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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军事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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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4767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军事
分类号:
E158.9
页数:
13
摘要:
从驻军、军事机构、地方武装、兵役制度、军事训练、武器装备、民兵等几个方面介绍了大西桥镇的军事情况。
关键词:
军事机构
地方武装
兵役制度
内容
第一节 驻 军
一、明清时期
明初,在要害地方设置卫、所。地系一郡的要害地方置所,连接数所置卫。率10士兵的军长叫小旗,5小旗称一总旗,2总旗为一百户所。两百户所有旗12个,士兵百人。十百户所叫千户所,有旗120个,士兵千人。五千户所为一卫,卫中有中、前、后、左、右五所,旗军5600人。军士皆父子相继。洪武十五年(1382),明在阿达卜(今安顺城)建普定卫,领中、前、后、左、右5个守御千户所,士兵5600人。明中叶后设守备官,行分哨之制。普定卫防守杨家关等10哨,分驻哨兵340人。
明朝天启、崇祯年间(1621~1630)在州、县、府设驿站,驿站间设哨、所等军事组织,每驿站有士兵1~2人驻防。在境内有两条古驿道:其一是从镇西卫(清镇卫城)经柔远所(平坝齐伯)、驿马站(现名驿马寨村,1956年从大西桥区划归蔡官区并入塘官乡)、跳蹬场、十二营长官司(今普定县白岩十二营)、高羊到定南所(普定县城),谓之城北军事驿道;其二是饭笼铺(平坝县天龙村),经石板房、大水桥(大西桥村)、下中伙(三铺村)、下哨、上哨(杨家关村)、塘坊街、过麒麟屯达安顺。谓之黔中军事要道。
清初,废止卫、所和防哨,驻军更名提标营,设汛、塘分防。安顺设有一提督标、一协、二营、六汛。康熙六年(1667)贵州提督由贵阳遗驻安顺,设左、右、前、后四营,有制兵3000名。康熙十六年(1677),制兵减至2800名;至雍正五年(1727),仍有2800名。乾隆七年(1742)增马战兵,减步战兵,提督标下设中军参将1员,游击3员,守备4员,千总8员,把总16员。后经历年增减,道光二十二年(1842)四月,各标营驻安顺实有马战兵300兵,步战兵454名,守兵529名,共计1283名。光绪五年(1879)贵州巡抚岑毓英将各标营改为绿营。光绪十一年(1885),所有营兵又裁减一半。至民国,绿营兵废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十七军第五兵团八大队一中队部分干部战士接管永靖区的永靖乡、云峰乡、永兴乡、尚武乡共4乡。协助组建地方政权,清匪反霸,1951年奉命调离。
第二节 军事机构
一、民国时期
民国18年(1929),国民政府公布《县保卫团法》,因贵州政局不稳,未能全面推行。
民国22年(1933),贵州省政府发布训令,成立保卫团。安顺县成立县保卫团指挥部、保卫团教导队。教导队招收有小学、初中文化程度18~25岁青年组成基干队,进行政治、军事训练半年,结业后由县指挥部委以乡镇保卫团副中队长和分队长职务。每区成立30~50人的常备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0年1月,奉五兵团命令,十七军兼安顺军分区。1951年1月建立安顺县武装科,区设武装干事或助理员。承办县、区人民武装和扩充部队兵员等任务。1952年4月,安顺县武装科奉命扩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安顺县武装部”。1954年11月,为适应兵役制度改革,改名“安顺县兵役局”,属安顺军分区建制。1962年10月,再次更名为安顺县人民武装部。
1952年4月,县人民武装部建立城关、华严、幺铺、二铺4个区级人民武装部,各配部长或副部长,政治教导员和干事、参谋各1人。所配干部由军分区委任现役军人担任,由县人民武装部管理。1954年11月,撤销二铺区人民武装部。1961年11月,恢复二铺区人民武装部,建立大西桥公社武装部、马场公社武装部。二铺区武装部配部长、助理各1人。公社武装部配部长1人。
人民武装部在人民公社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接受公社党委和上级武装部双重领导,武装部长或干事人选由公社党委提出,其待遇与公社干部相同,业务训练由军分区、县(市)人民武装部负责。公社干部编制总数包括人武干部。人武干事不属于公社行政编制,由上级另配编制。1984年8月,以人民公社为乡(镇),武装部相应改为乡(镇)武装部,配备武装部长、副部长、武装干事等;人选由乡(镇)党委提出,市人民武装部任命。
1962年2月,大西桥公社、马场公社相继成立人民武装委员会,人民武装委员会成员由人民公社的组织、公安、武装、宣传、青年、妇女、民政等部门领导组成。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主任由公社党委副书记担任。人民武装委员会的任务是: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中央军委有关民兵工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审查公社人武部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民兵建设计划和组织有关部门协同抓好民兵工作,研究改进民兵工作方法,讨论年度征兵、退伍和战时人员动员方案,开展国防教育。
1966年,根据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境内的国营183厂、安顺化肥厂都成立武装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干事1~3人。设民兵团、连、排。连长、指导员大多由各车间(科室)的党政干部担任。副连长以下大多由复退军人担任,武装部成立后,对厂内民兵开展战备教育和军事训练,每年组织民兵参加安顺县(市)民兵训练,平时和节假日负责工厂里的巡逻保卫,维护治安工作。
1991年,撤销区乡建制后,成立大西桥镇武装部,刘祥明、徐锋、鲍安友任武装部部长。刘祥明任职时间为:1991年12月至1998年11月,徐锋任职时间为:1998年12月至2001年12月。鲍安友的任职时间为:2001年12月至2004年12月。2003年,民兵训练12人,预征48人,预征合格16人,14人应征入伍。2004年,预征对象51人,预征合格22人,18人应征入伍。武装部成立后,主抓民兵组织整顿,兵役登记,退伍军人服预备役登记核对,地方军事专业人工防雹及救灾,铁路护路工作。1990年7月,大西桥镇武装部荣获安顺地区行政公署“整顿铁路联防秩序先进单位”,1992年8月大西桥镇武装部荣获安顺市“整顿铁路联防秩序先进单位”。1997年12月,大西桥镇武装部荣获安顺市政府1997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度西秀区人民政府武装部冬季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2003年度安顺军分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节 地方武装
咸丰年间建立安顺团防,到同治六年(1867),社会治安趋于稳定,团防名存实亡。民国3年(1914),又正式建立团防局,并根据城乡划分区域,府地亲辖地为6区。县辖地为9区,共15区。后改府为县,以东、西、南、北分8个区,城内为中区,附设在总局内。城外设8个区,第一区局设石板房,有独响枪3支;第二区局设旧州,有土枪5支,洋枪3支;第三区局设黄腊;第四区局设薛家鸡场,有10余人,土枪5支,有洋枪4支;第六区局设新场,洋枪2支;第七区局设幺铺;第八区局设跳灯场,有土枪1支。
民国22年(1933),根据省政府训令,安顺县成立国民义勇常备队。县设指挥部,县长为指挥长;区设区队,区长兼区队长,乡为中队,乡长兼中队长。队员由18~40岁男性国民编队组训,每区30~50人。民国27年(1938)进行整顿,以迅速补充参加战役警卫地方为目的,成立县国民义勇壮丁常备队,编制143人,官佐5人,编为第三大队第十三中队。民国30年(1941)撤销。
第四节 兵役制度
一、元明清时期
元代规定“家有男子15岁以上,70岁以下,无论众寡尽佥为兵”。10人为牌,设牌头。太宗元年(1229),征调有所限制,每牌佥军1名,年在20~30岁。元发展到中原,开始征调汉人当兵。20户出1卒,年在20岁以上,服役15年的免役,规定多财者多服役,贵族子弟亦一律当兵。
明代兵役制度战时曾采用“愿为吾兵者立于赤旗之下”自原报效的办法。后又采用与唐之府兵制相似的制度设常备军,初来自征募,后改世袭制。卫、军士及家属设专门户籍,编为军户,统由五军都督管理。每军户设正丁、次丁、余丁多种。正丁死亡,次丁或余丁依次递补。军户由国家分给土地、屯田自养。除常备军外还有民兵,属于郡县的称民壮,属于边郡的称士兵。规定大州,省征额千人,次县征八九百,小县征五百。嘉靖年间改按户籍征调,实行三丁征一。有纳金代役制度,有钱人不愿当兵,可缴纳代役金,由政府代为招募。嘉靖二十三年(1544),改良兵制,淘汰民壮。明末由征兵制改为募兵制。
清代,设绿营兵和八旗兵两种,同为正规军。绿营兵沿袭明代制度,实行世袭制,入伍者须为本地人,入伍后终身服役,士兵及家属入军户。其补充办法是:考拨营兵,以人材强壮,技术优胜者补充。骑兵拨于步战兵,步战兵拨于守兵,守兵拨于余丁,余丁不足时才招募本地人补充。
余丁是由政府出钱收养的营兵子弟,每名月饷五钱,以备出缺时挑补。16岁以上可考补守兵。此种制度优于招募。余丁生长兵家,军武之事常有接触,易于训练。绿营兵饷薄,其子弟有余丁月饷可领,遇有征调,余丁有随正兵服役义务,可作运输工作,少募民夫。
绿营官兵年满50岁以上,不能差操者,解退名额。如有子弟在营食粮者,月给饷米三斗;无子弟食粮者,给予守兵粮一份。旗兵制,始以部落为单位组成“旗”,是军政合一的组织。旗民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即“以旗统人,以旗统兵”,即为以“旗”为单位的兵役制度。清初立黄、白、红、蓝四旗,继增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为右翼,改初立的四旗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为左翼,称满州八旗军。八旗初建,籍满蒙之民,三丁抽一,五丁抽二,18~60岁,悉隶八旗,父死子袭,兵皆世袭。每300人设一佐领,五佐领设一参领,五参领设一统领。
二、民国时期
民国22年(1933)国民政府颁布第一部《兵役法》,规定实行征兵制,凡年满18~45岁的男子,除服常备兵役外,其余服国民兵役。
民国32年(1943)国民政府颁布第二部《兵役法》。民国35年(1946)颁布第三部《兵役法》。规定男性皆有服兵役的义务,兵役分为常备兵役、补充兵役和国民兵役三种。补充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现役为适合常备兵役的超额男性,每年征集部分进入营,由常备师或管理区进行4~6个月的军事训练,期满退役转预备役至45岁除役。
抗日战争后,国民中的男性称为丁,国民政府的征兵实行“三丁抽一,五丁抽二”,乡级在民国36年(1947)建立有兵役协会,协助县、乡行政机关征集兵员。按户进行壮丁登记,强行抽抓,有权势人家可免缓兵役,小康人家买丁顶替,贫穷人家则被强行抽抓,或为生活困难所迫卖身为兵,救济家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5年以前实行自愿兵役制,由自愿为革命事业奋斗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其他劳动人民志愿报名参军。其服役期限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而定。
1955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第一部《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有义务服兵役,兵役分现役和预备役。服现役由国家定期征集年龄、身体、政治审查合格的青年。现役规定:陆军三年,空军四年,海军五年,期满后退役。也可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超期一年。预备役规定,年满18~40岁的男性公民,具有专门技术的女性公民,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军官和士兵,未被征集服现役和平时免服兵役的应征公民,经兵役机关登记后服预备役,为预备役军人。1978年3月,改为义务兵与自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1984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第二部《兵役法》。实行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和自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法》规定: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22周岁的男性公民,有义务被征集服兵役,当年未被征集,在22周岁以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女性公民根据军队建设需要,征集服现役。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在当年9月30日前进行兵役登记,以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兵役分现役和预备役,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为服现役;编入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或经过预备役登记的服预备役。服现役陆军年限3年,空军、海军4年。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超期服役,陆军可超期服役1~2年,海军1年。超期服役满5年,已成为技术骨干的义务兵,经师以上机关批准改为志愿兵。志愿兵服役期限,从批准之日起8~12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预备役分为军官和士兵两类。预备役军官按照规定服预备役已满最高年龄的,退出预备役。预备役士兵分为一类预备役和二类预备役两种,年龄在18~35周岁。第一类预备役服役人员包括编入基干民兵组织者。经过预备役登记的28周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以及28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类预备役服役人员包括编入普通民兵组织者,经过预备役登记的29~35岁的退出现役士兵,以及其他符合士兵预备役条件的公民。服第一类预备役年满28周岁的士兵,29周岁转入第二类预备役服役。至35岁退出预备役。
《兵役法》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军事训练,经教育不改的,基层人民政府应当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1998年12月,颁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兵役制度实行义务兵与自愿兵相结合,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义务兵服役期限一律改为两年,并取消超期服役规定。改志愿兵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满10年后退出现役的,由国家负责安排工作;连续服现役满30年的,可以作退休安置。民兵预备役人员参训的年龄由18~35周岁调整为18~22周岁,并对城乡义务兵家属给予优待。每年征集入伍服役的任务数,分配到乡、镇。征集的大多数是农村适龄的,身体及政治条件合格的男性青年。
1950年8月,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号召下,境内掀起踊跃报名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热潮。截至1953年7月,朝鲜、中国、美国三国在朝鲜板门店停战协议签字为止,全镇有118名青壮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或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2004年底统计有104人健在。
第五节 军事训练
1950年,组织民兵进行年度军事训练,由各乡(镇)、厂(场)设训练点自行训练。时间为10至30天,内容为队列、射击、投弹、战术等。
1958~1959年,安顺市建立民兵预备役军事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市民兵训练工作,年度进行卫生、通信、防化、防空、炮兵等专业知识训练。
1960年,贯彻“军政并重,劳武结合”原则,主要进行野营训练。二铺区武装部组织大西桥公社、马场公社民兵参加,历时3天。
1961~1963年,根据民兵“三落实”和“劳武结合”指示,开展训练。训练内容:迫击炮兵、防空、防暴、卫生兵,步枪射击一、二练习,手榴弹投掷等。1964年本着坚持“四个第一”和贯彻“军政并重”“劳武结合”的方针,就地分散进行。民兵连、排干部进行步枪实弹射击,并重点进行投弹、单兵进攻,反小股空投(搜山、洞)等组织指挥训练。基干民兵班长着重训练组织民兵训练方法,“三防”(防敌特、防空降、防暴乱),重点地区训练演习组织指挥能力。
1973~1976年,遵照上级“严格训练,才能打仗”的指示,由各公社组织武装基于民兵训练,采取小型就地分散训练,时间10~20天。进行利用地形、地物、射击动作,步枪第一、二练习实弹射击,手榴弹徒手立跪、卧姿和持枪投掷。同时,利用农闲时间进行野营训练,组织民兵自带干粮全副武装进行野营训练。内容有:一般军事知识、传口令、判断方位、疏散、队形、搜索、站岗、放哨等。
1978~1979年,民兵训练进一步贯彻“三落实”,开展群众性练兵活动,内容有:反坦克、投弹、刺杀、利用地形地物和班、排进攻战术训练。
1980年,根据总参民兵军事训练大纲对基于民兵进行训练,每年15天。训练内容有:山地射击和对抗射击;步枪第一、二练习和步兵战术政治理论等。
1981年后,民兵训练采取周期进行,一周期为两年,一年为半周期。训练时间15天。第一周期(1981~1982)训练内容:射击、投弹、爆破、兵器常识、队列、政治理论、三防常识、八二迫击炮、高机枪、重机枪等。以区、乡(镇)、厂(场)为单位训练。第二周期(1983~1985)训练内容:射击、山地仰角射击、投弹、爆破、战斗勤务、单兵进攻、单兵防御、重机枪、四○火箭筒、山地俯角射击、三防知识、政治理论、高机枪操作、飞机识别、工兵基础知识、教练员训练等。以区、乡(镇)、厂(场)为单位训练。
1986年以后,民兵军事训练内容以步兵高射炮、高机枪、重机枪、通信、工兵、防化兵、军械修理为主。以市、县人民武装部集中驻训和有条件厂(场)分点训练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教练员由市、县人武部干部和专武干部担任。每年训练时间为20~30天。
第六节 武器装备
1950年以来,随着民兵组织的发展壮大,民兵武器数量逐年增多。民兵配有手枪、步枪、冲锋枪、轻重机枪、三七高炮、四○火箭炮、六○迫击炮、八二迫击炮、八二无座力炮等武器和有线电、无线电通信、工兵、防化装备,按执勤任务配发使用。
1952年,按照上级精神,对武器进行清查、登记,实行“专人用枪制度,加强武器管理”。1958年奉上级命令,除少数民兵武器掌握在民兵手中作执勤外,大部分民兵武器集中保管。1960年,建立武装基于民兵组织,将武器重新配发到武装基干民兵手中,并进行授枪仪式。1972年,武器装备采取分批装备。首先装备“三防”重点地区、交通沿线、国防厂矿。后装备一般地区。1979年开展民兵武器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的“四无”单位评比活动。各区、乡(镇)、厂(场)对民兵武器库进行加固和修建。
第七节 民 兵
一、组织建设
1950年,境内开始组建民兵,管理村级行政事务,履行村级行政职能,打击地、富、反、坏的破坏活动。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但建立之初名称不一致,称谓有:“武装自卫队”、“枪班”、“农民协会自卫队”、“人民武装队”等。对民兵的人数、年龄、身体状况等条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要求是贫下中农出生,拥护新生的人民政权的积极分子即可。
1958年9月,毛泽东主席发出“我们不但要有强大的正规军,我们还要大办民兵师”的指示,境内掀起了“大办民兵师”和“实行全民皆兵”高潮。参加基干民兵年龄为16~30岁的男性公民,参加普通民兵年龄为16~50岁的女性和31~50岁的男性公民。1958年11月根据安顺市兵役局关于整顿民兵组织的安排,对“全民皆兵”进行整顿,强调指出:我国的民兵,既是民兵,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又是建设社会主义保卫者;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劳动组织,教育组织和体育组织。它是一个把生产、工作、学习和军事任务结合在一起的群众组织,通过对民兵组织的整顿,进一步推动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管理民主化,以加强组织纪律性,发扬人民解放军的民主管理、三大民主、三大一致(军民一致、军政一致、上下一致)精神。
1962年,贯彻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指示,结合社会主义教育工作,以巩固民兵组织、纯洁民兵队伍为主要内容,对民兵进行整顿。1964年9月,根据贵州省委、安顺地委和安顺县委指示精神,为切实抓好在社会治安稳定,防止反革命暴乱,防敌空投空降。管制四类分子,同时做好战时动员准备工作,保证扩建和新建部队的需要,武装连、排、班的编组在基干民兵组织内建立,做到连不跨公社,排不跨大队。班不跨生产队。严格规定武器要掌握在政治思想绝对可靠,立场坚定,热爱民兵工作的贫下中农积极分子手中。为了充实武装连、排、班的武器,形成铁拳,保证完成战勤任务,除公社武装部长配枪外,其余在干部手中的武器弹药一律配发给武装民兵。1966年,结合以“三史”(社史、村史、家史)教育,对民兵组织进行整顿,民兵建制没有改变。民兵连、排建制以生产大队为主,民兵连长,指导员大多由复员、转业军人担任。1966年,境内大西桥公社、马场公社经过整顿后共有24个民兵连,38个排,154个班,民兵860人。配有79式步枪、53式步枪、轻机枪共230支。1984年配发半自动步枪,1986年收归二铺区武装部统一管理。
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端正指导思想,加强民兵组织建设。1980~1981年,着重对武装基于民兵进行整顿调整布局,扩大分布面。1981年,根据中发(1981)11号文件精神,提出“从四化建设和战备需要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既要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又不能减少得过多,以保持民兵组织的普遍性和群众性,以适应战时兵源动员,配合部队作战,保卫地方和基层单位自卫等各方面需要”的原则和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从1981年5月~1982年9月调整民兵组织,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简化组织层次,减轻群众负担,基干民兵年龄由28周岁下降到22周岁,而且均以退役的复退军人为主,将基干民兵,武装民兵和普通民兵进行编组。1966年~1983年间,由各公社分别组织民兵进行队列、射击、排雷、防暴等军事训练,协助村寨搞好农业生产,维护社会治安以及参加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
1992年3月,撤销二铺区,大西桥镇与马场乡合并为大西桥镇,成立大西桥镇武装部。着重抓各村民兵和全镇基干民兵的政治思想教育,地方与军事专业技术对口的登记上报,民兵防雹,铁路护路工作。1993年完成27人的民兵训练任务,取得三个第一的成绩(操炮第一,理论考核第一,实弹射击第一)。1994年完成23人的民兵训练,其中,防雹5人,铁路护路民兵18人。1995年完成民兵训练18人,其中防雹5人,铁路护路民兵13人。1992年镇成立基干民兵连1个,排2个,民兵50人。
二、政治思想教育
民兵政治思想教育的内容主要有:民兵基础知识教育,包括战备思想,人民战争,民兵光荣传统,民兵性质和任务,怎样做一个好民兵;时事政策教育,包括形势与任务,党的路线和政策,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等,全民性政治教育,一般由区、乡(镇)党委统一部署进行。此外,每年结合征兵、民兵整组,军事训练和“八一”建军节等活动,由区、乡(镇)、驻镇厂武装部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1950年结合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土地改革、抗美援朝运动,动员民兵参军参战,进行保卫胜利果实以及民兵性质,任务的教育。
1955年,在民兵中系统地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教育,树立依法服兵役的思想。结合当时的中心工作,在民兵中开展加强清匪反霸,维护社会安定及防空战备教育。
1958年,围绕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对民兵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教育。
1959~1960年,开展艰苦奋斗教育,民兵大搞水稻、玉米丰产坝,对民兵进行解放军“三大民主”、“三大一致”、民兵“三大任务”和十项守则教育,在民兵中广泛开展评选“五好”(政治思想好、学习好、劳动生产好、国防观念好、模范作用好)民兵活动。
1961~1962年,组织民兵参与战备、进行艰苦奋斗渡过经济困难时期教育。
1963年,民兵思想政治工作以抓“四个一”(即人的因素第一、政治第一、思想工作第一、活的思想第一),结合社会主义教育,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和“南京路上好八连”学习,加强对民兵光劳传统和民兵三大任务、十项守则教育。
1964年~1970年,对民兵的政治思想教育以学习《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等文章,结合生产、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对重点文章反复学习,以雷锋、张思德、白求恩、愚公为榜样,同时在民兵中开展援越抗美形式教育。许多机关干部、民兵、贫下中农积极分子向区、社党委写了决心书,要求参军参战,援越抗美。在民兵中开展拥军优属竞赛活动,一人参军,全家光荣,涌现出一大批父母送儿上战场的喜人景象。
1971年~1975年,进行以“批林整风运动”、批判林彪反革命罪行和“备战,各荒为人民”、贯彻中共十大会议精神为主的形势教育。
1976年,进行批判“四人帮”反革命罪行教育,在民兵中开展“三查”(查思想作风、查武器是否真正掌握在可靠人手中,查武器是否保存良好、随时处于战备状态),做到“三见”(见人、见思想、见武器弹药)。
1977年,对民兵进行毛泽东关于人民武装思想《十大军事原则》教育,深入开展揭批“四人帮”反党集团,动员民兵投入到“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中去,开展生产竞赛活动。
1979年,进行对越自卫反击战、保卫边疆的教育,号召民兵支援前线参军参战,河桥村的潘胜帮踊跃报名参军,光荣牺牲在对越自卫反击战场上。
1980年后,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以及开展真理大讨论教育。
1992年,进行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政策,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支持参与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积极参加社会主义事业和重点工程建设,开展科技攻关、劳动竞赛和扶贫攻坚,投身“两个文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双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1997年,以香港回归祖国为主,加强民兵的爱国主义教育。
1998年以抗洪抢险为重点,组织民兵投身于抗洪抢险第一线,为保卫国家作贡献。
2001~2004年,号召民兵投身西部大开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践“三个代表”(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重要思想,与时俱进,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开展以劳养武活动。
第八节 民兵活动
1950年,以曹绍华、屠占廷为首的几股土匪,盘踞于安顺、长顺、紫云、惠水结合部一带,对当时刚建立的人民政权造成极大威胁。安顺县成立剿匪指挥部,下设武装剿匪大队。区也成立剿匪指挥部,公社成立剿匪委员会和联防小组。组织民兵配合部队和友邻县民兵进行大围剿。参加七眼桥、杨武、蔡官屯等剿匪战斗,参加第二次解放紫云等战斗。
1966年冬,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双堡、二铺、华严、幺铺的数千民兵对境内公路、铁路、重要厂矿进行重点防空警戒,并参加701通讯线防护任务,保证铁路、公路运输安全和厂矿正常生产。
1967年~1970年间,县武装部组织各区、乡民兵数千人,先后参加修建320国道、湘黔铁路大会战。
1970年后,每年春夏季组织民兵5人参加县(区)武装部和气象局组织的防雹工作。每年历时数月,驱雹降雨,把冰雹对农业生产的损坏降到最低限度。民兵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的贡献受到政府的充分肯定。1960年5月,二铺区三铺公社社长鲍中松,云峰公社副社长张树芝,华严区头铺公社新寨大队詹少白,宁谷公社五官屯大队尚德珍,东街办事处鲍吉光等5位代表,出席全国民兵工作会议,中央军委授予半自动步枪各一支。
同年出席在安顺召开有总参曹副部长、贵州省军区政委石新安、副司令员张境荣、云贵两省代表400余人参加的民兵军政教育和劳武结合现场会议。先后参观了华严公社二桥、胶泥坝和宁谷公社大寨的民兵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和劳武结合工作现场。
1987年12月,大西桥武装部奉上级命令,组建一个铁路护路民兵排。4个班,18个民兵,参加滇黔铁路过镜段全长7.75公里的常年护路工作。直到1998年划归政法综治部门管理,设护路岗亭1个,由4个铁路保安人员执勤护路为止,为铁路的畅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铁道部门的表扬。
第九节 兵 事
一、明清时期
太平军入金陵后,诸王争权,互相倾扎。翼王石达开决心独树一帜,经营西南、遣部将张遇恩、傅金德、余长子等率师入黔。
咸丰十年(1860)四月,太平军曾广依部由广西泗城渡河进至归化(紫云),安顺知府周夔(kui)、参将全兴率师前往阻击,皆被太平军打死。5月初,九溪坝(九溪村)农民起义军前去联络,太平军派出一支部队于5月24日进至夏官屯,连营扎寨至九溪坝、石板房。26日,知县汤明派附城团黄恩恒率团配合跳灯场的大批团练攻打太平军。猪马场(马场村)一战,黄恩恒被打死,团练死伤甚重而败。27日,太平军撤营进至安平县肖家庄、羊昌河、平庄一带东去。太平军张遇恩部攻下归化后,双堡的布依族农民叶桂林率领农民军前往联系。十一年(1861)1月7日,太平军在叶桂林父子和农民军的配合下进取旧州,旧州官绅民众大开城门,欢迎太平军。守城团练有的逃散有的投降。提督田兴恕急令总兵周学贵带清军阻击,防太平军进攻府城。周令参将张大禄带兵驻沙子哨,副将毛克宽驻石板房,梁副将驻关帝庙,总兵杨岩保驻大水桥(大西桥),清军连营相望如长蛇。太平军首攻杨岩保等部,而后清军营寨均被太平军一一攻克。仅剩毛克宽孤军作战,手刃数人,于毛公山被太平军击毙。杨岩保退守安平城(平坝),太平军乘胜东取安平城,周学贵驰奔安平,太平军因饥不能支,弃城西退,周学贵追至饭笼铺为止,不敢与太平军交战。太平军撤至旧州。另一支农民军在首领罗文秀的率领下,投奔太平军。2月6日,太平军联合叶桂林、罗文秀的农民起义军,进攻安顺府城,清军殊死抵抗,未克。太平军北上镇雄州,两支农民军仍回本地坚持斗争。
同治三年(1864),下游(贵阳以东)苗族农民军和黄号、白号军配合作战,攻安顺府,号军首领何得胜将大本营驻扎清镇,分出一股农民军西进,破狗场屯、马鞍山,扎营猪马场。团首鲍源达率团练与农民军交战。被农民军击败,求救于安顺府衙。知府毕大锡率清军数百到石板房,扎营黑寨,攻打农民军。农民军不支,往旧州、广顺方向撒离。毕大锡带领追剿,连战数阵,农民军退回下游。
同治五年(1866)初,提督赵德光率清军千余人扎营九溪坝,后又移驻旧州。2月下旬,农民军和清军在詹家屯田坝大战数日,农民军撤离。7月,赵德光又遣清军驻幺铺、大水桥等地。清兵蹂躏四乡,遇行路人有财货,杀而夺之。乡民弃耕,地方苦不堪言。安顺上游团众乡绅暗中计议,四路截杀清兵,杀死数百人;下游计议杀营官赵明清,赵畏罪攻破鸡场屯,大肆虏掠后潜逃下省。
二、民国时期
清宣统三年(1911)农历九月十四日,贵州宣布独立。不久,自治党人和宪政党人旧怨复萌,因争权互相倾扎。贵州都督杨荩诚率军北伐援鄂,贵阳空虚,宪政党人向蔡锷乞援,蔡遣唐继尧领兵三千入黔“平乱”。民国元年(1912)正月二十八日,清军从昆明出发东进,二月二十日抵安顺。清军在安顺驻扎三天,拿匪数名正法,以示军威。留兵三百人镇守安顺。二十五日大军往东继续开进,行至石板房遇贵州巡防二队掠劫,滇军立即占领有利地形准备攻击,巡防队惊骇逃散,后搜索拿获贵阳侦探二人就地正法。二十七日到达贵阳。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11月18日下午2时,解放军二野五兵团十七军侦察营官兵,进驻安顺。21日,随军南下的政权接管人员到达安顺,开始对安顺县民国时期的政权接管和人民政权的建政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后,对原县政府和基层政权的工作人员凡愿意者一律留用,乡长、保长留任原职。
1950年初,国民党反共自卫救国军总司令曹绍华在平坝、安顺、惠水等县组织暴乱。二铺、旧州一带的乡、保长相继判变为匪。分兵左、中、右三路,左路攻打旧州、双堡;右路攻打蔡官;中路攻打二铺,得手后径取安顺城。
3月17日夜,曹派一个保安团,配合永靖乡乡长严显策、五权乡乡长董波文、九溪乡乡长马启明等,纠集土匪1000余人,潜入二铺区政府周围村寨。五权乡土匪由北路配合大坡脚,二铺土匪进攻政府,夏官、沙锅、云峰的土匪进占二铺场东南路;塘房街、时屯的土匪占据西路。18日凌晨5时,土匪向二铺场上的区政府进攻,一时枪声大作,喊声四起。二铺区区长高福顺、副区长曾宪阶和专区筹粮队队长崔汉山简单商量后,由于区政府内无抵御工事和不了解土匪的兵力部署,决定率区政府工作人员和专区筹粮队撤出,及时占领有利地形,迎击土匪。撤至二铺场口遭土匪阻击,高福顺一面指挥还击,一面迅速占领老苗大山制高点。老苗大山有三个山头,高福顺带领机枪组占领最高的山头,司务长王万林(老红军)带领一个组占领另一个山头,崔汉山和曾宪阶带领其余人员占领第三个山头。不久,七八百土匪峰涌而至,将老苗大山围个水泄不通,与外界完全失去联系。
3月18日上午9时,土匪开始发动进攻。区干部和筹粮队员多数身经百战,战斗经验丰富,射击技术良好,一次又一次打退土匪的进攻,山腰上留下一具具尸体。匪众满山遍野,在其头目的的督促下,不断发动进攻,战斗持续10来个小时,弹药越来越不足。下午4时,第二个山头的子弹打光,土匪趁势往上冲,队员们将抢支砸断,抱起石块往下砸。终因敌我力量悬殊,7名队员壮烈牺牲。另两个山头的弹药亦剩不多了,且已牺牲12人,受伤24人,高福顺、崔汉山分别带领另两个山头的队员,向土匪火力薄弱处强行突围,冲出包围圈,向曹屯、山岚方向撤退。这场血战,虽土匪被打得横尸遍野,但区政府和筹粮队员仍牺牲19人,其中,有南征北战的老红军王万林。
下午5时,突围人员撤至伍家关,向军分区首长汇报。分区首长即刻令十七军政治部警卫连乘车赶往增援。至七眼桥,土匪攻克七眼桥粮仓,抢劫后逃离。19日晨,警卫连和县大队一中队又乘车赶往二铺,收拾到烈士遗体安埋于七眼桥东头。七八百土匪趁机猛扑过来,乔方志指导员下令阻击,令副连长龙来兵率一个排从土匪右侧包抄,令一排在汽车上以机枪作掩护,自己带一个排正面阻击敌人。但由于匪多势众,仍蜂涌冲到汽车前,战士们与匪展开肉搏战。区筹粮队队长杜洪玉18日突围时虽手臂受伤,仍越战越勇。经过激战,刺死土匪40多人。此时,从敌右侧包抄的战士从后面打响,土匪腹背受敌,乱成一团,正面阻击的战士乘胜出击,土匪四散逃命。此次战斗,共激获步枪50多支,手枪6支,火药枪20多支,手榴弹100余枚。土匪横尸100余具。解放军无一牺牲。
1950年3月18日上午8时,当二铺区政府遭土匪袭击的同时,土匪从通往七眼桥粮库的道路和曹家屯后山向粮库扑来。为集中力量阻击土匪,七眼桥筹粮办公处主任赖鹏程命令全体工作人员退守粮库附近姜宝珍的石碉内,据碉固守。土匪逼近,占领粮库周围各制高点,封锁路口。
土匪向粮库逼近,筹粮队员李振凯不愿固守碉内,便寻机冲出,隐藏一老百姓家,还击土匪。土匪将粮库和石碉紧紧包围,碉内与外界的联系中断。10时起,土匪向石碉发起轮番进攻,筹粮队员奋勇还击,持续一个多小时,双方相持不下。土匪见久攻不克,抓来几个老百姓,了解到筹粮队员中有本地人,便一面加强攻击,一面指名道姓向碉内喊话,威胁要杀其全家。碉内的张正松听到喊话,溜下二楼,打开碉门跑出,由于土匪火力过猛,碉门已无法关上,趁土匪还未冲过来,队员腾文枢、王敏、谢锡奎、赵永民、丰丕华、王占礼等人从碉内冲出,隐藏在娄继月家。陈光前和已负伤的赖鹏程未来得及撤出,土匪已冲上前来,陈光前投出一颗手榴弹,炸伤几个土匪,土匪稍退,陈光前趁机撤出。土匪再次攻击,冲入碉内抓走身负重伤的赖鹏程。土匪搜查附近老百姓家,李振凯、王占礼、丰丕华被抓走。时解放军驻平坝部队赶到,向土匪发起进攻,土匪伤亡惨重,四处逃散。潜逃时凶残地将赖鹏程、李振凯、王占礼、丰丕华等4人用刀砍杀于七眼桥后的小山脚。
1950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五兵团派驻石板房武工队,在行进至高路坎时与土匪相遇,激战一昼夜,打死土匪1人。残余土匪逃往斗篷冲匪巢。1950年5月,武工队进驻各村,成立“农民协会”,结束匪患。
第十节 小寨炮点
1977年,成立大西桥公社防雹领导小组,报经安顺县人工防雹指挥部批准,在小寨村后头山建成小寨炮点,负责辖区内的人工防雹、人工降雨、人工干预天气工作。2003年元月,镇人民政府投资了6万元在小寨村贾家寨新建成占地7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的高射炮点。业务上由县农经委防雹办、镇武装部管理指挥。配备37双管高射炮1门。大西桥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民兵以及民兵的生活、工资等后勤保障。武装部根据上级武装部门的部署,每年组织防雹民兵进行操炮训练。并派专人具体组织防雹工作。2001年防雹业务划归西秀区气象局管理,配备民兵6人。
1993年,武装部选派民兵到安顺接受防雹训练,获操炮第一的好成绩。1994年选派5名防雹民兵到安顺接受训练,当年防雹作业2次,共发射炮弹75发。1995年仍派5名民兵到上级训练操炮,当年作业5次,发谢炮弹92发。1997年作业32次,发射炮弹186发,1998年遇较强冰雹云层,共作业11次,发射炮弹1460发。2000年作业4次,发射炮弹140发,2001年作业5次,发射炮弹298发。2002年作业8次,发谢炮弹176发。2003年作业6次,发射炮弹120发。2004年作业12次,发射炮弹460发。确保全镇农业大丰收。
1982年9月,小寨炮点民兵被贵州省政府评为“双文明炮点”,1986年10月被省人民政府防雹办公室评为“贵州省文明炮点”称号。11月荣获安顺地区行署“两用人才先进单位”。
从1997年开始,大西桥镇武装部先后选派鲍奇发、吕华、杨发刚具体组织防雹作业。
知识出处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系统的记述了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的境域及建制、自然地理、人口民族宗教、政治、军事等方面的发展、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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