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兴秀侵吞救济粮”一稿的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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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7898
颗粒名称: 关于“肖兴秀侵吞救济粮”一稿的调查
分类号: G213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编辑部接到读者来信反映“肖兴秀侵吞救济粮”的群众来信有误后,特委托本报特约通讯员王官忠同志进行调查的情况。
关键词: 救济粮 稿件 调查

内容

编者按本报九月十四日二版登载“肖兴秀侵吞救济粮”的群众来信后,又接到读者来信反映上述“来信”有误。为此,特委托本报特约通讯员王官忠同志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登载如下。
  编辑部:
  根据编辑部的意见,我到当地对“肖兴秀侵吞救济粮”一事进行了调查。
  这篇稿件有四处明显失实:
  1、人名写错,当事人叫肖清秀而不是肖兴秀;2、肖清秀是工作员而不是副乡长;3、性质弄错,是回销粮而不是救济粮;4、文中所谓肖清秀“跑到徐国亮等家进行威胁利诱”的话,经核实,根本没有此事。
  早在报纸披露之前,地瓜区委区公所得知肖清秀有侵吞群众的回销粮指标行为,立即进行了调查,区委区公所领导同志多次找肖谈话,并责令其退回了已购买的回销粮一百一十公斤。九月十九日,区委区公所又作出决定,给肖清秀党内警告处分,并通报全区。
  我认为:作为一名积极给党报写稿的业余通讯员,敢于揭露问题的精神是可贵的。但切莫忘记了新闻的“真实性”这点起码的常识。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是事实的报道,容不得半点虚假。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这是我们每个业余通讯员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报道失实,不仅有损于党报的威信,而且既害别人,又毁了自己的名声,最后只能走一方黑一方。希望这位作者能够从自己的这起失实报道中吸取教训,也希望所有的业余通讯员以此引为鉴戒,一起来杜绝失实报道。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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