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月18日册亨县检察院在坡坪场坝公开宣布对黄禄友、王字红免予起诉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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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唯一号: 250832020230000660
事件名称: 1987年1月18日册亨县检察院在坡坪场坝公开宣布对黄禄友、王字红免予起诉的决定
文件路径: 2508/01/object/PDF/250812020230000001/19870209
起始页: 00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1月18日
发生地点: 册亨县

事件描述

一九八七年元月十八日,册亨县检察院在坡坪场坝召开千人大会,公开宣布对黄禄友、王字红免予起诉的决定。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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