱画小广告43254张;清理卫生死角4209个。抽查食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共251个单位,查处不合格单位15个,销毁不合格食品425公斤。
保山市获“甲级卫生城市”称号 经省爱卫委组织现场检查,保山城在全省第六次城市卫生检查中,获得全省“甲级卫生城市”称号。
卫生县城评比 受省爱卫会委托,市爱卫会组团分别对昌宁、腾冲、施甸、龙陵4个县的创建卫生县城情况进行检查,结果:昌宁县90.25分,腾冲县90.0分,施甸县87.2分,龙陵县86.12分。昌宁县巩固了“乙级卫生县城”称号,腾冲县获得了“乙级卫生县城”称号。
农村改水改厕 全市累计改水受益人口193.62万人,占总人口的87.5%,其中饮用自来水人口147.67万人,占总人口的67.1%。累计完成卫生公厕2100座,卫生户厕建设25.946万座。
药品监督管理
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2004年,药品监督管理局除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外,组织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藏药、非法收购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无证医疗器械、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工作。年内,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80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及医疗机构2302个次,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363起(立案查处119起,当场处罚244起),其中警告83起,罚款30.7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28万元,没收假劣药品价值10.69万元,没收违法采购药品价值14.9万元,没收无证经营药品价值17.79万元,没收无产品注册证及过期淘汰医疗器械价值0.57万元,没收无证经营医疗器械0.015万元。监督销毁过期药品和过期、淘汰及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标值19万元。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办重大案件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4月,市药监局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突击检查,捣毁拥有无证经营黑窝点,现场查封扣押药品323件,556个品种规格,货值金额12.9万元。案件发生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彻底摧毁销售黑网络,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
药品质量抽验 2月,组织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培训班,系统学习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的有关规定和基本要求,部署2004年药品监督抽样工作。各县药监分局(监督办)分管领导和市场科长、市监督办、市药检所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2004年,全市共抽样509批次,不合格102批次,不合格率为20%。
“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维权宣传 全市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围绕“诚信·维权”的主题,通过出动宣传车、设咨询点,播放药械法律、法规录音,展示假劣药品,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在保山市保岫路十字街、南门街三岔路口,公开销毁231件、718个品规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标值20.79万元。宣传活动共接待咨询群众500多人次,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药品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按照国家“2004年7月1日以后未取得GMP证书的生产企业,一律停止其药品生产;12月31日前未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和县以上零售企业,一律取消药品经营资格”的规定,市局成立了GMP和GSP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GSP认证工作站,对各个认证企业进行了逐一分析排队,将对企业的帮助与指导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并积极与人事部门协调,开展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全市680人取得主管药师资格、793人取得药师资格、186人取得药士资格,确保了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继云南省腾冲制药厂2003年12月通过认证后,腾冲县东方红制药厂于2004年6月通过了认证。在GSP认证中,除4个非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和24个药品零售企业因无力参与市场竞争主动放弃认证外,17个药品批发企业、92个县以上药品零售企业和56个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在药监部门的帮助指导下通过了认证。年内,市药品生产企业年产值从2002年的4140万元增加到7032万元,药品批发企业年销售额从1亿元增加到2.1亿元,增幅分别为69.9%和110%,有力地促进了保山市医药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农村药品“两网”(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
一是健全和完善供应网络建设。把保山市龙马药业有限公司作为供药网络试点的基础上,年内又批准腾冲县健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农村供药网络建设试点工作,同意该公司在腾冲县乡镇设立中心药店并配置药品中转仓库,以中心药店为基础到该乡镇所辖行政村开设零售药店、设立销售点,或与村卫生室合作设立药品销售专柜,由公司向中心药店统一配送药品,中心药店再向村卫生室药品专柜及其所设零售药店、销售点配送。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实行药品集中配送,批准云南恩红药业有限公司、云南好医生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在施甸设置药品中转仓库并向其在施甸县所设连锁门店实行药品集中配送;批准云南佳能达医药有限公司在昌宁设置药品中转仓库。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取得突破,龙陵分局积极与卫生行政协调,结合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完成了对辖区内12家乡镇卫生院代村卫生室统一采购药品的审批。继续用政策引导零售药店向村级发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后,市药监局结合实际及时调整了申办零售药店标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申办零售药店标准条件的通知》(保药监发〔2004〕34号),在充分调查研究及听取各县分局(监督办)意见后,制定下发了《保山市零售药店设置规划》(保药监发〔2004〕60号),提高了乡镇政府所在地、县级以上城市申请零售药店的标准条件,对在农村设置零售药店的标准条件适当放宽,继续运用政策引导药品零售企业由中心城市向周边地区和农村延伸,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截至2004年12月31日,药品零售企业由药监局成立的130个增加到812个,其中:城市124个,占15.3%;乡(镇)政府所在地369个,占45.4%;村级药店319个,占39.3%,乡镇覆盖率100%,村级覆盖率33.2%,提前完成省局“2004年底前要达到有不低于60%的县实现药品连锁、配送进县到乡”的工作任务。二是构建“四级”监管网络。全市药监系统共聘请药品督察员17人、药品监督员177人、村级药品协管员914人,基本建立起覆盖市、县(区)、乡、村的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药品督察员、监督员、协管员为辅的农村“四级”药品监管网络体系。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 一是严格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审查标准的规定,对在全市视屏、广播、报刊及其他媒介上刊播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认真进行审核备案,共核发药品广告审查备案文号47个、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备案文号5个。二是建立广告监测机制,市局及各县药监分局(监督办)、市监督办均指定专人对在全市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按月上报监测情况。三是加强对广告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依法提请工商部门查处。
特殊药品管理 一是深入开展特殊药品法制和业务宣传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及特药管理人员对特殊药品监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推行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五专”管理工作(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确保特殊药品全方位、全过程监控。三是加强特殊药品审批、经营、使用各个关键环节的监管,严防特殊药品外流现象的发生。四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特殊药品管理突击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措施及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全年共为129家特殊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建立健全档案。
抗菌药物监管、药品分类管理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及摆摊设点等方式宣传抗菌药物凭处方销售的政策规定,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二是与零售药店签订责任书,确保零售药店了解国家有关规定。三是对零售药店执行规定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做到宣传到位、监督到位。四是将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与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工作结合起来,对零售药店分类进行管理。
支持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保药监发〔2004〕78号),规范医疗器械申报程序,做好医疗器械经营申报、变更、换发、年检、注销工作,支持开办诚信、弘康医疗器械专营批发企业,177个零售企业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另有17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申请注销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规范行政执法 建立和完善执法内部层级监督管理机制,推行行政执法“五公开”。一是公开行政执法依据;二是向当事人公开全部证据材料;三是公开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公开行政处罚结果,推行案件回访制度;五是公开行政执法纪律,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同时,在全市药监系统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总结。
市场与监管情况调研 组织人员对全市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市场与监管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编写《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一书;认真履行市政府于年内5月成立的“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赋予的职责,于9月28日成功组织9个单位参加的全市“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协调会。
宣传工作 年内,共发表新闻73篇(条),比上年增加13篇。其中:《中国医药报》4篇,《云南医药卫生信息》2篇,《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云南大众消费报》、《云南纪检监察杂志》、《保山雄风杂志》各1篇,《保山日报》30篇,省、市电视和广播新闻32条;共办简报29期,内容116条,共被省市党政部门转发信息15条,其中省纪委1条,省局3条,市委5条,市政府4条,市纪委2条。
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工作 根据保山市的优势、特色和实际情况,以“提质增效,科技兴药”为重点狠抓GAP规范化种植宣传,取得明显成效。在各有关部门的努力下,中药材种植达770万平方米,带动农户12480户。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5》
出版者:云南美术出版社
本书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
阅读
相关地名
保山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