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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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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黔西南报》 报纸
唯一号: 250820020230007845
颗粒名称: 为您服务
分类号: D631.5
摘要: 为适应我州交通运输的需要,根据公安部关于改变“以运代训”、“以师代徒”为培训方法的指示精神,在本处第一期驾训班一百余名学员圆满结业的基础上,考虑到广大群众要求学习汽车驾驶的迫切要求,特决定举办第二期汽车驾驶员培训班。现将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培训费,学员可自带现金或从银行汇至兴义县工商行黔西南州公安处车管所即可。
关键词: 黔西南州 黔西南州公安处 驾艘员培训班

内容

为适应我州交通运输的需要,根据公安部关于改变“以运代训”、“以师代徒”为培训方法的指示精神,在本处第一期驾训班一百余名学员圆满结业的基础上,考虑到广大群众要求学习汽车驾驶的迫切要求,特决定举办第二期汽车驾驶员培训班。现将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起——十一月十五日止。十一月十六日正式开学上课。
  二、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公安交警支队(原兴义交通监理所)。
  三、招生对象:黔西南州境内各国营、集体在职人员、城市待业青年、农村社员等,不受有无车辆的限制。
  四、学员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四十五周岁以下,户籍在黔西南州境内,符合汽车驾驶员身体条件的男、女公民。
  五、培训期限:初学者(含手扶式拖拉机、小盘式拖拉机、二轮机踏车驾驶员)为六个月,盘式拖拉机、农用运输车(俗称简易小货车)增驾为三个月,二、三轮摩托车,增驾为四个月,汽车驾驶员(指持实习驾驶证以上的)增驾客车为三个月。
  六、培训费:初学者:二千七百元;盘式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增驾二千元;二、三轮摩托车、手扶式拖拉机增驾二千二百元,汽车驾驶员增驾客车一千元。
  七、学员报名手续:有单位的持单位介绍信,无单位的持街道办事处或农村乡以上证明即可;带本人半身正面照片五张,自带生活、学习用品;免费提供培训期间住宿;开办食堂生活费自理(长途教练时由培训班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二元五角。短途教练在外就餐时,每餐补助一元)。
  八、其它事项:培训食宿地点——黔西南州公安处招待所。培训费,学员可自带现金或从银行汇至兴义县工商行(帐号89453)黔西南州公安处车管所即可。
  黔西南州公安处驾驶员培训班

知识出处

黔西南报

《黔西南报》

出版地:黔西南州

《黔西南日报》为黔西南州委机关报,国内公开发行(统一刊号:CN52-0015)。该报于1984年10月1日创办,原名《黔西南报》,1996年1月更名为《黔西南日报》,是黔西南州新闻宣传覆盖面最大的强势媒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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