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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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轿子山镇志》 图书
唯一号: 250920020230002514
颗粒名称: 一、财政体制
分类号: F2
页数: 2
摘要: 1950-2002年轿子山镇财政体制概况。
关键词: 乡镇 地方志 经济

内容

1950~1984年,财政体制设置于县或市,区级设财粮助理员或财务会计1人,负责各区的农业税决算和财政人员工资发放。
  1984年上半年前,安顺市的财政收支统一由市或县核算,各乡镇未设财政机构。1984年下半年,农业生产体制发生变化,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境内农业税由1980年212个生产队征收单位改为7028户为单位征收农业税,各公社粮管员1人(由粮管所招聘管理)负责农业4税决算。区级财政所由5人增至11人,各乡聘用专职会计1人负责发各乡镇、人员工资和管理各项财务活动。
  1992年,“撤、并、建”,原轿子山镇、跳蹬场乡、孙家庄乡合并新建轿子山
  镇,成立轿子山镇财政所,有财政员15人(有10人是招聘人员)。随着财政体制下放,镇财政所已成为镇的财政实体,负责全镇的财政收支工作、编制各年的财政预算和进行年终结算。
  轿子山镇在建财政所之前,财政税收由县级财政统收统支,乡、镇级财政收入由区级按县级财政体制分配收支任务。财政税收任务由税务所征收,区设粮财助理员,在本区内发生的财政收支活动向县级财政部门办理领报手续,不存在财政体制。1984年乡、镇有财政会计,乡镇收入上交区,支出由区领来开支后,按支出凭证到区结报。1986年,区公所按县政府(1986)8号、9号、15号文件精神,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收入上交、支出下拨、超收分成,结余留用,短收超支不补,自求平衡、一定两年不变的原则”,实行财政包干。(一)全额预算单位的经费分为个人部分和公用部分,个人部分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公用部分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不包括电话费和小车用费)。(二)卫生院包干范围只限于工资,按工资的80%核定。包干办法:1.包干时间一定两年不变,年初包定,中途不再增加,包干基数按年底各单位在册人员工资核定,单位公务费按在册人数,每人每年162元(含炊事员工资在内),节余奖,按全额单位人员包干人均90元;乡、镇增加的人员,其经费由各乡、镇自己负责,包干经费由区财政按乡、镇核定经费逐月下拨。
  1990年,安顺县、市合并,仍执行上一轮财政体制。
  1992年,“撤、并、建”,轿子山镇成立,市级核定“一定两年”的财政包干体制,市级财政核定轿子山镇财政收入为2815184元(含工商税、农业税和其他收入),核定支出837305元(不含专款),上解市财政2033610元。
  1993年,仍执行1992年财政体制。
  1994年工资改革后,财政支出大幅度增加,工商税超收392463元,镇财政除了保证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和必要的正常公用经费外,还补发了工改增资。
  1995年,是市级核定“一定三年”的财政包干体制运行的第一年,本年实行税制改革,税务分国税(归中央)、地税(归地方),市财政按1994年度在册人数核定1995年支出。该年增支因素有1994年底17个“民转公”的教师工资和新增15人的人员工资,年终结算净结余114838万元。
  1998年,市财政制定“一定四年”的财政体制。延续至2002年末。

知识出处

轿子山镇志

《轿子山镇志》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记述轿子山镇的历史,主要记述轿子山镇人民创造历史和改造历史的过程,记述的重点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境内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记事上溯至古代,下迄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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