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二九”重大安全事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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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1381
颗粒名称: “八二九”重大安全事故
分类号: X921
页数: 1
页码: 184
摘要: 本文介绍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发生的安全事故,经调查组调查后形成了调查报告。市政府对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进行了批复,认定为一起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24612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工违规操作和疏忽大意,企业未在斜井底部设置安全设施和采取有效措施。
关键词: 保山市 安全生产 重大安全事故

内容

8月29日15时40分,龙陵县勐糯镇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市委、市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时成立调查组,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两次听取专题汇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亲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经过调查,“八二九”形成了《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八二九”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10月18日,市政府对《保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八二九”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保安监管〔2004〕54号)作出批复,对事故调查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八二九”重大安全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24612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操作工违规操作和疏忽大意,企业违反《冶金地下矿山安全规程》,未在斜井底部设置必需的安全设施,也未采取防范跑车事故的有效措施。事故的间接原因主要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习惯性违章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落实。在责任划分上,浙江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承包方负有主要责任,云南铅锌股份有限公司负有重要责任。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八二九”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保政复〔2004〕64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直接责任人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至10月25日,事故处理决定及其事故防范措施已经得到落实。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5

《保山年鉴2005》

出版者:云南美术出版社

本书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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