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7488 |
颗粒名称: | 普安县制定化肥供应新办法 |
其他题名: | 分项控制,专肥专用,凭证供应,兑现到户 |
分类号: | F426.76 |
摘要: | 普安县委、县政府于八月下旬制定了明年化肥供应中的实施办法:分项控制,专肥专用,凭证供应,兑现到户。再由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分别于秋粮入库前和年底进行两次检查。对徇私舞弊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普安化肥厂所产碳酸氢铵,实行统筹安排,定点调运。县化肥厂“只产不销”,一律由农资公司统销,该厂所需协作用肥和其它用肥,由厂里写出报告,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农资公司安排供应。——供销、农资部门严格实行“发票到户,凭票供应”,所印化肥票,分淡季票和旺季票,分别以百分之三十和百分之七十两次供完。——推行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出问题,除追究经办人员直接责任外,当事部门负责人应负领导责任。 |
关键词: | 普安县 化肥供应 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