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思勇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唯一号: 250830020230000043
人物姓名: 郑思勇
文件路径: 2508/01/object/PDF/250812020230000001/19850204
起始页: 003.pdf
性别:
时代: 当代

传略

郑思勇,黔西南州文工团的一名同志。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晚七时许,他因找木器厂厂长了解小凳子单价,骑自行车路经铁匠街。当他到达县工商局门口时,发现一位名叫刘志仙的老人倒在街的右侧。郑思勇立即下车扶起刘志仙,询问她的状况,并用自行车将她送往州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 然而,后来刘志仙反诬郑思勇的自行车将她撞倒,并要求郑负责一切治疗费用。经过兴义县公安局的调查,发现刘志仙的致伤并非郑思勇所为。因此,郑思勇预先支付的住院费、生活费、护理费由刘志仙如数付还。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