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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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0891
颗粒名称: 司法
分类号: D926.13
页数: 2
页码: 128-1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保山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狱、劳教、律师、公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整顿、规范法锋服务市场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 保山市 司法 工作

内容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年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的主观能动性,务实创新,不断加大普法力度,一是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44期,培训普法骨干3872人。二是以《保山日报》为载体,开展全市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和以“法律常识进校园”为主题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参赛人数达12万余人。三是市司法局利用“12•4”法制宣传日,成功举办了“法治之光”抽奖文艺晚会,在演出精彩的法制宣传节目的同时分别抽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竞赛一等奖30名、二等奖60名、三等奖180名;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一等奖25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50名。其间还进行了法律知识现场有奖竞答。四是广泛开展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基层依法治理的水平,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全市共创建法治示范村139个,争取到国家级试点1个村(隆阳区板桥世科村),省级试点4个村(腾冲县滇滩镇西营村、龙陵县龙新乡勐冒村、昌宁县右甸镇勐廷村、施甸县仁和乡勒平村)。五是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检查组、调研组对全市“四五”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监狱、劳教 监狱、劳教所牢牢把握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不断改进管教方式,加大管教力度,精心打造“维护社会稳定的又一堤坝和盾牌”。紧紧抓住经济建设、干警队伍建设不放松,为维护全市政治社会稳定,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发挥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年内监狱共收押新犯1816人,年押犯总数达3302人、释放603人、假释70人、保外就医25人。劳教所全年共收容218人,年内在册376人,在所335人。认真履行刑罚执行和行政处罚执行职能,圆满完成了收押、收容任务,监狱、劳教所经济工作实现了持续发展分别实现产值2877万元和85.24万元。监狱还圆满完成了从昌宁搬迁到隆阳区的工作。劳教所异地扩容建设全面启动。
  律师、公证 年内,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759件,其中,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66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4家。公证处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实现了服务领域、服务手段、服务水平方面的新发展。全市各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679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690件、经济公证838件,涉台44件,涉外107件。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年内,争取到的隆阳区蒲缥司法所(投资42万多元、建筑面积420多平方米)、腾冲县中和司法所(投资32万元,建筑面积320多平方米)两个规范化试点司法所建设全面完成。同时根据中央和省上的要求,与市发改委对全市82个乡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作了规划,经积极争取,省司法厅又将隆阳区的潞江等18个司法所列为规范化建设所;9月开展了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知识宣传和法律咨询;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大对多发性、易激化纠纷的调解力度,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和激化。全市1058个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民间纠纷9142件,调解成功8623件,调解成功率为94.3%,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30件35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1件668人。四是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两劳人员安置帮教、“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工作,发挥司法行政整体优势,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能力,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年内,共宣讲法律1342场次,办理各类各种法律事务20700余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2207.53万元。6个“两劳”人员安置帮教机构共接收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839人,共安置536人,帮教563人。
  法律援助 年内,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88件,代写法律文书207份,解答法律咨询1636人次;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利用端阳花街摆摊设点,组织律师、公证员送法给群众;利用县级“两会”之机,将《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内容印发给代表。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16341份,解答法律咨询789人次,受教育10万余人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深入了解;在市县两级工会、妇联、团委、残联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机构有新的发展,目前已建工作站和联系点39个。同时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服刑人员和劳动教养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保山监狱设立了工作站,并两次组织律师到监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对400余名服刑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受理了4件服刑人员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
  整顿、规范法锋服务市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律师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云办发〔2004〕6号文件)精神和市委书记黄毅对律师工作的批示精神,针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中的存在问题,一是深入基层和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进行调查研究征求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意见。二是年内召开全市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暨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培训会,并通过选举分别成立了保山市律师协会和保山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选举产生19名理事组成律协一届常务理事会和由25名理事组成保山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三是年内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意见”,结合开展的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情况,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以“三项教育”(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和“三个规范”(规范律师和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律师的个人执业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律师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教育整顿活动,使律师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强了律师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律师良好形象,使律师队伍真正成为一支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同时也使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了对律师行业的运行状况的总体把握,深化了对律师工作内在属性的认识,增强了律师管理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能力。
  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组织了“三观”学教活动。二是认真开展了主题为学党章、讲党性、守纪律的党风廉政教育月和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推进领导干部自律机制建立。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还向全市人民作出了坚决依法办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抵制不正之风,带头反对“吃、拿、卡、要”,热情为群众服务;不搞拉帮结伙,团结协作共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禁止以权谋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公道正派,不袒护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开展法律服务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五项承诺。三是根据文件精神,层层抓落实,不断推动“云岭先锋”工程向纵深发展。11月,市司法局在市委组织的社会评议机关作风中,被评为满意单位。
  国家司法考试、法学教育工作 年内,全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06人,实考80人,合格11人。合格率为13.8%。法学教育的西函、律函、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等各个层次的法学教育辅导工作扎实开展,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目前已有1210人在市司法局举办的各种层次的学历教育班学习。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5

《保山年鉴2005》

出版者:云南美术出版社

本书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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