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5月兴仁县司法局批拨的四千五百元建起的法制宣传栏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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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唯一号: 250832020230000174
事件名称: 1985年5月兴仁县司法局批拨的四千五百元建起的法制宣传栏
文件路径: 2508/01/object/PDF/250812020230000001/19850923
起始页: 00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5年5月
发生地点: 兴仁县

事件描述

1985年5月,兴仁县司法局用县政府批拨的四千五百元,在五个区建起的法制宣传栏,已于今年三月投入使用。半年来,共办专栏三十期,用稿五十五篇。特别是屯脚区宣传栏所载《假记者落网记》一文,群众为之拍手称快,因为这个自称为“新华社记者”的家伙,就是屯脚区长青乡人。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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