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8418 |
颗粒名称: | 认真宣传贯彻实施自治条例充分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 |
其他题名: | 祝《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胜利诞生 |
分类号: | D624.73 |
摘要: | 1月10日,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决议,决定从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州第一个自治条例,是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贯穿着党的民族政策,贯穿着改革、开放的精神,体现了全州各族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受到了全州各族人民的欢迎。贯彻施行好自治条例,要结合党的十三大文件的贯彻,认真学习和掌握民族区域自治法,学习和掌握《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增强民族区域自治观念和贯彻施行的自觉性。党的十三大春风,给中华大地带来了勃勃生机,也给我们黔西南增添了无穷的活力和希望。 |
关键词: | 黔西南州 人大 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