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7498 |
颗粒名称: | 从“保任连坐”所想到的 |
分类号: | D927.73 |
摘要: | 偶翻中国法制史,发现在我国历史上,对于人才的任用制度方面,曾经有过立法。秦朝选官实行的『保任连坐』就是一例。这就是说,若推荐保举不当,被推荐、保举者以权谋私,或者不称职,政绩平平等,那么,不光对其要治罪,同时,推荐、保举者也要连带受罚。因为这一法律制度的实施,加重了『伯乐』们的责任,所以,在选拔任用人才方面容易出现的结党营私、裙带风、关系网、任人唯亲等,在当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使秦朝吏治得到了一定的加强,阶级统治也一度得到了巩固。这样的立法,虽有株连之嫌,但从选拔、任用人才的角度看,它仍不失有其进步意义的一面, |
关键词: | 法制史 人才任用 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