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志军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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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唯一号: 250830020230001124
人物姓名: 田志军
文件路径: 2508/01/object/PDF/250812020230000001/19851111
起始页: 003.pdf
时代: 当代

传略

田志军是一宗被指控强奸的被告,此案由晴隆县法院于1984年11月2日受理。在该案件中,法院副院长许定年担任审判长。许定年依法办案,拒绝接受田志军家人的贿款,并向他们解释了法院的相关制度和法律的平等原则。 田志军的母亲得知许定年拒绝贿款后,曾多次前往许定年家求情,希望他能放过田志军。然而,许定年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强调每个政法干警都应该依法办案,拒绝了田母的请求。田母在离开许家的途中遇到许定年的妻子,将一封装好的信和二百元现金交给她,希望她转交给许定年。许定年得知后立即向法院党组织负责同志报告,并将二百元现金原封不动地交给党组织。 晴隆县法院党组织对许定年的公正执法和不收受贿款的高尚品德表示赞赏,并号召全体政法干警向他学习。晴隆县政法委员会也发出通报表扬许定年的同志。这个事件在干警中传为佳话,受到了上级的表扬。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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