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军事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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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77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军事机构
分类号: E158.9
页数: 2
摘要: 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西桥镇的军事机构变革情况。
关键词: 地方 武装 军事

内容

一、民国时期
  民国18年(1929),国民政府公布《县保卫团法》,因贵州政局不稳,未能全面推行。
  民国22年(1933),贵州省政府发布训令,成立保卫团。安顺县成立县保卫团指挥部、保卫团教导队。教导队招收有小学、初中文化程度18~25岁青年组成基干队,进行政治、军事训练半年,结业后由县指挥部委以乡镇保卫团副中队长和分队长职务。每区成立30~50人的常备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0年1月,奉五兵团命令,十七军兼安顺军分区。1951年1月建立安顺县武装科,区设武装干事或助理员。承办县、区人民武装和扩充部队兵员等任务。1952年4月,安顺县武装科奉命扩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安顺县武装部”。1954年11月,为适应兵役制度改革,改名“安顺县兵役局”,属安顺军分区建制。1962年10月,再次更名为安顺县人民武装部。
  1952年4月,县人民武装部建立城关、华严、幺铺、二铺4个区级人民武装部,各配部长或副部长,政治教导员和干事、参谋各1人。所配干部由军分区委任现役军人担任,由县人民武装部管理。1954年11月,撤销二铺区人民武装部。1961年11月,恢复二铺区人民武装部,建立大西桥公社武装部、马场公社武装部。二铺区武装部配部长、助理各1人。公社武装部配部长1人。
  人民武装部在人民公社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接受公社党委和上级武装部双重领导,武装部长或干事人选由公社党委提出,其待遇与公社干部相同,业务训练由军分区、县(市)人民武装部负责。公社干部编制总数包括人武干部。人武干事不属于公社行政编制,由上级另配编制。1984年8月,以人民公社为乡(镇),武装部相应改为乡(镇)武装部,配备武装部长、副部长、武装干事等;人选由乡(镇)党委提出,市人民武装部任命。
  1962年2月,大西桥公社、马场公社相继成立人民武装委员会,人民武装委员会成员由人民公社的组织、公安、武装、宣传、青年、妇女、民政等部门领导组成。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主任由公社党委副书记担任。人民武装委员会的任务是: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中央军委有关民兵工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审查公社人武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民兵建设计划和组织有关部门协同抓好民兵工作,研究改进民兵工作方法,讨论年度征兵、退伍和战时人员动员方案,开展国防教育。
  1966年,根据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境内的国营183厂、安顺化肥厂都成立武装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干事1~3人。设民兵团、连、排。连长、指导员大多由各车间(科室)的党政干部担任。副连长以下大多由复退军人担任,武装部成立后,对厂内民兵开展战备教育和军事训练,每年组织民兵参加安顺县(市)民兵训练,平时和节假日负责工厂里的巡逻保卫,维护治安工作。
  1991年,撤销区乡建制后,成立大西桥镇武装部,刘祥明、徐锋、鲍安友任武装部部长。刘祥明任职时间为:1991年12月至1998年11月,徐锋任职时间为:1998年12月至2001年12月。鲍安友的任职时间为: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2003年,民兵训练12人,预征48人,预征合格16人,14人应征入伍。2004年,预征对象51人,预征合格22人,18人应征入伍。武装部成立后,主抓民兵组织整顿,兵役登记,退伍军人服预备役登记核对,地方军事专业人工防雹及救灾,铁路护路工作。1990年7月,大西桥镇武装部荣获安顺地区行政公署“整顿铁路联防秩序先进单位”,1992年8月大西桥镇武装部荣获安顺市“整顿铁路联防秩序先进单位”。1997年12月,大西桥镇武装部荣获安顺市政府1997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度西秀区人民政府武装部冬季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2003年度安顺军分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的境域及建制、自然地理、人口民族宗教、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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