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8268 |
颗粒名称: | 郭黔升不记前嫌勇挑重担 |
分类号: | F271 |
摘要: | 凭着一股终于被人理解解的热情,三十五岁的郭黔升以每年完成七万元纯利,在三年承包期内还完二十二点四五万元贷款本息的条件,于今年七月承包了贞丰县供电所。今年人均奖金三百二十元,是去年的十二点八倍。一九八四年前,郭黔升也曾是供电所负责人之一。这期间,为便于统管,发供电并成了一家,成立贞丰县小水电公司。当县政府决定对供电所实行经营承包后,不管是喜欢还是告过郭黔升的人,都纷纷要求他出头承包,主管局领导也一直在做他的工作。领导和同志的信任,使他心热了。于是,他打消再次停薪留职的念头,卖劲地干上了。郭黔升经营承包,包出了效益,现他和副手们正忙于搞数据测算,为明年落〓二级承包作准备。 |
关键词: | 黔西南州 供电所 承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