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金融结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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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832
颗粒名称: (一)农村金融结构
分类号: F127.73
页数: 2
摘要: 1954年-2004年,大西桥镇的农村金融结构的概况。
关键词: 地方 经济 建设

内容

1.农村信用社
  1954年,农村信用社行政上受当地政府领导,业务受县级银行指导和发生业务往来,并代理银行发放农村贷款。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信用社组织业务不断扩大,对发展农业生产,调济农业生产资料和人民生活资料所需的资金,作了有力的保障。
  马场信用社,建于1954年,负责管理原马场(公社)乡辖区的信贷业务,社址在马场公社。负责人:朱成明,以后是田应红、张学仕。
  大西桥信用社,建于1954年,负责管理大西桥(公社)乡辖区信贷业务,社址在大西桥公社。负责人:周胜芝,以后是周德齐、鲍吉华。
  1992年3月,根据上级银行文件精神,“撤、并、建”后,马场信用社与大西桥信和社合成为大西桥信用社。并后有工作人员14人,由张中权任主任主持工作。至2004年底,有职工7人,由鲍中勇任主任主持工作。
  2.农业贷款
  1951~1952年,贷款扶持贫、雇农和有困难的中农恢复生产;1953~1957年,支持农业合作运动的发展,加速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8~1979年,支持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发展生产。1951~1979年,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购买耕牛、农机具、种籽、饲料、化肥、农药,兴修农田水利,植树造林,开发矿产,发展工副业,开发农村科技项目和发展商品经济等,占80%;用于购买口粮、治病、修房建屋、婚丧等,占20%。1980~1990年,随着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贷重点是以支持集体和村民发展农、林、牧、副、渔等业生产。信用社放贷利率,在高于银行农贷利率1%~6%之间浮动。贷款方式一般由农金干部划片包干,通过深入摸底,由单位或个人申请,农金干部审查,掌握重点,兼顾一般,评议或落实到户。1990~2004年,农贷除用于支持农业发展中农、林、牧、副、渔等外,还用于支持个体户兴办各种小型企业,从单一的支持农业发展为支持农村商品经济全面发展。
  3.社员股金
  股金是人民群众自愿加入信用合作社组织的依据。50年代,入股者享有信用合作社员资格,有权参与和监督信用合作社的各项经济活动,并享有优先贷款的权利。1954年,新建信用社时期,股额为1~3元1股,有的农户入几股,按《信用社章程》规定召开社员大会,进行股金分红。60~70年代,由于受“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影响,监事会已名存实亡,股金分红中断。1980年信用社重新建立监事会和理事会,清股扩股。1997年再次扩股,个人股5元1股。1998年后,这种入股方式虽有动员,但均没有发展成功。
  4.贷款清理
  1963年,根据国务院指示,对1962年前逾期农贷进行清理,分别采取收回、缓期、转达期等办法进行清收。对死亡绝户、外迁无着落和贷款无效益等确实无法或无力归还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核转省人行批准豁免。1981~1985年,县农行对1982的逾期农贷进行清理。对部分无法收回的贷款,鉴于国家不再实行豁免政策,银行列入“呆账”处理。1990年,县农行对1989年前的贷款分别进行清理。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的境域及建制、自然地理、人口民族宗教、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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