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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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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保山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260420020230000882
颗粒名称:
法制
分类号:
D926.1
页数:
12
页码:
126-1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保山市2004年政法、司法、公安、公安交警、检察、审判等情况。
关键词:
保山市
法制
工作
内容
政法
社会政治稳定 年内,全市政法各部门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工作首位。共查验出入境人员16.2303万人次,车辆5.7064万辆次,检查出入边境管理区人员383.5764万人次,交通工具109.3822万辆次,侦破刑事案件61起,侦破率为53.3%,查处治安案件186起,有效地减少了边境失控漏管现象。在打击取缔“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专项行动中,共查处邪教组织人员1367人,其中“门徒会”916人,“三班仆人派”85人,“一贯道”136人、摧毁窝点53个,打掉团伙21个,收缴非法书籍97本,宣传品3661份,其他用品168件。由于领导、组织、工作落实,全市实现了防邪教问题工作的“三无”目标。在实际工作中,搜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63份,尤其是台“3•20”大选、缅甸地方武装组织内讧、缅高层权力更迭等信息,为上级决策提供了详实的依据。同时还查缴了泰国非法流入的傈僳族《圣经》510本,查处隆阳区内一娱乐城“六四”反动光碟事件,及时上报市内原“文革”帮派成员以及省内外抗美援朝老兵串联上访活动等,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政治的稳定。
矛盾纠纷排查 年内,共排查出较为突出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122件,使重大矛盾纠纷排查率为100%。其中:腾冲县40件,隆阳区35件,施甸县33件,昌宁县8件,龙陵县6件。涉及山林土地资源纠纷55件,占45.19%;涉及征用土地16件,占13.1%;涉法纠纷14件,占11.5%;涉及拖欠工资及养老金9件,占7.4%;涉及企业改制8件,占6.9%;涉及“213”方面6件,占1.99%;涉及帮派活动2件,占1.6%;其他13件,占9.8%。通过市、县两级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努力,按照“归口调处、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五个一”的要求,使各种矛盾纠纷隐患全部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全市范围内未发生一起影响全局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严打”整治斗争 针对治安形势,本着“什么犯罪活动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全市共破刑事案件1479件,破案率为51.9%;破贩毒案件1253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781名,缴获毒品161.1万克;批捕各类案件1221件1917人,审查起诉1784件3003人;审结刑事案件5601件。查处治安案件3949起,查处率为92.2%,查处违法人员7063人,其中查获赌博团伙340个1370人,查处卖淫嫖娼案件28起135人,缴获民用枪支112支,收缴炸药11千克,雷管244枚。结合“专项”整治斗争实际,还将隆阳区潞江乡、芒宽乡、河图镇,龙陵县勐糯镇,昌宁县柯街镇、卡斯镇,腾冲县荷花乡、瑞滇镇、小西镇等9个乡镇列为专项治理的重点乡(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健全和完善“点、线、面”相结合的动态防控网络。按照打、防、控一体化的要求,积极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做到治安卡口卡“点”,多警巡逻控“线”,派出所民警管“面”,实现警力下沉和警务工作前移。在82个基层派出所配备民警607名,在33个实战单位配备民警303人,使一线警力达910人,占全市总警力的76%,实现“一区一警”和“一区多警”,切实把基层政法工作转移到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和服务群众上,积极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安全文明社区(村寨)、法制示范村、“十星级文明户”评比等活动,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扩大覆盖面。目前,全市已创建1个无毒县,23个无毒先进乡镇,450个“无毒社区”,800多个安全文明社区(村寨),139个法制示范村。2.健全和完善“防、护、守”相结合的群防群治网络。目前全市已有治保调解会972个2191人,治安联防队124个692人,保安服务公司2个,内部保安组织122个690人,护厂护校队124个1184人。这些群防群治组织在公安机关的领导和指导下,积极开展巡逻防范、“四防”安全检查、民间纠纷调处、内部单位守护等活动,一些地方积极探索轮流值守、邻里守望、义务巡逻、联户联防等群防群治的新途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隆阳区板桥镇世科村依法治村、群防群治实现“四无”;蒲缥镇杨三寨村50多人的护村队开展义务巡逻防范实现无刑事案件;九隆名居物业管理实现零发案,昌宁县柯街镇在集镇开展联户联防,案件下降。3.健全和完善“管、控、治”相结合的阵地控制网络。在城区有偿聘用退伍军人和治安积极分子组成51支共325人的治安巡逻队,由片区民警带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在608个机关单位、586个企事业单位落实内保组织1194个4690人,护厂护校队89个651人。同时,对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与业主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守法经营教育。按照综治防范工作要求,五县(区)城镇工商所、派出所等还广泛推行商业店铺、柜台联户联防等活动,按街区和路段把商业柜台组成877个联防小组,采取由房东督促,职能部门检查,经营者为主体的方式,有效维护了营业场所和街面的秩序。对流动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采取与租房者逐户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对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物品,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开展重点整治,及时消除隐患。4.健全和完善“人、技、物”三防相结合的内部防范网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法人代表治安责任制,与法人代表签订治安防范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大力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在全市党政机关、金融、供水、供电以及内部单位财会室、重要物资仓库等807个要害部位,落实片区民警207人,增设报警电话10650部,设警务工作室、治安岗亭128个,警民联系箱1308个,配备专职保安233人,特别是在306个银行金融营业网点共安装112个语音报警器,并与公安“110”指挥平台全部实现了联网报警,做到防患于未然。市公、检、法、司、安充分发挥综治主导作用,切实加大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市工商局、文化局与其他综治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截至11月份,全市共打击取缔7起传销与变相传销活动,打掉传销窝点36个,涉及263人,没收非法所得30余万元;查处经济犯罪案件27起,涉案金额540.5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18.52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9件53人,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审结民商事案件2527件,结案率为82.29%,标的额达15501.23万元。为全市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273件,总案值342.06万元,取缔无照经营25户,检查文化经营单位2234家次,收缴非法书刊883本,涉及非法音像制品6426盒;市交通局定期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施工、转分包、运输市场竞争、公路通行费收取、国企改革和社会保障等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以及关系到正确执行党的政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问题及时进行排查调处;市经贸委积极配合国企改革,完善各种社会保障机制和信访工作,有效减少了下岗职工的上访活动势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下大力气开展劳务输出,缓解了就业压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市建设局严格按照清理工程拖欠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要求,共清偿工程款6142.94万元,兑付农民工资3160.53万元,接待工程业主和农民投诉、上诉663人次,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持了社会稳定,同时也维护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目前,市综治成员单位认真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综治格局已经形成。
“见义勇为”工作 1.把宣传“两抢”案件的危害同大力倡导见义勇为行动相结合。在实践中既做好了对打击“两抢”成果的宣传工作,又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真正达到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打牢社会治安防控的群众基础的目的。2.在农闲时节,市综治委组织工商、公安、司法、税务、文化等部门到五县(区)的一些边远山区广泛开展收缴毒鼠强等有毒物品的活动,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3.结合全市整体联动防范工程的建设工作实际,分别对隆阳区板桥镇世科村、腾冲县腾越镇秀峰居委会的先进典型经验进行宣传,保证了全市整体防范工程始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意图进行,也促进了该项工作从一开始就沿着市整体防范工程规划的方向有序开展。4.结合“法律进社区”和“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云南大型公益活动,共发放法律书刊1.5万份,光盘2000余张,组织观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片《为了明天》、《为了母亲的微笑》120场次。同时,由市综治委牵头,在全市五县(区)和82个乡镇开展了全国“严打”整治成果巡展,广大群众反映热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5.9月,利用市、县两级建立健全见义勇为基金协会的时机,由市综治委联合市文明委抽调16人组成见义勇为宣讲队,深入五县(区)进行宣讲,共开展专场8场次,发放材料4万余份,向广大群众、学生、干部广泛宣传了鲁全昌、石玉柱为了人民利益而英勇献身的见义勇为事迹,受宣传群众达6万多人次,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范,维护社会治安,与各种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切实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和巩固打下坚实基础。
政法队伍建设 1.集中解决政法队伍作风建设。在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严肃公正执法的同时,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执法监督,推进廉政建设,健全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堵塞执法工作中的漏洞。并进一步严肃法纪,坚决查处政法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2.结合作风整顿工作,对政法领导班子进行认真考核,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和监督的力度,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战斗力。3.建立健全干部的考试、考核、录用、培训、选拔、任用、清退制度,严把“进口”,畅通“出口”。4.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认真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5.继续深入开展“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活动,进一步完善爱民、为民、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树立政法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
司法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年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的主观能动性,务实创新,不断加大普法力度,一是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44期,培训普法骨干3872人。二是以《保山日报》为载体,开展全市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和以“法律常识进校园”为主题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参赛人数达12万余人。三是市司法局利用“12•4”法制宣传日,成功举办了“法治之光”抽奖文艺晚会,在演出精彩的法制宣传节目的同时分别抽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竞赛一等奖30名、二等奖60名、三等奖180名;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一等奖25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50名。其间还进行了法律知识现场有奖竞答。四是广泛开展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基层依法治理的水平,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全市共创建法治示范村139个,争取到国家级试点1个村(隆阳区板桥世科村),省级试点4个村(腾冲县滇滩镇西营村、龙陵县龙新乡勐冒村、昌宁县右甸镇勐廷村、施甸县仁和乡勒平村)。五是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检查组、调研组对全市“四五”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监狱、劳教 监狱、劳教所牢牢把握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不断改进管教方式,加大管教力度,精心打造“维护社会稳定的又一堤坝和盾牌”。紧紧抓住经济建设、干警队伍建设不放松,为维护全市政治社会稳定,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发挥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年内监狱共收押新犯1816人,年押犯总数达3302人、释放603人、假释70人、保外就医25人。劳教所全年共收容218人,年内在册376人,在所335人。认真履行刑罚执行和行政处罚执行职能,圆满完成了收押、收容任务,监狱、劳教所经济工作实现了持续发展分别实现产值2877万元和85.24万元。监狱还圆满完成了从昌宁搬迁到隆阳区的工作。劳教所异地扩容建设全面启动。
律师、公证 年内,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759件,其中,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66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84家。公证处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实现了服务领域、服务手段、服务水平方面的新发展。全市各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679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690件、经济公证838件,涉台44件,涉外107件。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年内,争取到的隆阳区蒲缥司法所(投资42万多元、建筑面积420多平方米)、腾冲县中和司法所(投资32万元,建筑面积320多平方米)两个规范化试点司法所建设全面完成。同时根据中央和省上的要求,与市发改委对全市82个乡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作了规划,经积极争取,省司法厅又将隆阳区的潞江等18个司法所列为规范化建设所;9月开展了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知识宣传和法律咨询;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大对多发性、易激化纠纷的调解力度,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和激化。全市1058个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民间纠纷9142件,调解成功8623件,调解成功率为94.3%,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30件35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1件668人。四是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两劳人员安置帮教、“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工作,发挥司法行政整体优势,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能力,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年内,共宣讲法律1342场次,办理各类各种法律事务20700余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2207.53万元。6个“两劳”人员安置帮教机构共接收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839人,共安置536人,帮教563人。
法律援助 年内,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88件,代写法律文书207份,解答法律咨询1636人次;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利用端阳花街摆摊设点,组织律师、公证员送法给群众;利用县级“两会”之机,将《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内容印发给代表。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16341份,解答法律咨询789人次,受教育10万余人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深入了解;在市县两级工会、妇联、团委、残联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机构有新的发展,目前已建工作站和联系点39个。同时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服刑人员和劳动教养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保山监狱设立了工作站,并两次组织律师到监狱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对400余名服刑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受理了4件服刑人员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
整顿、规范法锋服务市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律师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云办发〔2004〕6号文件)精神和市委书记黄毅对律师工作的批示精神,针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中的存在问题,一是深入基层和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进行调查研究征求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意见。二是年内召开全市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工作暨法律服务执业人员培训会,并通过选举分别成立了保山市律师协会和保山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选举产生19名理事组成律协一届常务理事会和由25名理事组成保山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两结合”的管理体制。三是年内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意见”,结合开展的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情况,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以“三项教育”(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和“三个规范”(规范律师和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律师的个人执业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律师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教育整顿活动,使律师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加强了律师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律师良好形象,使律师队伍真正成为一支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同时也使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了对律师行业的运行状况的总体把握,深化了对律师工作内在属性的认识,增强了律师管理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能力。
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组织了“三观”学教活动。二是认真开展了主题为学党章、讲党性、守纪律的党风廉政教育月和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推进领导干部自律机制建立。市司法局领导班子还向全市人民作出了坚决依法办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抵制不正之风,带头反对“吃、拿、卡、要”,热情为群众服务;不搞拉帮结伙,团结协作共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禁止以权谋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公道正派,不袒护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开展法律服务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五项承诺。三是根据文件精神,层层抓落实,不断推动“云岭先锋”工程向纵深发展。11月,市司法局在市委组织的社会评议机关作风中,被评为满意单位。
国家司法考试、法学教育工作 年内,全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06人,实考80人,合格11人。合格率为13.8%。法学教育的西函、律函、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等各个层次的法学教育辅导工作扎实开展,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目前已有1210人在市司法局举办的各种层次的学历教育班学习。
公安
简述 2004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重、特大刑事案件20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25名,破获各类毒品案件1759起,缴获毒品187.61吨,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2445名。全市公安机关共有1名民警因公牺牲,17名民警光荣负伤,涌现出龙陵县镇安交警中队、明正彬、印春荣、张国庆等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有15个集体、38名民警分别荣记二、三等功,还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全市2004年度公安工作质量在全省考核中获一等奖,受到省公安厅的表彰奖励。
贯彻“两公” 全市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第二十次公安工作会、全省第二十一次公安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两公”)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的工作大局和全市的中心工作,全力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公安工作任务,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2月2日,保山市委常委会对全市公安机关贯彻“两公”会议精神作了研究,充分肯定全市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同时,对全市公安机关的经费、编制、机构等问题作出决定。2月8日,副市长李新平在保山市委党校礼堂主持召开“两公”宣讲报告会。省公安厅孟苏铁副厅长一行为现场300余名公安民警、公安现役官兵做了宣讲。
指挥决策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两公”会议精神,为提高公安机关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统一指挥,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市公安局、隆阳、腾冲、昌宁、施甸四县区局在原办公室基础上先后组建了警令部,形成了上下统一的指挥协调体系。年内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快速反应机制,整合有限的警力资源,进一步推进信息共享,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以及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全市公安机关加大对110指挥系统机制建设,把“110”、“119”、“122”“三台合一”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加大建设资金和警力的投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市五县区局于9月30日前,全部成功实现“三台合一”正常接处警。年内,全市110指挥中心共接警84572起,处警115289起。
情报信息调研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始终把维护稳定置于各项公安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强获取情报信息的工作力度,围绕不同时期不同事件的工作重点,广泛收集获取各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报信息,及时掌握动态。同时,重视对情报信息的综合研判工作,提高信息质量,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年内,各县(区)分局、市局各部门共上报各类情报信息3000余条,经市局整理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740余条。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年内,对可能影响全市社会政治稳定的各类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分析,全市共排查较为突出的热点问题122件,并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措施,超前预警,及时化解矛盾,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了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年内,全市共发生群体性事件35起,均作了妥善处置,未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情况。
严打整治 全市公安机关以侦破命案为核心,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大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按照“命案必破、黑恶必除、两抢必打、逃犯必抓”的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侦破命案”、“破案追逃”、“打击两抢两盗”、“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整治突出治安问题”等专项行动,加强刑事侦破工作,强化刑事技术和“两基础一手段”工作,有效地为现实斗争服务,刑侦部门攻坚克难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成功侦破了腾冲北海“1•18”故意杀人案等一大批刑事案件。年内,全市共发命案91起,破案84起,破案率为92.3%。全市共立各类刑事案件3713起,侦破2036起,破案率为75.4%,打掉犯罪团伙17个48人,抓捕逃犯115名。
禁毒工作 年内,全市禁毒工作继续坚持“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方针,紧紧抓住影响禁毒工作的毒品来源、毒品危害和新吸毒人员滋生三个关键问题,不断推进境外禁毒除源、境内堵源截流、市内禁吸戒毒三大战场建设,积极开展“天网会战”和“扫毒行动”等专项行动,狠狠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积极推进市内禁吸戒毒战场建设和“无毒社区”创建,不断推进禁吸戒毒“外转内”进程,落实外转内“五个环节”,注意加强巩固创建“无毒社区”成果。全市强制收戒吸毒人员2064人次,其中劳教231名。同时,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努力减少毒品违法犯罪的滋生。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年内,全市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活动12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100余万人次,保持了全市40余万中、小学生无一人吸毒的良好成效。年内,全市破获各类毒品案件1759起,其中万克以上毒品案件45起,缴获毒品1876.062千克,易制毒配剂22394.844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2445名。缴获手枪7支,手榴弹4枚,子弹42发。
打击经济犯罪 继续保持对经济犯罪的严打态势,对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经济犯罪案件,集中力量快侦快破,重点以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挪用资金、合同诈骗、制贩假币等较为突出的经济犯罪为主攻方向,加大侦查破案力度,最大限度为国家、集体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充分发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能作用,因地制宜,会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打击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制售假发票、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41起,立案36起,破35起,涉案金额914.8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7.8万元,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52人,缴获假币22.75万余元。
治安管理 年内,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做大做强派出所为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化社区警务战略,强化社会面控制,整合110、119、120接警系统,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高度重视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创造安居乐业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健全群防群治网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针对突出治安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打击卖淫嫖娼、娱乐场所整治、打击赌博、打黄扫非、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等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了行业场所的经营管理,有力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了社会环境。认真开展治安案件查处,积极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全市共接报警138139次,受理治安案件5062起查处4716起查处率为932%查处违法人员8333人。共查处赌博案件676起3050人,查获赌博团伙436个1754人,查处卖淫嫖娼案件206起431人,查处卖淫团伙12个36人。同时,进一步强化人口管理,积极做好第二代公民身份证换发的准备工作,深化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服务群众。推进派出所的规范化建设和创建等级所工作,市公安局圆满完成对各县、区申报的2004年度30个派出所的考核评定和推荐上报工作。保山市83个派出所统一安装了竖式门牌、门边灯光标志牌和路边灯光标识牌。年内,圆满完成一、二级警卫、大型活动及全国、全省、全市在保山召开的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46次,共投入警力4962人次,出动车辆1207辆次。
网络监察 2004年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公共网络安全管理,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整治与规范相结合,在全市网吧安装安全管理软件,先后对30多个重点单位进行网络安全及病毒调查,加强网上侦控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并在全市开展“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打击利用局域网提供淫秽色情信息服务”等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共出动警力768人次,查处63家违规经营网吧,取缔23家“黑网吧”,成功破获3起网络犯罪案件。
金盾工程 进一步落实“金盾工程”建设任务,抓好派出所四级网络接入工程和市局新建科技大楼局域网建设工作。年内,市公安局、隆阳分局、腾越分局三个局域网建设共投资207.44万元,信息点1086个。加强对服务器、办公自动化系统、电视会议系统、刑侦综合信息系统等设备、公安业务应用系统进行维护,并建成了“一机两用”监控系统,做好病毒防范措施,保证了全市公安网络安全畅通和各种业务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
监所管理 年内,深入开展“双加强、双保障”活动,加强等级化管理评定,突出深挖犯罪工作,积极筹建市看守所,加强监管场所管理整顿,严格执法,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在严重超员关押的情况下,确保了监所安全无事故。
交通管理 全面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在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规定》,努力构建交通事故社会化防控体系,稳步推进城市“文明畅通工程”,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深化“平安大道”创建工作,努力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加强和改革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切实坚持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年内,全市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261起,死亡141人,受伤295人,经济损失1818152元。与上年相比,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分别下降72.95%、10.76%、27.16%、73.75%。
消防管理 紧紧围绕“161”工程的落实,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以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重点,努力提升全市整体抵御火灾的能力,着力抓好社会化消防宣传,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继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年内,全市共发生火灾213起,死亡4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310余万元。消防部队接警出动197次,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消防管理工作平稳发展。
边防、出入境管理 认真履行边境管理职能,规范出入境通行管理,重视边防派出所建设,狠抓“双缉”工作,正确处理中央事权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年内,公安检查站查验出入边境管理区人员463.8万人次,检查交通运输工具128.2万辆次,查破毒品案件477起,缴获毒品828.5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665名,查获军用枪支4支,子弹1130发。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把优质服务和规范管理结合起来,维护了正常出入境管理秩序。年内,共管理临时来保山市境外人员2169人次,管理出境缅甸边民36232人次,受理审批公民出国(境)1293人次,为到缅甸边境从事边贸活动的人员办理《出入境通行证》6837人次,查处缅甸籍“三非”人员263人,接收缅甸方遣返人员21人,查获网上通缉逃犯2人。
法制建设 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根本出发点,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开展行政许可“三项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两个违规”专项治理,强化执法监督和“三个服务”,开展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活动,切实转变执法观念,树牢“执法为民”思想,积极为公安中心工作和现实斗争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年内,全市公安法制部门共审核各类案件12960起,与上年同期5778起相比,上升了124%。审核后,退案和建议作其他处理83起,纠正、减少了案件的差错。开展执法检查23次,检查单位336个(次),发现、纠正执法问题56个,促进了公安执法办案质量的提高。
政治思想工作 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两公”会议精神,实施“云岭先锋”工程,扎实开展“三观”教育等各种学教活动,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年内,全市共有14个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6名党员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149名党员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7月1日起,全市公安机关、森林、民航1800余名民警进行全封闭训练,拉开了全市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序幕,通过体能、岗位大练兵,使全体民警的体能、业务素质大大提高。市公安局还专门组织了“大练兵活动”考核组,对全市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进行全面考核,并选拔推出一批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参加全省公安机关大练兵汇报表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公安宣传工作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在全国各级报刊、电台上报道公安工作618篇(幅、条)。在全国各级电视台上播报新闻、专题203条(部)。理论研究在全省公安论文评选中,保山市获奖论文为12篇,其中二等奖1篇、三等奖10篇、优秀论文奖1篇。
立功获奖 年内,全市公安机关共有15个集体、38名民警分别荣记二、三等功,有11个集体和129名民警被嘉奖。涌现出了明正彬、印春荣、张国庆等先进模范人物,龙陵县镇安交警中队被共青团中央、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称号,腾冲县公安局被评为“全省服务经济发展先进集体”。
提案办理 保山市公安局认真办理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关于加强对在校学生人身安全的保护》提案。服务“非公” 继续为非公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治安、刑侦、经侦、外管、消防、交警、边防等部门不断推出服务非公经济新举措。腾冲县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服务非公经济先进单位。
信访工作 全市共受理信访案件199件,排查处理重点涉法上访问题9件。2月,保山市公安局荣获“全省公安信访先进集体”。
抢险救灾 7月,保山市发生了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10月,隆阳区发生了里氏5.0级地震,全市公安民警、武警官兵迅速出动警力、投身抢险救灾第一线,一手抓救灾,一手抓稳定,确保了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和灾区社会的稳定。
公安交警
推进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进程 1.5月,市政府出台《保山市人民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规定》,成立了以王鑫副市长为组长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领导小组。明确了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特别是对安监局、交通局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细化,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真正做到“责任落实,各司其职”。同时,还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两大工程”协作工作机制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市、县区多次召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部门联席会议,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态势,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隐患和问题,初步构建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化防控体系,在长效机制的建设上夯实了基础。2.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15”会议精神,相关部门加大宣传、管理、服务的工作力度,不断强化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3.全市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成效显著。五县、区受委托参与交管工作的各乡镇派出所,通过采取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专项治理、定期不定期地到主要路段进行路检路查、与驾驶员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等措施,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发挥面对面、情况熟的优势,纠违与宣传并举,加大参管力度,减少山区、乡村的漏管失控面。
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年内,各县区交警部门充分发挥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参谋和主力军作用,着眼于切实解决城市的“堵”、“乱”问题。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科技投入,城市“文明畅通工程”工作稳步推进,腾冲县连续两年达到D类城市二等管理水平,完成交通指挥中心一期工程建设,于元旦正式投入使用;隆阳区交通指挥中心完成办公基建工程。道路创建“平安大道”活动进一步深化,如高速公路沿线,新建14个交通安全文明村校。同时,针对保山夜班长途客车上盗抢问题突出的实际,高管大队与市交通集团有关部门制定整治方案,组织人员联合上路整治。
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广泛宣讲。3月,支队分三期集中对全市在职民警共300余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抽出专人深入机关、部队、学校、交通运输集团、保龙高速公路指挥部等单位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对基层民警在执法和业务工作中遇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加强帮助和指导,解难释疑。二是率先在全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作为2004年依法治市和“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宣传。三是以追求“一人严格执法,不如千万人遵纪守法”为效果,支队组织《一路平安》、腾冲大队组织《平安颂》文艺节目分别深入各乡镇演出,收到良好的效果。四是全面启动、深入开展“百场电影进农村”活动。五是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带头观看宣传光碟和宣传挂图。通过全市交警部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时间,逐村、逐区、逐校、逐个企业、逐个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五进”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截至2004年底,支队制作宣传展板360块、宣传光碟2500盘、宣传挂图340套下发各县区。共联系单位1772个,播放宣传光碟13572场次,观看人数139088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万份。
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 一是强化事故预防措施,努力遏制事故频发势头。在圆满完成春运交通安全保卫战的基础上,结合保山南方丝绸古道商贸旅游节、滇西抗战胜利六十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保山市第一届体育运动会等大型活动,开展了一系列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活动期间交通安全、有序、畅通。2004年全市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261起,死亡141人,受伤295人,经济损失1818152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分别下降72.95%、10.76%、27.16%、73.75%。二是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协作,完成了2003、2004年6个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3个公路安全隐患点段的整治任务。三是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明确在两年内分三个阶段对道路限速标志、减速设施、公路陡坡、急弯、城市中心区和出入城市的主干道标志、标线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普查。四是车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对被盗抢机动车实行备案,加强报废车辆监督、解体监销工作,解决报废车回流上路问题,打击非法拼装车辆的交易,全年办理报废手续747辆,查处擅自改装改型187辆。主动与经贸、交通等部门协调、沟通,联合开展了“大吨小标”参数更正工作,全年共更正2178辆,占应更正车辆的90.11%。同时,按照公安厅、农业厅相关通知要求,实施拖拉机、驾驶员及低速汽车的档案移交,交警部门共移交拖拉机驾驶员档案33973份,农机部门移交低速汽车档案7555份,理顺了车辆管理源头。截至12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147112辆,其中民用汽车40082辆,拖拉机16474辆,各类摩托车90536辆;机动车驾驶员176266人。
公安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采取以党委中心组、党支部、科、所、队为单位集体学或者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的方式,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第二十次、全省第二十一次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全市大、中队规范化建设整体上台阶,以龙江中队为代表的大、中队规范化建设呈现出健康向上的良好发展态势。三是支队党委成员多次深入一线,面对面言传身教,大、中队领导身先士卒,发挥了标杆作用。四是积极开展各类争创活动,树立交警队伍良好形象。2004年以镇安中队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荣誉为代表,实现了国家级零的突破,龙陵交警大队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使全市交警系统争创活动又上了一个台阶;支队、腾冲大队的年度工作及队伍建设受到省厅的表彰奖励。五是扎实开展大练兵活动。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支、大队分别参加了市、县区局组织的封闭式练兵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岗位业务练兵,掌握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进一步增强民警的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六是在全市开展以培养良好执法态度、服务礼仪、敬业意识为核心的养成教育活动。七是结合全市交警系统党建工作实际,制定了“云岭先锋”工程的工作方案,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实干型集体、服务型队伍。同时,支队党委制定了《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严格党员发展的程序、标准、纪律等要求。八是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在持续落实结对帮扶贫困村、户的基础上,支、大队重点开展了教育支持、智力扶助活动。
理论调研 认真组织开展贯彻“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调研征文活动,收集调研论文57篇,其中9篇在市警察学会获奖。
机关内务管理 通过近一年对历年各类档案进行全面整理,档案管理工作顺利通过考评、验收,支队达市级机关档案目标管理一级标准,腾冲、昌宁、龙陵、施甸分别达县一级标准。按照总队要求,完成高速公路大、中队营房建设规划和全市交警中队基本建设五年规划。财务工作增强了计划和成本意识,经费使用宏观上统筹平衡,细节上分别控制,进一步整合资源,降低行政成本,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完成保山市交警系统的公安四级网络建设,17个中队和执勤点顺利接入公安金盾网。认真学习和贯彻省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下属驾驶培训学校(站)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迅速制定实施意见,纳入管理,真正做到“四脱钩”。
服务经济社会 一是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抗震救灾和分流保通工作。4至8月,在320国道怒江大桥进行全封闭维修施工期间,全市交警部门克服时间跨度长、干热河谷雨季、生活条件差的困难,面对受阻群众不理解、指责、非议不断,做到忍辱负重、忠于职守、热忱为民,圆满完成分流保通任务,受到市委、政府和主管机关的高度评价。7月,面对怒江、槟榔江、龙江流域洪涝灾害造成六东线、红勐线、蚂黑线、腾东线等多条道路局部路段漫水、坍塌、落石的严峻形势,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广大交通民警、协管员紧急行动,把抢险救灾第一线作为大练兵活动的实战场,确保了抢险救灾期间道路交通畅通,竭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0月,隆阳区发生5.0级地震,支、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承担起抗震救灾保通工作任务,在确保过往车辆安全畅通的基础上,保证各级领导视察灾区的道路畅通和救灾物资的安全顺利到达。二是继续完善支队出台的38条服务措施的落实和深入贯彻公安部17条便民利民措施。组织车管民警深入大型货运企业、货运场站、大型厂矿实行上门服务、集中办理。在坚持依法管理的同时,改革现行机动车管理办法、程序,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三是改善基层中队工作条件,强化边境口岸交通安全管理。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近300万元,建盖猴桥中队营房,购置房地产组建滇滩中队,完成勐糯中队的业务综合楼建设,购置潞江中队的营房和工作用地,完成羊邑执勤点的征地。四是积极筹建保山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训练)中心。已立项筹建一个技术含量高、管理科学规范、考试严格公正的场内道路驾驶考试的场所,落实“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要求,建设预防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检察
起诉、批捕 年内,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362人,提起公诉2661人,同比上升15.2%和32.1%。其中,批捕毒品犯罪1448人,起诉1548人,同比上升26.1%和35.5%;批捕爆炸、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84人,起诉419人;批捕盗窃、抢夺、诈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336人,起诉383人。严惩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参加打击淫秽色情网站和赌博等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无毒社区、安全村镇”、“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出台了《保山市检察机关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实施规则》,选派20余名检察官兼任中学法制副校长,昌宁县检察院和隆阳区检察院分别被命名为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落实。
查办职务犯罪案 年内,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7件63人,同比上升18.8%和6.8%,涉案金额105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58万元。一是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立办大案13件16人,其中百万元以上4件4人,处级干部要案3件3人。二是立案查办农村乡镇站所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30件33人,占立案数的52.6%和52.3%。三是深挖教育系统窝案串案。四是立办国有企业改革和经营活动中侵吞、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
严把办案质量关 工作中始终注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严格遵循“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关,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力求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把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地统一起来。通过办案为33名不构成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查清了问题,对属于党政纪处分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对属于举报失实的,及时澄清事实,还无辜者以清白。强化对初查、立案、侦查、撤案、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完善办案质量考评体系,全面推行自侦案件“一案三卡”(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案件回访卡)和案件质量通报制度。立案复查不起诉案件43件49人,检查扣押、冻结款417万元,扣押物品131件,未发现违法使用扣押、冻结款物情况。自侦案件侦结数与上年持平,移送起诉率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撤案率和不起诉率分别下降22.9和12.2个百分点。受利益驱动办案、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办案安全事故为
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39件。在党校、公务员培训及有关部门会议中上法制课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积极开展系统预防,与金融、国企、海关、建筑、医药等行业和领域建立预防组织和联系点49个,宣传教育基地6个。在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中开展同步预防,与保龙公路建设指挥部共同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通过法制宣传、警示教育、预防咨询和建章立制,努力达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诉讼监督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诉讼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四个专项监督工作,诉讼监督力度明显加大,实效明显增强。一是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立案监督专项工作。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联系配合、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协作机制,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问题。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6件,并对5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立案监督。二是为进一步维护在押人犯合法权益,保障刑罚正确执行,开展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工作。共清理检查此类案件2691件,发现违法10件,全部依法予以纠正。三是为维护“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开展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工作。立办渎职侵权案件4件。四是为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和上访难的问题,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专项工作,认真排查并妥善处理涉法上访,实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来访信件制度。共受理控告举报案件236件、申诉案件88件,其中检察长接待来访64件140人次,阅批信件42件,全市检察机关实现涉法零上访。通过开展四个专项工作,带动其他诉讼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在侦查监督中,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6件,对110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建议侦查机关追捕87人。在审判监督中,追诉漏犯8人,对36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判决和裁定提出或提请抗诉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诉讼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70件次。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向监管改造场所提出口头检察建议71件,书面建议5件。落实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长效机制,推行案件提示催办制度,全市检察环节继续保持无超期羁押。同对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双加强、双保障”(加强监管执法、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监管机关依法文明管理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思想政治建设 把理论武装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始终,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中,强调“三个结合”,即与保山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促进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检察队伍政治思想相结合;在“三观”学习教育中,要求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观念,保护人权的观念,促进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观念;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强调检察机关要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增强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本领。针对干警外出办案多,管理分散的状况,推行了思想政治工作“两个延伸”,即在重特大案件办案组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与干警家属签订廉洁自律责任状,把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办案第一线,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领导班子建设 从严治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党组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继续坚持市检察院领导挂钩督导县(区)院以及参加县(区)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做法。市检察院在26个岗位竞争上岗中,成功推行任免中层干部无记名票决制。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廉评廉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两级院党组带头向社会作出廉洁从检郑重承诺。实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两级院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针对执法办案中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制定《保山市检察机关执法纪律若干规定》,从8个方面规范干警言行。年内,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系统推广市检察院的经验。在工作中开展一查思想,看廉洁从检思想树得牢不牢;二查纪律,看执法纪律严不严;三查作风,看执法作风是否端正的“三查三看”活动,以及每季度一次的廉政警示教育,少数干警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和“吃、拿、卡、要”的不良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全年未发现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努力加强业务建设。坚持凡进必考,严把进人关。同时通过学历教育、跟班培训、岗位练兵,干警素质不断提高。全院干部中研究生2名,77人正在攻读法律本科,干警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58人,占干警总数的88.4%,同比上升12.4个百分点,为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争先创优活动 围绕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全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紧紧抓住院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切实开展比谁办的案件多、比谁的案件质量高、比谁的工作思路新,共产党员必须做到政治思想、工作业绩、业务水平高于普通群众,以及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看齐、党员向党组成员看齐、群众向党员看齐的“三比、三高于、三看齐”活动。首届“检察之光”文艺汇演的成功举办,大大激发了干警工作热情。在7•18特大洪涝灾害和10•19大地震中,全市干警纷纷捐款捐物,并向党委、政府递交请战书,要求投身抗洪、抗震第一线,体现了共产党员关键时候站出来,生死关头豁出来的高尚品质。为解决扶贫挂钩点群众的温饱和脱贫致富,全市干警共捐款7.9万元,帮助协调资金76万余元。全年,共有23个先进集体、67名先进个人被记功、嘉奖或通报表彰。在争当“一个好检察官、一个好丈夫(妻子)、一个好孩子”的“三个一”活动中,涌现出一批为检察事业乐于奉献的干警家属和品学兼优的孩子。全市检察机关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两级院党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秉公执法、廉洁勤政、开拓创新、团结高效”的坚强领导集体,使全体党员努力成为“忠诚、为民、公正、清廉、严明”的先锋。
审判
简述 2004年全市法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审判工作,推进法院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8533件,审结8291件,结案率为97.2%,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607件,审结2574件,结案率为98.7%。
刑事审判 年内,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案件1623件,同比上升18.4%。其中,依法审结杀人、抢劫、投放危险物品等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案件350件,判处罪犯493人;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1件,判处罪犯20人;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和财产刑适用力度,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分子,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29件,判处罪犯1449人;审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8件,判处罪犯61人,其中判处县(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人。同时,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对不构成犯罪的1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3件3人起诉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全年审结二审刑事案件66件。
民商事审判 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661件,审结3623件,结案率为98.9%。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347件,审结侵权民事案件946件,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368件。全市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始终坚持各类市场主体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理,制裁各种坑农、害农行为;加大对涉及非公经济案件的审判,依法促进和保障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及时妥善审理涉及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55件,诉讼标的达697万元,已执结40件,收回资金448万元,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审判 年内,全市法院共受理涉及城市拆迁、治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产权确认等行政案件29件,审结27件,结案率为93%;受理涉及计划生育、税收等非诉行政案件110件,执结105件。
执行工作 推行执行过程、执行方式、执行听证、执行结果全程公开的制度,采取委托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协调执行等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加强执行流程监督管理,制定相关制度,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缩短执行期限,提高案件执结率。全市法院收执行案件1871件,已执结1669件,执结率为89.2%,同比上升7%,执行标的金额15110万元。
综合治理 认真探索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途径和方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公开宣判、以案讲法、典型案例报道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动参与“无毒社区”、“安全小区”创建活动,带头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基层法院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诉讼调解,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依法完善减刑假释程序,对部分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听证程序审查,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服刑犯人,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全年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281件,并开展回访帮教,促进罪犯的改造。重视涉诉上访问题,成立涉诉上访案件清理小组,对全市法院涉诉上访案件进行清理排查,对排查出的案件做到责任到人,限期结案。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完善接待来访工作制度和申诉复查制度,试行申诉听证,重点做好信访老户的说服和疏导工作,有效地解决无理缠诉的问题,及时与人大、政府、政协等信访部门联系,建立涉诉信访摘报等制度,关注申诉来访中的热点问题。全市法院共妥善接待处理来访4752人次,来信2277件,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消除不稳定因素。
深化法院内部改革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和省高院的要求,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深化独任审判员工、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联动改革,强化法官职责,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深化审判管理制度改革,在实行立审分立、审监分立、审执分立的基础上不断规范立案工作和案件审判流程管理,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推进审判方式改革,不断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强化庭审功能;积极探索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改革,依法扩大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的范围;采用快捷、便利的速裁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建立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机制以及跨区域执行工作以委托执行为主的格局;继续开展裁判文书改革,提高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使裁判文书成为展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载体;采用合同制聘任书记员和法警,缓解警力不足矛盾,为实现书记员、法警的分类管理创造条件。加强法院基层建设,明确全市法院基层建设目标、任务,积极改进和加强对基层建设的监督、指导。重视物质装备建设,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各部门的支持,实行多方筹资、三级联动,全市法院的电子信息局域网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交通、通讯、审判法庭和办公条件有所改善。
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组织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和开展“三观”教育活动,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人民法院为人民,公正司法树形象”教育活动,深入进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激发工作热情,更新工作思路,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现代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审判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推动法院文化建设。基层法官在艰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下,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全市两级法院有31个先进集体、40名干警受上级法院,市委、市政府及中院党组的表彰奖励,3个集体、10名干警荣记三等功。重视司法职业技能培训,全市法院开展百案“庭审大练兵”活动,丰富法官的庭审经验,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和司法技能,并组织全市法院进行各种培训及新司法解释的培训,受训615人,法官职业化建设稳步推进,法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谈话诫勉制度、回避制度、违法违纪审判和执行追究制度,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向社会郑重作出廉政承诺,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的关系,约束法官业外活动,全市法院干警无一人因违法违纪被查处。
知识出处
《保山年鉴2005》
出版者:云南美术出版社
本书设有特载、大事记、概况、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重要文献、统计资料和索引等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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