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税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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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1576
颗粒名称: 财政 税务
分类号: F832.7;F842.7
页数: 21
页码: 214-234
摘要: 本文内容主要介绍了保山市财政和国家税务方面的相关情况,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一般预算平衡、基金收支平衡、部门预算试点、国库改革启动、企业类财务、城镇集体企业类财务、集体金融企业类财务、粮食风险基金、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办理退税、预算外资金管理、农类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科教投入、社保支出、社保财务管理、基建支出、政府采购、会计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出考表、注册会计师考试出考统计表、财政监督检查、财政专款专项检查、商业保险清理、借款清收和债权处置、着装整顿、财政重大突出事件应急方案出台、农村税费改革、国家税务等方面的情况。
关键词: 保山市 财政 税务

内容

财政
  财政收入 2004年,中央决定将执行了近7年的财政政策和稳定的货币政策,调整为自当年6月起执行中性财政政策。全市在深化财政改革中克服卷烟车间关闭、出口退税体制改革分级负担、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农业税每年减一个百分点、地方企业所得税共享、食糖价格回升不大、人员增加等减收增支困难,努力克服洪涝、泥石流、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了加强财源建设、收缴水资源费、调整支出结构、启动国库改革、扩大部门预算试点、压缩会费和出国费、加强税收征管、财税超收分成等行之有效的开源节流措施,2004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96464万元,比上年增收10030万元,增长11.6%。分级次来看,县区级完成81676万元,增收8239万元,增长11.2%;市本级完成15695万元,增收2060万元,增长15.1%。一、一般预算收入情况。2004年全市完成一般预算收入518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7%,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收4196万元,增长8.8%。分级次看,县区级完成44778万元,比上年增长4.1%;市本级完成7106万元,比上年增长52.2%,完成年初预算的165.7%,调整预算数的136%。市本级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烟草企业效益较好,所得税大幅度增加;原缴省级财政的公安缉毒罚没收入从2004年10月起缴入市级财政1100多万元。分县区看:隆阳区完成17775万元,施甸县完成3831万元,腾冲县完成12732万元,昌宁县完成5834万元,龙陵县完成4606万元,市本级完成7106万元。与上年相比,市本级、隆阳区、腾冲县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增幅分别为52.2%、13.2%、11.1%,施甸县、昌宁县、龙陵县则分别下降15.5、12.7、0.8个百分点。主要增减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25%部分)完成7711万元,增收576万元,增长8.1%;营业税完成12722万元,增收2787万元,增长28.1%;企业所得税(16%部分)完成1244万元,增收745万元,增长149.3%;罚没收入完成5673万元,增收2349万元,增长70.7%;农业特产税完成7565万元,减收4282万元,下降36.1%。二、基金预算收入情况。全市完成基金收入6435万元,比上年增收1363万元,增长26.9%。分汇总单位看,呈“三增三减”。“三增”:市本级完成1722万元,比上年增长88.6%;隆阳区完成1400万元,增长124.4%;龙陵县完成558万元,增长71.7%。“三减”:施甸县完成254万元,下降23%;腾冲县完成2203万元,下降12.9%;昌宁县完成298万元,下降14.9%。三、上划中央“两税”收入情况。全市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完成26264万元,比上年减收443万元,下降1.7%。尽管五县区全部增收,但由于卷烟车间关闭,市本级减收数额较大,市本级“两税”完成4510万元,比上年减收3271万元,下降42%。四、上划所得税收入完成情况。全市上划中央、省所得税(84%部分)11881万元,比上年增收4914万元,增长70.5%。分级完成情况是:县区上划所得税(92%部分)完成10431万元,市本级上划中央、省所得税(84%部份)完成2357万元。
  骨干财源 一、烟:2004年提供财政收入22113万元,比上年增3801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22.9%,比重增1.7个百分点。实现烟叶特产税7311万元,比上年增1840万元;复烤烟叶增值税400万元,增188万元;商业烟叶调拨和卷烟批发增值税9417万元,增6319万元;烟草企业所得税4985万元,增3940万元;市卷烟车间关闭后,卷烟增值税和消费税纯减8486万元。二、固定资产投资:2004年实现建安营业税6158万元,比上年增1416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6.4%,比重增0.9个百分点。三、电力:2004年提供财政收入4914万元,比上年增1522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5.1%,比重增1.2个百分点。实现电力增值税4648万元,增1385万元;电力企业所得税266万元,增137万元。四、糖:2004年提供财政收入3776万元,比上年减少4241万元,占财政收总入的比重3.6%,下降5.4个百分点。实现增值税3680万元,减859万元;甘蔗特产税停征减收3373万元,制糖企业所得税收96万元,减9万元。五、粮:2004年提供财政收入2924万元,比上年增276万元。占财政收总入的比重3.0%,与上年持平。木材:2004年木材加工及边贸木材实现增值税收入3096万元,比上年增335万元。占财政收总入的比重3.2%,与上年持平。六、矿(有色金属及硅):2004年提供财政收入2731万元,比上年增505万元,占财政收总入的比重2.8%,增0.3个百分点。实现有色金属增值税1992万元,增389万元;硅增值税739万元,增116万元。税收收入分产业完成情况:第一产业财政收入13799万元,比上年减3911万元,占财政总收入比的14.31%,比重下降6.1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财政收入30142万元,比上年减4225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31.25%,比重下降8.5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财政收入43776万元,比上年增13945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45.38%,比重增10.87个百分点。财政支出 2004年,坚持“量入为出,保工资,保机构运转,保社会稳定”的原则,全市财政支出197664万元,比上年增支35597万元,增长22%。其中:一、全市一般预算支出19123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7%,比上年增支32699万元,增长20.6%。分级次完成情况是:县区级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66199万元,比上年增支32545万元,增长24.4%;市本级完成一般预算支出25031万元,比上年增支154万元,略增0.6%。市本级主要是结转到本年度的专款比上年度减少。二、全市基金预算支出6434万元,完成预算的32%,比上年增支2898万元,增长82%。基金支出县区级完成5147万元,增长109.5%;市本级完成1287万元,增长19.3%。一般预算平衡 全市一般预算收入51884万元,免抵未调库归还收入2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918万元,上年结余10107万元,调入资金5911万元,收入方合计209047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912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965万元,支出方合计19619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852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上级专款下达较晚形成。市本级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预算收入71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63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554万元,上年结余4144万元,调入资金304万元,收入方合计36743万元;一般预算支出2503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5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298万元,支出方合计3058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156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上级专款下达较晚形成。
  基金收支平衡 全市基金预算收入64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13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575万元,收入方合计26149万元;基金支出6434万元,调出资金2485万元,支出方合计8919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基金年终结余1723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专款14329万元,其中:国家和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专款12654万元。市本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72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938万元,收入方合计15087万元;基金支出128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24万元,支出方合计1411万元。收支相抵,市本级基金年终结余13676万元。
  部门预算试点 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在2004年市直16个部门已施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增加了市经贸委、检察分院、旅游局、司法局、畜牧局、森林公安局、国土资源局、老干局、老干活动中心、干休所、社保中心、就业中心、医保中心、教育局等14个部门,作为市直2005年部门预算改革试点。至此,市直已有30个部门施行了部门预算改革试点,占应实行部门预算单位78个的38.5%。加县区的50个,全市共80个实行了部门预算试点。
  国库改革启动 9月2日,成立了以市长熊清华为组长的保山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协调领导小组,9月24日发出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市本级自11月1日起,在市法院、林业局、民政局、科技局等4个部门及其下属11个单位开始启动。龙陵县12月1日在县纪委、检察院、卫生局、林业局、文体局等5个部门及下属27个单位实施国库改革试点。年底,全市共有9个部门及所属38个单位实施国库改革试点。成效:简化环节,提高效率;规范财政资金支付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力;规范银行账户管理;节约库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
  企业类财务 2004年,企业类报表纳入汇编的国有企业户数81户,比上年净减38户(增5户,减44户)。一、资产总额:2004年年末资产总额为364.20万元,年初数为308.58万元,年末数比年初资产总额数增加55.62万元,增长18.02%。二、负债总额:2004年年末负债总额为243.71万元,年初数为214万元,年末比年初的负债总额增加29.71万元,增长13.88%。资产负债率为66.92%,比上年减少6.78个百分点。三、所有者权益:2004年年末所有者权益为120.49万元,年初数为94.58万元,年末比年初的所有者权益增加25.91万元,增长27.39%。四、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主要原因。企业户数的变化,净减39户,必然引起2004年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年初数发生变化。五、企业经营效益情况。全市81户企业中,盈利企业28户,占34.57%,亏损企业53户,占65.43%。共实现销售收入77.17万元,利润总额-384万元。城镇集体企业类财务 2004年,全市纳入汇编的城镇集体企业类报表户数160户,比上年净减11户(增10户,减21户)。一、资产总额。004年年末资产总额为189.88万元,年初数为171.16万元,年末比年初的资产总额增加18.72万元,增长10.94%。二、负债总额。004年年末负债总额为148.50万元,年初数为134.78万元,年末比年初的负债总额增加13.73万元,增长10.18%。资产负债率为78.21%,比上年减少8.29个百分点。三、所有者权益。2004年年末所有者权益为41.37万元,年初数36.38万元,年末比年初的所有者权益增加4.99万元,增长13.72%。四、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主要原因。业户数的变化,净减11户,必然引起2004年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年初数发生变化。五、企业经营效益情况。市160户城镇集体企业中,盈利企业91户,占56.88%,亏损企业69户,占43.12%。共实现销售收入170万元,利润总额2.51万元。
  集体金融企业类财务 2004年,市纳入汇编的集体金融企业76户,比上年减1户,2004年资产总额年初数与2003年的年末数一致。一、资产占用情况。有资产总额4391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8623万元;长期资产119219万元;递延及其他资1299万元。负债总额42539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68748万元;长期负债56643万元。资产负债率96.87%。二、所有者权益13750(13748)万元,其中:集体资本9847万元;法人资本787万元;个人资本5314万元;资本公积105万元;盈余公积1044万元;未分配利润-3349万元。三、利润及利润分配。业收入17961万元,其中:利息收入15641万元;金融企业往来收入2226万元;手续费、租赁、其他营业收入94万元。发生营业支出16733万元,其中:利息支出3894万元;金融企业往来支出2236万元;手续费支出564万元,营业费支出7977万元;其他营业支出2062万元。上缴营业税及附加821万元,其中:营业税78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5万元;其他税金及附加1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702万元,上缴所得税402万元。
  粮食风险基金 2004年共筹集粮食风险基金1824万元,其中:一、粮食风险基金包干规模内省财政补助637万元;二、省专项补助粮食直补资金732万元;三、市县区财政自筹370万元(省包干自筹324万元,超任务46万元),四、市财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帮助隆阳区解决粮食直补缺口资金85万元。超额完成省下达全市粮食风险基金的规模。加上2003年结转1524万元,2004年利息收入10万元(市级4万元,隆阳区、昌宁县各2万元,腾冲县、施甸县各1万元),收入方合计3358万元。年内,省、市、县区政府批准共动用粮食风险基金2048万元。2004年度应补粮食购销企业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1920万元(应拨付种粮农民直接拨贴1092万元;应补地方储备粮食利息费用补贴162万元;应补政策性挂账利息补贴581万元;应拨付其他补贴85万元)。2004年度已拨补粮食购销企业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1881万元,县区欠拨粮食购销企业167万元。支出方合计2048万元,收支相抵,结转2005年粮食风险基金1310万元,其中:市级468万元;隆阳区31万元;施甸县606万元;腾冲县11万元,龙陵县119万元,昌宁县242万元。扣除欠补资金167万元。
  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 党中央极为重视“三农”工作。2002年,国务院决定实施民心工程。2004年,退耕还林补粮改为直补现金。国家无偿向退耕还林农户粮食折现补助的标准是:每退耕一亩耕地补原粮150千克,每千克1.4元;每亩教育、医疗补助20元。年限是:经济林5年,生态林8年。省增加每千克粮食调运费0.2元。全市至2004年底列入补助面积112平方千米,涉及77个乡镇、44763户,涉及兑现现补助资金3528万元,粮食运费补助资金504万元,教育、医疗补助资金336万元,累计应兑现折现补助资金4368万元。历时一个半月,2004年底全部兑现到户。整个折现补助工作坚持有利于调动农户积极性、确保工程质量、确保退耕还林成果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保护退耕农户利益、增加农户收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使退耕户得到了实惠。
  办理退税 2004年市财政局继续代财政部驻云南财政专员办事处办理一般增值税退税业务,实行“先征后返”,负责对退税进行审核、申报、管理和监督。年内,全市共退税9户、211.1万元,比上年减少30.2万元,下降12.5%。其中:劳改企业退税1户、43万元,民贸企业退税2户、0.5万元,宣传文化企业退税6户、167.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自2004年起,能源综合利用企业已由“先征后返”改为即征即退,由国税部门办退(主要是湾甸劳改农场下属水泥厂),不纳入财政统计。通过退税,有力地支持了本市监狱劳教企业、宣传文化单位、边疆民族贸易企业的发展,使国家对特殊行业及边疆民族地区的关怀落到了实处。
  预算外资金管理 2004年,财政部报表编报口径变动,收入反映的是各部门和单位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当年缴入财政专户的资金总额;支出反映的是当年从财政专户中拨付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数(即小口径)。全市参加汇编数为968户,同口径比上年减43户。减少原因:报表编报口径变动;党政机关改革中机构撤并。2004年全市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收入184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665万元;主管部门集中收入474万元;乡镇自筹、统筹资金收入26万元;其他收入8235万元),同比增收2776万元,增17.77%。增收原因:行政性收费、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主要是由于全市认真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从规范项目管理、票据管理、资金管理入手加强监管,同时在认真清理收费的基础上,加大教育收费追缴力度,不断加强农村中小学“一费制”管理,使一些滞留于财政专户管理之外的收费缴入了财政专户;乡镇自筹、统筹资金收入减少,主要是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乡镇统筹。全市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支出15759万元,同比减支598万元。减去政府统筹资金2497万元,加上2003年预算外财政专户结余4721万元,2004年全市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滚存结余4865万元。全市当年政府统筹资金2497万元,比上年增加622万元,增长33.17%。1998年~2004年,全市共统筹资金12298万元。发挥了预算外资金平衡政府预算、增强财政调控、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积极作用。
  农类支出 2004年,全市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共25151万元,比上年增加4636万元,增长22.6%。增长原因:农类各项专款支出增加;人员工资增长。农类支出占财政总支出197664万元的12.7%,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与上年持平。其中:一、农业支出15051万元,比上年增加3317万元,增长28.3%。具体支出:行业管理7465万元;自然灾害救助259万元;农业生产资料补贴726万元;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8万元;土地管理支出461万元;农业综合开发3119万元,其他农业支出3013万元。二、林业支出5368万元,比上年增加568万元,增长11.8%。具体支出:行业管理3978万元;森林救灾252万元;天然林保护180万元;退耕还林37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1万元;造林364万元;防沙治沙8万元;其他林业支出209万元。三、水利和气象支出3490万元,比上年增加259万元,增长8%。具体支出:水利行业管理1291万元;防汛岁修抗旱767万元;水文水质水土水资源管理90万元;水利建设1181万元;气象支出161万元。四、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1242万元,比上年增加492万元,增长65.6%。增长原因:县级财政配套支出增加。具体支出:财政扶贫资金813万元;边境建设事业补助370万元;民族工作费59万元。
  扶贫支出 2004年,全市除从国库支出市、县区扶贫资金813万元外,从专户支出的中央和省级扶贫资金6339.2万元。具体支出:异地开发100万元;温饱村项目520万元;安居工程(茅草房改造)1641万元;科技扶贫100万元;重点村扶贫76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4万元;边疆贫困卫生室建设51万元;以工代赈1386万元;民族乡综合开发100万元;中外合作昌宁县配套资金75.2万元;贫困县项目管理费42万元;农村独生子奖励资金740万元;科技及产业扶贫400万元;贫困国有林场扶贫项目资金135万元;扶贫重点县农村劳务输出资金70万元;扶贫救灾资金80万元;隆阳区西山扶贫60万元;施甸县太平乡扶贫20万元;施甸县创新扶贫机制试点管理费5万元。效益:2004年全市又有3万人脱贫。
  农业综合开发 一、组织实施200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开发项目于2004年底全部竣工,工程质量好,大部分水利工程达到优良工程,并通过了市级验收。完成项目建设总投资6859万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资金3026万元,多种经营项目资金3843万元。完成中央财政投资支出2069万元,省级财政投资支出71306万元,市级财政投资支出145.16万元,县、区财政投资支出413.338万元,企业贷款支出1900万元,企业和群众自筹投资支出1035.5万元。项目竣工率均为100%,资金到位率为100%,保证了项目工程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做到当年开工当年见效,加强了农业基础设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项目争取。2004年争取到国家和省开发办立项投资20项,项目建设总投资6397万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资金3416万元,产业化项目资金2981万元。(中央财政投资2049万元,省级财政投资925万元,市级财政投资64万元,县、区财政投资40万元,企业贷款1330万元,企业和群众自筹投资1989万元)。三、农业综合开发调研。编制了《保山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保山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申报程序》和《保山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办法》。还组织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源的调查,摸清了全市土地治理现状和龙头企业情况,为今后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立。年末,已初步建成了市、县两级的项目储备库,并组织申报200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五、财务监督管理。针对“报账制”工作存在的问题,2004年5月,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市5县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核算管理进行全面检查。根据省开发办制定的《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报账的程序和做法。组织系统内会计人员,加强对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为基础的有关业务知识学习。专人到施甸县和市农业局帮助建立资金管理台账,规范和完善会计电算化核算,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六、配合农口部门做好部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七、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八、对省开发检查组提出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九、继续实行和完善竞争类项目立项专家评审制度,降低项目风险,使项目达到客观、科学的要求,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建立土地治理项目立项竞争机制和科技项目责任制,继续实行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和项目监理制度,改革和完善工程建成后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实行项目建设中期检查和年度考核制度,以此为基础切实建立奖惩机制。进一步制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完善计划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办发实施细则。
  科教投入 2004年,全市财政预算内科学和教育支出共49414万元,占财政总支出191230万元的25.8%,比上年增1.7个百分点。其中:科技三项费用支出1024万元,比上年增加609万元,增长147%;科学支出436万元,比上年增加40万元,增长10%;教育支出47954万元,比上年增加9769万元,增长26%。科教投入增长的原因:一、市县区认真贯彻2003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市财政自该年起每年安排教育专款550万元,用于学校建设,发展高中、信息技术教育等,各县区也按要求安排了一定的教育专款。二、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全市共规划实施94个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及部分寄宿制项目和布局调整项目。通过实施项目,新增校舍面积18.62万平方米,排除危房8万多平方米,年末,中小学拥有计算机的人机比例达61∶1,较大地改善了中小学的办学条件。
  社保支出 2004年,全市社保事业费预算内支出43424万元,比上年增加8324万元,增长23.7%,占财政总支出197664万元的22%,比上年增0.3个百分点。其中:一、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527万元,比上年增支4269万元,增长26.3%,占社保事业费支出的47.3%。增支原因:离退休人员增加和调资。二、医疗卫生支出10515万元,比上年增支754万元,增长7.7%,占社保事业费支出的24.2%。增支原因:各县区按比例配医保资金投入增加400万元;2003年开始增加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增加艾滋病防治69万元,设备投入增加30万元。三、抚恤和社会福利事业费共支出8572万元,比上年增支2207万元,增长34.7%,占社保事业费支出的19.7%。增长原因:腾冲县“七一八”洪灾增支885万元;隆阳区“十一九”地震增支500万元;低保人月均156元提高为166元,全年共投入2759万元,比上年增加355万元。四、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810万元,比上年增加1059万元,增长38.5%,占社保事业费支出的8.8%。增加原因:上级加大再就业经费投入增加485万元,增加其他社会保险、劳动力输出经费238万元;提高养老保险补助标准,上级转移支付增加138万元,各县增加38万元;失业保险补助增加80万元;增加经办机构经费80万元。
  社保财务管理 一、大力促进再就业工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2004年财政社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和完善再就业政策,从税费减免优惠、小额信贷担保、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方面,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及大龄就业困难对象进行扶持。按保劳社〔2003〕108号文精神,补发了3213名失业人员的救济金,金额1226万元。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条件,2004年开展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信贷工作,与经办银行多次协调,完善小额信贷贷款办法。二是加强再就业资金管理力度,确保再就业政策落实到位。积极稳妥地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即“三条保证障线”向“两条保障线”)的并轨工作。二、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办好“民心工程”,发挥好最后一道“安全网”作用。按要求从10月起将低保对象标准从156元增至166元,人均提高10元。及时下达资金,确保2004年国庆节兑现到对象手中。全市低保享受人数29771人,共拨付低保资金2759.2万元(省财政2561.7万元,市县财政197.5万元)。三、进一步加强社保财务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透明。一是对市直社保口8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检查;规范单位会计核算,提高对资金的管理水平;二是按省厅要求,完成对龙陵县新型合作医疗财务的检查。三是对残疾人保障金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做了调查,对发现的“仍按预算外资金管理”、“支出随意性大”、“收缴保障金入国库数少”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四、做好当前难点、热点的社保财务工作。一是做好对“五费”(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交税务征收后的对接工作,将所收到的基金全部交到财政基金专户,理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体系,真正做到“税务征收,财政监管、社保发放”。年底,收入财政社保专户的“五险”费达13400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当年应征数9014万元,实际征收7515万元,当期收缴率为83%。补收历年欠费1221元,回收率29.4%;企业改制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3343万元,同比增收4212万元,综合征收率为134%。二是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的落实工作。10月底,全市在企业军转干部722人,在职303名,退休419名,妥善解决了他们的养老金、医疗保险问题,对困难人员实行补助,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五、及时落实退休人员相关待遇。一是落实中组部〔2002〕13号文件精神。保证全市502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春节前拿到从2001年7月1日执行的补助金。二是落实符合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对我省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在生活上给予适当补贴的意见》,保证了全市344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国庆节前领到补助。六、做好救灾财务工作。年内,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频频发生,全市直接经济损失102351万元。及时上报全市灾情,争取省级补助资金计2248万元(其中:水灾省财政补助885万元,地震省财政补助700万元),收到社会意向性捐款411.5万元(水灾216万元,地震90万元,其他105万元)。均按资金性质实行专款专用。七、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该制度是政府拨款和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对患大病农村五保户和困难农民家庭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全市于2004年建立此项制度,由民政、卫生、财政三部门负责实施。实行个人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乡(镇)政府负责发放。年底,省、市政府已注入资金337万元(省314万元,市23万元)。资金已按规定纳入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管理,全市已有2784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民从中受益。八、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管理工作中的弱项,各单位也不太重视,形成了死角。2004年,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力度,对市卫生局、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老干活动中心的固定资产的报损情况进行核实,属于报废的,经实地核实后按规定从账面上核减,从而做实固定资产账。参与市中医院与隆阳区一中的整合,严格按规定办理,对中信会计事务所做的《中医院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认定。此外,对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划转作了批复。
  基建支出 当年,中央、省、市三级基本建设预算内共投资38503.73万元(含预算内财政拨款28263.73万元),比上年增加15103万元(含调增其他杂项支出—耕地开发专项支出、城市维护费、抗震加固补助经费等12700.2万元),增长64.5%。其中:一、中央、省当年预算内投资37707.73万元(含国债专项资金9444万元),加上2003年结转1760.5万元,收入方合计39468.23万元。下达预算指标24008.0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2005年15460.2万元。二、市级预算内安排基建投资796万元,加上2003年结转66万元,收入方合计862万元。实际支出77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2005年92万元。1998年~2004年,全市财政(不含交通等部门)累计争取到国债投资52443.3万元(1998年520万元,1999年2354.5万元、2000年4149.4万元、2001年12122.4万元、2002年11431万元、2003年12422万元、2004年9444万元)。2004年省政府下达全市政府信贷资金5444.5万元,实际支出5158.3万元,结余286.2万元。为用好专项资金,在项目的选定上,严格贯彻“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先安排在建项目,防止撒胡椒面和“胡子工程”。主要用于:耕地开发;保山师专搬迁;贫困农民异地扶贫搬迁;水库除险加固;解决农民人畜饮水;以工代赈;城市环保;交通、教育、政法、卫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退耕还林等生态保护工程。效果:打牢了基础,有利于全市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在管理上:一是严格预算审核把关,按工程进度和资金用途及时核拨资金。二是加强资金监管,依法严肃处理虚报项目、骗取国债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国债资金安全。
  政府采购 年内,全市实现政府采购767批次,实际采购金额10435.61万元,与单位采购预算相比,节约资金542.46万元,节约率4.94%。其中: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等形式集中采购527批次,采购金额6534.56万元;批复单位自行分散采购240批次,采购金额3901.05万元。级次上:市本级实现采购127批次,实际采购金额2890.67万元,与单位采购预算相比,节约资金106.09万元,节约率3.54%。其中:集中采购88批次,金额2145.34万元;批复单位自行分散采购39批次,金额745.33万元。其余为县区采购数。采购对象:主要是电子办公设备、医疗专用设备、公务用车、房屋装饰及绿化等。采购过程中,均坚持了公开采购内容、办事程序、采购方式和采购结果的原则,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使用单位及供应商的监督,有效地避免了“集中腐败”。
  会计管理 一、认真宣传贯彻《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继《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企业会计制度》颁布之后,2004年又颁布了《云南省会计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全市把宣传贯彻《条例》与认真落实《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日常会计执法检查、会计业务指导、咨询、管理结合起来,组织全市广大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参加《条例》百题知识竞赛,参赛单位共965个,收回《条例》百题知识有奖竞赛答题卡5531份,参赛人员占全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数7804人的70.87%,占在岗人数5462人的101.26%;举办培训班18期,参训人数1700多人;上街发放宣传单3000多份,悬挂宣传标语13条。通过此次《条例》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会计人员遵纪守法、维护财经秩序的自觉性,提高会计管理工作在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地位。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许可法》于2004年7月1日实施后,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会计行政管理中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对会计管理工作中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和检查。明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进行年检,不能举办任何强制性质的培训班,不再审批和指定考前培训单位;同时重申各个审批事项,要求在醒目位置悬挂或摆放收费许可证、工作宣传栏以及公示牌等。三、积极在国有企业推行新制度、新准则。为实现2005年前在国有企业全面实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目标,当年加大了推行力度。鉴于全市国有企业为数不多,且多为亏损企业,有的正处在改制中,如保山汽车运输集团公司、保山建材实业集团公司等,均暂时无法执行新制度。少数执行新制度的几个单位,也因企业规模小,效益差等原因,执行得不彻底。目前,有21个单位执行了新制度。四、组织了2004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当年3月,根据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安排,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扩大宣传面,最大限度的争取考生,报名人数达157人,报考审计的科次为44科次,税法为65科次,会计为120科次,经济法为80科次,财务成本管理为46科次,共计355科次。五、组织200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注册会计师考试。考试分别于5月和9月举行。六、完成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试报名于当年的10月15日~11月10日进行。经25天的努力,全市报名909人。其中:中级468人(市直190人,隆阳区81人,施甸县35人,昌宁县51人,腾冲县78人,龙陵县33人);初级441人(市直167人,隆阳区100人,施甸县30人,昌宁县34人,腾冲县56人,龙陵县54人)。七、组织了200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报名及考试。考试报名工作于7月进行,全市共报考382人(市直92人,隆阳区122人,施甸县47人,昌宁县35人,腾冲县52人,龙陵县34人)。考试于11月8日~9日举行。会计基础知识报考382人,出考313人,出考率81.94%;会计实务报考382人,出考307人,出考率80.37%;财经法规报考382人,出考300人,出考率78.53%。八、统筹安排,搞好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强化会计电算化管理。全年举办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班57期,经考试合格取得会计电算化合格证的人数达1702人,使全市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九、积极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会计基础工作在经济管理中的重要基础作用越来显现,同时,其薄弱环节也越来越突出,表现为账目混乱、财产不实、数据失真。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全市积极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工作,全年验收了16个单位,并对原已验收合格的部分单位进行了复查工作。十、顺利完成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保山分校的移交。保山财校被合并后,市财政局领导决定收回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保山分校。经过一段时间的清理,学校已收回,学校的工作正常开展。学校现有学生213人(中专4人,专科62人,本科147人)。当年有76名毕业生顺利毕业。
  财政监督检查 一、认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7月初到8月底,为认真执行《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全市共抽调检查人员14人,其中:聘请注册会计师2人,组成3个检查组,抽查了4个单位(会计师事务所1户,企业3户)。(一)对施甸县印刷厂和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情况。从检查情况看,两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较往年好,没有发现重大的违法违规现象,但企业财务管理核算仍存在不规范等问题,一是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证上岗,如施甸县印刷厂副厂长兼出纳;二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核算不规范,原始单据普遍存在手续不全,发票没有经办人签字或领导签字审批,记账凭证签字或盖章不齐全,账簿没有做到日清月结;三是往来款未及时清收,如昌宁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历年应收账款为959.8万元、个人借款61.2万元,势必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二)对保山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一是对审计业务的检查,对该所2004年23项审计业务抽查了14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9项,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4项,专项支出审计1项),抽查率为61%;二是对验资业务的检查,抽查验资报告3份;三是延伸检查云南泛洋木业有限公司,对该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金、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利润等进行认真审计复核。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程序、审计报告基本合理,总的执业质量是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不存在降低收费造成恶性竞争的行为。二、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3月,制发了《关于开展财务检查的通知》(保财监〔2004〕1号),检查面按照行政政法、教科文、农业、社保主管科室分管单位的30%确定。共检查17个单位,对查出的问题下达了处理决定。三、认真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基础数据核实工作。省厅对各地州市范围内的省级单位委托地州市财政部门进行核实。一是在春节前及时召开市税务、工商、交警、技术监督、药品监督单位领导和财务主管会计会议,布置审核的相关工作;二是从市局相关科室和县局抽调19名骨干组成2个组进行核查;三是集中核查组成员学习核查规程,统一口径,统一认识;四是先行试点,选取业务单纯的市702中波台和经费收支较大的市交警支队、隆阳区交警大队3个单位先集中核查,取得经验后分组进行。按时完成34个单位经费收支、人员、车辆基础数据核实工作。四、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根据省财政厅、监察厅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进行清理的通知,由市、县区财政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检查,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拖欠公款清理工作于2004年9月中旬自查清理结束,全市共下发清理表480份,自查清理单位480个。在各县区、各单位自查清理基础上,2004年10月上旬再次制发表格进行清理核实,此次清理核实到人、借款时间、借款原因、制定还款计划等,各县区、单位均做了认真地核实上报。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74人、990365元,已偿还38人、564237元,未偿还36人、426128元;领导干部批借公款3人、235000元,已偿还31740元,未偿还203260元。
  财政专款专项检查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云政办发电〔2004〕035号),7月~8月,全市对2003年~2004年上半年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由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配合共同抓好此项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从市直13个部门抽调了31名业务骨干,组成7个检查组,分别由市监察、财政、审计局领导带队,于7月17日~26日对五县区的11个乡镇、53个县区直单位和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计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局、市民政局等11个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云办发电〔2004〕035号内部明电附表填报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办〔2004〕137号)要求的填报口径,2003年至2004年上半年,全市财政专项资金总额为67345万元(2003年度56326万元,2004年上半年11019万元),其中:中央、省46416万元(2003年度41877万元,2004年上半年4539万元),占68.9%,市11099万元(2003年度7947万元,2004年上半年3152万元),占16.5%,县9830万元(2003年度6502万元,2004年上半年3328万元),占14.6%。分类情况是:1.基本建设资金(含国债资金)19447万元(2003年度17275万元,2004年上半年2172万元),其中:中央、省17381万元(2003年度15437万元,2004年上半年1944万元),市2066万元(2003年度1838万元,2004年上半年228万元)。2.支农资金(含农业开发资金)12928万元(2003年度10225万元,2004年上半年2703万元),其中:中央、省8661万元(2003年度7526万元,2004年上半年1135万元),市1465万元(2003年度1078万元,2004年上半年387万元),县2802万元(2003年度1621万元,2004年上半年1181万元)。3.扶贫资金6267万元(2003年度5852万元,2004年上半年415万元),其中:中央、省5355万元(2003年度5110万元,2004年上半年245万元),市417万元(2003年度367万元,2004年上半年50万元),县495万元(2003年度375万元,2004年上半年120万元)。4.社会保障资金2889万元(2003年度2432万元,2004年上半年457万元),其中:中央、省2574元(2003年度2302万元,2004年上半年272万元),市261万元(2003年度96万元,2004年上半年165万元),县54万元(2003年度34万元,2004年上半年20万元)。5.救灾资金1136万元(2003年度877万元,2004年上半年259万元),其中:中央、省943万元(2003年度723万元,2004年上半年220万元),市61万元(2003年度),县132万元(2003年度93万元,2004年上半年39万元)。6.教育资金3938万元(2003年度3255万元,2004年上半年683万元),其中:中央、省2911万元(2003年度2901万元,2004年上半年10万元),市336元(2003年度316万元,2004年上半年20万元),县691万元(2003年度38万元,2004年上半年653万元)。7.卫生资金2336万元(2003年度2207万元,2004年上半年129万元),其中:中央、省1011万元(2003年度),市344万元(2003年度256万元,2004年上半年88万元),县981万元(2003年度940万元,2004年上半年41万元)。8.计生资金834万元(2003年度697万元,2004年上半年137万元),其中:中央、省454万元(2003年度),市138万元(2003年度60万元,2004年上半年78万元),县242万元(2003年度183万元,2004年上半年59万元)。9.国企改革资金1165万元(2003年度965万元,2004年上半年200万元),其中:中央、省685万元(2003年度),市400万元(2003年度200万元,2004年上半年200万元),县80万元(2003年度)。10.技改贴息资金214万元(2003年度),其中:中央、省214万元。11.政法及其他专项资金16191万元(2003年度12327万元,2004年上半年3864万元),其中:中央、省6236万元(2003年度5523万元,2004年上半年713万元),市5469万元(2003年度3675万元,2004年上半年1794万元),县4486万元(2003年度3129万元,2004年上半年1357万元)。
  二、从检查情况看,全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总体是好的,主要表现在:(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有分管领导。(二)市级财政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比较规范,基本做到了按计划及时下达拨付。(三)全市都牢固地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尽可能的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项目配套和建设。(四)投入效益比较显著,教育、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大多数项目资金到位率比较高、管理比较完善,效益显著,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不可取代的作用。(五)对国债、扶贫等专项资金实施封闭管理、报账回补等管理制度,在实践中落实情况较好,在项目计划安排、资金投放使用方面,全市均广泛推行了公示制、招投标制和项目法人制度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由于全市财政困难,收支矛盾突出,部分县区资金缺口大,资金调度紧张,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财政专项资金滞留现象。截至当年6月底,县区滞留2003年度财政专项资金2022.51万元,占总额的3.6%,其中:中央、省专项资金1868.21万元,市级专项资金154.3万元,分别是:1.隆阳区,滞留449.41万元(中央省419.41万元,市30万元),其中:教育资金151.41万元,基本建设资金298万元;2.施甸县,滞留1418.1万元(中央省专项资金1293.8万元,市124.3万元),其中:教育资金35.8万元,卫生资金15万元,计划生育资金30万元,基本建设资金556万元,支农资金476万元,其他资金305.3万元。3.龙陵县,滞留155万元(中央、省专项资金,教育60万元,基本建设95万元)。滞留原因:一、客观上上级专项资金指标下达较晚,当年一些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二、收支矛盾突出,资金调度困难,如施甸县是国家重点帮扶县,财政非常困难,除比较特殊的专款外,很难按计划及时拨付;如隆阳区为了支持大保公路建设,1999年以来垫付征地、搬迁等资金14880万元,由于资金不到位,区财政垫付资金4880万元(国库资金3750万元,银行贷款1130万元),按照省政府在保山召开的现场办公会议精神,隆阳区垫付的资金待路修好后收费优先偿还,但至今仍未落实,影响了国库资金的正常调度。(二)由于全市财政困难,大多数项目没有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造成项目单位经费紧张,影响了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三)少数单位和部门会计基础比较薄弱,财务核算不够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待加强。三、认真整改,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全市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一)以专项检查为契机,对全市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整改。针对自查和重点抽查的情况和问题,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都及时组织进行了整改工作。市监察、财政、审计局于8月23日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整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紧急通知》(保监发〔2004〕9号),要求全市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整改,要求8月底前整改完成。(二)进一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发展经济,增强财政实力。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教育等领域,仍然存在着投入不足甚至是严重不足的问题,请中央、省继续给予本市倾斜和支持,加大对全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三)建章立制,使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1.现行管理制度大多是以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为前提的补充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存在零散不统一的现状,责成市财政局会同审计、监察部门着手研究制订《保山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健全的制度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2.今后,市、县区政府在安排年度预算时,对没有安排工作经费(项目管理费)或支出范围难以事先一一界定的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安排一定的项目工作经费,列为本级项目配套资金进行管理。3.今后中央、省两级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改革对农村、农民的补助办法和补贴方式,直接对农户的补贴补助项目和资金将逐步增多,责成农业、林业、教育等部门尽快在认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安全、便捷的对农户(农民)补助补贴支付管理办法。4.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做到账务规范化、统一化、制度化和标准化。保持财会人员的相对稳定。(四)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益评价评审制度,对其支出实行跟踪管理、追踪问效,确保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商业保险清理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监察厅《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云财金〔2004〕115号)要求,全市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清理清退工作,共下发“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清退情况统计表”761份,自查清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761个,其中:党政机关336个、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48个、不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27个。全市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单位13个,占自查清理单位的1.7%,其中;党政机关4个,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不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13个单位参保人员共1033人,已缴保费总额47.26万元,其中:寿险14.55万元、补充医疗保险32.06万元,意外伤害险0.65万元。应清退资金39.95万元,已全部清退。
  借款清收和债权处置 3月5日,由保山市财政局草拟,保山市政府下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财政有偿借款清收和债权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保政发〔2004〕22号),对借款清收和债权处置的原则、方法、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此《办法》适用于80年代至90年代末市级财政支农周转金、支工周转金、文教周转金、扶持外贸生产周转金、商贸周转金和财源建设周转金等财政有偿借款。截至2003年底,全市应还未还的借款本金余额22833.22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18472.97万元。
  着装整顿 一、基本情况。全市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文件的通知》(云政办发〔2004〕26号)、《关于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行〔2004〕43号)文件要求,以《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文件的通知》(保政办发〔2004〕25号)、《转发云南省财政厅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整顿统一着装文件的通知》(保财行〔2004〕19号)及时下发到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政府、财政局、监察局、政府纠风办,对全市整顿统一着装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置。全市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在市、县区政府的领导下,实行市、县区两级各负其责的工作原则。采取由财政局牵头,监察局、政府纠风办和主管部门等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市直及各县区均组建了整顿统一着装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县区财政局,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整顿工作。组织召开有关单位领导参加的整顿统一着装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广泛宣传发动,为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根据上级的安排,全市整顿统一着装工作,自2004年3月5日起始,按准备和发动阶段(4月20日前)、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前)、核实抽查阶段(7月25前)和处理总结上报阶段(9月20日前)有条不紊进行。二、清查出来的主要情况。全市应自查单位550个(含二级单位,不含中央、省属驻保单位),实际自查550个,自查率100%。经自查和抽查核实,全市有34个部门有统一着装。经按《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实施意见》(财行〔2004〕15号)文界定,全市统一着装清查结果是:(一)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部门12个,整顿前实际着装数2996人。其中:公安部门1622人、检察系统312人、法院系统449人(含合同制法警14人)、司法局司法警察4人、森林公安部门122人、禁毒劳教部门52人、植保检疫部门34人、渔政管理部门56人、森防部门16人、卫生监督部门205人,旅游部门公安派出所4人,畜牧部门口岸畜检120人。支出着装经费594.37万元,人均1982元。不符合着装规定(清理整顿)399人,整顿后实际着装人数为2597人,扩大着装范围的单位7个,自费比例不足的单位7个。收回制式服装453件套,收回制式标志385件,补缴自费比例不足金额5.16万元。(二)未经国务院批准着装的部门20个,整顿前实际着装人数2879人。其中:环保部门55人、司法部门174人、交通部门201人、农机监理部门126人、兽医卫生监督部门156人、农业环境检测站5人、水利部门58人、水务部门108人、林业部门761人(林业局机关660人、林业资源部门24人、林业能源部门7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局70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26人(局机关17人、社保中心4人、就业中心4人、医保中心1人)、民政局5人、计生系统127人、建设部门183人、国土资源部门336人、经贸系统15人、文化局4人、乡镇单位(腾冲县统计)452人、计委(物价检查系统)59人、军供站4人、旅游部门24人。支出着装经费391.87万元,人均1361元。违规着装(清理整顿)2879人,整顿后已于9月15日前全部“脱装”,并按11条规定进行了处理:收回制式服装8270件套,收回制式标志4865件,收回服装折价款2.7万元。(三)仿制服装2个单位,着装27人,支出着装经费4.8万元,整顿后已于9月15日前全部“脱装”,收缴服装118件套。三、处理违规制服及标志的具体规定。根据省财政厅、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处理违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通知〉的通知》(云财行〔2004〕18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云财发电〔2004〕51号)内部明电的要求,结合市直单位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发了《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监察局、保山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处理违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通知》(保财行〔2004〕50号)文,对市直单位违规(未经国务院批准着装的,经国务院批准着装但擅自扩大着装范围的,仿制国务院批准制服式样的)制服及标志,制定了11条可操作的处理规定,并召开了由市直29个着装单位的领导、财务主管参加的处理动员大会。11条规定是:(一)违规制服,9月15日前,不讲理由,不讲条件,一律实行“脱装”处理并在今后执行公务中不得再行着装。(二)未经国务院批准着装和仿制国务院批准的制服,2003年12月31日前配发,已向着装人员收取50%以上工料费的不予收回,留给个人使用。(三)对未经国务院批准着装和仿制国务院批准的制服,未收取工料费或工料费收取不足的制服,折价处理给个人,折价方法是:2003年制服折价50%,2002年制服折价40%,2001年制服折价30%,以前年份的制服不再折价。(四)对经国务院批准着装,但自费比例不足的要补足自费金额;属扩大范围着装的,在补足自费比例后可将服装留给个人使用。(五)用公款购置统一工作服,未收取工料费和工料费收取不足50%的要补缴款项。今后不得再用公款购置统一工作服。(六)按规定留给个人使用的服装,在执行公务时一律不得穿着。对个人不愿意留用服装的,不再退还已缴款项,由着装单位集中填写“保山市违规制服及标志收缴清单”(一式三份)后缴市财政局对口科室。(七)对库存的违规制服和对全部违规制服(库存、已发给个人及处理给个人)的大檐帽、帽徽、臂章、领花等标志,由着装单位集中填写“保山市违规制服及标志收缴清单”(一式三份)后缴市财政局对口科室。(八)折价款和补缴的款项由着装单位集中造册后缴市财政局国库科。(九)所收缴的服装及标志缴由市整顿统一着装办公室集中统一处理,在市纠风办的监督下销毁标志,所收缴的服装,经市政府同意后用于救灾和扶贫,并在服装上加印“救灾专用”或“扶贫专用”。(十)2004年1月1日以后,顶风违规购置制服及其标志的,一律没收,缴市整顿统一着装办公室处理。(十一)此次清查后,市直各单位不得违规着装,也不得用公款购置统一工作服。违者,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党纪、政纪责任。处理要求:除按云府办〔2004〕154号“治超一线人员暂缓脱装”(全市涉及288人)外,其余单位统一缴钱或缴服装,务于2004年9月20日前上缴完毕。四、整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一)清理整顿工作的难点和矛盾集中在行政执法部门,少数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不着制服执法权威性不够,给整个清理整顿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二)上下不统一,条块不一致。虽将一些着装部门纳入清理整顿对象,但对其服装未作明确处理,造成全市个别部门在观望,给处理违规服装带来很大难度。建议该项工作真正按“自上而下、条块结合”的方针来实施,减少下级部门的工作难度。(三)全市清查结果表明,违规着装均为省以上文件规定,全市无一例行文绕一着装的。通过此次清理整顿后,建议上级部门加强对统一着装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以防“执法必衣”的死灰复燃。
  财政重大突出事件应急方案出台 7月27日,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保山市财政局制发了《保山市财政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保财办〔2004〕12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财政法规和《保山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保山市财政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安》二本工作方安中的“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因人为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建筑安全事故、爆炸、危险化学品污染或泄漏、火灾、压力容器管道事故、交通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疫情、中毒、大型集会活动安全事故等;严重危害人、畜、植物安全的动植物传染性病虫害。三、本工作方案随《保山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而启动。四、设立保山市财政局重大突发事件工作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预算科科长,国库科科长、社会保障科科长、农业科科长、行政政法科科长、教科文科科长、办公室主任、监督科科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社会保障科,负责联络协调、汇总上报工作。五、本工作方案启动后,全局干部职工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恪尽职守,不得请公休假、探亲假、事假,手机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服从调遣。驾驶员应当保持车况良好状态,确保车辆随时可以出动。六、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资金由紧急救灾经费、财政预备费、上级专款、社会捐款等构成。相关科室应当积极主动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七、接到保山市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动用应急资金通知后,按特事特办的原则办理。必要时可以先行拨付,后补办手续。预算科应当单独或会同重大突发事件专项资金对口科室及时提出动用应急资金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立即下达预算指标。国库科应当按照预算指标及时调度和拨付资金,并将资金拨付情况通知相关科室,督促所拨资金及时到位。社会保障科、农业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负责审核用款计划和补办完善相关手续。社会保障科应当单独或会同民政部门提出动用救灾捐赠专户资金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及时拨付救灾资金,并督促所拨资金及时到位。随时汇总并向组长或副组长汇报全部应急资金拨付、使用情况。预算(专款)指标下达后,资金拨付必须在银行营业时间6小时内完成。八、办公室应当做好应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搞好接待,安排车辆,通报信息。九、对应急资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重大突发事件结束后,由监督检查科牵头,在本局相关科室和有关部门的参与下,对应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向应急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十、积极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任务。十一、对失职者,依照相关法规及党纪、政纪予以惩罚,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农村税费改革 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主体改革于2003年7月启动,于2004年5月完成了主体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4年6月7日~15日通过省验收。被省评为党委政府满意,群众满意,基层领导满意的“三优工程”,定为优秀。一、主要做法:(一)领导重视,做到“四到位”。一是领导到位。全市各级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政府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各县区、乡均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制,既挂帅,又出征。二是机构到位。市、县、乡共成立领导小组88个、1217人,办公室88个、1025人。市级2003年6月~2004年3月召开领导小组会、工作会、电视电话会等13次。三是人员到位。县区级抽调工作队员861人,乡镇级2009人,共2870人,保证了每个村有县、乡工作队员2~3人。市、县两级督导组212人。在方案落实阶段,各级领导小组、税改办、工作队、督导组、相关部门人员及村组干部达到24364人。四是经费到位。全市各级共支出工作经费1007万元。(二)认真筹备,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自2001年以来多次开展面上的调查测算,2002年组织人员到省试点县参观学习,对乡镇、村、组、农户开展调研,为全面推开打下坚实基础。2003年4月3日全国电视电话会后,针对机构人员变化情况,于5月7日,市级及时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6月6日,召开了市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7月全省召开第二次农村税费改革会议,全市税改试点工作全面启动,8月4日出台了全市税改工作方案。(三)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在《保山日报》开辟了“改革农村税费,促进农村发展”专栏,市、县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了“农村税费改革”栏目;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10条“保山市农村税费改革宣传标语”下发,全市悬挂、张贴标语117690张;张贴《公告》31070份,发放《公开信》59.7万封,占全市农户数的100%;黑板报4045期,墙报4356期;电视播报新闻630条,报纸刊载新闻241条,电台播发新闻244条,广播宣传19917次,电影宣传748次,宣传车223次,文艺宣传112次;制发简报637期,发放宣传单144000张;其他宣传6762次。(四)抓好培训,吃透政策。市税改办对市、县区税改办工作人员共80人进行4天专门培训。全市各级以多种形式组织培训744次、265897人次。(五)深入调查,认真测算,实事求是编制方案。实行“三上三下”的审核把关,有的反复修改10多次。在此基础上,按照《云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报审办法》,市、县区、乡镇编制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市、县区两级制定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及机构改革、教育布点等10个方面的配套改革具体实施意见。2003年11月15日,全市税改实施方案正式上报省政府审批,12月15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六)认真抓好方案落实。1.做好第三榜公布工作。省批复方案后,市及时批复了各县区方案,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农村税费改革目标责任书》,全市掀起了方案落实的高潮。第三榜向农民群众公布计税土地面积、计税产量、计税价格、税率、农业税及附加、改革前后农民负担对比等具体内容,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由农户签字认可,全市第三榜签字到户率99.96%,超过省95%的要求。2.开展农业税清算,2004年3月末,全部将新的农业税任务清算落实到户。全市新的农业税方案核定数3505万元,落实到户数3473万元,比方案核定数减少32万元,减0.9%,2003年农业税预征数3279万元,通过清算,实际退还给农户426万元,实际向农户补收266万元。另外,灾情减免404万元,社会减免213万元,因达不到“村村减负,户户受益”政策落实减免151万元已落实到户。3、认真填制发放一证一册。全市统一使用省地方税务局开发的《税费改革信息化管理软件》,制作发放到户《农业税纳税登记证》51.7万本,填制发放《农民负担监督手册》52.4万本。在发放中,认真向农户讲解证、册的意义、作用和使用方法。(七)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央、省分配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7393万元,市财政在2003年全部拨到各县区,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分配使用办法,并将转移支付资金下拨到乡镇、村,专款专用。(八)加强督查,确保政策到位。市级成立5个督导组,分别由一位市级领导任组长,各负责一个县区进行督查。市税改办分成两个组,分别对21个乡镇、28个村、63户农户进行了重点检查。(九)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全市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及政策咨询3029起(市税改办6起,县税改办8起,乡镇税改办271起,村2744起),答复率99.4%。(十)认真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市政府下发了验收办法,各县区对乡镇进行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市政府于2004年3月对县、区进行验收。验收组在听取汇报,查验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按不同类别随机抽取乡镇、村、组进行重点抽查,全市共抽查15个乡镇、33个村委会,对133户农户进行问卷调查,还走访了部分中小学校,召开教师座谈会,了解农村税费改革后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到位情况和学校收费的情况。验收结果专题向领导小组汇报,向各县区下发验收意见,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十一)加强农村税费改革档案管理。全市各级税改办抽调了档案部门的同志,实行税改档案资料专人管理。各县区档案管理部门还对税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乡村档案装订整理工作进行及时指导,按照《云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税改资料整理归档,做到档案收集齐全,规范整理归档。三榜公布的原始数据等已全部立卷归档,省验收结束后移交各级档案部门。二、主要成效:(一)促进了国民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改革的2003年,农村社会稳定,消费品销售平稳,物价平稳。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78元,增长5%。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4%。全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二)落实“两个减负”,密切干群关系。全市落实到户的农业税计税土地为664.13平方千米,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53267.12万千克,单产为266.85千克/亩,农业税及附加3473万元。改革前全市农民负担为年8353.1万元,改革后为3472.91万元,减轻农民负担4880.19万元,减负率为58.42%,人均负担从改革前39.2元减少为16.3元,人均减负22.9元,亩均负担从改革前的41.8元减少为17.4元,亩均减少24.4元。达到了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农民签字率不得低于95%,各项指标的落实误差范围要在10%以内,减负总额不低于4512.51万元”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主体改革的各项工作。改革前,村组干部向农民群众催收提留、统筹、集资款,工作难度大,干群关系比较紧张。改革后,基层干部工作量大大减轻,把时间和精力用于领导群众发展经济,组织开展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极大地改善了干群关系。(三)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得到基本保障。改革前村组干部的报酬、办公经费来源主要是向农民收取的提留款解决,由于大多数农民群众生活很困难,提留款收取标准低,收取比率低,多数地方的村组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大部分的组干部基本没有补贴。改革后,上级补助全市转移支付资金中,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为1089万元,加上每年实现的农业税附加580万元(农业税税率调整后则相应减少),合计村级可用资金1669万元,平均每个村1.83万元,专项用于村组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村组办公经费等,与改革前相比,支出有了较固定来源,多数地方的补助标准还有明显提高,极大地调动了村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必要投入得到基本保证。从2003年起,全市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全部上划县区级统发,确保按时发放。调整农村教学校点布局,使之进一步趋于合理,计划到2005年,将全市农村中小学从2000年的2700所调减为1974所,减少726所,减幅为26.9%。2003年末,已调减412所,初步达到了优化教育资源、规模办学、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目的。上级补助全市转移支付资金中,教育集资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转移支付资金为2421万元,已基本能够弥补改革前收取的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在确保农村教师工资全额发放和农村义务教育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还挤出一定资金用于危房改造和逐步偿还教育欠债,促进了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五)农村税费制度得到规范。通过“四取消”(取消乡统筹费,取消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从2003年起,三年内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制度),“两调整”(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一改革”(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一建立”(健立村内筹资投劳‘一事一议’制度”),初步确立了新的农村税费制度框架,从制度上理顺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把农村分配关系和农民负担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真正做到了每户农户有一张税费项目的“明白卡”,有一个税改政策的“明白人”,心里有一本承担税费的“明白账”,有效遏制了农村“三乱”现象。(六)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一些历史上由于水库建设、公路建设、城市建设、农民建房等原因,形成土地纠纷、有税无地、有地无税等问题。各县区实事求是,在省、市规定的原则下,制定了农业税计税土地和计税产量的核定办法,采取了分类分等的办法,由县平衡到村,乡镇综合平衡到组,因地制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核定农业税计税土地,合理确定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张榜公布,公开透明,群众认可,维护了农民的根本利益。(七)培养锻炼了一支干部队伍。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办法从各部门抽调了政治过硬、业务熟悉、作风优良的工作人员组成税改办和工作队,经近一年税费改革实践,锻炼了一支能掌握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队伍。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减负与保运转的矛盾比较突出。全市产业结构单一,集体经济薄弱,改革后,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大,维持乡村两级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支出的压力依然突出,特别是危房改造任务十分艰巨,全市农村中小学土木结构教学校舍面积占校舍总面积的37%,由于年久失修以及几次地震的影响,目前危房率达28%,居全省第一。全市危房改造每年需投入资金4700多万元。当年,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取消后,全市将减收7000万元以上,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农业税及附加将减收604万元,这些政策性减收将使全市保工资、保运转的压力进一步增大。(二)减负与化解乡村债务矛盾突出。2002年全市乡村债务达70885万元,其中公益事业性债务47955万元,(农村教育性欠债12642万元),经营性质的债务5218万元,其他17712万元,平均每个乡镇达864万元。改革后,取消乡统筹和村提留,偿债资金来源无法保障,若无必要的政策支持,消化乡村债务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且可能成为今后农民负担反弹的因素,影响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巩固和社会的稳定。(三)配套改革推进难度大。由于配套改革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有几项重点改革将打破原来的平衡,触及到一部分人和部门的利益调整,处理不好,将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实施起来难度较大。(四)历史遗留问题难处理。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乡村债务化解难、税费尾欠处理难、项目配套资金落实难、土地纠纷、山林纠纷、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混乱等一些历史问题将逐步暴露出来。成因复杂,时间较长,虽然在主体改革中解决了一部分,但若得不到较好解决,将会导致农民负担反弹,增加新的不稳定因素。四、下步工作:(一)继续深化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认识。(二)按步有序地实施撤并乡镇、调整教育校点布局等10项配套改革(第二步改革)。(三)在实施配套改革中,对2005年隆阳区的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其余4县全部取消农业税,2004年起全市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对种粮的农户实行直接补贴办法等”造成全市财政收入减收问题,深入调研,拿出对策,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四)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撰稿 陈绍雄)
  国家税务
  概述 2004年,保山市国税系统按照全国全省财税工作会议和地方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总体部署与要求,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依法治税,规范行政,强化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大力组织收入为主线;以以人为本、从严治队、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动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实现了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圆满完成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
  国税征管 2004年,保山市严重的风灾、洪涝、泥石流、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和边贸烟车间停产、复烤烟叶生产工艺转轨税收减少,以及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税收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给组织收入带来了较大的困难。由于中共保山市委、政府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工业立市”战略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有力推动,全市经济增势强劲,为税收增长提供了税源。保山市国税局年初开始,就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组织市、县(区)国税局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调配征管力量,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征管、税政等重点部位的工作,强化对重点地域、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精细管理。特别是面对西部大开发和调整个体税收起征点的政策实施后,税收征管中出现的管户由分散的乡、村向经济较发达的集镇转移,税源管理由分散的集镇向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城区转移,征管工作由原来的手工管户向运用信息化管事转变的“三大变化”的实际,各级局在客观、科学、详实地剖析税源结构,准确预测税收增减变化趋势的基础上,确定了本市“两税”在年初计划数的基础上增收4000万元,完成3.4亿元“两税”任务的目标,一手抓抗灾不放松,一手抓收入不动摇,千方百计找亮点,抓重点,管零散,堵漏洞,挖潜力,增收入。经过全体国税人员的共同努力,在边贸烟车间停产“两税”比上年减收5426万元的情况下,超额完成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全年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42220万元,剔除免抵调库900万元后,比上年增收5271万元,增长14.6%,完成年计划33490万元的123.4%,其中“两税”34031万元,剔除卷烟车间停产减收因素后,“两税”实际比上年增6371万元,增长23%,完成年计划30100万元的113%;企业所得税5482万元,比上年增加4269万元,增加3.5倍,完成年计划1700万元的3.2倍;个人利息所得税1777万元,比上年增117万元,增长7%,完成年计划1660万元的107%。全市国税总收入突破了4亿元,创造了历史最高纪录。
  国税稽查、整顿和规范 保山市国家税务局将隆阳区国税局稽查局合并到市局稽查局,实施了一级稽查管理体制。各稽查机构按照市局提出的“加大办案力度,规范执法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要求,查找、整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理顺稽查工作关系,切实把案件办成合法规范和促进征管的铁案,以货物运输、房地产、汽车市场、钢材、医药生产及购销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为重点,严厉查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6月份一级稽查体制实施后,市局稽查局半年就查办案件276起,查补增值税222.15万元,罚款34.62万元,加收滞纳金3.19万元,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较大提高。全年,全市4个稽查机构累计查办案件890户,有问题388户,查补税款、罚款和加收滞纳金364.14万元,入库355.98万元,入库率达97.76%,企业检查面达21.51%,个体检查面达11.24%,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稽查工作任务。与此同时,开展了普通发票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票户3826户,有问题393户,占检查户数的10%,查补税款和罚款60.69万元。完成了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全市172户就地征管企业进行了自行汇算,自汇面达100%,自行调增应纳所得税2371万元,国税机关实施重点检查52户,查增所得税4.4万元;严格了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对上年度200户一般纳税人进行了年度审验,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改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18户,年审后实有一般纳税人449户;强化加油站成品油销售、茶叶初制、摩托车销售税收管理和清漏管工作,年增加税款522.52万元;加强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的个体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对1545户个体工商户进行定额调整,月增税款33.46万元;推行了纳税信誉等级认定。将全市641户纳税人纳入了信誉等级分类管理,其中:A级68户,B级357户,C级51户,D级41户,视同B级管理的124户,对纳税等级差、信誉度低的纳税户实行从严监控。
  落实税收政策 一、组织开展2003年减免税普查,确保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不缩水、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通过普查,2003年全市享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企业237户,占1486户纳税企业总数的16%,减免税额6693万元,其中:增值税纳税人168户,减免增值税4978万元,企业所得税纳税人61户,减免税金1529万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8户,减免税金186万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个体工商纳税户10797,占15925户个体工商纳税户总数的68%,减免增值税853万元。全市国税系统2003年共为11034户纳税人办理各项减免税7546万元。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促进农民增收。据统计,2004年全市有11572户纳税户享受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税收优惠,共免征增值税1023.77万元,有84户纳税户享受购进免税农产品税收优惠,共抵扣税款8196.14万元。三、落实西部大开发和再就业优惠政策。对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254户个体户,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65万元;有86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非公有制经济等税收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1700万元。四、落实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年内,审核审批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税款1241.53万元,外购废旧物资抵扣税款104.22万元。五、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政策,促进对外贸易。全年共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5992.28万元,为上年的2.13倍,其中:完成2003年出口退税清算工作,审核和办理上年度结转货物退(免)税2992.28万元,办理本年出口货物退(免)税3000万元。同时实现了首笔边贸企业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的退税,先后两批办理银行转账方式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的退税120万元,占本年出口退税的6%,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
  国税信息化建设 2004年,保山市国税系统进一步巩固、拓展信息化建设成果,整合信息资源,强化数据运用,推进税收科学化管理。一、金税工程运行质量稳定。2004年,全市进入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268户,占一般纳税人总数的57.95%,其中:当年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19户。年内,稽核系统累计采集一般纳税人档案信息457户,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正常发票)18598份,金额312824万元,税额49593万元;采集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32942份,金额309107万元,税额50001万元;协查系统发出委托协查15起,涉及发票96份,金额458.79万元,税额77.32万元,查出有问题发票15份,其它发票28份,内部生成委托协查准确率达45.75%,超过省局规定30%的要求;接受委托协查14起,涉及发票32份,金额436.14万元,税额71.92万元,查出有问题发票5份。同时,充分利用金税工程数据对全市66户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实施了纳税评估,评估面达全部一般纳税人的14%。由于市、县(区)国税局认真抓好防伪税控系统网络版软件的推广运用、稽核系统软件的升级、作废发票快速反映系统的建立等各项技术保障工作,实现了防伪税控系统数据市级集中,拓展了金税工程的监控功能,提高了金税工程运行质量和效率。全年,稽核系统企业按期抄报税率、档案采集率、专用发票存根联采集率和协查系统累计按期回复率均达100%,全市金税工程运行平稳。二、“一窗一人一机”管理如期运行,“推综”工作全面启动。市、县(区)局按照“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规范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简化业务流程,配强工作人员,优化办税服务,完善“一窗式”管理。从3月征期开始,全市专用发票发售窗口全部由税政向办税大厅前移,“一窗一人一机”管理模式如期顺利运行,实现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报税、认证、“票表”稽核比对等办税事宜的“一体化”管理。年底,市局及时按照省局综合征管软件推行运用动员会的部署,建立推综组织机构,制定推综实施方案,组织全体税干上下一心,统一行动,全面启动了推综工作,为确保明年6月1日前综合征管软件按时上线开好了头、起好了步,打下了坚实基础。三、“四小票”得到了有效监控,工商税务登记信息交换进一步加强。年内全市共采集“四小票”抵扣联19848份,抵扣税额2873.59万元,其中:运费发票17933份,抵扣税额969.85万元;海关完税凭证1027份,抵扣税额813.92万元;废旧物资发票448份,抵扣税额883.44万元;代开专用发票440份,抵扣税额206.38万元,“四小票”比对相符率分别为:运费发票13.9%,海关完税凭证28.69%,废旧物资发票51.08%,代开专用发票31.4%。按照省局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在比对不符、缺联、重号发票中发现有问题发票151份,查补税款、罚款和加收滞纳金7.11万元。按照省税务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换共享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市工商、地税部门密切协作,认真落实信息交换、共享的各项工作,全市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信息做到了按月交换。
  机构改革 年初,市局积极适应税源变化、税收征管改革和推行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按照总局、省局关于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设置的意见,调整基层机构。基层分局由原来的25个,缩减为16个,并相应进行了征管范围划分、人员调配、业务交接、财产清理归并。年底,又按照全省国税系统“推综”工作的要求,认真调查分析全市税源结构状况、经济发展趋势,本着依法设置,统一规范,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制定了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方案和细化机构间职能配置的方案。机构设置方案报经省局批复后,市局设置内设机构9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2个;各县(区)局内设机构均为6个、直属机构(除隆阳区局)各1个、事业单位各1个;全市国税分局由年初的16个减少到11个。由于调查研究充分,组织周密,工作细致,系统上下在机构缩减中做到了工作不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资产不流失。通过规范机构设置,在全系统建立了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优化纳税服务,有利于综合征管软件推广应用,适应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征管组织体系。
  班子建设 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副科级以上干部16名,其中:正科级干部6名,副科级干部县(区)局副局长、分局长各4名、市局机关副科长2名;对机构调整中留任、转任的15名分局长进行了严格考察,择优任用。对四个县(区)局长和市局一名科长5个正科职位、市县(区)局和分局10个副科职位进行了交流任职,县(区)局长交流面达80%。通过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培养锻炼,优化了县(区)局领导班子的知识、年龄和素质结构,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施展才干创造了条件,给税收工作增添了活力和后劲。市、县(区)局党组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切实把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等实际工作上来,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为目标,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加强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把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成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在全系统掀起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观”教育高潮。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教育活动,各级班子和广大国税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进一步解放,公仆意识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共同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更加牢固。
  教育培训 年内,市、县(区)局着眼于税收工作发展变化对税干提出的新要求,强化教育培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积极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市局举办了防伪税控网络版软件升级换版、稽查软件操作、新录用大学生知识更新等业务培训18期,培训人员达734人次,培训时间达117天。同时,利用两个月时间举办了3期共125人参加的税收管理员培训班,为年终开始的“推综”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各级局采取集中培训与科股、小组分散学相结合,个人自学与传帮带相结合,教育培训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员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65期,参训2653人次,培训时间214天;选派参加省局、地方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79人次,有240名税干参加了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NIT中级证书考试。全市共举办《行政许可法》培训11期,有471名税干参加了省局和地方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学习考试,平均分92.97分,及格率达100%。年内,省局下达本市专升本5人,考取5人,送培率达100%;推荐报考硕士研究生3人,参加考试并已录取2人。到年底,全系统人员有本科81人、专科235人,中等以下学历176人,大专以上学历达到了64.23%。
  廉政建设 市局深入贯彻落实年初省局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组织全系统按照明确责任,落实“四责”,标本兼治,管住源头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兼职监察员配合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对提拔、交流、免职离任的5名县(区)局长、1名副局长和原有的25个分局的分局长进行了离任审计,加强了干部的监督管理。市、县(区)局领导班子向社会作出了廉政承诺,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牢记“两个务必”、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党纪处分“两条例”等各项廉政规定为重点内容,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增强了税干廉政意识;层层抓好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责任制、“纪检日”活动、纪检监察联席会议等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监察、税干廉洁自律自检自查、单位违反规定购车等“三项清理”工作,强化了“两权”监督制约;严格坚持工作过错责任和执法责任追究,加大了勤政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力度。由于各级领导干部严以律己,身体力行,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从源头上构筑了滋生腐败的坚强防线。一年来,全系统未发现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拒腐防变、为税清廉、扶贫济困的好人好事不断涌现。据统计,年内全市国税系统向贫困学生和洪涝、地震灾区等困难群众捐资15.58万元,捐物折款4.5万元,其中:单位捐资10.81万元,捐物折款3.88万元,个人捐资4.79万元,捐物折款0.27万元;税干拒吃请53人次,拒收礼品礼金2人次,金额415元。
  文明创建活动 各级国税机关按照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条块结合、领导挂钩、纳入目标考核、强化管理等措施,进一步结合实际充实文明创建内涵,创新文明创建载体,拓展文明创建深度,着力抓好思想道德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税收文化建设和文明办税窗口建设,深入开展文明系统、文明单位、先进领导班子的创建工作,巩固了文明创建成果,提升了文明创建质量。年内,有1个单位升格为省级文明单位,申报省局文明单位、先进领导班子各1个,被市委、政府命名的文明单位4个。到年底,市局被市委、政府授予“城镇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市国税系统届满重新认定为市级文明行业;全系统22个单位中,有省级文明单位9个,占总数的40.9%;有省局级(市级)文明单位12个,占总数的54.55%;有县级文明单位1个,占总数的4.55%;有省级青年文明号3个、市县(区)级文明行业3个,全市国税系统文明创建取得了明显成效。
  (撰稿 李策)
  地方税务
  简述 2004年,全市地税部门面对屠宰税停征、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和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再就业、发展非公经济、深化国企改革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六好”创建和“岗位大练兵”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稳步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强化税收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年组织地方税收45395万元,比上年增收680万元,增长1.52%。扣除农业税收附加1339万元后,完成省局考核计划40900万元的108%。其中:地方工商各税31795万元,为年计划31650万元的101%,增收4730万元,增长17%;农业税13600万元(含附加1339万元),为年计划10595万元的128%,减收4050万元,下降23%。同时,组织社会保险费16583万元,增收7606万元,增长85%;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35万元,旅游宣传促销费15万元,水资源费225万元;代征退役士兵安置金1万元、境外道路维修费997万元。累计组织税费收入63251万元,增收8578万元,增长16%,总收入和增收额分别创历史最高纪录。
  税源监控 1月18日,召开全市地税局长会议,认真分析全年地税收入形势,分解落实地方税收任务。2月份组织工作组深入到5县(区)局及所属22个征收分局和市直重点纳税企业,开展总体税源调查和分税种、分行业的税源分析,及时掌握税源结构及增减变化态势,摸清税源底数,并坚持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的组织收入思路和“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对税收执行情况的旬分析、月考核、季检查,重点监控管理年缴纳税款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一步细化税源考核项目,对工商税收、农业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收入指标实行分块单项考核,逐级签订收入目标责任制,把组织收入列为“六好”创建考核内容,明确组织收入责任,提前11天超额2097万元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
  农村税费改革 面对屠宰税停征、农业税降低、烟叶外的农特税取消,保山地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严格落实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的政策,及时抽调120名地税干部,应用农村税费改革信息化处理软件,认真核实每户农户的农业税基础数据,分年度、分税种、分品目核实近三年农业税和农特税征收情况,并按六种不同方案认真测算农特税政策调整对收入的影响,为政府领导决策和各级制定税改方案及测算转移支付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数据资料。对2003年预征农业税进行清算,补交入库82个乡镇909个村委会37.2万户农户的农业税328万元,并根据税改方案核定的农业税任务,制作发放《农业税纳税登记证》50多万张。通过税改,全市农民减轻负担4880万元,人均负担从改革前的39.2元减为16.3元,人均减负22.9元。全年征收农业税正税2924万元、附加585万元。
  税政管理 全市地税部门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思想,坚持完成收入任务与落实优惠政策相统筹,开设办税绿色通道,简并办税环节,改进申报手段,毫不动摇地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促农增收、促进下岗再就业、发展非公经济和深化国企改革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纳税人,凡符合条件的一律给予享受税收减免优惠,并严格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报批手续,做到政策执行、规范征管、组织领导、岗位职责和监督处理“五到位”。全市减免地方税收2278万元,占全年入库税收的5%,真正做到了该收的收足收齐,该免的分文不取,充分发挥了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同时,认真调查核实2003年度农业受灾情况,本着“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和客观、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兑现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448万元。加强对营业税、资源税、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种和发展县域经济、旅游产业、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涉税情况,以及发展非公经济、深化国企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下岗再就业等各项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题调查,了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征管现状及税收负担,及时发现和反馈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完善税收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依法治税 认真落实《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组织全市地税干部参加《行政许可法》学习考试,及时清理1994年地税机构成立以来的规范性文件218份,报审行政许可单位43个、行政许可项目74项,申报行政许可实施主体43个、行政许可项目55项。成立汇算清缴领导小组6个,投入155名地税干部,对462户企业2003年度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举办培训辅导26期,培训地税人员159人次、纳税企业1106人次,地税机关组成42个稽查小组,采取调账检查方式,对264户企业开展重点查核,查补企业所得税254万元、地方各税248万元、罚款及滞纳金28万元;对71户账制不健全的中小企业核定征收所得税,实征税款108万元;全市享受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企业57户,比上年减少11户,实际减免企业所得税441万元,比上年减少1081万元;企业所得税负担率为25%,比上年下降4个百分点。全市清理入库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尾欠243万元;清理入库74个单位的耕地占用税230万元,57个单位的契税340万元。加大货物运输业发票管理力度,规范操作程序和数据传输,认定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1户,代开票纳税人1237户,代开票税务机关85个,并对各基层征收分局配备计算机设备,及时清理旧版货运发票,10月1日起统一启用机制货运发票,有力地促进了交通运输营业税大幅增长。全年入库交通运输营业税1441万元,比上年增长71%,增收598万元。
  税收专项检查 年内,全面开展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及代扣代缴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检查纳税人20601人次,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21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税收开展专项检查,涉及应税投资项目1202项,纳税人自查945项,地税部门重点检查543项,查处有问题98项,查补税款、罚款及滞纳金421.2万元。对全市交通运输税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开展专项检查,查补税款、罚款和滞纳金309.9万元。
  税务稽查 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外防偷骗、内防不廉”的双刃剑作用,以企业所得税汇算稽查为重点,以查假票、假账、假申报为主要内容,实施由收入型转向执法型稽查,专项整治打击虚开货运发票和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清理整顿汽车和集贸市场税收秩序,查办案件367件,查补税款、罚款及滞纳金771.68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偷逃税行为。
  优化纳税服务 严格遵循“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税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国税部门联合组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云南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评定内容、标准和程序,首次对2002/2003年度实行查帐征收的各纳税企业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并按其履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情况以及违反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行为等五类指标的综合考核得分高低,依次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B级、C级、D级。全市评定A级纳税户99户,B级311户,C级48户,D级1户,树立了依法诚信纳税的典范。同时,开展税收信息化建设,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大力推行“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紧急的事情立即办、复杂的事情协调办、分外的事情协助办、所有的事情依法办”的“五个办”原则,建立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限时服务、税务咨询等制度,为纳税人提供各种优质、高效服务。
  社保费征缴 全市地税部门按照“围绕一个中心、把握两个关键、抓住三个重点”的思路,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加强与劳动、社保、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和督促制度,尤其是省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种社会保险费后,仅6月份地税、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共同召开协商会议68次;市政府98号文明确地税机关作为全市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主体地位后,各级政府“五费统征”领导小组听取情况汇报31次。成立规费管理专门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其他部门配合抓,把社保费的征缴列入基层“六好”创建考核内容,充分利用税务部门征缴手段强硬、征收渠道通畅、网络系统健全等优势,把缴费人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败的重要标准,深入企业、个私经济业户了解情况,宣传相关政策,并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6月26日,全市124名税干到街头设立咨询点17个,散发《社会保险常识》小册子6000份、宣传单1.6万份。结合岗位练兵活动,全面开展规费业务及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应急预案制度,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确保7月1日全市顺利接收“五费”统征工作。截至12月底,全市接收社保五险缴费单位6007户,其中养老保险3808户、医疗保险770户、工伤保险311户、生育保险297户、失业保险821户。全年组织征收社会保险费16583万元,比上年增收7606万元,增长85%。此外,根据省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地税部门承担对在滇电力企业征收水资源费的工作。全市地税部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的同时,强化调研分析,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水资源费恢复征收工作,7至12月份征收水资源费225万元。
  税收宣传 采取以税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为主线,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以税收基础性知识和税收法律法规的普及性教育为重点,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4月,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的主题,成立宣传领导小组42个246人,悬挂宣传标语155幅,张贴大小标语5700条,印发宣传材料3.9万多份,街头设立咨询服务点73个,广泛开展第1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促进了地税部门依法征管和纳税人诚信纳税的良性互动。与《保山日报》社合办“税一国库之源”专栏,加大对其他报刊的投稿力度,年内市级以上各类新闻媒体采用地税宣传稿件173篇。开辟电视、广播“地税之窗”宣传阵地,举办“税校共建”活动,将税收基础知识、诚信纳税意识宣传到校园内,通过开展税法知识讲座、有奖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活动、税收联欢晚会,促进青少年学生学习税法知识的积极性,培养小小税法宣传员,真正做到“希望工程”送希望。积极编写地税信息61期246条,被省地税局、市委、市政府采用28条,充分发挥内部信息对外宣传作用。做好《云南地税》刊物的赠阅发行,设立永久性税收公益宣传广告牌,拓宽了税收宣传渠道,唤醒了人们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年内,《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税收结构趋向合理》等7篇税收论文,分别获“首届云南省地税系统优秀税收科研成果”三、四等奖,营造了浓厚的税收理论研究氛围。
  队伍建设 全市地税部门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放在政治理论学习的首位,采取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动下属机关学习理论的方法,以集中学习、分组讨论、专题发言、交流心得体会等形式,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以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联系实际找差距,紧跟时代谋发展,立足本职求创新,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地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市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236天,累计参加4738人次。以实际需求为导向,本着分级负责、学以致用的原则,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67期3370人次;采取以考促学的办法,组织全市地税干部参加《行政许可法》、普通话知识的学习考试。坚持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度,经个人述职、群众评议、量化打分、考核初审、党组审定、实行公示、省局审核等程序,评定出优秀等次90人、称职和合格等次506人、参加考核不定等次12人。结合全市地税系统人员结构,经过调查摸底、市局制定任职条件、县(区)局党组考察推荐、民主测评、市局党组最后审定,有34名副主任科员晋升为主任科员、42名科员晋升为副主任科员,做到了公平、公正、平等、合理。
  岗位练兵 2月开始,全市地税系统及时制定基层岗位练兵活动实施办法,层层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岗位练兵办公室,结合本系统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地税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岗位练兵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主动参与练兵、争当业务标兵,市局组织培训了各系列业务辅导人员,各县(区)局及各基层征收分局(所)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各系列分成若干学习小组,分类组织学习税收法律基础知识、征管基础知识、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税政业务知识、稽查业务知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并采取考核和考试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技能比武和展示,层层选拔产生县级业务标兵51名、市级业务标兵29名,并在对优胜者强化学习培训后,组队参加全省地税系统岗位练兵省级业务标兵考试,产生省级业务标兵2名,建立了地税系统的标兵人才库,有效提升了地税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六好”创建 全市地税系统成立领导小组,由党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股、室、分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考核办公室,并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奖励措施,广泛开展了以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管理机制好、执法质量好、社会形象好和党风廉政建设好为主要内容的“六好”创建活动,将创建活动融于基层各项建设,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具体工作,推动了基层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以基层建设创“六好”活动为契机,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和争当“巾帼建功标兵”为主线,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加大对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力度,严格实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级局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9月份,开展了对市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届中考察,完成了市局总经济师的选拔配备工作;年内轮岗交流干部48名。
  文明创建 全系统把“依法治税”与“以德治税”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为规范,以办税服务厅(室)规范化服务管理为突破口,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为切入点,广泛开展了以创建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及争当优秀税务工作者、人民满意公务员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年内,隆阳区地税局及其二分局和腾冲县地税局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市地税局届满被重新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11月26日,市地税局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第二批市级文明行业;市局直属征收分局,隆阳区瓦窑地税所,施甸县地税一分局,龙陵县地税二、三分局,腾冲县地税二、六分局,昌宁县地税三分局被命名为第二批市级文明单位;隆阳区地税一、三、五、六分局,施甸县地税局及二、三分局,腾冲县地税三分局,昌宁县地税一、二分局届满被重新命名为第二批市级文明单位;隆阳区地税四分局、腾冲县地税五分局被复查合格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目前,全市地税系统文明单位占地税单位数的76.7%。与此同时,组织各类文体活动15次,献爱心活动15次,向灾区、贫困山区、贫困学生捐款9.6万元,树立了地税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党风廉政建设 全市地税部门围绕税收中心工作,4月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省地税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抓好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坚持局机关每周学习日和基层税务分局(所)每月纪检日活动制度,组织税务人员学习《党纪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开展《亮起心中的红绿灯》等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强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法制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年内,318名党员干部和607名在职地税干部分别写出了学习《两个条例》和《亮起心中的红绿灯》的心得体会。重新任命43名副分局长为兼职监察员,聘请127名政府、人大、政协和乡镇纪委领导及部分纳税户代表为特邀监察员;4~5月,全市组织开展了税收票证使用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在征收单位自查、县(区)局抽查的基础上,5月下旬市局组织5个检查组深入33个基层征收单位和代征单位,认真查找和解决票款报解制度存在的问题,促进了票证管理制度的落实。市局分别对昌宁县和施甸县地税局、各县(区)局对24个分局(所)开展了离任或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年内,市局纪检组分别与各县(区)局主要领导、各县(区)局纪检组分别与30个分局(所)的58名副分局(所)长以上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9名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对2名分局长、1名副分局长和2名一般干部进行诫勉谈话。2003年9月~2004年2月底,全市地税系统采取“查、看、听、访、测、纠、改、评”的方式,有条不紊地组织开展行风自评自议工作。全市成立领导小组6个,召开行风评议会议27次,印制宣传材料500份,电视媒体宣传43次,向社会各界及纳税人发放问卷调查表1999份,收回1974份,满意率为99.7%。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全系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案4件,均查无实据并作了澄清了结;对上年度遗留的一起贪污税款案件,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的办案原则,给予当事人行政撤职处分。2004年度,市地税局获“全省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行政管理 全市地税部门以维护地税系统稳定为重点,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由局领导亲自挂帅,办公室具体负责,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六好”创建考核内容,列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市局与县(区)局、县(区)局与分局(所)签订责任书,做到领导带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督促检查工作暂行办法》和《地税信息和宣传报道稿酬奖励制度》,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车辆管理暂行规定》,拟定《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和《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制度建设日趋完善。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重大紧急情况报告制度,重点排查不稳定因素,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看清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警钟长鸣、群防群治,实现了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市地税局获“200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达标奖”。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5

《保山年鉴2005》

出版者:云南美术出版社

本书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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