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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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0932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2
页码: 134-1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保山市起诉、批捕、查办职务犯罪案、严把办案质量关、预防职务犯罪、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
关键词: 保山市 检察 工作

内容

起诉、批捕 年内,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362人,提起公诉2661人,同比上升15.2%和32.1%。其中,批捕毒品犯罪1448人,起诉1548人,同比上升26.1%和35.5%;批捕爆炸、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84人,起诉419人;批捕盗窃、抢夺、诈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336人,起诉383人。严惩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参加打击淫秽色情网站和赌博等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无毒社区、安全村镇”、“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出台了《保山市检察机关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实施规则》,选派20余名检察官兼任中学法制副校长,昌宁县检察院和隆阳区检察院分别被命名为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落实。
  查办职务犯罪案 年内,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7件63人,同比上升18.8%和6.8%,涉案金额105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58万元。一是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立办大案13件16人,其中百万元以上4件4人,处级干部要案3件3人。二是立案查办农村乡镇站所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30件33人,占立案数的52.6%和52.3%。三是深挖教育系统窝案串案。四是立办国有企业改革和经营活动中侵吞、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
  严把办案质量关 工作中始终注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严格遵循“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关,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力求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把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通过办案为33名不构成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查清了问题,对属于党政纪处分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对属于举报失实的,及时澄清事实,还无辜者以清白。强化对初查、立案、侦查、撤案、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完善办案质量考评体系,全面推行自侦案件“一案三卡”(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案件回访卡)和案件质量通报制度。立案复查不起诉案件43件49人,检查扣押、冻结款417万元,扣押物品131件,未发现违法使用扣押、冻结款物情况。自侦案件侦结数与上年持平,移送起诉率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撤案率和不起诉率分别下降22.9和12.2个百分点。受利益驱动办案、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办案安全事故为
  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9件。在党校、公务员培训及有关部门会议中上法制课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积极开展系统预防,与金融、国企、海关、建筑、医药等行业和领域建立预防组织和联系点49个,宣传教育基地6个。在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中开展同步预防,与保龙公路建设指挥部共同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通过法制宣传、警示教育、预防咨询和建章立制,努力达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诉讼监督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诉讼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四个专项监督工作,诉讼监督力度明显加大,实效明显增强。一是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立案监督专项工作。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联系配合、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协作机制,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问题。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6件,并对5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立案监督。二是为进一步维护在押人犯合法权益,保障刑罚正确执行,开展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工作。共清理检查此类案件2691件,发现违法10件,全部依法予以纠正。三是为维护“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开展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工作。立办渎职侵权案件4件。四是为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和上访难的问题,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专项工作,认真排查并妥善处理涉法上访,实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来访信件制度。共受理控告举报案件236件、申诉案件88件,其中检察长接待来访64件140人次,阅批信件42件,全市检察机关实现涉法零上访。通过开展四个专项工作,带动其他诉讼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在侦查监督中,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6件,对110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建议侦查机关追捕87人。在审判监督中,追诉漏犯8人,对3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判决和裁定提出或提请抗诉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诉讼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70件次。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向监管改造场所提出口头检察建议71件,书面建议5件。落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长效机制,推行案件提示催办制度,全市检察环节继续保持无超期羁押。同对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双加强、双保障”(加强监管执法、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监管机关依法文明管理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思想政治建设 把理论武装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始终,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中,强调“三个结合”,即与保山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促进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检察队伍政治思想相结合;在“三观”学习教育中,要求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观念,保护人权的观念,促进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观念;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强调检察机关要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增强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本领。针对干警外出办案多,管理分散的状况,推行了思想政治工作“两个延伸”,即在重特大案件办案组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与干警家属签订廉洁自律责任状,把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办案第一线,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领导班子建设 从严治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党组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继续坚持市检察院领导挂钩督导县(区)院以及参加县(区)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做法。市检察院在26个岗位竞争上岗中,成功推行任免中层干部无记名票决制。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廉评廉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两级院党组带头向社会作出廉洁从检郑重承诺。实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两级院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针对执法办案中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制定《保山市检察机关执法纪律若干规定》,从8个方面规范干警言行。年内,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系统推广市检察院的经验。在工作中开展一查思想,看廉洁从检思想树得牢不牢;二查纪律,看执法纪律严不严;三查作风,看执法作风是否端正的“三查三看”活动,以及每季度一次的廉政警示教育,少数干警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和“吃、拿、卡、要”的不良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全年未发现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努力加强业务建设。坚持凡进必考,严把进人关。同时通过学历教育、跟班培训、岗位练兵,干警素质不断提高。全院干部中研究生2名,77人正在攻读法律本科,干警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58人,占干警总数的88.4%,同比上升12.4个百分点,为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争先创优活动 围绕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全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紧紧抓住院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切实开展比谁办的案件多、比谁的案件质量高、比谁的工作思路新,共产党员必须做到政治思想、工作业绩、业务水平高于普通群众,以及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看齐、党员向党组成员看齐、群众向党员看齐的“三比、三高于、三看齐”活动。首届“检察之光”文艺汇演的成功举办,大大激发了干警工作热情。在7•18特大洪涝灾害和10•19大地震中,全市干警纷纷捐款捐物,并向党委、政府递交请战书,要求投身抗洪、抗震第一线,体现了共产党员关键时候站出来,生死关头豁出来的高尚品质。为解决扶贫挂钩点群众的温饱和脱贫致富,全市干警共捐款7.9万元,帮助协调资金76万余元。全年,共有23个先进集体、67名先进个人被记功、嘉奖或通报表彰。在争当“一个好检察官、一个好丈夫(妻子)、一个好孩子”的“三个一”活动中,涌现出一批为检察事业乐于奉献的干警家属和品学兼优的孩子。全市检察机关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两级院党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秉公执法、廉洁勤政、开拓创新、团结高效”的坚强领导集体,使全体党员努力成为“忠诚、为民、公正、清廉、严明”的先锋。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5

《保山年鉴2005》

出版者:云南美术出版社

本书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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