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6月2日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发出关于董占富等三个案件的处分通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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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唯一号: 250832020230000384
事件名称: 1986年6月2日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发出关于董占富等三个案件的处分通报
文件路径: 2508/01/object/PDF/250812020230000001/19860623
起始页: 00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6月2日
发生地点: 黔西南州

事件描述

1986年6月2日,中共黔西南州纪委发出关于董占富等三个案件的处分通报。全文如下: 董占富知法执法,三次打人,受留党察看。 贞丰县司法局局长、局党组书记董占富同志,一九八一年以来三次打人。一九八一年四月的一天,精神病患者何监尧,跑到董家天井处乱骂人也骂董,董即拿竹拐杖打何的腿、脚,将何打倒在地不能走路,亲属赶来将何祖尧抬回家医治;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董带领县司法局的同志赶牛场宣传法制,在牛场饭店无故打罗显荣两耳光,(罗是贞丰县城关建筑社职工),说是一九七三年七月一日罗打过他。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五十九岁的妇女姚显珍到董家批发糕点卖,(他家开办糕点加工厂她是老主顾),因为付款问题,董占富把姚装进背箩里的蛋糕倒出,背箩也踢倒在地,并与姚抓扯,连拉带推要赶姚出门外,后又反扭姚的右手,使姚显珍左胸部、右腕部挫伤,当天住贞丰县人民医院治疗。董占富知法执法,却违法打人。为了严肃党纪,州纪委批准贞丰县委的决定,给予董占富同志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撤销县司法局党组书记职务),建议免去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贞丰县委的决定于五月十五日给董见面后,董的妻子、女儿和董于五月十六日、十七日分别找县纪委书记、县委书记闹,五月十七日上午上班时,县委书记田忠明同志在县政府大楼乘车下乡,董先靠住车,后干脆坐在车前地上不让车开,当时围观的人不少,董的行为给党在群众中造下极为恶劣的影响。为了挽回影响,严肃党纪,州纪委决定将董的处分和董的这一错误行为通报全州。 刘永贵在办案中徇私包庇,受到撤职。 普安县粮食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纪检员刘永贵同志,一九八五年十二月负责接办张忠兴(兴中区粮管所副所长)贪污案,于十二月二十三日找张谈话,张为了掩盖一九八四年十月任地瓜区粮管所会计时将在县印刷厂印单据剩余退回的款789元贪污的真相,谎称这笔款当时已交地瓜区粮管所作食堂家底,谈话后知问题已败露,当晚携款到地瓜区粮管所找副所长张国文串通。将789元交给张。张收款后心中很矛盾。于第二天(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将款送县粮食局交给刘。刘打白条收下789元,与张国文一道到县邮电局打电话通知兴中区粮管所张忠兴来县粮食局。在刘家里,刘同意将现金789元还给张忠兴再次带到地瓜区粮管所交给张国文,刘还交待张忠兴交款后要回他打的白收条。刘永贵同志身为纪检干部负责办案,却讲同学交情,为张掩盖贪污,徇私包庇,性质严重。为严肃党纪,保证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顺利进行,普安县委研究决定,给予刘永贵同志撤销纪检员职务的处分。(州纪委认为处分过轻)。 黄生善非法捆押、枪砸、拘禁农民被开除党籍。 贞丰县城关区武装部部长、区委委员黄生善同志等两人,一九八五年元月七日到者唐乡搞年终总结,听乡干反映农业税尾欠大,吃早饭喝了酒后,与几个乡干到大寨、店子催收农业税。下午到大寨时就将农民黄安礼捆押到店子韦正文家(村党支书)。又把农民黄安友叫到韦家问:为什么不交农业税?黄安友答:今年没有耕牛,(因超生卖牛交计划生育费),种庄稼不好,没有粮食,等借钱来上。黄即令跪。不跪,就用手强行按其下跪,两人抓扯扭抱倒地。这时同去的区干部上前扭住黄的右手,黄生善用棕绳捆绑,又拔出手枪用枪口砸黄安友的头部三处受伤流血。之后,把黄安友、黄安礼捆押带走,途中过河时黄安友跌在河里,仍强行捆押到者唐乡政府。黄安礼被保当晚放回家,黄安友被拘禁在一间房里,(吃饭、大、小便都在里面),达四十多个小时,到第三天(元月九日)下午罚款十六元才放回家。黄生善非法捆押、枪砸、拘禁农民,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在群众中造下了恶劣的影响。为了严肃党纪,贞丰县委常委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九日研究决定,给予黄生善同志开除党籍的处分,建议行政上撤销区武装部部长职务。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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