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民公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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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796
颗粒名称: (三)人民公社
分类号: F127.73
页数: 2
摘要: 1958年-1976年,大西桥镇的人民公社发展概况。
关键词: 地方 经济 建设

内容

1958年的春夏,开展了深翻土地(又叫深耕)运动,采取大兵团作战的方式,以公社为营,大队为连,生产队为排,投入深耕运动。组织大量劳动力投入深耕,深翻田土1米深。结果终因违背了科学规律而失败,同时为实现“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会主义“总路线”的奋斗目标,全县开展“大炼钢铁”运动,实行全民动员。由于强壮劳动力的抽调,致使水稻收割贻误时机,造成50%产量损失。1958年秋后,开办集体食堂,当时任何人到集体食堂就餐,都不交饭钱(当时流传的歌谣:哪里吃饭不要钱,哪里老少笑开颜,人民公社啊,人民公社就是哪个好,那里吃饭那个不要钱……)。由于食堂化脱离了农民的生产生活现实,公共食堂粮食浪费惊人,加上农业减产,使粮食供应十分紧张,农民生活陷入极度困难之中,大量群众靠野菜充饥,体质普遍下降,各地相继发生浮肿病和农村非正常死亡的严重现象。1961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缩小公社规模,实行人民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核算基础。1965年5月,推进“三包、一奖、四固定”各村划出少量耕地作为社员的自留地,但是有的村扩大社员自留地,有的生产队包产到组到户,但被认定是“轻集体、重个人、走回头路”,是两条道路斗争问题。1962年,中共安顺市委发出《关于合理调整自留地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讨论意见》,明确规定社员自留地一般执行耕地面积的15%,适当分给饲料地0.2~0.3亩。1964~1965年间,开展“四清运动”,196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境内各村进驻“四清”工作组,(“四清”:小“四清”即清账目、清财物、清分工、清仓库;大“四清”即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重点解决农村“四不清”干部的问题。对包产到户到组、下放自留地的问题和资本主义泛滥情况进行清理和批判,社员的家庭副业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而被禁止。1966~1976年,10年内乱造成了60年代初的三年困难时期后又一个困难时期。在农村,也受这场运动的干扰,农业生产逐年欠收,经济发展水平在10年没有多大的进展,经济效益极差,人民生活水平低下。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的境域及建制、自然地理、人口民族宗教、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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