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耕地占用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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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818
颗粒名称: (四)耕地占用税
分类号: F127.73
页数: 1
摘要: 1987年-2000年,大西桥镇征收的耕地占用税情况。
关键词: 地方 经济 建设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贵州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自1987年4月1日起,大西桥镇开征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收入,全部上解市财政,征收单位在年终决算时返还5%的手续费,不列入镇财政的预算盘子,但每年都下达考核任务。1991年,大西桥镇耕地占用税收入为0.29万元;马场乡耕地占用税收入0.05万元;1992年,大西桥镇耕地占用税收入为8.76万元;1993年为3.00万元;1999年为12.63万元;2000年为2.34万元;2002年为2.94万元。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的境域及建制、自然地理、人口民族宗教、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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