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8018 |
颗粒名称: | 邮局积压电报 收报人损失上千 |
分类号: | F632.773 |
摘要: | 今年九月,晴隆县花贡邮电支局积压一份电报二十八天之久,给收报人农民邓集福、陈发忠二人造成了上千元的经济损失。此事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九月初,花贡镇农民邓集福、陈发忠与广州一位客商签订了一份土焦供货协议,协议规定由邓、陈二人每月在红果发货一千吨,第一批货的发货时间以广州方面的电报而定,同时规定了违约赔偿责任。据查,这封电报,晴隆邮电局于九月二十三日当天便已收到,但直至十月二十一月上午七点,电报才送到邓集福手中。邓接到电报后当天赶往红果,但生意已经告吹了。可见,花贡邮电支局不负责任到了何种地步。 |
关键词: | 晴隆县 电报积压 邮电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