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黔西南报》 报纸 |
唯一号: | 250820020230007486 |
颗粒名称: | 我州采取措施宣传《档案法》 |
分类号: | G279.2 |
摘要: | 州人大法律委员会、档案局采取措施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九月十二日,州人大法律委员会、档案局联合召开座谈会,研究宣传学习《档案法》。州委、州人大的领导和州直三十个单位的代表出席了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档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一九八七年九月五日通过,自一九八八年元月一日起施行。档案局长邓海升说,为宣传学习《档案法》,我们计划做两件事:十一月,集中州直各单位的文书档案人员短训一星期,学习《档案法》及有关业务;其次,在年底开展一次档案知识竞赛,请黔西南报社及有关单位配合、支持。 |
关键词: | 黔西南州 档案法 宣传学习 |